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永,倪 伟,狄长旺
(滕州市水务局,山东 滕州 277500)
滕州市地处山东省南部,全市总面积1485km2,总人口165万人;境内有5条骨干河道,现已建成大中小型水库 28座,总库容 1.822亿 m3;耕地 7.53万 hm2,发展农田有效灌溉面积6.8万hm2,其中节水灌溉面积4.33万h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8km2;水工程年供水能力达 4.3亿 m3,城区日处理污水能力 16万 m3,基本形成了供、排、引、蓄、补、调综合运用的水工程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近年来,滕州市围绕“构建人水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不断强化水务一体化建设与管理,使各项水务事业呈现出科学和谐发展的良好态势。特别是2009年抓住国家拉动内需的机遇,多方融资6.25亿元实施了10大重点民生水利工程,为水利建设史上年投资数额最多、工程规模最大、可产生效益最好的一年,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及水务事业的持续高效发展。滕州市曾被评为“全国水利建设先进县”、“全省水利工作先进县(市、区)”、“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作先进县”,多次荣获“全省水利工作、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滕州市作为山东省人口最多的县级市,水资源总量 5.85亿 m3,人均占有量仅为 375m3,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6,且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水污染、地下水超采、水环境恶化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前些年还存在水管理体制不畅、多头管水、水浪费严重等问题,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滕州市委、市政府深刻认识到只有建立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才能搞好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全面节约、优化配置和有效保护,才能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01年9月,该市按照上级要求,借鉴外地成功做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着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实施水务一体化改革,撤销水利局成立滕州市水务局,将原归口城建部门管理的市自来水公司(更名为城乡供水中心)、市城市污水排放管理处 (更名为城乡污水治理排放管理处)、市污水处理厂(更名为污水处理中心)和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整建制划转市水务局,实施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对水资源进行综合规划、优化配置、统一监管和有效保护,彻底扭转了过去城乡分割、多龙管水的陈旧水管格局,对城市和农村的防洪、供水、节水、排水、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及回用等涉水事务实现了一体化管理。
通过建立水资源统一管理的体制,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平,增强了解决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环境恶化等问题的能力,为促进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环境水利、现代水利的转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滕州市自实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以来,紧紧围绕“人水和谐”的目标,按照“资源水利”的要求,立足保障供水、安全防洪、改善生态三大任务,全面规划,综合治理,把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合理配置与节约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体制优势,依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开创了水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新局面。
滕州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的建立,实现了流域内城市和农村、地表水和地下水、客水和当地水资源的综合规划、统一管理、合理调配和优化配置。继投资近亿元在5条骨干河道兴建闸坝20余座,实施梯级拦蓄、调水回灌补源后,又按照“河库串联、水系联网、优化配置”的治水思路,实施了马河与户主水库、马河水库与城河、户主水库与户主东水库联网调水工程,年增调蓄水量3000万m3。2009年又投资2.08亿元实施了城郭河、北沙河截污导流工程,新建10座橡胶坝、10座泵站,增加拦蓄水量 817万 m3,扩大改善灌溉面积1万 hm2。投资2060万元的荆河拦蓄工程,新建3座橡胶坝,增加拦蓄水量361万m3,形成了12.7km水面连续、逐级跌水景观,改善优化了城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全市初步形成了流域人水和谐、河库水系联网,联合调度,优化配置的良好格局,年可调蓄水量 5000万 m3,回补地下水资源量3600万m3。
水务一体化管理能够根据当地的水资源总量和供水工程情况,统筹调度地表水与地下水,优化配置城区及农村水资源,使有限的水资源和现有水工程发挥最大的综合效益,有效缓解城乡用水的供求矛盾。
2.2.1 大力兴建向城市供水工程
滕州市按照“优水优用、分质供水”的原则,广开水源,多方筹资8300余万元实施了马河水库向企业供水、城河工业供水、马河户主水库联网供水、羊庄水源向城区供水工程,改变了过去单一水源向城市供水的局面,城区日供水能力由原来的8万m3提高到15.7万m3,供水覆盖率达98%以上。2009年又投资6300万元新建城区供水加压水厂1处,更新改造城区供水主管道40km,日增供水量4万 m3;投资4860万元实施了境外岩马水库调水工程,有效解决了鲁南化工园区工企业供水问题,日供水规模达6万 m3。
2.2.2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科学划分了水源地保护区,设立了保护界桩及警示牌;相继投资5300余万元实施了水源地生态治理保护工程,依法清理取缔污染源点,落实了保护区封闭管理措施;在水源地保护区内栽植各类树木10万余株,实施了200余亩特级保护区植被绿化,实行生态养护,封闭管理,有效涵养保护了水源,水质合格率达100%。
2.2.3 加强水质监测
投资580余万元的全市水质综合监测站已建成运行,水质监测项目达42项,达到了国家水质监测B级标准。
2.2.4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立足解决农村饮水问题,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要求,在多方筹资1.26亿元重点解决52个历史性缺水村饮水困难和村村通自来水问题后,2009年又投资4989万元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目前,全市已有95%以上的居民用上了安全卫生的自来水,全市基本建立起了城乡供水保障体系,实现了多水源联合调度,提高了供水保证率,城乡各类供水工程日供水能力达到128万m3,是该市水务局成立前的1.6倍,满足了城乡人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
围绕提高水工程防洪标准和综合防洪除涝能力,先后投资1.32亿元,对城河、新薛河等5条骨干河道总长60km的堤防实施了筑堤护砌加固。2009年又借助截污导流工程的实施,市政府配套资金4050万元,对城郭河、北沙河22.5km的河道进行了开挖加固治理,使治理段河道防洪标准由原来不足5年一遇达到20年一遇。分期分批实施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投资9800余万元实施了马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库的防洪标准由1000年一遇提高到5000年一遇。投资4850万元的户主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后,水库防洪标准由500年一遇提高到2000年一遇。投资4600万元的2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后,进一步增强了防洪蓄水能力。总投资3431.48万元的沿湖排灌站改造及涝洼地治理工程,总体规划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复,即将开工建设,可使沿湖农田除涝标准达到5年一遇。在此基础上,又投资2395万元,对全市221座塘坝进行除险加固,以进一步提高塘坝的防洪和灌溉效益。总投资1.6亿元的湖东堤治理工程完成后,使滕州13km的湖东大堤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同时,防汛抗旱预案的全面推行及雨水情遥测预警系统的不断完善,使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又上了一个新水平。
该市积极探索和实践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采用国际先进适用的 TOT、BOT模式,先后建设了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其中,总投资2.1亿元的第一污水处理厂采取TOT模式转让给深圳水务集团管理运营,日处理污水8万m3,去年又投资5000万元实施了科技水平和处理能力全国一流的中水回用工程,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回用标准。总投资1.33亿元的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也已建成运行,日处理污水3万m3,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二期扩建工程正在实施,日处理污水能力5万m3。目前,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已达16万m3,污水集中处理率已达91%。同时,通过市场引导,全面推广中水在工业、农业、生态景观等方面的应用,中水回用率达68%,推动了循环经济的发展,极大改善了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规范了污水口管理和污水排放秩序,工企业每年减少排污量200余万 m3。严格落实水土保持 “三权”、“三同时”制度,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先后对全市10余个小流域进行集中规模治理,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km2。2009年又投资527万元,对中央拉动内需项目的丛庄、谷堆石等小流域进行规模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2km2。投资2100余万元的莲青山小流域治理及投资1151万元的羊庄坡耕地治理项目,可研报告已上报国家水利部待批,治理面积达64.72km2。目前,全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8km2,水保生态建设规模质量和效益有了明显提高。
该市在工业用水方面,积极推广节水新工艺,严格推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行业定额管理和节水器具准入制度,实行优水优价、累进水价。2008年以来,推广新型节水器具2.6万余套件,制定下达企事业单位取用水计划2000余份,年压缩不合理计划申请水量1500万m3,工企业用水总量同比降低了10%,万元工业产值耗水量由150m3下降到100m3以下。同时,投资300余万元建成了水资源远程抄表监控系统,在65家用水大户安装超声波流量计150余台,提高了水资源管理的科技含量。城市生活提倡分质用水,一水多用,针对城区供水管网漏失严重问题,先后投资6000余万元,实施了40km的城区老管网改造工程。利用先进仪器对城区300km供水管网进行了巡线查漏抢修,对1万余户水表进行了检查铅封,使出厂水每年减少300万m3的漏失,有效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
在农业方面,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积极推广渠道防渗、管灌、喷灌、滴灌等节水技术,全面实施了水库、机井、沿湖灌区节水改造项目。2009年又投资523万元实施了北部山区万亩林果开发高效节水项目,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防渗渠道192.6km,铺设地下节水管道1432.8km,累计发展农田节水灌溉面积4.37万hm2,农业灌溉水利用率由45%提高到60%以上,年节水达8300 万 m3。
该市水务局借助水务一体化管理的体制优势,不断加强水法规宣传教育,全社会的水法律和水患意识明显增强。强力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成立了集执法、收费、管理于一体的水政监察大队和6个中队,配备专兼职水政监察员200余名,设立了水务综合服务大厅,实行“一门受理,扎口收费、限时办结”制度,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建立水务公安联动机制,成立了马河、户主水库公安派出所和水务治安办公室,配备正式干警5名,治安协警12名,为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机构保障。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取排水许可、水保方案报审等制度,大力加强水工程和水资源管理保护,2008年以来,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8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560余万元,年征收各类水规费达6000余万元。
尽管在水务一体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1 改革上下不同步,部门职能交叉
管理体制还不够理顺,内部改革有待深化,在涉水事务管理上仍存在着职能交叉问题,尤其是城市供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职能依然在上级建设部门,导致有些政策得不到较好落实。供排水、污水处理单位和水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3.1.2 法律法规不配套,执法主体不统一
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方面的法规均由上级建设、环保部门制定实施,县(市)级水务部门在这些方面执法主体地位尚未完全确立。建议上级加强与管理主体相配套的城市水务管理法规建设,修改不适合水务管理体制建设的相关法规政策。同时,随着水务管理体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对城市供排水和污水处理回用的投资渠道需要疏通,城市供排水和污水处理回用的价格与收费政策还有待建立完善。
3.1.3 长期投入不足,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够强
滕州市多处水库、排灌站等水利工程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防洪排灌标准偏低,5条骨干河道除新薛河达20年一遇防洪标准外,其他河道均未统一治理,局部河段防洪标准仅达5~10年一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抗御自然灾害综合实力还不够强。
3.1.4 依法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鉴于水行政执法无强制性措施,执法难度大,实效差,非法乱挖滥采砂土和水资源现象还没彻底根除,拖交、少交、欠交水规费现象依然存在,加之执法队伍人员力量不足,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不够,水务权属管理还存有薄弱环节,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够高等。
滕州市应围绕全面构建人水和谐社会这一总体目标,立足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强化管理,全面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建设进程,努力实现人水和谐。
3.2.1 深化配套改革,理顺管理体制
不断推进水务管理体制配套改革,在巩固污水处理厂改制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好城市供排水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同时加快水利资产管理体制、水务投融资机制、水价形成机制改革,逐步建立水务一体化良性运行机制。
3.2.2 全力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尽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开源节流、城乡供水、水源保护、防洪保安、水土保持和水污染防治等工程体系,力争3年内新增年供水能力1.2亿m3,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农业节水灌溉面积达到80%,城市和5条骨干河道堤防防洪标准分别达到50年一遇和20年一遇,水库塘坝防洪标准达到设计标准;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努力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保证出境水质达标排放。
3.2.3 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
在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基础上,强化水资源权属管理,搞好水资源水功能区划分,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大力推进节水工作,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
3.2.4 大力推进水务综合执法
建立健全水务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加强对水资源、水工程的管理和保护,严厉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力争各项水规费及时足额征收到位,保障水务事业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科学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