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茅家梁
今年7月24日的《新京报》上有则消息说,河北涞源县北石佛乡马庄村的农民刘国明近日向媒体投诉,县里官员在转交为其儿子治疗白血病而募捐的款项时,存在“虚开收据,少给钱”的行为,导致5.1万元捐款被克扣近半。
我们经常有或深或浅的捐赠体验,却很少有人对形式繁多的“自愿”捐赠有所“盘问”。由此想起了前几年港商余彭年为我们做出的榜样,尽管这个榜样的作用相当有限。
年过八旬的余彭年先生,曾向内地捐赠10辆救护车,事先议定只能用于救死扶伤,而后来他发现,有一半已经变成“办公车”了,所有的仪器都从里边搬走了,车内装了8个座位,成了官员的座驾。他想家乡总是靠得住的,就硬是把车子要了回来,捐给了他的家乡。捐赠,一旦完全依附于一些地方政府,就也许无法变成真正救死扶伤的造福活动。
在我们的精神传统中,季札一直是人们的偶像。《史记·吴太伯世家》里称:公元前544年,吴国公子季札出使中原,途经徐国。徐君对季札佩带的宝剑,甚是艳羡。季札考虑到出使的需要,暂时就没有赠送。后来,季札出使完毕再经过徐国时,徐君已驾鹤西去,于是季札“乃解其宝剑系徐冢树而去”。季札做了件千古传颂的漂亮事,他的“潇洒捐赠”和“恪守信义”张扬天下。徐冢也因此成了“景观”,如今依旧巍然,只是“捐赠”给徐君的宝剑不知辗转流落到哪个文物贩子的小摊上了,地底下的“徐君”并没有得到。
在某种意义上,捐赠被公认为“社会的第三次分配”。出色的捐赠可能有助于弥补第一次、第二次分配的缺陷与不足,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平等。和谐社会的最基本含义是形成一种大体均衡的利益格局。而“捐赠”一旦不当,很可能催生出些恬不知耻的“乞丐王”,以及被天上的馅饼砸得两眼乱冒金星的暴发户。只知赠与的痛快,而不问结果的季札式的潇洒捐赠,往往制造了不少腐败的机会,培养了更多的投机耍滑的懒虫,于构建和谐社会,没有一丁点儿的裨益。
在直接而具体的捐赠活动中,捐赠人皆希望能看到是谁接受了自己的帮助,效果如何。财产等于母鸡,鸡蛋用来捐赠做好事,当然最好是让鸡蛋孵出小鸡来,让小鸡长成母鸡,周而复始。捐赠,首先要计算成本,其次要加强监督,再者要进行检查。即使是亿万富翁,又有几位愿意做现代豪爽得稀里糊涂的“季札”?
“与人玫瑰,手留余香。”这类话最好仅仅是慷慨解囊者自己的感叹,如果由接受者或企图“过手香一香”、“拔若干雁毛”的官员堂而皇之地吐出口,味道就变了。眼下,许多捐赠场合,主角不是“季札”,而是“全程陪同”的“徐国”的各级官员。只要不是瞎子,谁都瞧得出,这些官员始终拥有比“季札”更优越的感觉和莫名的心理优势。他们一叫好,所有的聪明人就得反省自己的热情了。不学季札潇洒地“挂剑”,学学余彭年的执拗和认真,这对于急需帮助的弱势群体肯定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