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马春林 项朝阳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科技能够促进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有助于提高动植物的生产能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综合发展。但我国农业科技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中国每年大约取得6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但转化率只有30%~40%,也就是说,大约有2/3的成果没有推广转化,而发达国家成果转化率已经达到60%~70%;二是农业科技转化成果的普及率低。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后的普及率也只有30%~40%,这就意味着已经转化的成果中,又有2/3没有应用于生产实践;三是资源利用率低。我国是一个人口多、耕地少、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人均资源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6。可是,由于我国农业科技相对滞后,资源浪费十分严重。每年农业用水缺300~400亿m3,而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率仅有30%~40%。每年需要进口化肥,而化肥有效利用率不到30%;四是农业科技贡献率低。我国农业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份额,“八五”期间仅为34%,1996年为39%,2008年为49%,而农业发达国家能够达到60%~80%。
农业的发展需要投入技术、资金、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发挥各种资源的优势,实现资源的最佳组合。在当前农业技术应用水平低,农业科技贡献率低的情况下,严重影响了其他生产要素的投入效率,使资金、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效能发挥受到影响。反之,其他生产要素投入的现状也不利于农业科技扩散和采用。
在劳动力投入上,我国农村人力资本积累水平低。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70%,是世界农业人口最多的国家。但是我国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偏低,青壮年劳动力多进城打工,留守农村的是一支近亿人的“613899”部队——2300万留守儿童,4700万留守妇女,1800万留守老人。
在土地投入上,我国农户土地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世界人均耕地面积为4.8亩,中国人均只有1.3亩,是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美国人均土地的1.8%、2.4%、7.0%和21.0%。农户土地细碎不利于应用大型农机具,不利于农户的组织化经营,不利于同大市场的对接,不利于采用高新科技。
在资金投入上,农户自有资金缺乏,融资困难。由于正规的融资机构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倾向于城市的、正规的、组织的融资渠道,而农户融资则倾向于带有很强的季节性、应急性、小额性等非正式特征,因此农户融资往往不能够满足正规融资机构的条件或使正规的融资机构承担更大的风险,能够从农村信用社获取资金的农户比例不到30%,有超过70%的样本农户不能从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获取贷款,农户的主要融资渠道是亲朋好友。中国农村的正规金融供给主体却远远不能满足农户的融资要求,农户科技的潜在需求不能转化为现实的需求。
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产生,能够有效地改进以上生产要素的投入现状。科技特派员能够紧密科技研发、科技推广、技术应用到技术改良各个环节,加速农业科技应用的步伐,保证农业科技成果不再束之高阁,停留在纸面上,切实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科技特派员能够和农户接触,减少农户对新科技成果的陌生感,加强农户应用新科技成果的信心,有利于培养出一批应用新农业科技成果的乡土专家、田间能手。带项目、带技术的科技特派员,要想使项目、技术能够发挥作用,提高农户和自己的收入,就必须发展规模种植、规模养殖,并要相应的组织实现管理如加工公司、专业合作社、养殖协会、种植协会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土地向一部分拥有技术、资金优势农户的流转,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以及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在管理组织产生后,融资机构面对的不再是单个农户,而是面对公司、合作社等法人实体,农户融资难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科技特派员制度就像一条充满活力的鲶鱼,带动了农业发展相关要素投入,解决了要素投入现存的困难。
当前,科技特派员主要来源于原来的农业科技推广系统、政府的有关涉农部门、高等学校以及科研机构。在这些科技特派员队伍的来源中,高等学校有着独特的优势。第一,高校具有科技优势。高校作为科研的主要单位,拥有实力雄厚的科研实力,特别是在信息技术、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开发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专业优势和综合优势;第二,高校具有创新优势。高等院校是高新农业技术成果研发的强劲源头,具有多种技术研发和检测平台,成为强劲的高新农业技术成果发源地。高等院校还承担了大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极大地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大量的科学技术储备;第三,高校具有人力资源优势。由于被服务单位大多数处在偏远地区,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人才相对缺乏,对于购置的先进的科技设备,无法实现利用最大化,甚至使设备闲置。这都因为缺少高水平的专业人员,技术队伍数量不足,存在结构性短缺以及显性或隐性的流失。科技服务、扶贫专家的到来,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地人才紧缺的矛盾。
科技特派员的服务单位也有许多选择,如专业户、科技示范园、种植/养殖基地、专业协会、涉农企业等,形成了“科技特派员+公司+基地+农户”、“科技特派员+协会+农户”、“科技特派员+示范园(基地)+农户”、“大科技特派员+小科技特派员+农户”、“科技特派员+种养大户+农民”等运行模式。在实践的基础上,有关学者总结出了许多创新模式如信誉共同体模式、农业科技园区模式、科技特派员企业模式、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模式、科技特派员协作创新团队模式等,但各种创新模式还处于摸索试探阶段,不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它本身强调长期性,要能够改变长期以来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不足,把农户最需要的农业科技传递到农民手中,并指导其应用,切实给农户的生产生活带来改变,不是个别领导的政绩行为。它也强调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摆脱过去政府主导农户生产,却失去市场支持的窘境。同时他还强调服务的综合性,科技特派员制度将科技、资源、生产、市场统筹安排,有利于实现科技供给结构、农业产业结构、市场需求结构的协调一致。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以上特性,我们可以看出涉农企业尤其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科技特派员理想的服务单位。
首先,涉农企业具有市场效应。涉农企业是一个以追求利益求得生存空间的经济实体,企业必须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而且面对市场的变化企业能够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适应市场变化或降低市场变化所带来的危害,企业比单个农户对市场的反应更灵敏、更迅速。
其次,涉农企业具有辐射效应。涉农企业一般都具有自己的种植/养殖基地或与农民合作组织、科技示范园区等有长期合作关系。涉农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将带动种植/养殖基地、农民合作组织、科技示范园区等,而他们的活动也必将影响、带动各种植户、养殖户,涉农企业的带动能力非常强。
第三,涉农企业具有品牌效应。涉农企业拥有自己的主导产品,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相对于农户生产的初级产品,有更高需求的消费者更倾向于企业生产的产品。这就有利于涉农企业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解决土地、资金、政策等的制约。
我国的农业生产中存在着“公司+中间组织(基地/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农户”的产业化模式,这种模式中存在着物质流、资金流以及技术流的双向流动(如图1所示)。图中虚线表示中间组织并不总是存在,存在着公司和农户直接建立合作关系的可能。这种模式在企业资金、技术雄厚,产品适销对路的情况下具有较强的生命力,能够带领广大农户生产,提高农户收入。但是现实生产经营中,企业往往会遇到不可预料的困难,如自然灾害、技术瓶颈、新产品开发等,碰到这些困难,企业的物质流、资金流运行就不再流畅,影响了该模式的平稳运行。
图1 “公司+中间组织+农户”模式中物质、资金和技术的流动
图2 科技特派员制度中校企对接模式的运行机制
以这种模式为基础,在企业的主导参与下,校企对接模式能够给以上问题带来改观。该模式下的资金流、物质流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变化的是来自高校的科技特派员使技术流在组织、传递上更加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高效性。该模式满足了各参与主体的实际需求,调动了其参与积极性,实现了科技特派员与各方的良性互动(如图2所示)。
一是科技特派员与农户的互动。具备一定的技术专长的科技特派员,在与农户的接触中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农户的科技需求,发现农户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技术困难。科技特派员在自身能力范围内解决技术问题,帮助农户熟悉新品种、新机械、新技术等,并指导其正确使用。有利于改变农户传统的生产模式,有利于加快新品种、新机械、新技术的应用,有利于促进农户的生产更高效、更节约以及农产品更安全。在这里科技特派员充当的是企业“技术指导员”的角色,代表企业给予农户技术指导,从一个方面来说也有利于改善企业形象,加强企业的号召力。
二是科技特派员与企业和中间组织的互动。农业企业和中间组织可以对其当前所面临的技术瓶颈、产业调整、购置新的机械设备等向科技特派员咨询,科技特派员则根据自己的技术专长给予农业企业和中间组织指导,结合实际发现的问题对农业企业和中间组织提出整改意见。在对高校科研了解的基础上,在专利引进、设备引进、新品种培育上发表农业企业发展意见。在这里科技特派员充当的是农业企业“技术顾问”,能够帮助企业解决技术瓶颈、新品种引进等关键问题,使企业发展少走弯路,使企业迅速走上产业化发展之路。
三是科技特派员与高校的互动。科技特派员是来源于高校的教师或研究生,他们对于本学校的学科设置、主要研究领域、科研实力以及研究成果等非常了解。同时通过实地服务,科技特派员对当地自然条件、种植/养殖结构、农户的种植/养殖模式、农户遇到的技术困难等都有一定了解,对企业的经济实力、技术水平、加工处理能力、企业发展的方向等也有一定的了解。科技特派员能够通过与双方的沟通,在企业经济实力能够承担的范围内,引进企业发展所需、农户生产所急的技术。通过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能够改变科技成果应用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使高校对社会的潜在科技供给转变为实际供给,使农户和农业企业的潜在科技需求转变为实际需求,真正实现农业科技的供需平衡。高校的科技特派员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改变过去科研“闭门造车”的问题,通过与企业、与市场的互动调整科研方向,减少对稀缺科研资源的浪费。科技特派员在这里充当了企业的“技术引进员”的角色,代替企业引进高校的实用技术、科研专利等,加强了高校与企业的了解,加深了双方的信任,有利于双方的长期合作。
来自高校的科技特派员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充当了“技术指导员”、“技术顾问”、“技术引进员”三种角色,使高校、农业企业、农户的联系更加紧密,合作更加稳定。当然上述所谈的科技特派员是个人进入企业服务的,当企业规模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技术创新、专业人才培养等的需求更加旺盛,单个的科技特派员肯定不能满足,这就需要在校企对接模式下发展新的校企合作方式,企业选拔文化基础较好的农户到高校培训,培养新型农民,还有高校与农业企业合作成立研发中心、产业基地等。
具备一定的技术专长的科技特派员,在与农户的接触中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农户的科技需求,发现农户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技术困难。 由cfp供图
校企对接模式主要有如下特点:
一是科技扶贫与科技兴企相结合。通过科技特派员在农业企业的服务,能够使企业获得所需的实用技术、发明专利,解决企业发展所遇到的技术瓶颈,加快企业的发展,是企业更加重视科学技术的作用,树立起“科技兴企”、“人才兴企”的观念。对农户实际技术困难的解决,能够转变农户的生产模式,改变农户的生产结构,花费更少的人力、物力,生产出更多的有市场、有利润的农产品,实现农民增收,改变农村面貌。
二是科技需求与科技供给相结合。来自高校的科技特派员能够加速科技成果从科研单位到农户的转移,能够改变传统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弊端。通过实地调查或向科研机构传递农户或农业企业所遇到的技术问题,使潜在的科技需求变为现实的科技需求。通过自身解决科技问题,或将实际科技需求反映给科研机构以影响其研究方向,将科研机构的研究成果传递至农户或农业企业手中,使潜在的科技供给变为现实的科技供给。
三是理论教授与实地锻炼相结合。高校具有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功能,校企对接模式中的高校都能发挥这些功能。来自高校的科技特派员在服务企业中,也是对其的一种锻炼,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能够帮助科技特派员加深其对所学专业的了解,帮助发现其知识储备存在哪些不足,有利于其早日成才。
这种模式首先要求当地农业具有比较优势,在自然条件、社会文化、政治经济等方面具有无法模仿或模仿成本很高的独特优势,这些是保证当地农业发展壮大的前提;其次,要有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协会等主体的存在,只有这些主体能够用利益纽带带动起广大的农户,实现规模经营;再次,农业企业等要具备一定的加工能力,占有一定的市场,能够带动一定数量的农户,这样才有利于企业获得政府、金融机构的扶持,这时的农业技术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此外,农业企业面临的技术瓶颈或农户面临的技术难题,农户或企业无力解决或自身解决的成本过大。最后离不开高校向农业倾斜的政策,离不开志向于服务农业、在农业企业中创业的科技特派员。
校企对接模式能够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丰收。对农户来说,校企对接模式能够帮助农户解决技术难题,改变农户传统的生产模式,对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节约化、环保化,帮助农户调整生产结构,实现农户收入增加。对农业企业和中间组织来说,通过和高校建立合作关系,能够帮助其解决当前所面临的技术瓶颈,引进高校的发明专利,引进高校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对于农业高校来说,校企对接模式拓展了其人才培养的模式,通过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到农业企业中服务,研究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得到提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困难;能够改变“闭门造车”的科研现状,使科研的针对性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