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机制与政府支持效率分析

2010-08-10 03:36○王
当代经济 2010年6期
关键词:旧车卖方逆向

○王 华

(中国农业银行郑东支行 河南郑州 450016)

企业作为“理性经济人”,自身效用最大化是其根本的和重要的行为前提。企业自主创新行为虽然能给自己带来超出“完全竞争”状态的利润,但由于目前市场仍然存在比较严重的内在缺陷,企业往往难以收回创新带来的全部好处。同时,由于自主创新产品较之于其他产品具有独特性,加之产品质量信息分布的不对称,比较容易引起自主创新产品交易呈现类似“柠檬市场”的现象。要推动我国自主创新顺利发展,需要政府与企业两个方面共同努力。就企业而言,要提升其发出公信力“市场信号”的能力,走出逆向选择的陷阱;对政府而言,则主要是在改革和完善税收政策的基础上,提升其作为中介人的管理效率。

一、企业自主创新中的逆向选择及形成机理

1、自主创新及产品交易的特征

自主创新是指通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独特的核心技术以及在此基础上实现新产品的价值的过程。自主创新的成果,一般体现为新的科学发现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品牌等。理论界一般认为,自主创新具备四个特点:第一,自主是前提。作为创新的现实主体,都应当具有创新投入、技术选择、创新活动、创新收入分配的自主权。第二,创新是目的。自主创新的落脚点在创新,没有自主权不可能有创新,有了自主权如果不从事创新活动也不能称为自主创新。第三,获取核心技术、掌握知识产权是关键。第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核心。创新的现实主体能否创新、创新的程度大小,除了机制以外,说到底取决于创新能力的培育。

自主创新产品参与市场交易时较之于其他产品而言,具有几个显著特征:第一,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指交易过程中,合约当事人一方拥有另一方不知道或者无法验证的信息和知识。尤对自主产品而言,由于内涵信息的多维性,更加大了信息不对称;第二,信息不完全。自主创新产品在市场交易中的信息不完全性体现在三个方面:技术研发过程和结果的不确定性;市场需求和市场行为主体行为的不确定性;经济环境和政策的不确定性;第三,风险递增性。自主创新产品从研发到销售和被市场认可的各个阶段,呈现出很强的纵向时序性,整个技术创新过程表现出风险递增性。上述特征表明自主创新产品存在逆向选择的较大风险,尤其对自主创新初期而言。

2、企业自主创新逆向选择的形成机理

阿克洛夫(1970)开创了逆向选择理论的先河,他在《旧车市场:质量,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一文率先提出逆向选择问题。阿克洛夫研究认为,在旧车市场上,由于买主与卖主关于旧车的质量信息不对称,将使旧车的平均质量进一步下降。同时由于旧车价格受正常汽车市场价格的限制,其售价不可能无限制地上升或下降,市场最终将在较低水平上实现均衡。企业自主创新初期也将面临旧车交易市场的情形而遭遇逆向选择风险。

为了便于分析,在不影响研究结论的条件下,我们对产品交易市场先作如下基本假设:第一,市场只存在自主创新产品(指获得国家自主创新认证的国内产品)与非自主产品(指未获得国家自主创新认证的其他国产品)两类,两类产品共同面对外国品牌产品及中外合资产品等的挑战;第二,市场只存在买卖两个参与人,两者都是理性的“经济人”;第三,市场各主体对产品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即每一个生产者(供应者/经营者)清楚地知道自己出售的是什么产品,而需求方(消费者)在购买或消费之前却不知道所购买的是什么样的产品,而只知道购买到两类产品的概率分布;第四,市场参与者都是风险中性的;第五,自主创新产品的边际效用高于非自主创新产品的边际效用;第六,消费者对市场上同类产品需求弹性相同;第七,没有政府干预,参与人做出决策之前都不知道对方的行动,可以认为他们的行动是同时进行的。

具体交易情形及消费者感知状态为:相对于国外名牌产品,在国内产品市场感知程度还不够高的状态下,具有特定购买能力的消费者,首先表现为青睐那些价格更为低廉的国产一般产品,而对拥有巨大市场潜力的自主创新产品不愿出较高价购买。这与旧车市场上买主不能区别旧车质量高低,只愿以合理的价格期望购买平均质量的旧车十分类似。逆向选择问题还表现为许多企业因消费者的购买量不能达到足够的规模以形成竞争优势,这与买主在旧车市场上买到低质量旧车也是一样的。同时,科研机构作为技术的研发方相对企业而言更清楚一项先进技术的价值,当企业出价过低,难以和预期价位吻合时,他们自然会退出交易,将先进技术暂时搁置,等待出价更高的买主,这与旧车市场上旧车质量最高的卖主选择退出市场也十分类似。但毕竟技术具有时效性,不加以开发利用,其“精神”磨损是十分严重的,许多先进技术便在搁置中逐渐失去价值,白白浪费研发时耗费的人力、物力。显然,逆向选择对技术市场交易的危害程度高于旧车市场。当然,国产商品交易市场和旧车市场的信息结构毕竟不完全相同。由于我国产学研价值链未根本形成,科研机构并不完全清楚到底要在什么样的管理模式下达到多大的规模才能使特定的技术产生足够的收益。也就是说,科研机构也不拥有技术生产和市场前景的完全信息,这与旧车市场卖主拥有旧车的完全信息很不相同,国产商品市场的复杂性超过旧车市场。旧车市场与国产商品市场中的逆向选择就个体而言都是理性的,但整体上却降低了市场的运行效率,显现出集体的非理性。

二、政府中介参与后的市场交易效果比较

依据研究框架,假设市场上存在:买者、卖者、政府中介人。买卖双方可以直接进行交易,也可以通过中介人进行交易。买卖双方的效用函数分别为 F(Vi,P)=Vi-P 和 F(Ui,P)=P-Ui,其中i=N,D;代表成交的价格。买卖双方进入市场的成本分别是:CB>0,CS>0。另外,买卖双方在市场上仅作一次交易,交易完后,双方就会立刻退出,而中介则在市场上长期经营。假定市场上有稳定的买者、卖者,即在每一阶段交易中都有相同的稳定数量的买者、卖者。设所有的代理人均有相同的折现因子δ∈(0,1)(时间折现因子),若每个阶段市场所产生的福利为ω,则市场的总的福利为:ω总=ω+δω+δ2ω+…=

1、没有中介人的市场交易

当买卖双方在市场中相遇时,在这一特定时间段,他们进行讨价还价。若λVD+(1-λ)VN≥UD,即当买者对产品的平均评价高于卖者对自主创新产品的评价时,所有交易均会成功,因为双方一旦成交,均可获利;相反,则会有部分产品不能成交。在没有中介人时,每个时间段的交易一次可达成:买方按平均质量出价,只有非自主创新产品达成交易,自主创新产品不能达成交易。市场上的福利变化情况为:非自主创新产品从卖方手中转到买方手中,福利由UN增加到VN,花费了CB+CS的交易成本;自主创新产品不能达成交易,福利仍保持在UD。假设市场提供自主创新和与非自主创新产品的份额各占λ和1-λ。由此得到单个时间段的整个产品市场产生的福利为(1-λ)(VN-CB-CS)+λUD,经过折现后相加可得到整个产品市场的最大福利为:

2、政府中介参与的市场交易

政府作为中介进入市场,须耗费一定的专有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投资,假定其成本为X。中介人加入市场时,产品交易并不能一次完成,中介人先从卖者手中购得自主创新产品,再将产品卖给买方。假设中介人自己不使用产品,购得产品后,中介人只有将其卖出才会增加自己的福利。与买卖双方相同,中介人也会有进入成本CB和CS。中介人在向卖方采购产品前的审查成本为ξ(当然它也可以不去审查而相信卖方)。设中介人对所有自主创新产品的检查比例为γ,它以价格从P1卖方手中购得产品,然后以价格P2卖给买方,从中赚取价格差。中介人出现后,自主创新产品卖方就会将产品卖给中介人。而非自主创新产品卖方一般则不能这样做,而进行直接交易。但是,也有一些非自主创新卖方用投机手段,它们将产品卖给中介人,一旦中介人不作出检查,他们便可以获取特殊利益。设想投机的非自主创新产品卖方比例为μ。一旦非自主创新产品被中介人退回,要外加一定的惩罚,则其在下次交易时,卖方便不敢再投机。

由上面的分析可知,在每一个阶段,对于非自主创新产品,其交易过程如下。

(1)其中的1-μ没有通过中介直接达成交易。福利由VD提高到VN,花费成本CB+CS。

(2)在想投机的比例为μ的非自主创新产品中,αμ被检查出来,须在下一阶段进行交易。因此福利变为:δVN-(1+δ)(CB+CS)- ξ。

(3)投机而又没有被检查出来的(1-α)μ的非自主创新产品以自主创新产品的名义成交,但给买方带来的实际福利仍然是VN,花费成本2(CB+CS)。而对于λ比例的自主创新产品,通过中介交易后福利为:VD-2(CB+CS)-γξ。

由此,对于所有产品,在其达成交易后,其福利为:

可以看出,每一个阶段,在有中介人参与的整个交易过程中,不仅非自主创新产品能够成交,而且自主创新产品也能够交易,市场交易的数量也就增加了。政府作为中介人后整个技术市场的福利为:

其中,X为中介人所作出的投资,最后一项为在整个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将(2)式减去(1)式得到:

其中:Y为(2)式中的后两项之和。

由上式可知,当非自主创新产品卖方不投机,即μ→0时,中介人可以减小审查比例甚至不进行审查,节省审查费用(ξ→0);并且当代理人进入市场成本接近于零,即 CS、CB→0 时,(3)式转化为:

显然,(4)式为δ的增函数,因此,一定存在一个δ*,当δ>δ*>0,(4)式>0。此时,有中介参与的交易与无中介参与的交易能产生更大的福利。

三、结论及政策建议

通过对自主创新产品交易市场状况的分析,得到以下结论:第一,企业自主创新初期,易出现“柠檬市场”情形,呈现逆向选择问题,从而扼杀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第二,政府作为中介参与市场交易,有利于突破交易中的信息障碍,弥补市场失灵。在没有中介人参与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的存在,自主创新产品难以交易。政府作为中介人利用自己特殊的声誉和专业能力,发出具有公信力的“市场信号”,对自主创新与非自主创新产品进行有效的市场分离,市场交易效率将会提高,社会总福利也会增加。

[1]彭鸿广、骆建文:冲突、缺失与重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探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13).

[2]杜蕾、温枢刚:国外政府推动汽车工业自主创新的行为及其启示[J].科技管理研究,2009(5).

[3]Daniel F Spulber:Market Microstructure and Intermediation[J].Th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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