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账务核算分析

2010-07-11 08:09刘卫华袁若宽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0年2期
关键词:折价票面面值

刘卫华 袁若宽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解释是: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由此可知,在金融资产中股权投资因其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能够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主要是债权性投资,即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本文以企业债券作为研究的对象。

一、企业债券的发行

从发行者的角度看,债券是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一种书面凭证,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资金是以将来履行归还购买债券者的本金和利息的义务作为保证的。其发行价格的高低一般取决于债券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率、发行当时的市场利率以及债券期限的长短等因素。债券上标明的利率是一种名义利率,是公司在筹划期间制定的,并事先印刷在债券票面上,不管资金市场的行情如何,发行者都必须按照这种利率支付利息。而债券发行日资金市场的利率则称为市场利率,市场利率与债券利率不一致时,就会影响债券的发售价格。当债券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一致时,企业债券可按其面值出售,这种情况称为平价发行或按面值发行;当债券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时,潜在的投资者必将乐于购买,这时债券就应以高于面值的价格出售,这种情况称为溢价发行,实际发行价格高于票面价值的差额部分,称为债券溢价。债券溢价发行后,企业要按高于市场利率的票面利率支付债权人利息,所以溢价收入是对未来多付利息给予发行者的事先补偿;当债券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时,潜在投资者会把资金投向其他高利率的项目,这时债券就应以低于票面价值的价格出售以吸引投资者,这种情况称为折价发行,实际发行价格低于票面价值的差额部分称为债券折价。债券折价发行后,企业按低于市场利率的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债券折价实际上是发行企业对债权人今后少收利息的一种事先补偿。

二、企业债券的购入

从投资者的角度上看,存在按债券面值购入、溢价购入和折价购入三种情况。由于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之间的差异导致债券投资者溢价或折价购入,购买价与面值的差异就是一种利息费用。溢价购买债券时购买价高于面值,因此确认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时应考虑这部分在购买时比面值多付出的溢价金额,此时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债券的票面利息-溢价摊销;反之,折价购入时债券购买价低于面值,投资者将比面值少支付债券折价部分,因此确认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时则应考虑这部分在购买时比面值少支付的折价金额,此时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债券票面利息+折价摊销。

从上述债券溢折价购买的情况可以发现,债券投资收益的确认都是在票面利息的基础上加或减债券折价与溢价,是对票面利息的调整。因而在债券的会计核算中设置“利息调整”账户进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明细核算,同时设置“面值”反映债券的初始购入成本亦称“成本”明细账。

与此同时,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购入的债券,按债券还本付息情况,一般分为三类: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分次付息;分期还本分期付息。不同类型的债券分别采用不同类型的确认与计量方法。对于一次还本付息债券而言,其票面利息必须到期后才能予以归还是一种长期债权,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账户中进行明细核算,而到期一次还本分次付息和分次还本付息的票面利息平时能定期获得,其票面利息是一种短期债权,在一级科目“应收利息”中核算。由此可知,持有至到期投资一级账户下设的明细账则是由三个账户组成:“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帐务处理解析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应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投资收益,因此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主要应解决实际利率法下投资收益的计算和帐务处理。

【例一】:甲公司2007年1月3日购入某公司2007年1月1日发行的三年期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该债券票面金额为100万元,票面利率为10%,甲公司实际支付106万元。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年还本金并付最后一次利息,假设甲公司按年计算利息,则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2007年1月1日处购入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100

——利息调整(溢价)6

贷:银行存款 106

(2)2007年12月31日计算应收利息(因本例是一次还本分期付息,票面利息定期支付为短期债权,使用“应收利息”账户核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应收利息(票面利息)=100×10%=10

投资收益(实际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其中期初摊余成本为初始购入债券实际支付的金额即106万元;实际利率计算如下:

10(1+r)-1+10(1+r)-2+110(1+r)-3=106(万元)

使用测试法和插值法计算r=7.6889%

帐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利息 100×10%=10

贷:投资收益 106×7.6889%=8.15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溢价摊销)1.85

从上述帐务处理可以看出,利息调整=票面利息-投资收益即溢价购入时的投资收益=票面利息-利息调整(溢价摊销额),摊销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106-1.85=104.15万元

实收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收利息 10

(3)2008年12月31日计算应收利息和确认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 100×10%=10

贷:投资收益 104.15×7.6889%=8.01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摊销10-8.01=1.99

此时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104.15-1.99=102.16(万元)

(4)2009年12月31日计算应收利息和确认利息收入并归还本金

分析:因最后一年需考虑计算结果的尾差,此时可先用倒挤法计算出本年利息调整数(溢价摊销额)=总计溢价摊销额-溢价已摊销额=(106-100)-1.85-1.99=2.16

借:应收利息 100×10%=1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16

投资收益 7.84(含尾差)

收取债券本金和利息:

借:银行存款 11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

应收利息 10

如果企业是以低于债券面值的金额折价购入,则每年年末投资收益及应收利息的帐务处理符合关系式:投资收益=票面利息(应收利息)+利息调整(折价摊销额),具体例解如下:

【例二】上述例一资料中若甲公司实际支付96万元取得该债券,该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2007年1月1日购入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100

贷:银行存款 96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折价)4

(2)2007年12月31日计算投资收益并予以确认实际利率计算:

借:应收利息 1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折价摊销)11.2-10=1.20

贷:投资收益 96×11.6638%=11.2

实际收取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收利息 10

(3)2008年12月31日计算确认投资收益

借:应收利息 1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折价摊销)11.34-10=1.34

贷:投资收益 (96+1.20)×11.6638%=11.34

实际收取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收利息 10

(4)2009年12月31日确认投资收益并收回本息

借:应收利息 1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折价摊销)4-1.20-1.34=1.46

贷:投资收益 11.46(含尾差)

收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借:银行存款 110

贷:应收利息 10

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各期摊余成本:(单位:万元)

综上,对于一次还本分次付息及分期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会计核算均涉及到投资收益及利息调整,与一次还本分期付息的帐务处理有共同之处,即投资收益=票面利息±债券的溢折价,但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计提的利息应作为短期债权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中核算。

猜你喜欢
折价票面面值
第一套人民币共有12种面值
百万“大”钞
10元钱有多少种面值组合
掉钱
2016年第三期、第四期储蓄国债发售
整理零花钱想到的问题
曲线追爱铩羽而归,自我“折价”的她疯狂了
探析我国封闭式基金折价之谜——基于行为金融学的实证研究
折价促销的局限与操作技巧
折价促销 操作有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