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莉莎
1.对成本的核算进行了扩充和完善
(1)在资产资本化方面,新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资产应当是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构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存货等资产。而旧制度下只是特指固定资产。
(2)在人工成本计量上,新制度规定企业应全面核算职工薪酬费用,将旧制度所没有考虑的人工费用如职工住房等都纳入人工成本,并最终归入产品成本。
(3)在存货计价方法上,新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使企业的资产计价更科学合理。
(4)在间接费用的分配上,新制度取消了列举分配间接费用的标准,要求企业依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分配标准,取消了以往按定额类、消耗类、成果类等标准。
(5)在资产价值的计量上,新制度鼓励在坚持以历史成本计价的同时引入其他计量基础,如公允价值、重置成本等,改变了以往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局面。
2.新准则修订和完善了会计信息质量和信息披露:一是为满足信息使用者充分理解和使用信息,将明晰性改为可理解性。二是出于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可验证性和中立性的考虑,将真实性改为可靠性。三是为突出会计核算中注重经济业务实质,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之要求。另外,新准则要求企业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因此新制度要求的是企业应建立系统、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这与原准则下的单一财务报告是有本质区别的。
1.总体上新准则为反倾销会计建立了一个整体的研究和运行框架
(1)新准则会计政策选择方向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促使企业尽力证明自身较低的结构价格是合理的;还有就是约束企业要采取连贯一致的会计政策。
(2)产品的成本核算是反倾销会计中的重要一环,新准则对成本核算的内容和方法均作了较大修订。首先它要求反倾销会计合理选择成本动因,并要求间接费用比例高的企业首选作业成本法。其次新准则下出口到国外的产品成本中有一部分是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另外还有很重要的销售、管理和一般费用,因此国内企业在平时进行成本核算时有必要分别记入销售管理等期间费用的支出,以便提供清晰完整的会计资料供调查组织取证。
(3)经济转轨时期政府对本国出口企业的财政补贴往往容易受到进口国反倾销部门的关注,这种情况主要体现在国内企业无偿或以较小成本使用土地使用权从而对产品成本影响不大,以及政府会向企业供应廉价的水电及其他原材料的事实上。新准则要求企业应按照公允年限摊销土地使用权。因此新准则规定的对政府财政补贴的会计处理是与国际会计准则一定程度上的趋同,有利于回应对方的反倾销借口。
2.新准则使反倾销会计制度全方位向国际惯例靠拢。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前有关反倾销的诉讼纠纷发生过很多起,原因是企业在用国内会计准则计算产品成本,而这个会计资料国际市场是不予信服的。新准则施行后企业就有了和国际接轨的财务报告,其在国际反倾销诉讼中的抗辩能力就已大步提升。
3.新准则对反倾销会计中产生了的影响
(1)重新表述借款费用资本化。符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不仅能计入固定资产,还能计入存货等资产价值里,因此这对出口企业产品成本会产生累增效应。
(2)增加了人工成本的计量内容。新准则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工资、奖金,还把各类职工福利纳进来,因此可能也是成本上的累增项。
(3)存货的计价摒弃了后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与存货的流转相背离,一方面难以真实反映实物的正常周转情况,另一方面也不符合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要求。因此经济主体应选择其他更有益于企业价值增加的存货计价方式,在对比中选择最优。
价格与正常价值之比是联系反倾销与会计准则的重要纽带,新准则的出台和实施是国际贸易主体间的竞争与博弈在制度层面上的深刻反映,两者相互影响、相互配合。当今在国际贸易领域,不同国家间的产品市场份额之争愈来愈激烈,而在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过程中,反倾销会计制度为企业提供了完备、清晰的会计资料,体现了可比性、公允性和真实性的信息质量要求,有利于企业在反倾销诉讼中做到有理有据,同时也能激励企业创新降低成本的方法,从而创造一个积极健康的国际贸易大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