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新杰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我国在近些年来出现的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离任审计。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对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进行的审计。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较大,这是因为:审计的对象是经济责任人,而责任人是较高层次的国有企业领导,其评价或结论又直接影响其任用和升迁问题,非常敏感,一旦出现差错或失误,一般都会引起复议或诉讼,同时,国有企业领导控制有一定权力,对少数人而言,可能存在以权谋私,违纪违规或严重经济犯罪行为,如果审计结论没有反映出来,将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将承担很大风险和责任。因此,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是现行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范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关键点之一。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不健全或执行乏力的审计对象,作为重点或实施详细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包括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两个组成部分,对会计控制实施符合性测试,可以明确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提高审计效率,降低检查风险;对管理控制的评审可以发现企业经营的潜在风险领域,为量化经营风险和控制审计风险奠定环境基础;同时考虑把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引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账目基础审计方式、制度基础审计模式有机结合起来,从而达到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要以责任人是否充分履行其受托经济责任为中心,围绕其应该承担的财务责任、经营责任、管理责任这三个方面进行,要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行业和管理特点有所侧重。同时在实际操作中,还要把审计对象进行排队,对有资金分配权、单位资金多,历年违纪违规问题多,社会反映比较差或近期有举报信件的列为重点单位,把这些单位的领导列入重点审计对象,审计机关应整合审计力量,加强重点对象的审计工作,以确保整体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审计程序是为保证审计质量而制定的必须经过的法定工作顺序,程序的违背和遗漏将严重影响审计的效果,增加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既要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定的审计程序,又要执行“两个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做到依法审计、依法处理处罚。作为一项特殊的审计事项,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严格履行以下法定程序:首先在审计准备阶段。这一阶段审计立项必须有受托依据,由干部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委托建议;审计方案的编制必须详细、认真,做好事前调查,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下达审计通知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两个暂行规定”的日期要求;其次是审计实施阶段。应切实贯彻“双向承诺制度”,即审计双方要对相应的事项作出书面承诺,被审计单位对所提供各种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出承诺,审计机关则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承诺,在审计取证过程中,应注意审计方法的科学性以及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第三是审计终结阶段。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前,需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的意见,允许提出异议,并把好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结论的复合关。
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时间长,内容多,工作量大,组织人事部门对审计结果的要求急。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就是要改进审计手段,采用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一是通过账面审计与外围调查相结合,领导人自查自报与座谈走访相结合,来拓展审计线索来源。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不但自己可以评说,而且本单位的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审计人员不但就账论账查违纪,还应坚持走群众路线,进点时,实行审计公示制度,采取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公开接待来访时间和地点、个别走访和座谈等多种形式,确定审计重点、内容与方法,减少审计风险;二是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成果。通过调阅以前年度审计档案,了解以前年度存在问题,分析发现问题存在的可能性,选准切入点,对降低审计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三是做好几个结合。要针对不廉洁行为隐蔽性强,特别是个别责任人利用职权,搞小金库或回扣的特点,坚持查一级单位与查二级、三级单位相合,查本级会计单位与查关联单位相结合,查账与查实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结合。这样才能把问题查深,查透,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目的在于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业绩、明确经济责任,把较为抽象的责任目标和考核标准进一步具体化,通过数量特征和质量关系对领导干部任期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应当体现相关性原则:首先,指标体系的设置应当体现经济责任为主的原则,因为审计机关对企业领导人员监督而实行的经济责任审计,所检查和评价的是经济行为和经济责任,重点是直接经济责任,还包括与经济责任有关的主管责任,这是由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决定的,盲目扩大审计评价范围、滥用审计职权,势必人为加大经济责任的审计风险。其次,指标体系的设置应当系统化、规范化,指标选取应尽量与财政部颁布的相关经济指标相吻合,并且能够全面反映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在界定评价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时,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从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政策背景和客观工作环境,全面地看待被审计对象的功过是非,审计证据不足的事项不做评价,超出审计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评价的措辞要恰当,有分寸。同时评价还要分清“四种”责任:即前任与现任的责任、集体与个人的责任、直接与主管的责任、过失与故意的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的高风险属性,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经济责任审计是从源头上治理领导干部腐败现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如果审计人员自身不具备清正廉洁、实事求是的政治素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避重就轻、轻描淡写,甚至故意隐瞒、扭曲真相,不但使审计风险大大增加,甚至会将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陷入只治标不治本的尴尬境地;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高低同审计风险的高低成反比,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增强其责任心,审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就会大幅度降低。为了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各级审计机关要把干部的素质教育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干部的培训力度,广泛开展政治理论、思想道德、业务能力、现代科技等方面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刚直、廉洁、效率、严谨的审计队伍。审计机关更应当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工作,不断更新知识,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审计人才,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