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 杰
2010年8月23日,菲律宾马尼拉香港旅行团大屠杀,又一次证实了中国人的基因:内斗内行,外斗外纸
香港特首曾荫权,在人质被绑架在旅游巴士上的时候,给菲律宾总统打了两次电话,两次都吃了闭门羹。菲律宾总统阿基诺没接电话,总统府称,不知道特首曾荫权是谁。
香港特首有没有权给菲律宾总统打电话?某卫星电视台大受愤青欢迎的一位光头节目主持人,向曾荫权问罪,认为按国际对等关系,香港的特首只是一个地方领导,《基本法》第十三条规定,香港的国防和外交事务,归中央人民政府管辖,曾荫权没先向上请示,就打电话给菲律宾总统,违反了国家主权。
这位时事评论主持人,一向魅力非凡,在形象上是21世纪中国公共知识分子的代袁,据说还曾留学纽约,有美国国籍,对于广大中国人,自然一言九鼎,说话有权威。加上讲话的平台,有官方背景,光头主持人在批判香港特首时,面露冷笑,一副“你给人家总统打电话,凭什么呀你,也不撒泡尿照照”的骄傲和自信,而且把曾荫权的行为,上纲上线为“反映了香港人当英国殖民地太久,没有国家主权观念”的离心异端,眼看香港特首意图“分裂祖国”的罪名,在愤青公众附和公审的社会气氛下,马上就成立。
看见这场内战,我向家里那个叫露薏莎的菲律宾保姆汇报:请你转告贵国政府:对于马尼拉“事件”(为免刺激菲律宾人民的友谊,我使用了“8·23马尼拉事件”或“8·23马尼拉风波”一词,而不叫“8·23马尼拉屠杀”,较为客观中性),要顶住中国人的压力,中国人的内斗,很快就自顾不暇了,香港特首因为没经请示打电话给贵国总统,犯了类似大逆不道的大清律例,随时能超越了旅游巴士上那个杀了8个香港游客的杀手,成为人民公敌。
但香港游客在马尼拉被杀,是治安的罪行,与国防外交无关,香港特首没有犯法。特首有资格给外国总统打电话,然而另有一些反对特区政府的文人,在《基本法》中找到了依据:《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香港特区政府只能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名义单独与各国“发展关系”。这一系列事务,没有包括“治安”,香港特首还是越权。
看见这些大批判的罪名,令人愤慨。今天是什么时代?香港的特首,由香港800名精英合法选举产生,经中央政府委托,香港特首充分得到国家的信任,在香港的人质生命危在旦夕的时候,特首亲自打电话给菲律宾总统,这是真情流露的一刻,生死关头,像温总理在救灾时说的:“人命关天”。还来一通文山会海的盖章批示,这不是把我们香港同胞的生命往死里送?
民族的内斗基因,往往在生死关头时发酵。香港政务司司长唐英年,迎接人质归来,亲自上飞机,拥抱九死一生的死者亲属,流下了热泪,也被香港一些评论人指为做秀,是演技精湛的影帝。在西方民主社会,即使对总统平时的执政有很大的不满,爆发战乱的时候,不同的政党往往能捐弃成见,枪口一致对外。美国俄克拉荷马州当年的政府大楼被恐怖分子炸掉了,死难逾百。总统克林顿亲自出席悼念仪式,与美国民众坐在广场,是不是做秀,是不是博取选票争取连任?或许有这样的动机,但在历史的关头。美国没有人会计较,只把总统当作一个人。
对于中国国民的心理素质,鲁迅甚为了解,他说:对于中国人,他往往从最坏处衡量他的动机。中国文化虽有儒家的性善之说,但“历代都行秦代法”,法家当道,盛行的都是性恶论,在马路上,如果看见一个老太太跌倒了,你会发扬孟子恻隐之心,前去扶她一把,还是先要“理性”地思考一番:你是什么身份?是不是她的家人儿子?男女授受不亲,是不是该先打电话给老太太的老公请示批准?一个社会,寡恩薄义,集体麻木凉血,倒也不是没有原因。
特首曾荫权打电话给菲律宾总统,没有违反国家主权。因为香港的游客在马尼拉被绑架,属于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旅游事务”,特首可以不必请示,自行向菲国交涉。明明很简单的一件事,非要搞得错综复杂不可,是中国人社会的共性。或许,一个地方的坏人和骗子太多,任何反常的义举,都一律被视为出于坏的动机。所谓“居心叵测”、“别有用心”、“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中国语文里诛心之论的词汇,随便抓就是一大堆。这种社会,又怎能不源源产生冤案?岳飞、于谦、袁崇焕等人之死,多少都死于“没有向上请示”,香港的特首,也差点在这条队上挂上了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