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口述者:王树奎采访者:王 岚
(王树奎,出生于1935年8月,原上海同济大学纪委副书记,1982年1月至1991年先借后调入市教卫党委组织处,分管复查历史老案与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工作。1995 年退休。)
我是1951年16岁时参加工作的。1956年在机关应征服兵役4年。1957年入党。复员后考取复旦大学哲学系,属于调干生。毕业后被分配到上海华东化工学院担任党委机要秘书。“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开始参加清理党委被冲砸文史档案工作。恢复高校招生后,我要求到马列主义教研室担任哲学教学工作,但一度又被党委抽出在运动办公室清查打砸抢外调工作。1982年1月19日我被借调到市教卫党组纪委,参与复查历史老案与平反冤假错案的落实政策工作。1984年5月份正式调到市教卫党委,担任组织处副处长,除分管复查历史老案与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工作外,在处里我还分管知识分子工作和统战工作。
复查历史老案与平反冤假错案落政工作千头万绪,必须一件件仔细调查,认真核对,来不得半点马虎。当时中央及中央组织部都有文件原则规定,但具体的工作还是要下面贯彻落实的。所以,经深入调查后,我们还要起草一些文件。如《教卫系统关于‘文化大革命’前历史老案的复查处理情况和下步工作意见》《教卫系统1984年上半年检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情况汇报》《关于党在十三大前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意见》《上海市普教系统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情况汇报》《关于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检查验收工作的意见》等等。从这些材料中可以看出当年这项工作,局、委和高校党委都是相当重视的,先后都成立了工作班子——复查历史老案落政办公室,选择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并具有一定的历史知识、工作经验和政策水平的干部担任。我记得工作班子中还强调“文化大革命”前原来参与案件的同志都要回避,这样做是为了便于工作的进行。因为要否定原来自己办的案件是很难的事。尽管难度很大,但因为涉及每个落实政策对象的政治生命和家属子女的切身利益,所以,大家做起来都很认真,很小心。
教卫系统是知识分子密集的地方,所属四个局、委和三十几所高校,当年共有中高级知识分子18425名,其中高级知识分子3749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单位开始拨乱反正,做了大量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知识分子的地位起了明显变化。1982年以前,凡属“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都已复查平反了;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的除个别人外也都得到了改正;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已全部予以平反纠正;1964年底至1965年初“四清”运动中确实搞错的案件,也进行了认真的复查和纠正。1982、1983年,各单位吸收了共572名中高级知识分子入党,提拔任命了106名中高级知识分子担任局、校级领导。生活上,1982年调整工资时,绝大多数都增加了一级,有的还加了两级。另外,各单位还对知识分子的业务进修、健康、住房、夫妻分居两地等情况都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措施,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进一步调动了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是,当年“左”的思想还有一定的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对知识分子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个别干部甚至说:“年年落实,再落实什么?”“我们为知识分子落实政策,又有谁来为我们落实政策?”当时,上海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提拔了两名中青年知识分子担任系领导,成了学校里的重大新闻,被说成是“放了两颗氢弹”。
范纪曼(81岁)、彭雅萝(76岁)夫妇合影
经我审理的大案和难案很多,有的是党委领导交办的事,要我亲自去落实的。事隔这么多年,绝大多数的案件早已经忘记。最近我和一些当年一起工作的老同志通电话,有许多往事他们也都已经淡忘了。特别是历史老案时间跨度较大,涉及的面较广,情况比较复杂,政策性强,善后工作困难。总之既艰巨又复杂。在我们教卫系统,还有个特殊情况,就是在受处分的人员中,大量的是学生,许多人离开学校后去向不明,有的档案材料因几经周转,都难以查到,而学校保存的文书档案,有的仅有一份简单的结论,有的甚至连结论都在“文化大革命”中散失了。这就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不小的难度。但是,事在人为,经过多年的努力,绝大多数落政的对象均已妥善地解决了。我至今认为当年是认真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做好这件事的。在整个这段时期的工作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2名高级知识分子。
范纪曼是上海戏剧学院的一名教授。他是1926年就入党的早期共产党人,历任县委书记、川北军委书记等职。1929年他奉党的指令到上海开展地下工作,后来被叛徒出卖遭逮捕,出狱后,和党组织失去了联系。由于当时地下斗争的特殊性,他尽管在北平找到了党,但暂时却未能恢复组织关系,而只是建立了工作关系,但是他一直在党的领导下工作。从1934年起,范纪曼在党的领导下,为苏联红军总参谋部和共产国际作情报工作;抗日战争时期,他按照党的指示,将我党设立在上海的一座秘密电台搬到自己家里,保证了与延安总部红色电波的畅通;抗战胜利后,他又奉命打入南京国防部二厅任少将代理专员,他利用这些特殊身份,为我党获取了不少有价值的国民党党、政、军、特的机密情报。但也正是这样特殊的经历,让他后来遭受了更大的人身波折。上海解放前夕,因为叛徒出卖他再次被国民党逮捕,并被判处死刑。凭着他丰富的地下斗争经验和特有的机智,他越狱成功并逃脱掉追捕。解放初期,他先后协助上海市公安局破获蒋特潜伏在沪的电台八部和潜伏特务、派谴特务多人。从20世纪30年代初到40年代末,范纪曼在失去组织关系的情况下,为党做了大量工作。他前后四次被捕,屡屡惨遭酷刑,但他始终坚贞不屈,保持了共产党员的坚定信念和宝贵的政治气节。
但是非常不幸的是,这样一位毕生为党为祖国的解放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同志,在1955年因受 “潘汉年、杨帆反革命集团案”牵连被定为 “历史反革命”,从此蒙受不白之冤达20多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范纪曼马上提出申诉,要求恢复党籍。经过上海戏剧学院党委认真复查调查取证,经市教卫党委审核并报请上海市委组织部,再由上海市委组织部向中央组织部报批(因为他是1926年入党的老同志,按规定由中央组织部审定)。终于,中央组织部1984年12月30日审批同意,恢复范纪曼同志1926年转党起的党籍。经市教卫党委领导交办,指定教卫党办主任方文喆和我代表市教卫党委到他家去,向他宣读中央组织部批文恢复党籍,他和家属子女都非常激动。后来他爱人的离休问题也是我去静安区教育局党委联系后解决的。
他的夫人彭雅萝是1939年参加革命的老同志,14岁那年就成为四川开县第一个剪掉长辫子的女学生。1939年她来到上海,至1948年8月,她对外一直是居家妇女。其实在这段时间,彭雅萝在党的领导下,以开店经商为掩护,建立地下电台,协助范纪曼、刘鹤孔、徐淡庐等做党的地下情报工作。她和范纪曼相依为命、患难与共,为党的秘密情报工作而共同战斗。1949年3月,范纪曼被国民党特务机关逮捕,她沉着应对,及时通知其他地下党同志转移隐蔽,保护了同志的安全。解放后,范纪曼的不幸遭遇使得家庭遭受极大的痛苦,但彭雅萝坚持正确的态度来面对,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她始终相信党和政府、相信自己的丈夫范纪曼。1990年、2000年范纪曼与爱人彭雅萝先后去世,他的子女还特地给我送来一份 《悼词》。
另外,还有一件事我不知道能否讲清楚,因为我自己心中也有疑问。那就是到最后都没有被改正的右派陈仁炳。陈仁炳是民盟中央参议委员会委员、民盟上海市委顾问、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是中央级的 “五大右派”之一,其他四人为章伯钧、罗隆基、储安平和彭文应。作为 “章罗联盟”即 “章伯钧、罗隆基为首的右派集团”在上海的首要分子,到最后都没有 “改正”。为啥没有给他改正?为了对历史负责,建议你们一定要到市档案馆去查原始档案,不能仅依据我的回忆或者一些纪实类的书上的描述。
陈仁炳是个大右派,在当时是人所共知的。1957年7月13日的 《人民日报》上,就有 《陈仁炳承认是章罗联盟在上海的首要分子》的文章。所以后来是否要给他改正,有各种说法。尽管后来查不出什么大问题,所以第二批右派摘帽时,1960年12月29日 《解放日报》上有文章,等于宣布他和王若望同时摘掉右派帽子。不过,他还是个 “摘帽右派”。之后,他回到复旦大学教书。不久, “文化大革命”开始了,堂堂教授博士居然被 “监督劳动”做了9年木工下手,工资减为57元7角。1974年,65岁的陈仁炳以工人的身份总算熬到退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绝大多数右派得到改正。但他因为被毛泽东多次点过名,即1957年7月9日,毛泽东在上海干部会议上点了上海一连串右派分子的名:“在你们上海,就是什么王造时,陆诒,陈仁炳,彭文应,还有一个吴茵,这么一些右派人物出来捣乱。右派一捣乱,中间派就搞糊涂了。”还说: “民主党派现在作风问题在其次,主要是走那条路线的问题。是走章伯钧、罗隆基、章乃器、陈仁炳、彭文应、陆诒、孙大雨那种反革命路线,还是走什么路线?首先要把这个问题搞清楚……” (见毛泽东: 《打退资产阶级右派的进攻》,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448、450页)所以他的问题一直无法得以改正。
陈仁炳不得不为自己一次次地申诉。1981年他写信给上海市委,要求解决他的问题。但他得到的答复是:1.“右派”不予改正;2.可恢复教授待遇,工资、住房、医疗均按教授待遇;3.解放前和解放后,陈仁炳先生曾为人民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应予肯定。
我到市教卫搞复查历史老案和落实政策工作前,对错划右派改正工作已经在1980年结束了。陈仁炳那时还一直在申诉,我记忆中他大概在1985年写信给中央民盟主席史良,并经中共中央统战部批示,经过上海市委统战部交办,要复旦大学党委复查并出面做工作。但复旦大学党委觉得有一定难度,就上报给市教卫党委,经与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商量,由我们市教卫党委直接复查,最后落实到我们组织处,由具体分工统战工作的刘积章负责内查外调。我们查下来对照中发[1978]55号文件精神,认为陈仁炳右派案属于错划,应予改正。并与市委统战部、复旦大学党委取得一致意见。此时,1986年1月党委决定刘积章调离组织处,他整理好的材料由我直接经手。于是我将整理好的材料经商妥后,以市委统战部和市教卫党委名义联合上报市委,市委批准同意改正。但因为陈仁炳是全国“五大右派”之一,必须联合上报中央。可是报到中央统战部后,我记得市委统战部长毛经权到北京开会返沪后,通过市委统战部干部处一位副处长口头转告我,大意说中央有关部门领导说“此项工作早已结束”。也就是说中央回避了对陈仁炳的右派能否改正问题,之后就不了了之。
抗战时期马来西亚华侨机工大队欢迎武汉合唱团回国留影前排:查光富、彭淑蓉、华侨机工队长、陈仁炳团长、索锦章
继而,当时我对照了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指出,“建国以来的冤案、假案、错案,不管是哪一级组织、哪一个领导人定的和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纠正过来,一切不实之词必须推倒”。另外,中共中央[1980]年70号文件也指出:对于任何冤假错案,不论涉及到什么人……都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豪无例外地坚决予以平反纠正。1978年10月1日《组工通讯》第20期上,也有文章说:毛主席在世的时候就曾经多次提出,对真正搞错的人要改正过来。对照中央上述文件要求,这不是自相矛盾的吗?
我又考虑到如果陈仁炳错划右派不改正,其离休待遇就不能解决,为什么呢?因为右派属于敌我矛盾,如果仅仅是摘帽右派不改正的话,按中央的政策规定,是属于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是不能办理享受离休待遇的。鉴于上述原因,经党委同意只能以市教卫党委名义直接向中央组织部请示。
后来,于1989年2月1日中央组织部批复同意陈仁炳离休。我也将批文转告了市委统战部。在1989年3月1日上午,经党委领导交办,我和复旦大学统战部部长张才根研究后一同去他家,向他本人及家属宣布,中央组织部同意批准他离休。他和爱人全家非常惊喜,他很高兴,想想可以享受离休待遇了,大概头上的右派帽子已经摘掉了。其实,当时我们根本就没有涉及且回避右派改正这个问题,只是向他宣布可以办理享受离休的待遇而已。他当年是“唯一活着的中央一级不予改正的右派分子”,章伯钧、罗隆基、储安平和彭文应已先后去世。
1990年12月9日,陈仁炳死于心力衰竭。13日,《文汇报》发表了 《陈仁炳遗体告别仪式举行》一文。他死后,据说开追掉会时他夫人又提出了 “陈仁炳是否已经改正右派”这个问题,但复旦大学党委领导也无法回答她。总之,就是这样一名教授到最后都没有 “改正”,我搞不懂为什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教卫系统党委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方面,包括干部政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按照中央文件要求,在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前,应该基本完成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任务。为了保证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质量,使每个复查过的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1986年9月,市教卫党委组织力量对已基本完成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任务的单位,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检查验收。我经手起草了 《关于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检查验收工作的意见》的报告,检查验收有9条标准。那年9月17日,是在市高教局大礼堂召开会议作了布置。 《意见》详细规定了检查验收工作的步骤和方法。
陈仁炳先生夫妇
步骤就是要从基层做起,已经基本完成落实政策任务的单位,要先组织自检验收,经本单位党委组织讨论认为合格后,局、委、高校党委党组才能正式向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写出工作报告,另对中央部属高校写出的工作报告,同时上报中央主管部门,请求派人检查验收;市教卫工作党委在收到局、委、高校党委 (党组)请求检查验收的报告后,将及时研究并派出检查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对部属高校,我们尊重中央主管部门意见后,由市教卫党委负责验收……有非常严格的操作程序。对于验收后符合标准的局、委、高校将定为合格,批准他们的工作报告,并签署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检查验收单》。最后,检查验收工作完成以后,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向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写出工作总结报告。
方法则是各局、委、高校党委在进行自检验收时,要根据验收标准,一项一项地进行落实。市教卫党委和中央主管部门在检查验收时,可采取抽查办法,有选择地抽查各种类型的单位和被落实政策的对象;复查材料检查验收要事先发出通知,公布检查验收组的活动时间和检查内容;还有就是检查验收小组采取 “听、查、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对重处理案件,原定敌我矛盾的,或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学籍、劳教的,复查后否定的或者仍维持的,查证据是否确实,定性处理是否正确、恰当。同时还注意来信来访的老大难对象。验收工作结束,要汇总情况,与受检单位党委交换意见,并作出评价,部属院校还要向中央主管部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领导小组汇报。
总之,落政工作比较艰巨复杂。对复查工作较重的局、委、高校党委,我都参与了验收。总的来说,主要靠平时上下沟通,经常深入下去,除中央另有规定外,仍以当时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为依据进行复查复议,在坚持解放思想、彻底肃清 “左”的影响,采取群策群力集体讨论会诊的办法,对疑难案件日常已得到妥善解决了。因此,验收工作还是比较顺利,都能达到中央的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题图 王树奎
责任编辑 梅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