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昭玮
2006年10月,世界上第一家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的创立者穆罕默德·尤努斯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此后,村镇银行开始在世界各地兴起。我国借鉴格莱珉银行的成功模式,依据银监会2006年底发布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批选择四川、吉林等六省区进行试点,2007年10月又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扩大到全国31个省市。从2007年3月初首批3家村镇银行开业到2009年3月初,短短两年时间全国已有97家村镇银行。村镇银行的建立对于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村镇银行的发展问题亦相伴而生。
由于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大打折扣,吸收存款存在相当困难。国家对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监管、融资等具体规则还没有出台。村镇银行主要设立在较为偏远的农村地区,在吸引人才方面,很难与大的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相媲美,更难以与外资银行相竞争。而我国农民居住偏、散,导致村镇银行业务经营成本高,影响其经济效益,造成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抗风险能力备受质疑。
村镇银行是农村金融的“新兵”,存在诸多问题在所难免。重要的是,应该针对存在问题,找出合理的解决策略,保证村镇银行的健康有序发展。
——努力拓展融资渠道。政府可以考虑对村镇银行开放更多的融资途径,比如捆绑发行金融债券、引进国外资金以及可以吸收大额的协议存款等。村镇银行也可通过广泛设立分支机构,加快自身网络设施建设,以现代化手段和优质服务吸引客户加盟。
——不断优化经营环境。按照银行、保险公司共建模式,开办由村镇银行放款、农户承贷、保险公司担保的贷款品种;或者按照“企业、农户、银行”模式,开办由企业和种养大户签订协议、农户与企业签订单、企业给农户贷款做担保的贷款品种。同时,在全面采集个人信息的基础上,为农民建立信用档案。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营业税、所得税、允许分红进入成本等方面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优惠政策;还可以在存款准备金、资本充足率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国家在村镇银行发生资金流动性困难时可提供适当数量的贷款。除了在上述方面给予村镇银行多方面支持以外,政府还要在法律上和行政上对村镇银行进行规范和管理。
——加强人才队伍培训。强化对村镇银行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行业自律意识教育和岗位业务技能培训,尽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村镇银行工作人员队伍。加快人才引入步伐,既可考虑“优薪”从外地引进高素质人才,也可通过协商从当地金融机构中吸纳一批富有从业经验的从业人员。
——积极提高自身实力。村镇银行应该发挥自身优势,建立立体式信贷服务网络,加大对农户贷款的营销力度。创新信贷手段,推行小额农户贷款和联保贷款管理机制。创新抵押方式,积极探索房屋、门店、农机具抵押和商家协会联保等贷款方式,推行一次抵押、集中授信、余额控制、循环使用的管理方法,将其延伸到个体工商户、种养大户等城乡个体经营户。对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企业,探索动产质押贷款。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养业基地建设项目,探索将订单担保贷款、公司为农户担保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结合,实行贷款、理财、咨询等综合服务方式。针对农村中小企业,探索存货、收费权益等作为抵押担保物的贷款方式。推广箱式和伞式信用共同体的做法,建立多层次的信用共同体。建立涉农中小企业项目库,制定“一企一策”服务方案。
当然,发展适合广大农村地区不同需求的农村金融机构不能仅靠一个村镇银行,还需勇于创新和探索,创造出可持续的多种融资新模式来发展农村经济、建设新农村。这对于整个金融行业来说是一个挑战,对于村镇银行来说任重而道远,毕竟它承载的是8亿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