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强
(桂冠天龙湖电力有限公司,四川成都 610036)
水电项目主体是指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或合同责任,有能力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在工程项目的管理、建设、供应等某些方面承担责任和义务,并在参与项目活动的过程中获得利益的组织机构和团体。水电项目工程是一个综合体系,参与的主体有代表国家管理职能的宏观管理主体,项目投资主体,关联主体(移民),包括设计、监理、设备物资供应、建设等单位的参建主体。
主体利益冲突是指各项目主体在项目实施中分工合作,在一个即定的、共享的利益范围内进行利益分配。利益是冲突的,一个主体更大利益的获得是以挤占其他主体的利益为前提的。一般情况下,单个主体不会独占全部利益。
天龙湖水电项目系指天龙湖水电站,其位于四川省岷江上游,依靠天然水库采用引水式发电。引水隧道长11 km,装机容量180 MW,,发电设备年设计利用小时数为5 000 h。在项目的静态投资中,建安成本占71%,设备采购费为14.73%,其他为7.41%,设计费为3.55%,建设管理费为2.27%,监理费为1%,移民安置费为0.14%。
主体利益冲突的外在表现为对项目质量的影响。项目质量包括投资概算、项目建设质量及工期三个方面。笔者利用战略管理学中的战略分析工具——问题树结构图,对主体利益冲突的因果关系进行了分析(图1)。
项目的利益冲突主要有:项目的投资概算和发包合同总额的冲突,项目建设质量和建造成本的冲突,工期要求和建设主体基建成本加大的冲突,关联主体移民安置成本和项目投资的冲突,宏观管理主体代表国家公共利益和项目投资规划设计的冲突。
在天龙湖项目中,存在重大利益冲突的因素还有:在天龙湖项目进行规划初期,宏观管理主体认为:原项目规划中的大坝建设形成的库区水量在地震情况下大坝损坏形成的洪峰对下游居民的安全有极大的危害性,要求将其改建为引水式电站;在项目施工中,对于隧洞开挖产生的大量弃渣要求建立专门的弃渣场,而不准弃置到江边;天龙湖项目是引水式电站,要求在枯水期保留岷江主河道10%的生态流量,从而导致减少发电收入。
天龙湖项目在改建为引水式电站、废渣处置、生态流量处理等方面得到了宏观管理主体的认同,使项目顺利推进。虽然涉及移民较少,但也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完成了补偿和审批。
项目评估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的水平将影响项目约60%的投资成本的和工程质量,项目投资主体对此十分重视。中标的项目设计主体为国内一家具有甲级资质的设计院。在项目活动中建立了项目组,设置设计总工程师一名,参与各阶段、各专业设计的工程师约百名,驻场设计代表10名,很好的履行了各自的职责。
监理公司成立了天龙湖项目部,按《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 5111-2000,《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00执行项目建设监理,较好地完成了合同任务。
图1 主体利益冲突问题树结构图
项目管理将对项目投资成本产生约10%~30%的影响。天龙湖水电项目投资主体借鉴了国内大量水电项目的建设经验和教训,对项目投资和项目质量的辩证关系有清晰的认识。该投资主体建立了利益冲突管理原则,即均衡各方利益,保障合理利润,依靠管理获得利润最大化,长远利益最优化。符合现代决策理论的精神。
招投标中“低价中标原则”是造成利益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冲突中利益受损的主体必然转嫁其损失,从而导致工程建设质量受损。天龙湖水电项目采用“合理报价有效,取中间报价中标”的方式,均衡各方利益原则,保障各自的合理利润,解决了利益分配冲突,进而避免了追加概算,增大投资成本,解决了问题树结构图影响投资收益的问题。
天龙湖水电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立了天龙湖公司。在建设中实行项目监理制和招标投标制,引入了菲迪克(FIDIC)条款进行施工合同管理,从而保障了主体的合理利润,主要是保证了建设主体和设备物资供应主体的合理利润。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合同中明确设备物资在供货到场期间,若材料上涨超过一定限幅,超过部分由采供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在合同中明确,以减少供应方的市场风险。建设主体的保障方式类似,产生的风险费用也纳入不可预知费用而进入概算。在概算中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奖励优质工程,引导建设主体普遍采用大型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隧洞开挖的日进尺进度大大高于工期进度计划,为确保项目工期打下了坚实基础。
引导设备供应主体和材料供应主体加强自身的内部管理,尽量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新材料,保证质量,降低成本,从而获得利益最大化。
在天龙湖水电项目规划设计时,对坝址、厂房和引水设计方案进行了论证、优选。
工程建设质量控制主要包括质量管理、合同技术规范、监理制及经济索赔机制。
(1)质量管理。对于重要合同如土工基建、厂房建设安装、主设备生产,要求承建主体的法人单位具备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的资格,在施工建设中,全面推行质量管理。
(2)在施工中全面实施FIDIC施工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的合理性、严格性、规范性对项目建设管理和冲突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3)经济索赔机制。根据合同要求和FIDIC条款的规定,对于质量考评和验收建立了经济索赔条款。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工作面必须立即补救,并对承建主体进行索赔。相应的,也规定了投资管理主体的赔付机制。
以中铁集团、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旗下的七家建设单位为主体,竞标合同承包了项目的引水隧洞建设、机电安装和厂房建设。各建设主体均成立了天龙湖项目部,设立了项目经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了协调小组,采用定期联席会议制,成功地预防处理了几次较大的冲突事件,避免了因建设主体拖欠工资造成的施工人员准备罢工讨薪事件;在隧洞施工中遇到了不良地质情况,造成了隧洞塌方的突发事故,协调小组及时作出应急措施,在半个月时间内完成了抢险,没有对工程工期造成大的影响。
项目的工期与项目的效益紧密相关。影响工期的因素主要有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工程建设工序安排的合理性、设备物资材料到施工现场时间的可控性、施工建设意外事故预防性方案的科学全面等。天龙湖水电项目的建设工期预定为44个月,实际执行为43个月,在同类型项目中处于中等水平,也是其综合平衡、兼顾工程质量的结果。
由于天龙湖水电项目利益冲突管理得好,工程如期完工,建设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合格率为100%。2004年项目竣工投运后,已运行了6年时间,亦经受了特大地震考验,没有进行过大规模的整改,也没有出现重大设备事故,运行稳定,项目已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是中型水电项目建设管理的一个较好的案例。对其项目管理进行分析探讨具有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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