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吃哑巴亏

2010-04-21 09:44
故事会 2010年7期
关键词:粮站张三工伤

吴 迪

张三在一家粮站找到了工作,专门负责装卸,工作很累。这天,他在中午工间休息的时候,累得不行了,就想找个舒服点的地方好好午休一下。他四下里看看,发现几个粮垛上都铺着厚厚的稻草,睡在上面一定很舒适,于是手脚并用,爬上一个四米多高的粮垛,躺下打起了盹。

张三很快进入了梦乡,他梦见自己有钱了,给家里盖起了大房子,正开心着呢,一个翻身,就从四米多高的粮垛上摔了下去!

这一跤摔得不轻,张三右手骨折,住进了医院,花掉不少钱。看着张三整天唉声叹气的,有个工友提醒他,这次事故如果能算工伤的话,就可以叫单位赔偿一些钱。张三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等单位领导来看望时,小心翼翼地提出工伤要求。领导一听,好像是看外星人一样地盯着张三,好半天才匀过气来,说:“张三,谁让你爬到那么高的地方去睡觉啦?你是成年人,不知道从上面摔下来会有危险吗?你也真敢说,认定工伤?笑话!”张三一向老实,想想此事也确实是自己的责任,单位不追究已经烧高香了,于是赶紧闭嘴,独自东拼西凑去筹措医疗费。

就在张三准备出院的前一天,他一瘸一拐地在医院的花园里散步,這时看见一个老头子在前面扶着墙壁,走得很辛苦,于是就走上去帮助他。别看张三一只手还吊着,他硬是用另一只好手把老人扶回病房。老人很感激,他请张三坐下来闲聊,一聊就聊到了张三的伤情上,老人听张三叙述,听着听着就皱起了眉头:“不对啊!小兄弟。”张三好生奇怪,问:“大叔,什么不对?”老人说:“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你应该享受工伤待遇!”

张三闻言大喜,但还是半信半疑,说:“可是人家领导都说了,我这是违反规定自己伤的,怎么能算工伤呢?”老人说:“由于你所从事的装卸工作具有工作量集中、劳动强度大的特点,所以尽管工作时间睡觉,有违规章制度,但毕竟情有可原,而且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理应认定为工伤。”

张三心里很激动,但又有点担忧,问:“那我擅自爬到粮垛上去,违反规定怎么算?”老人很明确地告诉他:“你违反规章制度,是可以给予内部处分的,但这与工伤认定是两码事。”见张三还在犹犹豫豫,老人索性明说:“我是律师,你要信得过我,这事我来帮你办!”

就这样,在律师的斡旋下,粮站领导终于让张三享受工伤待遇。张三喜滋滋地说:“法律知识很重要啊!”

律师点评:

故事《差点吃哑巴亏》主要体现了我国民事损害赔偿的“无过错责任”基本原则,即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不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是否存在过错,不论责任在哪一方,除职工本人蓄意造成事故等法定情节外,一般来说,受到事故伤害的劳动者都可以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得到赔偿。也就是说,尽管张三在工作时确有过错,但用人单位仍应依法对他的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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