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木銮
7月底8月初,香港舆论聚集于八达通事件。街坊们用八达通事件教育孩子们处事的原则,宗教组织的工作人员也以八达通总裁的“讲大话”来说明人性的丑陋。为何一件普普通通的个人隐私外泄事件会得到和香港政改等量的围观?一方面是“爱之深、恨之切”,香港人对八达通的钟情现在已被欺骗所替代;另一方面,当人们生活富足之后,个人隐私的保护就显得极为重要。因此,许多香港市民说,被出卖了个人资料就像是被一个亲朋好友骗了钱财一样。
八达通是香港文明的载体之一。许多香港文化人甚至认为八达通的快捷与香港廉署治下的官员廉洁度一样,都体现了香港的文化不同层面。手持一张八达通,坐地铁和巴士可以畅通无阻。八达通还可以用于超市购物,还可以在食堂买饭。八达通的连通功能让许多身处发达社会的外国人很是吃惊和羡慕。不过,在享受这些便利的同时,香港人被商业推销电话的骚扰程度可谓首屈一指。在与家人共进晚餐,突然一通冗长的促销电话让谈话人极为生气。而在与公司同事开会时,推销电话也会不期而至,让人尴尬之极。
八达通私隐资料泄露事件以八达通总裁陈碧铧8月4日辞职为果,不过,关于私隐保护的争论还没有结束。一项统计表明,高达八成六的受访香港市民对八达通事件感到“非常愤怒”或“有些愤怒”。许多人对八达通公司总裁的表现极为不满,认为诚信问题比出售私隐资料一样严重。有些市民甚至认为香港立法会应该启动专项调查。
“八达通”的诚信是如何破产的?
事件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5月下旬,香港私人隐私专员公署吴斌表示要主动调查八达通如何使用个人资料。6月中,有市民发现八达通条款中有可以将私人资料作为商业推广的资料。7月7日,八达通公司行政总裁陈碧铧对外宣称八达通无出售个人资料。在陈总裁记者会后两日,香港一家保险公司的前雇员披露,他们当时就持有八达通公司转售的个人资料用于商业推销。之后陆续有各种传言说八达通公司出售资料的对象绝不仅是这一家保险公司。于是,在此后立法会议员面前,陈碧铧为自己原先的说法打圆场。那就是,当时自己对“出售资料”的定义与外界不一致。也就是她认为是将客户“资料转移”而不是“出售”给其他公司。就是这种看似高超的公关技术引来香港人的更大不满。有些市民在网络论坛上说,如果出售烧鸭的老板娘也说卖烧鸭不是卖,而是转移物料,那么整个香港商业体系的用语都得进行重新修订,政府征税法规也得进行重新起草。
不过,陈碧铧此后的防线被逐步攻破。她承认八达通公司出售客户资料给6间公司,而且还因此赚取了4400万元港币。事后有人披露,从电讯行业起家的陈碧铧很早就看中了公司拥有的数据库。她对其他人说,香港最全的个人资料数据库就在八达通公司。现在市面流通的八达通卡或者相关产品超过2000万张,有超过9000个零售店可用八达通付款。如果八达通将个人资料和零售店中所载个人购物偏好等信息出售,将是赢利极高的生意。这个赢利模式除了简单的将资料出售给保险公司外,八达通公司还可以从完成交易的保单中获取一定的佣金。而市场调查公司如果要做各种调查,八达通公司就可以将问卷发给用户,据此收取一定的回报。基于这种赢利模式,当然也包括其他经营方法,八达通公司的年利润在近三四年间扩张相当厉害。2006年公司的利润是7000多万,3年之后就是1.5亿左右。
从合同上说,八达通公司的转售行为并不一定违法。但是,这个所谓的合法是建立在各种近似欺诈的手法上的,关键的问题在于客户是否同意转售个人资料。申请表格上方有一段申请人声明,不过字体特别小。此后还有一整页也是字体特别小的文字,用于补充说明转售的可能。而如果客户不希望被转售,需要亲自去致电八达通公司热线或者书面告知该公司。
这可以说是另类的港式法律。虽然律师咬文嚼字地界定各种法律风险,力图让八达通公司不受客户控告,同时公司又想方设法将文字弄得视觉模糊。以此蒙骗过关。难怪有香港市民说,这种合同要拿放大镜才能看清楚。
从香港立法会议员掌握的资料来看,出卖公司客户的行为,八达通事件仅为冰山一角。许多电讯公司也同样出售客户资料给其他人。一位陈姓议员称,曾有市民向他投诉在电讯公司开户后,就先接到与电讯公司有关系的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商业电话。香港私隐专员公署还披露,有两家银行也涉及违规出售资料问题。香港立法会议员汤家骅指出,应该将私人机构滥用客户资料、出售图利,界定为刑事犯罪。如果有这样的立法后,商业机构才会引以为戒。
国企的罪过?
八达通事件中,人们对国有企业的公司管治提出质疑:有官府衙门背后撑腰,企业是否更敢于违规?香港政府拥有香港铁路约77%的股权,同时还拥有九广铁路的100%股权。而港铁和九广铁路一共持有八达通79.5%的股权。因此,香港政府是八达通的间接大股东。因此,许多香港市民把八达通这种胆大行为怪罪于政府。更具体的指控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陈家强局长、房屋局郑汝桦局长均为港铁董事局成员,为何就八达通出售资料一无所知?
应对市民的质疑,香港政府做出回应:八达通公司虽然每年都会向港铁公司的董事局汇报公司的财务及商业运营状况。不过,这种报告一般不涉及具体商业操作细节及个体项目。政府在获悉八达通事件后第一时间要求港铁及九铁尽力配合相关的调查,因此政府不存在袒护和失职问题。
为了让市民对事件没有进一步的疑虑,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对八达通提出五点改进要求:一是妥善处理公司管理层及管治问题,重建公众信心;二是确保搜集的个人资料为必需;三是尽快删除不必要资料;四是八达通公司要合理处置出售个人资料所得利润;五是要向外交待公司日后的业务方向。
而香港行政会议召集人梁振英则认为香港保障个人私隐很急迫。许多公司出台的消费合同,字体都是又小又密。因此相关部门要考虑如何处理的问题。
不过,也有地区议员表示,以经营公用事业为主的许多国企都难改服务差和公司治理差的问题。比如2008年,九龙巴士公司向政府申请加价高达9%,远超过当时的经济通胀率。而2009年九巴获利高达13亿元。最近九巴又要求加价8.6%。该议员称,这完全是“狮子开大口”。不过,在市场竞争激烈的香港,也只有这种准国企才敢这么做。
绝对垄断之下的滥权行为
八达通曾是香港的骄傲。八达通公司将其产品引入内地,还进军过欧洲大陆。而在香港,八达通除了在衣食行方面有优势外,还积极介入香港中小学校的管理。香港已有180家学校使用八达通作为学校点名系统;学生还可以用八达通支付复印费、登记借阅图书等等。不过令人忧虑的是,八达通利用其市场地位,在近年还采取了捆绑式的经营手法。许多香港铁路开发的商品房是用八达通作为小区的通行证。而在八达通事件后,许多市民要求取消个人资料都无法获得批准。因此,市民的出行全部反映到八达通公司的数据库中。这相当于一个不用监控器的超级监控设施。
八达通事件对内地的启示有三点。在我国的消费者保护权益法规日益增多的时候,许多商家利用法律漏洞制定一些可致消费者于弱势地位的条款。一旦进入法院审查,虽然有些极为不公平条款可能得到撤销,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商家可能是永远的赢家。而许多商家提供的消费者合同也是用细小字体排版,不仅读起来费力还相当费时,消费者可能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不公平条约。
现实中还要平衡提高民众生活便利度和个人隐私。内地许多城市也在发展可以集公共交通消费和其他消费于一体的各种代币卡。在运营公司掌握大量客户资料的时候,保险等类型的公司完全有可能上门要求购买客户资料。即使客户资料不是出售给其他商家,无意的外泄也将给客户带来极大的麻烦。因此,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应该尽早立法,要求运营公司加强保护这些资料,同时禁止进行商业出售。
八达通事件暴露出来最严重的问题莫过于绝对垄断。一些香港人认为,八达通的垄断与微软的垄断有相似之处,主要靠技术和市场份额累积而成。不过,与微软不同的是,八达通公司有国资的背景。重大私隐泄露事件与国企的软约束有一定的关系。对内地而言,八达通教训是值得吸取的。大量国有背景的电讯公司拥有超凡的市场地位,同时还拥有官方资源,因此即使违规事件发生,也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此,香港市民呼吁出台反垄断法。估计内地也需要一些更有效的反垄断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