赵孝龙 胡香莲
(安徽大学 安徽 合肥 230039)
秦工官考
赵孝龙 胡香莲
(安徽大学 安徽 合肥 230039)
秦工官大量出现在秦出土文献资料中,包括竹简、青铜器、玺印、封泥等。本文拟在出土文献中对各工官进行分析,并结合传世文献,且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出相关结论。以期对各个工官的秩等、执掌等有一个总体的认识,但限于资料原因,相当一部分职官的具体情况我们还不明确,我们期待着更多材料的出土来扩大我们的视野。
秦朝 工官 职官
工官是掌管秦各官营手工业机构职官的总称。秦官营手工业非常发达,其相应的主管职官当然也不在少数,本文拟对出土文献所见秦工官做一选释,以期对其有一个比较清楚的了解。
1.十三年,少府工,西成,武库受属邦,八一。(《集成》11550)
2.少府工丞(《秦封泥集》P129)、少府工室(《秦封泥集》P131)
3.五年,相邦吕不韦造,少府工室,丞冉,工九,武库少府。(《山西大学学报》1979.1)
4.县及工室听官为正衡石赢,斗用(桶)、升,毋过岁壶(壹)。(《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
5.廿六年,口口守口造,西工室阉,工口,武库。(《文物》1980.9)
6.弩工室印(《秦封泥集》P234)
7.咸阳工室丞(《秦封泥集》P244)
8.雝工室丞(《秦封泥集》P247)
9.栎阳右工室丞(《秦封泥集》P248)
陆德富先生指出:“秦国中央和地方均设有工室主造兵器。”又说:“工室应该是直属于中央的兵器生产机构。”[1]张颔先生认为,工室即《汉书·百官公卿表》之“考工室”。王辉先生从其说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认为:“工室,管理官营手工业的机构。”[2]陈治国、张卫星两位先生认为:“工室应是由政府设立,并由政府任命官吏管理的制造器物的机构。”[3]吴荣曾先生认为:“管理手工业的机构成为官僚机构的组成部分之一,所谓的‘工室’,就是这类机构的名称。”[4]王学理先生认为:“工室是直接管理手工业的核验机构,当然,它又是封建官僚机构的组成部分之一。”[5]今按:从上文有关工室的出土资料中可以看出,工室为少府属官,在地方上有直属机构,执掌官营手工业。但工室恐不只是兵器的生产机构,有简文辞例为证,“县及工室听官为正衡石赢,斗用(桶)、升,毋过岁壶(壹)。”[2]由此简文可以看出,工室还执掌校正衡器,而且还有执掌铸造衡器的可能。
1.四年,相邦吕不韦造,寺工、丞义,工可。(《集成》11308)
2.寺工,武库受属邦。(《集成》11553)
3.廿年,寺工幹,工丞造,上目,上郡武库。(《集成》11584)
4.咸阳戊午,寺工武库属邦。(《器影汇编·寺工矛》)
5.寺工(《秦代印风》35页)
6.寺工之印(《秦封泥集》P167)寺工丞印(《秦封泥集》P168)
7.二年,寺工师初,丞拑,廪人莽,三斗,北寝莤府。(《考古与文物》1983.6)
8.三年,相邦吕不韦造,寺工,丞义,工,寺工,寺工。(《秦俑报告》P258)
9.十五年,寺工敏,工黑,寺工。(《秦俑报告》P266)
10.二十一年,寺工献,工上造旦。(《文物》1966.1)
11.二十一年,寺工库錀(《秦铜集释》P103)
陈直先生指出“寺工应系官工”[6],又“寺工,等于郡国之工官”[7]。黄盛璋先生认为:“‘寺互’即‘寺工’之讹。”[8]周晓陆、路东之两位先生认为:“寺工掌兵器、车马器、日用铜器,及砖瓦制造,有丞、工师。”[9]按:我们认为,有的兵器铭文中的监造者为“相邦吕不韦”,则“寺工”当为中央直属工官,秩等较高。从以上出土文献资料来看,寺工掌兵器、车马器等铜器制品的制造,恐不掌砖瓦器的制造。
1.泰匠丞印(《秦封泥集》P175)
2.大匠《古陶文汇编5.318—5.321》《陶文图录6-271-1至6-272-4》
刘庆柱、李毓芳两位先生认为:“与‘大匠’相关的遗物均为砖瓦,这更说明其性质与‘木工’长官无关,而应为掌砖瓦建筑材料之烧造。”[10]今按:“大匠”一词仅见于砖瓦与封泥,而以砖瓦为最,因此,刘、李二位先生的观点较前者为优。因印有“大匠”的砖瓦大量发现于秦始皇陵遗址,阿房宫遗址等,所以此“大匠”应为执掌烧造皇室用砖瓦的职官,属中央设立的工官。《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将作少府,秦官,掌治工室,有两丞、左右中候。”[11]我们认为,大匠或为将作少府属官。
1.五年,相邦吕不韦造,诏事图,丞,工寅。诏事。(《集成》11380)
2.五十年,诏事宕,丞穆,工中冀。(《器影汇编·五十年诏事戈》)
3.诏事之印(《秦封泥集》P219)、诏事丞印(《秦封泥集》P219)
4.卅三年,诏吏,口邑。(《文物》1982.9)
5.三年,诏吏,容一斗二升,朱侯口官,十一斤四两,四十四。(《文物》1982.9)
6.诏吏。(《三代》10?70?4)
李学勤先生认为:“诏事为秦王朝的一个机构,有铸造兵器的职责。”[12]李先生还指出:“诏事掌管铸造的不止兵器,其职责要广泛一些。”[13]周晓陆、路东之两位先生认为:“诏事掌兵器、铜器制造,有丞。”[9]王辉先生在“卅三年诏事戈”将“事”释为“吏”,后在《秦文字集证》中改释为“事”。今按:此当释为“事”,诏事应为职官名称。从上文出土资料来看,诏事为器物的监造者之一,且其前面经常出现监造者——相邦,则诏事应为中央职官。诏事一词出现在兵器铭文、铜鼎铭文及封泥中,可见李先生所指“诏事掌管铸造的不止兵器,其职责要广泛一些”是正确的。
1.大(太官)、右府、左府、右采铁、左采铁课殿,赀啬夫一盾。(《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
马非百先生认为:“(盐铁官长丞)在秦时必为少府属官殆无可疑。班氏以为治粟内史之属官者,乃误以汉武时事为秦时事也。”[16]按:马非百先生之说可从。铁为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秦实行官营以加强控制,少府是秦中央主掌盐铁之税的主要机构,因此右采铁、左采铁应属少府属官。在《秦集史》中,马非白先生将其列入中央职官条下是很有道理的。右采铁、左采铁无疑是执掌开采铁矿的职官。
1.邯郸造工(《秦封泥集》P256)
2.邯造工丞(《秦封泥集》P257)
“造工”一词出现在秦封泥中,且目前仅见“邯郸造工”与“邯造工丞”两品,传世文献中没有记载,目前也没在其它出土文献中发现。周雪东先生认为:“‘草工’极有可能是秦汉文物当中出现的‘造工’一职。‘草’、‘造’二字古音相近,汉代常混淆使用。据此可推断‘草工’实为‘造工’。”[18]周先生还指出:“从此封泥看造工应为中央的一级官署,且有副职‘丞’,故知当时工官之长应称造工。”[18]赵平安先生认为:“造工应为工官的属官,具体负责器物制作。”[19]王辉先生认为:“此印有可能为邯郸郡造器工官之印。”[20]今按:以上诸位先生的观点很有启发性,但我们另有一种想法现提出来以供思考。“造”或应释为“铸”,“造”,幽部从母;“铸”,幽部章母,二字于韵同部且同为舌音,例可通,且“铸”训为“造”应该是可以的。《汉语大字典》:“铸,造就(人才)。”[21]《法言·学行》:“或曰:‘人可铸与?’曰:‘孔子铸颜渊矣。’[22]因此,“造工”本为“铸工”,邯郸多出铁,“铸工”应为铸铁工官,“邯造工丞”是邯郸“造工”的丞所用之印。“造工”属铁官,因此应是中央设在邯郸的直属工官。
1.蜀左织官(《秦封泥集》P253)
2.右织(《秦封泥集》P151)、左织缦丞(《秦封泥集》P152)
按:蜀,当为蜀郡。周晓陆、路东之两位先生认为:“蜀郡亦设有左织之官职。”[9]可从。少府属官有东织、西织,周晓陆、路东之两位先生认为:“在秦时当称为左织、右织。”[9]其说可从,左织、右织当为执掌织造布帛等的职官。缦,《说文·糸部》:“缯无文也,从糸曼声。”[23]缦为无花纹的丝织品,则“左织缦丞”当为左织属官,执掌织造“缦”这种丝织品。
以上我们对秦工官的基本情况及几个有争议的工官进行了讨论,得出了自己的一点见解。很可惜的是由于文献的缺乏,我们对大多数职官的秩等,秩禄等情况不甚明了,希望会有更多出土文献的发现来帮我们解决这些问题。
本文草就后,导师刘信芳先生认真批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在此向刘师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本文出土文献资料中引用书目的简称
1.《殷周金文集成》——《集成》
2.《三代吉金文存》——《三代》
3.《秦铜器铭文编年集释》——《秦铜集释》
4.《新收殷周青铜器铭文暨器影汇编》——《器影汇编》
注释:
(1)张颔:《捡选古文物秦汉二器考释》,《山西大学学报》1979年第1期
(2)王辉:《秦铜器铭文编年集释》,三秦出版社1990版,第91页
(3)王辉:《秦文字集证》,艺文印书馆1999年版,第183页
[1]陆德富.西汉工官制度诸问题研究[J].文史.2006,3:50-52
[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 199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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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荣曾.秦的官府手工业[M].吴荣曾.先秦两汉史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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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陈直.古器物文字丛考[J].考古,1963.2: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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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黄盛璋.寺工新考[J]考古1983.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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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刘庆柱、李毓芳.西安相家巷遗址秦封泥考略[J].考古学报,2001.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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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李学勤.北京捡选青铜器几件精品[J].文物.1982.9
[14]马非百.秦集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2:487
[15]周雪东.秦汉内官、造工考[J].西北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2:113-114
[16]赵平安.秦西汉未释误释官印考[J].历史研究,1999,1:56
[17]王辉.秦文字集证[M],台北:艺文印书馆,1999
[18]汉语大字典编纂委员.会汉语大字典[M].武汉:湖北辞书出版社、四川辞书出版:1992,12:1775
[19]扬雄.法言[M].二十二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3:812
[20]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2006,3:273
赵孝龙(1981—),男,山东青岛人,安徽大学历史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历史文献学出土文献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