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评审计划和水利部计量办公室国认水正字 〔2010〕3号文 《关于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的通知》,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会同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6名国家级注册评审员,于2010年3月21~25日对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 (以下简称“中心”)及镇江、常州、无锡等10个分中心进行了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
评审组认为:“中心”为非独立法人单位,组织机构健全,最高管理者有任命文件。管理体系及其文件符合“准则”要求,影响检测成果质量的诸因素均处于受控状态,能够独立承担第三方公证性检测。“中心”按计划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管理体系运行有效,能够实现持续改进。
评审组对“中心”申请的水 (含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污水及其再生利用水、大气降水)、土壤和底质等二类项目参数进行审核,确认78项参数具备按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06)和 《水质分析方法》(SL78~94—1994)等国家和行业方法标准向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能力。
江苏省水利厅及省水文局对计量认证工作十分重视,省水利厅陆桂华副厅长、省水文局副局长马倩出席了评审会议。在听取评审组评审意见后,陆桂华副厅长对江苏省水环境监测工作在全省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中的重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评审组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并要求省中心和各分中心以此次复查评审为契机,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加强改进,进一步提高检测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使江苏省水环境监测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