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乐乐
图/杨杨
生态旅游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生态旅游已成为世界旅游发展的潮流。就浙江省而言,截至2008年,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处,省级自然保护区8处,国家级森林公园20处,省级森林公园100多处,乡村旅游及其他生态旅游点500余处。
浙江省拥有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和巨大的客源市场,生态旅游作为最新潮的旅游产品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旅游者。然而,由于缺乏生态旅游项目开发与生态旅游区建设的指导性技术标准,浙江省生态旅游发展呈现出令人担忧的局面。许多旅游企业把生态旅游作为一种市场营销的手段加以利用,打着生态旅游的旗号,实际上却从事着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对自然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危害。
20世纪90年代中期,生态旅游认证应运而生。浙江是生态旅游资源大省,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生态大省的战略目标,对浙江引导生态旅游发展趋势、规范生态旅游项目开发与生态旅游区建设提出了紧迫的要求。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识到,尽快在浙江省建立生态旅游认证项目,对于规范浙江生态旅游区建设,促进生态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2007年,浙江省《生态旅游区建设与服务规范》标准(DB33/T634-2007)标准正式颁布实施。根据此标准,2008年11月,由省旅游局、省环保局、浙江大学等单位组成的验收评定组,对浙江省首批11个创建生态旅游区试点景区进行了验收,认定绍兴会稽山风景区、宁波大桥生态农庄旅游区为生态旅游示范区,杭州天目山风景旅游区、嘉兴南湖风景区、舟山桃花岛风景旅游区、台州天台山风景名胜区、金华百杖潭景区、丽水南尖岩景区、衢州钱江源旅游区为生态旅游区。目前,第二批创建的生态旅游区试点景区正在接受检查和验收。
目前,我国还没有自己的生态旅游认证项目,绿色环球21和澳大利亚NEAP生态旅游认证项目由于不适合中国国情,在中国市场也遭遇了不同程度的失败。浙江省《生态旅游区建设与服务规范》标准的制定和颁布以及浙江省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建设,为浙江生态旅游认证的实施打下了基础,对全国也具有示范作用。
在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实践中,浙江省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已取得了一定成绩,在生态旅游认证方面做出了有益尝试。但生态旅游认证是一项繁杂的工作,包括生态旅游认证组织的建立、生态旅游认证标准的制定、生态标识的授予和市场推广、生态旅游认证项目的审核与评估等等。此外,还需要考虑认证项目对不同生态旅游区的普适性问题。因此,生态旅游认证是一个系统工程,可谓任重而道远。在初期阶段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我国旅游业是政府主导型产业,生态旅游认证也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认同才能真正得到实施。浙江省政府应该推动贯彻实施《生态旅游区建设与服务规范》标准和浙江省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建设,积极推动生态旅游认证体系的建立,协助解决认证相关费用问题,设置特别基金来培育和促进认证市场。
——推动生态旅游认证的基础研究。生态旅游认证体系的建立涉及环境科学、生态学、社会学、人类学等等多个学科。浙江省生态旅游认证利益相关部门应积极参与生态旅游认证的基础研究工作,研究国外认证标准,及时总结提炼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实践经验,与国外相关机构和组织合作,逐步建立适合浙江省的标准体系。
——试点示范推广生态旅游认证。浙江省生态旅游认证可先进行试点,先选取生态旅游示范区,再逐步扩大范围和提高认证的级别。还可以向国外权威认证项目申请认证,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适合自己的生态旅游认证项目。
——积极培育生态旅游认证市场。相关部门应该加强游客的生态旅游知识和环境教育,加大对浙江省《生态旅游区建设与服务规范》标准和生态旅游认证项目的宣传和推广力度,以此引导游客的消费行为。同时,还要向生态旅游区经营者宣传认证的必要性,使他们意识到认证既可以实现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又可以提高经济效益。
——加强生态旅游认证人才的培养。生态旅游认证的实施需要一大批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一方面,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扶持浙江省已经具备认证经验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和培训相关认证人员;另一方面,大专院校要开设相关课程和专业培养这方面的专业后备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