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公开课》(2010年第47期)
别以为你看了一集公开课就怎么了不起了,不看字幕你能听懂几句?我看了一下,视频网上的公开课,就第一二集点击率高,到最后几集能有十分之一就不错了。说白了,网友们也就是看个热闹听个新鲜罢了,真讲得深了,不见得几个人能听下去。
陕西 天机不可泄
什么事情都是行十步者众,行百步者寡,行千步者孤,行万步者绝。但是,这并不能否认公开课的无益,而只能说明人的惰性罢了。在行万步者绝的情况下并不能代表空,这也就说明公开课也许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造就了超绝的人才。那一个可能就是你或你的孩子,可能就是我,或者是我的孩子,可能是他(她)或者是他(她)的孩子……谁能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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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里着火了》(2010年第45期)
我是《新民周刊》的一名忠实读者。关于《楼里着火了》一文中的部分描述,我个人有不同看法,现提出商榷。该文在38页-39页举出一位周女士的逃生事例,从作者的表述中,对于周女士的逃生事例持正面肯定態度,如文中提到“但是,不是所有人当时都会像周女士这么果断”。本人对作者的此种评价持有异议。
根据我国《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在我国绝大多数的高层楼宇的电梯内,都有以下显著的告示:凡遇火警不得使用电梯,请走楼梯。而在实际中,一旦遇到火灾,楼宇的实际管理者(如物业公司)其第一反应是将电梯迫降至一楼,并切断电梯电源。在火灾发生时,电梯井容易成为浓烟、高温的通道,加之一旦大火烧断电源,电梯内的人员将被困其中无法逃离。因此,在现今的条件下,遇到火灾使用电梯是极不可行的。即使楼宇建有专用的消防电梯,因为需要专供消防人员救火时使用,平常不能另作别用。而且由于消防电梯是手动控制的,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人无法操作,若被困在里边更危险。
由此再看贵刊文中的描述,周女士是在“开始并未太在意,等到十分钟后,火苗窜到她家东侧小屋的窗户时,她才开始逃生”,“她决定自行逃生,便冲进了大楼尚在运行中的电梯”。关于这段描述,如果是事实性描述,我们可以认定周女士是幸运儿,在她冲进电梯后电梯居然正常运行,还运送她至七楼。但这种幸运并不能给其行为带来肯定的评价,不能认定其逃生行为是果断的,我们可以认为其行为是一种紧迫情境下的潜意识选择,甚至可以认为其是紧急情况下的武断行为。对于那些不具有火灾逃生知识的读者,将周女士的情急所为描述为“果断”,导向是不适宜的。
上海 胡晓飞
编辑:
在贵刊上偶见“傻逼”和“牛皮哄哄”一类词语,我在北方待过,知道这一类词的真正含义。相信您也明白。周刊是一本希望“影响主流”的刊物,能否在用词上再慎重地把关,别把粗俗当时髦。
上海 时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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