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爱萍,毕芸祺,崔 旭,张晓燕,孙建绪(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北京市 100850)
基本药物是由世界卫生组织(WHO)在1977年提出的,并定义为“那些满足人群卫生保健优先需要的药品”。基本药物的概念对发展中国家有着特殊的意义,尤其对于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人人享受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我国政府从1979年开始参加WHO基本药物行动计划,1996年首次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8月18日,卫生部发布《国家基本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部分》(以下简称“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使基本药物制度正式付诸实际。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分为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及中药饮片3个部分。笔者从药剂学的角度,比较我国2009版《基本药物目录》与WHO《基本药物目录》的异同点,以分析我国基本药物的特点。其中,中药饮片部分为颁布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本文不作讨论。
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收录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个品种,涉及270个制剂,按剂型分为21类,如表1所示。
表1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的剂型分类Tab 1 Dosage forms of chemical and biological medicines
由表1可见,口服常释剂所占比例最大(44.81%),其次为注射剂(37.78%),二者的总和比例高达82.59%。说明患者最易接受传统剂型,符合基本药物普及率高的特点。
口服剂型包括口服常释剂、口服缓释剂、颗粒剂、口服溶液剂、口服散剂、滴丸剂、干混悬剂等,总共138个制剂,占制剂总量的51.11%;其中,口服缓释剂6种(双氯芬酸、吲达帕胺、氨茶碱、茶碱、硫酸亚铁、氯化钾),相较常释剂比例偏低,仅占2.22%。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①受经济条件制约,口服缓释剂的价格一般要高于口服常释剂型;②受自身特点制约,开发缓释剂型要综合考虑药物的理化性质、临床应用的适应证以及疾病的特点等,因此缓释剂型的应用比例不高。但由于新剂型具有普通剂型无法比拟的优点,如可以减少服药次数,降低峰谷浓度差,提高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增加患者的顺应性等,因此期盼在《基本药物目录》中适当增加新剂型的比例,以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注射给药途径具有生物利用度高,起效快的特点,在临床应用中仅次于口服常释剂,占居第2位。但注射制剂需要专业的医护人员注射给药,给患者带来疼痛,且顺应性差,尤其不适于长期用药的患者及年龄幼小的儿童患者。
一般而言,药物经口服途径和注射途径给药主要发挥全身治疗作用,而其他的给药途径主要发挥局部治疗作用。如:外用软膏剂所占比例为3.0%,主要应用于局部皮肤病的治疗;滴眼剂和眼膏剂所占比例为3.7%,主要应用于眼部疾病的治疗。此外,栓剂是值得关注的剂型。栓剂一方面可以发挥局部治疗作用,治疗痔疮(肛栓)或阴道炎(阴道栓)等相关疾病;另一方面又可通过下腔静脉吸收直接进入体循环,发挥全身治疗作用,并可避免肝脏的首关效应,提高药物的生物利用度。2009版《国家基本目录》中收录3个栓剂品种,分别为吲哚美辛栓、咪康唑栓和甲硝唑栓,其中吲哚美辛栓为肛栓,发挥全身治疗作用,用于解热及缓解肌肉痛、关节痛等;而咪康唑和甲硝唑均为阴道栓,发挥局部治疗作用,分别用于念珠菌性阴道炎及滴虫性阴道炎的治疗。栓剂在国外临床中应用广泛[1,2],而我国患者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使用栓剂的主观意愿低,并由此导致相关药物栓剂开发缓慢,最终使我国的栓剂临床应用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
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收录中成药102个品种,涉及188个制剂,按剂型分为13类,如表2所示。
表2 中成药的剂型分类Tab 2 Dosage forms of traditional medicines
由表2可见,中成药丸剂、片剂、胶囊和颗粒剂数量位于前4位,所占比例分别为26.07%、21.81%、17.55%和16.49%,注射剂居第5位,比例仅为4.25%。中药的口服剂型包括丸剂、片剂、胶囊、颗粒剂、口服液、散剂、软胶囊、滴丸和合剂等,所占比例高达90.42%。这主要是由中药自身的特点决定的:一方面中药复方制剂多,君、臣、佐、使相互配伍,药物成分复杂;另一方面药物剂量较大,不适于其他途径给药。
对比表1和表2可知,化学药品、生物药品和中成药剂型具有较大的差别:一是剂型种类的差别,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的剂型相对丰富,涵盖21种剂型,而中药剂型较少,为13种剂型;二是中药注射剂的比例(4.25%)远远低于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注射剂(37.78%),提示了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问题,中药注射剂中存在的过敏原如蛋白质、多肽、鞣质、多糖等引起的人体应激性变态反应严重制约了中药注射剂的临床应用,因而现阶段国家相关监管机构及相关企业对中药注射剂的开发持谨慎态度。
2003年,Richard Laing等[3]曾对17个代表性国家的《基本药物目录》与WHO的《基本药物目录》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见表3。
表3中所列国家(地区)参照以下标准挑选:(1)《基本药物目录》在过去的5年内进行过调整;(2)《基本药物目录》的格式同WHO《基本药物目录》一致;(3)药物以非专利名称列表。所选国家(地区)具有地理区域代表性,每个地区至少2个国家,1个大国家和1个小国家。
表3 代表性国家的《基本药物目录》比较Tab 3 Comparison of the essential drugs list among the reprentative stalions and regions
由表3可见,6个国家(秘鲁、厄立特里亚、印度的卡纳塔卡省、乌干达、南非、哈萨克斯坦)的基本药物品种总数超过WHO目录(309个),大部分国家的基本药物品种总数占WHO品种总数的60%~90%,所占比例最少的国家为利比里亚共和国,品种数目为108,仅占WHO《基本药物目录》的35%。
从剂型角度分析,1999版WHO《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剂与品种数之比为1.56,只有1个国家(蒙古)超过此比值,达到1.63,其余国家的比例均低于该比例。该研究未收录我国的《基本药物目录》情况。我国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收录的品种总数为307,制剂总数为458,制剂与品种数之比为1.49,略高于WHO(现版350种)的比值(1.31),差别不大。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的目的是加强国家对药品生产和使用环节的科学管理,保证人民防病治病的基本需求,适应医疗体制改革,打击药价虚高。其所列品种是专家和基层广大医药工作者从我国临床应用的各类药物中通过科学评价筛选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药物。这些药物具有疗效好、不良反应小、质量稳定、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等特点。我国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剂型较丰富,能够兼顾临床最大治疗效果和保证大多数人民的整体卫生保健,满足临床需求。但是,随着药物的发展和防病治病的需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还须进行定期调整完善,不断优化品种数量。期望能够借鉴国外一些优秀做法,适度增加品种的新剂型以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从而更好的满足城乡居民基本用药需求。
[1]Uehara S,Monden K,Nomoto K,et al.A pilot study evaluating the safety and effectiveness of Lactobacillus vaginal suppositories in patients with recurrent urinary tract infection[J].Inter J of Antimicro Agents,2006,28(1):30.
[2]Hirabayashi Y,Okumura A,Kondo T,et al.Efficacy of a diazepam suppository at preventing febrile seizure recurrence during a single febrile illness[J].Brain Develop,2009,31(6):414.
[3]Richard L,Brenda W,Andy G,et al.25 years of the WHO essential medicines lists:progress and challenges[J].Lancet,2003,361(10):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