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水行政执法打造法制型水务为水利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010-04-14 23:18绥化市水务局
水利科学与寒区工程 2010年4期
关键词:绥化市水政采砂

□ 绥化市水务局

近年来,绥化市水务局在省水利厅的关怀指导下,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总要求,全面贯彻新《水法》,切实加强水行政执法,不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加速行政指导型水务向法制服务型水务的新转变,开创了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牢固树立水法制观念,建立依法治水的工作新格局

随着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资源水利的深刻转变,我们充分认识到,新的水利发展模式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依法行政。通过加强监督来规范行政行为,通过法律规范来调整水事关系,通过执法活动来维持水事秩序,通过转变职能来提高水行政主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及水平,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水务部门的各项职能和工作任务中。

为此,我们从抓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入手,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水法制观念。一是开展法制宣传,营造法制氛围。紧紧围绕可持续发展水利,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水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水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采取集中对全社会进行普法教育宣传活动之外,还把重点查处的水事违法案件借助现代传媒予以曝光,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促进了依法治水、科学管水浓厚氛围的形成。二是转变水务观念,建立水务机制。树立现代水务、现代水利观念,大力宣传现代水务、资源水利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新《水法》颁布以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建设法制型水务,大力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建立和完善水务管理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加大水资源的统管力度,制定了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规划,全面实行了用水许可制度。三是强化节水意识,打造节水城市。围绕树立节水意识,积极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制定了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开展了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和“一户一表”大会战,对新上项目规划实行节水设施审批制度,使我市建设法制型水务步伐不断加快。

二、强力推进执法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绥化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把水务依法行政作为建设法制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把造就一支高素质水政监察队伍做为有效手段,从而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步伐。

一是组建机构,强化队伍。2004年5月,绥化市政府第二次会议决定成立绥化市水政监察支队。为确保水务执法工作的迅速开展,市政府财政部门拨专款为支队配备了必需的执法装备,并为监察人员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完善软硬件基础建设,保证了执法的机动性和高效率。市委、市政府重视水政监察支队班子和人员的配备工作,选择了一名有行政执法经验和专业特长的干部负责支队工作,公开选拨13名同志任专职水政监察员。

二是提升能力,依法行政。为了锻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我们从培训考核制度和队伍管理制度建设入手,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为重点,健全和落实办案、巡查、监督、大要案报审备案、错案追究等12项制度,把执法责任贯穿到水行政许可、处罚、复议等各个环节,依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对支队执法人员执法步骤和方法的细化,使执法工作得到完美的执法效果,树立了良好的水务执法形象,更进一步的达到通过执法促进全社会遵守水法律法规的目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对节水办、水资源办等单位,对节水计划、超计划水费的收缴等环节进行监督,杜绝了“人情水”现象,推动了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维护了部门自身的良好形象。

三、积极开展综合执法活动,全力推进水行政执法

2009年,绥化市水行政执法工作又取得跨越式进展:一是全面推进河道采砂整治。为了有效打击违法采砂活动,推进采砂管理工作,经绥化市委、市政府批准,在上半年正式成立了绥化市公安局水务治安大队。公安部门与水政监察支队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有力地震慑了不法采砂分子的黑恶势力,呼兰河、通肯河、努敏河等一些河段的乱采乱挖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各地河道采砂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是全力推进河道清障工作。在汛期来到之前,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力量开展了大面积的河道清障工作,对通肯河和呼兰河的渔村、渔池、旅游山庄、林带以及民堤等阻水物进行了集中清理,爆破民堤80余条,总长度超过100公里,清理阻水建筑物120余处,有力地保障汛期洪水下泄。三是全力推进城市水资源管理。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我们对招商引资企业进行了严格的水资源认证,对大众肉联厂、地源热泵、有机硅等生产项目进行了论证,这些项目对地下水资源及水环境构成不利影响,坚决限批。我们今年还按照省厅要求,对各市县供水企业长期存在的不缴纳水资源费的问题进行了执罚,在司法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对安达、庆安、肇东、望奎等地的自来水公司及大型粮食酒精加工企业欠缴水资源费案件履行了司法程序,追究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纠正企业的违法行为,挽回了经济损失。

通过近年来的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我们的主要收获有:

一是树立了水务部门在社会的执法权威和良好形象。二是增强了社会水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三是推动了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推动了计量用水的有效实施。可以说,执法工作总体态势良好,但在执法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主要是地方政府保护企业的违法取水造成行政处罚中的执行难问题。下一步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我们将巩固好现有的执法成果,切实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强与各市县水政监察大队的配合与协作,进一步探索支队、大队联合办大案的路子,争创一流水政监察队伍,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水利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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