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宗教关系的发展特点及若干启示

2010-05-18 04:58姚卫群
世界宗教文化 2010年2期
关键词:印度教伊斯兰教佛教

内容提要:印度宗教在世界宗教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古代也对中国文化有过较大影响。印度宗教最初发源于印度河文明,但对后世影响较大的是吠陀与奥义书时期的宗教形态。在印度历史上,影响较大的宗教派别是婆罗门教及主要由其演化出来的印度教。佛教、耆那教、伊斯兰教、锡克教等宗教在印度历史上也起了重要作用。印度近现代的政治冲突与此地区的宗教对立及民族矛盾有着直接的关系。当代中国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应借鉴印度宗教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重要经验与教训,为世界和平与人类进步做出贡献。

关键词:宗教关系婆罗门教佛教耆那教锡克教伊斯兰教基督教

作者简介:姚卫群,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外国哲学所研究员。

印度与中国在东方文化的发展中都占有显要地位。印度是一个宗教极为发达的国家。而在中国,宗教也有重要影响。两国自古以来就有着密切的文化交流关系,对两国的社会文化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本文侧重探讨印度的宗教关系的基本发展线索与特点,并思考其中对促进中国宗教文化发展的可以借鉴之处。

一、印度古代宗教关系发展的主要线索

印度远古的宗教形态在印度河文明(约公元前2500年至1750年左右)的一些遗址中能有所发现。在这一文明的遗址中,可以见到许多神的雕像。但就文献来说,现存印度最古老的有关材料是吠陀(时间范围大致在公元前1500年至公元前800年左右)。吠陀的最初形态是印度上古先民口头创作的一大批赞歌或祭词等。这之中包含大量宗教方面的内容。吠陀赞歌等中记述了当时印度人的种种宗教观念,如关于神的观念,关于超人或超自然的种种神奇力量的想象,关于祭祀等行为能给人们带来结果的信念等等。这类观念最初是分散的,形态是多样的,但后来逐步形成了影响较大的宗教派别的思想。这就是婆罗门教的思想。

婆罗门教的基本观念是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婆罗门至上。这一宗教并无最初的创教者或祖师。它是在吠陀中大量提及的宗教祭祀的基础上形成的。印度古代很早就形成了种姓制的社会阶层形态,人们的身份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从事的职业的类别。从事祭祀的人在印度很多,主持这种活动的人通常被称为婆罗门祭司。祭祀活动被认为能够对人产生重要的影响,带来好的或不好的结果,是万能的,因而被赋予很高的地位。记述祭祀的最初主要文献吠陀自然也被认为是圣典。而主持祭祀的人——婆罗门祭司也就因而具有极高的地位,被认为在社会各阶层中是至上的。婆罗门教主要反映了婆罗门种姓阶层的利益和思想,在印度思想界通常占有主导地位。这种情况在印度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婆罗门教后来转变为印度教,发展到近代,依然是印度思想界的主流宗教派别。婆罗门教的哲学思想或核心理论是在奥义书时期(时间范围大致在公元前800年至公元前500年左右)开始明确提出的。如梵我同一的思想、轮回解脱的理论等都是在奥义书中得到重要阐述的。奥义书的思想不仅对婆罗门教后来的哲学派别有重要影响,而且对婆罗门教派别之外的其他宗教派别也有影响。

从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前2世纪,印度思想界呈现出一种极为活跃的情形,进入了一个各类思潮蓬勃兴起和争鸣的历史阶段。在此时的印度思想界,出现了一股很强的新思潮。新思潮也称为沙门思潮,它主要指当时出现的一批反婆罗门教或非婆罗门教的思想。新思潮的种类极多。有些材料说有数百种,有些材料说有数十种。但在众多的新思潮中,后来得到持久发展并对印度后世产生重要影响的是佛教、耆那教(Jaina)和顺世论(Lokqyata)这三个派别。这之中顺世论是反各种宗教的哲学派别,而佛教和耆那教则是非婆罗门教的宗教派别。佛教是在批判和吸收改造婆罗门教的基础上形成的,大约产生于公元前6世纪。佛教在印度产生后经过了几个主要发展阶段:早期佛教(公元前6世纪中至公元前4世纪末)、小乘部派佛教主要形成时期(公元前4世纪末至公元后2世纪中)、大乘佛教的主要形成和发展时期(公元1世纪左右至公元7世纪左右)、后期佛教时期(公元7世纪至公元13世纪)。佛教后来成为世界性的影响较大的宗教。但在印度本土,它并不是影响最大的宗教,而且后来在印度本土衰落。佛教的理论极为丰富,它和婆罗门教都探讨苦的方法,都有轮回与解脱的理论,思维方式也有不少相近之处。但早期佛教强调缘起的理论,认为事物是因缘和合的,否定有一个不变的实体,主张无常。这是它与婆罗门教的主要不同。耆那教的产生时间与佛教的产生时间接近,理论上也与早期佛教的某些观念相似。此教重视对世间万有构成要素的分析,也讲轮回与解脱的理论,但具体内容与婆罗门教有差别,不承认婆罗门教主张的那种不变实体“梵”。

在公元4世纪至公元9世纪,婆罗门教有不少重要变化,开始逐步演化为印度教或“新婆罗门教”。从4世纪开始,婆罗门教大量吸收一些当时也已很发达的其他宗教及印度民间信仰的成分,对自身进行了许多改造。至8-9世纪,著名的吠檀多派思想家商羯罗(Shankara,788-820)加大了对婆罗门教思想改造的力度,完善了传统婆罗门教的基本学说,奠定了印度教的理论基础。在宗教崇拜方面,新婆罗门教或印度教崇拜的大量神在此教中的地位也有变化,出现了一些信众明显较多,影响相对较大的神。印度教中虽然还有多神崇拜,但主神崇拜已明显占据主导地位,有所谓“三大主神”——梵天、毗湿奴、湿婆。后来在宗教崇拜方面还形成了所谓三大教派,即:毗湿奴派、湿婆派、性力派。这些崇拜一直发展延续到印度近代。

大致在公元7世纪上半叶,伊斯兰教开始在古印度地区传播,其后几个世纪,传播速度加快,传播地域扩大。传播的途径虽有经商、旅行等,但初期主要还是通过军事征服的手段。伊斯兰教取得了在所征服地区的统治权后,大力宣传在西亚、中亚初创时期就形成的一些基本教义。一些伊斯兰教思想家认为,真主是至尊至善的,而世间事物和人则有邪恶和不净。还有一些思想家认为,真主是世界的根本因,是永存的。真主不仅创造了宇宙,而且创造了万物生死轮回的法则。

锡克教(Sikhism)产生于15世纪末16世纪初。它是印度教中虔诚派运动与伊斯兰教中苏菲派思想融合后演变出的一种宗教形态。锡克教认为,神只有一个,是各宗教都应崇拜的对象,尽管各教所崇拜对象的名称不同,但实质上它们所崇拜的是同一神。神是自存的,全知全能的,世界上的各种事物都是神的表现,是神创造的。轮回于世间的人充满痛苦,要脱离痛苦就要达到与神合一的境界。

此外,基督教也很早就传人到印度,一般认为4至5世纪叙利亚的一个基督教小教派中的传教士最先将基督教传人印度。当然,基督教在印度的较大范围内的传播还是在更晚的一些时期。

印度近现代占主导地位的是印度教。印度教理论的核心成分来自古代印度的婆罗门教,但其中也大量融合了古代许多其他宗教的成分。因此,现代印度教所包含的内容的来源是相当复杂的。印度各主要宗教派别在历史上有相当长的并行发展时期,因而各教派间存在着重要的交涉或关联,它们之间有相互借鉴或相互影响等的关系。婆罗门教和佛教是印度古代宗教中的两大主要宗教,两教之间的

关系有以下一些特点:

第一,两教都从印度古代圣典吠陀和奥义书中吸取了不少成分,有不少共同处。吠陀和奥义书中的内容极为丰富。其中的主要哲学思想为印度后来的婆罗门教思想家所继承和发展,成为婆罗门教以至后来印度教的基本理论。但一些观念也为佛教所吸收,成为佛教理论中的重要成分。这是两教中出现不少相同处的主要原因。例如,轮回解脱的理论、善恶因果的思想、否定形态的思维方式等在吠陀或奥义书中就已提出,婆罗门教中后来的思想家大量使用这些成分,佛教也大量使用这些成分。两教的不少文献中的一些叙述是相似的。

第二,两教的主要差别反映了古代印度种姓制社会中不同阶层的主要利益及观念。婆罗门教在产生时主要反映了婆罗门种姓阶层的思想,而佛教在产生时则主要反映了部分刹帝利及吠舍种姓等阶层的思想。婆罗门教的核心哲学理论是梵一元论,认为世间一切事物在本质上就是梵,梵是最高的实体,真正的存在的不变根本因。佛教的核心哲学理论是缘起观,认为世间一切事物都是缘起的,否定最高根本因的思想,认为事物是无常的,无真实不变主体。婆罗门教的梵一元论与其婆罗门至上的政治主张是一致的,体现了婆罗门种姓阶层的根本利益。而佛教的缘起观与刹帝利吠舍等种姓的反对婆罗门至上观念及追求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平等的政治主张是一致的,体现了这层人的利益。

第三,两教在发展中基本能和平共处。婆罗门教和佛教虽然代表了印度社会不同阶层的利益。但两教的对立却不是水火不容的。婆罗门教和刹帝利分别代表了印度的上等社会阶层,而部分吠舍也不是社会的底层。印度古代的种姓制在一定程度上说对于这两教的教众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种姓制对这些阶层来说又是一种相对能保持各自利益的制度,能够大体上维持他们之间的相对和谐关系。因此,在两教并行发展的大部分历史时期中,二者能够和平共处,纵然存在着大量两教互相批驳的场合,但一般来说,基本上是思想交锋,而不是武力对抗,两教间很少见到发生流血冲突的事件。

耆那教与婆罗门教之间的关系与上述与佛教的关系类似。耆那教的信众基础大致与佛教相近,此教也是来自沙门思潮,也吸收了奥义书中的一些基本思想。因此,婆罗门教与耆那教在历史上虽有思想冲突,但与后者也基本是和平相处,一般也不发生流血冲突。耆那教与佛教之间的相同处很多,二者在一些方面都不认可婆罗门教的观念。佛教和婆罗门教在产生初期虽然有争夺信众方面的冲突,但这种冲突并没有扩大或升级。佛教文献中有批驳耆那教理论的内容,然而所占比重不大。两教的差异或对立不是不可调和的。

在伊斯兰教传人古印度并成为其中的主要宗教之后,印度的宗教关系或宗教存在格局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伊斯兰教不是古印度的传统本土宗教,它的教义最初来源于西亚、中亚等地区,与印度古代圣典吠陀奥义书没有渊源关系。因而最初在许多方面与印度原有的宗教派别难以调和。伊斯兰教在古印度的主要扩大或发展时期,就与婆罗门教(印度教)、佛教、耆那教等宗教派别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最初,伊斯兰教曾一度采取军事征服的手段来解决与其他宗教之间的矛盾。在这个过程中,当时伊斯兰教属于强势宗教,印度原有的宗教受到很大打击。然而婆罗门教或印度教是印度本土影响最大的宗教,在社会中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虽然受到伊斯兰教的冲击,却只是影响的范围有所缩小,并未被完全击垮,在古印度形成了与伊斯兰教对峙的局面。耆那教也受到了伊斯兰教的冲击,但也没有完全被驱除,在一些地区仍保持着影响。佛教在伊斯兰教扩大影响的过程中受到的打击最为巨大,加上佛教当时在古印度的其他一些自身的因素,13世纪之后,它基本在古印度衰落,一些原有的佛教重要活动中心不复存在。直到19世纪,佛教才在印度在一定范围内有所“复兴”。

锡克教虽然是在吸收改造印度教和伊斯兰教某些成分的基础上形成的,但对传统印度教和伊斯兰教中的一些陈规陋习则表示反对。如传统印度教和伊斯兰教中都有妇女社会地位不高的现象,印度教中有寡妇殉葬的习俗,伊斯兰教中有男女权利不一样的规定。锡克教则主张在神面前人人平等,反对歧视妇女。此外,锡克教还反对种姓分别、祭司制度、繁琐祭祀,把这些看作是违背神意的。印度宗教不少派别中有一种消极遁世的倾向,而锡克教则主张积极人世。

从总体上说,印度古代宗教中原有的本土宗教之间思想交锋多,直接的激烈冲突少,而后来出现的一些宗教与原来的传统宗教之间的思想交锋少,直接的激烈冲突多。

二、近现代印度的宗教关系

在近现代印度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中,印度的宗教派别的关系与古代相比有不少变化。古代的印度宗教关系,先是以婆罗门教与佛教的关系最为引人注目,后来伊斯兰教在古印度广为传播后,与原来的印度本土宗教的关系成为宗教关系问题上的中心。而在近现代,引人注目的除了伊斯兰教与印度教的关系外,还有西方传人的宗教和印度本土宗教的关系、锡克教与其他宗教的关系等。印度近现代的教派冲突发生较多也是宗教关系方面的重要特点。

基督教在4世纪传人印度的影响极小。6世纪时,在印度马拉巴尔地区已有数百基督教徒。但该教在印度获得较大发展是在近代。西方文化传人印度的一个重要方式是传教活动。不少西方传教士是随欧洲人在印度贸易活动的扩大和发展来到印度的。欧洲的基督教徒向印度传教不完全是采用和平方式(尤其是在早期),如葡萄牙的圣方济会的传教士在16世纪初到达果阿时,就曾把当地的印度教寺庙摧毁,16世纪中期,他们在果阿成立耶稣会,后又设立宗教法庭,对异教徒进行残害。他们在对待印度伊斯兰教信徒时所使用的手段尤为严厉,曾残酷地拷打和焚烧这些信徒。20世纪30年代,基督教在印度已有数百万信徒。在印度摆脱英国统治后,基督教在印度仍有相当的势力。在南印度有统一领导天主教与新教的基督教会,在北印度也有印度天主教主教会议等组织。印度近代的一些著名思想家也受到基督教等西方文化思想的影响,如被称为“近代印度之父”的印度宗教与社会改革家罗易就著有《耶稣的教训——和平与幸福之引导》(ThePreceptsofJezus:TheGuide to PeaceandHappiness)、《一神论者的赏赐》(TuhfatulMuwabbiddin)等著作,积极向国人介绍欧洲思想,倡导印、西交流。

伊斯兰教在近代印度社会中有着重要的影响。16世纪上半叶,莫卧尔王朝建立。印度伊斯兰教成为印度思想界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之一。在印度成为英国殖民地后,伊斯兰教和印度教同时在印度发挥重要影响,为殖民当局所重视,但伊斯兰教教徒与近代印度其他宗教教派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自伊斯兰教在南亚次大陆传播后从来没有间断过。在印度近代,伊斯兰教与其他宗教派别类似,内部也出现了一些宗教改革运功。在印度和巴基斯坦分治后,现代印度的伊斯兰教徒约占印度人口的十分之一以上。伊斯兰教在现代印度有不少组织,如印度穆斯林联盟、伊斯兰促进会等。印度近代的一些伊斯兰教的思想家也认真考虑与其他宗教的关系。如达拉·希库就是其中较著名的人物。他虽然信奉伊

斯兰教,但对印度传统的宗教哲学亦有深入的了解,并试图使二者相融合。他认为印度教的圣典奥义书和伊斯兰教的圣典《古兰经》在教义上是一致的,一切事物的最高实在既是潜在的,又是显现的。

锡克教在发展中建立了自己的武装,曾多次与莫卧尔王朝发生冲突,与这一王朝的军队作战。在英国把印度变成殖民地之后,锡克教曾展开反英斗争。19世纪,锡克教中出现了一个辛格运动大会。这个组织的主旨是要使锡克教成为独立的社会集团,与印度教对抗。20世纪又成立了阿卡利党。这是一个宗教与政治密切结合的组织,经常开展为保持此教独立存在和维护教徒利益的斗争。印度独立后,锡克教曾多次与国大党政府发生冲突,常常受到镇压。与印度教教徒的对抗事件也屡屡出现。锡克教有自己的一些特定的习俗,如男婚女嫁要在锡克教教徒之间进行,不与异教徒通婚等。

印度近现代的教派冲突经常发生,而且屡屡酿成流血事件。其中伊斯兰教和印度教的冲突最为突出。这里面较典型的是阿约提亚的寺庙冲突。阿约提亚是印度北方邦的一座古城。1528年,信奉伊斯兰教的莫卧尔帝国皇帝巴卑尔下令在这一城内建了一座清真寺,而印度教教徒则认为阿约提亚是印度教毗湿奴神化身之一的罗摩王子生长的王宫所在地,并反对将清真寺建在罗摩庙上。两教信徒由此发生了较大的冲突。冲突持续了几百年,一直延续到21世纪。如1855年,印度教信徒和穆斯林的阿约提亚寺庙之争导致了75人死亡。1992年,同一寺庙之争又导致三千多人丧生。2002年,两教在此问题上的冲突造成七百多人死亡。印度其他地区的印度教和伊斯兰教的教派冲突也不时发生。古代印度在近现代演变成不同的政治实体,这与此地区的宗教对立及民族矛盾有着直接的关系。在英国殖民时期,南亚次大陆上形成的主要政治实体是相对统一的。而在这个政治实体的统治区域,民众的主要信仰是印度教和伊斯兰教。在这两大宗教影响下,形成了不同的政治与经济的利益群体。不同的利益群体有不同的政治要求,这种要求在遇到该地区内外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就出现了后来的政治实体分化。这是政治矛盾、民族矛盾与宗教派别矛盾融合在一起产生的结果。

三、对当前中国宗教文化和谐发展的启示

印度是中国的近邻,与中国都是世界文明古国。中国在古代就吸收了不少印度宗教文化的成分,促进了中国文化的发展。在近现代,中国仍然可以在这方面有所作为。中国的宗教在社会中虽然没有印度宗教在其本国的作用大,但在当代对民众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如何引导宗教与社会发展的大方向相适应,在创建和谐社会中起积极作用,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重要课题。在印度宗教的长期发展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些特点或可以借鉴的成分。这些成分对我们有某些参考价值,可为我们提供重要的启示。笔者认为至少可以提出以下几点:

第一,不同宗教相互吸收借鉴,可以共同进步,促进思想文化发展。

印度古代原有的本土宗教基本上有着相近的思想文化背景。无论是婆罗门教(包括婆罗门教六派哲学)、佛教,还是耆那教,都在不同程度上与吠陀、奥义书的思想有关联。其中,婆罗门教是社会中的主导性意识形态,与吠陀、奥义书中的主流思想是一致的,代表了古印度婆罗门祭祀阶层的主要政治经济利益及相关思想。佛教与耆那教则主要代表了部分属刹帝利和吠舍等种姓阶层的人的相关利益及思想。这些宗教虽然有不同的政治经济背景,但同时又是社会中的基本阶层的代表,既有相互对立的一面,又有相互依存,密切相关的一面。这在吠陀奥义书中的不同宗教及哲学的观念中都有体现。而后世的婆罗门教诸宗教哲学派别与佛教及耆那教各分支派别中也有相应的体现。在这些派别的发展过程中,实际上存在着吸收借鉴对方观点或理论的现象。如佛教和耆那教就吸收借鉴了古代婆罗门教的轮回解脱观念,而婆罗门教在后代的哲学流派也吸收了不少佛教的具体论证手法和思想范畴。二者的相互吸收借鉴对双方都带来了好处,使它们都得以完善自己的思想体系,提高各自的理论思维水平,在整体上促进了印度文化的发展。现代中国的宗教派别可以借鉴印度不同宗教派别在这方面的发展特点,努力吸收其他派别中的优点或长处。在中国现代社会中存在的主要宗教派别,一般都经历了长期的历史发展环境的磨练,有着各自生成及发展的内在和外在的原因。一般形成了自身有特色及有一定文化内涵的理论体系。这与印度古代的几个主要传统本土宗教有类似之处。虽然各派生成的具体原因有差别,最初代表的社会阶层有差别,教义或理论体系的基本点有差别,但其他派别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值得吸收借鉴的成分。吸收借鉴这些成分,对于各派都有好处,能够在总体上提高当代中国宗教派别的文化品位和思想内涵,促进当代中国文化的更好发展。

第二,不同宗教相互理解,和平并行发展,避免极端对立,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和睦。

不同宗教派别的理论自然有差别,有些甚至是截然不同的差别。在印度古代的本土宗教之间有差别,后来的一些宗教与本土原有宗教之间有差别。但这二者对待差别的处理方式完全不同。印度先前的本土宗教之间基本上是一种思想交锋,极少发生流血冲突,这是一种不同宗教间的并行和平发展。而在后来出现的一些宗教和原来本土宗教之间,常常形成极端的对立,甚至伴随着流血冲突。在中国当代的宗教派别之间,要努力使各教彼此之间相互理解。有矛盾可以进行正面思想交流。即便是较大的理论差异,也要以平和的态度来对待。避免出现类似印度历史上后来宗教与原来本土宗教之间产生的那种激烈冲突的情形。这对于各个宗教,对于有关民族,对于整个国家都有好处。如果不同宗教之间的关系处理不恰当,形成不可调和的激烈冲突。那就极有可能给外部不良势力以可乘之机,激化宗教和民族之间的矛盾,甚至引发民族分裂或国家分裂,破坏来之不易的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出现亲者痛,仇者快的局面。

第三,不同宗教求同存异,共同为民众谋福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不同宗教之间如果要和平发展,最好的途径就是求同存异。在印度宗教中,虽然古代宗教之间有矛盾和对立,而且在公开场合进行思想交锋。但在实际上,不同教派之间是经常求同存异,吸收对方理论体系中的有益于自身发展的成分,减少激烈的教派冲突。这在原来的本土宗教中是常常能见到的情形。在印度近现代,虽然宗教教派之间有时发生激烈的流血冲突:但实际上不同宗教之间的相互吸收借鉴的情形依然是存在的。近代的印度教对印度古代的不同派别的思想就常采取吸收包容的态度。而西方宗教进入次大陆之后,印度本土的宗教虽然与之有较大矛盾,但大量吸收借鉴的情况也是明显存在的。印度宗教传入中国后,也基本上是采取求同存异,寻求融合的态度。在中国古代,最主要的印度宗教佛教传人之初,就避免与中国原有宗教或思想文化产生激烈的冲突,而是以一种非异端的面目出现。佛教传人之初,一些佛教传播者就努力将佛教的观念或概念改造成类似中国原有的思想或宗教派别的概念,以中国人易于接受的形式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待佛教在中国初步有了些立足之处后,才大力传播印度原有的基本教义,而在后来,则又大力进行改造移植,创立有中国特色的佛教诸宗。佛教在中国虽然也在历史上与其他宗教发生过激烈冲突,但出现流血冲突的情形较少。在传人中国后的主要的历史发展中,佛教与其他派别还是采取彼此和平相处的态度。因而,从总体上说,印度宗教传人中国后,与中国其他宗教之间是一种相互融合、和平发展的状态。这对于促进中国文化的健康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对于当代中国来说,不同宗教之间仍然要保持和平共处的良好关系。要借鉴印度古代宗教中一些派别所采取的求同存异、相互吸收的态度,也要借鉴佛教等印度宗教传入中国后处理与其他宗教或思想派别之间关系的明智之举。在当代中国存在的绝大多数宗教派别,特别是一些主要的宗教派别,其基本教义都是要求弃恶扬善、造福民众的。各宗教派别虽然对世界和人生有不同看法,理论上有不同主张,修行上有不同手法,但在维护百姓利益,维护国家安宁方面是基本一致的。因此,各宗教派别应当发扬本教中的优良传统,借鉴印度等国家或地区的宗教发展中的有益经验,吸取教训,为了国家和各民族的团结统一,为了人民大众的幸福安康,努力超越宗教差别及民族矛盾,为创建中国和谐的宗教关系而努力,为世界和平与人类进步而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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