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7.7.4 舍内平面布置。猪栏应沿猪舍长轴方向呈单列或多列布置。猪舍两端和中间应设置横向通道。
7.7.5 地面。猪舍内应采用硬化地面,猪只躺卧、行走所接触区域应做防滑处理。地面应向粪尿沟处倾斜1%~3%,地面结实、易于冲刷,能耐受各种消毒剂的腐蚀。
7.7.6 屋顶。采用机制瓦、双层彩钢,泡沫夹层厚度不低于10 cm。密闭式猪舍屋顶配置无动力通风系统,分娩母猪舍、保育猪舍应吊顶。
7.7.7 围护结构。能遮风避雨,保温隔热,内墙面要求耐酸碱腐蚀。耐火等级按照GB50016和GBJ39的要求设计。
7.7.8 窗户。满足自然采光与自然通风要求,妊娠母猪和育成猪采光系数宜为 1∶12~1∶15,育肥猪宜为 1∶15~1∶20,其他猪群为1∶10~1∶12。窗户上沿高度距地面不小于2.4m,下沿高度距地面宜为1.2m。
7.7.9 粪沟。沿舍内檐墙建设舍内粪沟,粪沟辅设漏缝地板,宽度宜为0.6~1m,起始端深度不低于0.3m,沿污水流动方向倾斜坡度宜为1%~2%。产仔舍及保育舍内粪沟应配套产仔栏与保育栏建设"勺子"形粪沟。
8.1 水源及供应 水源可采用地下水源与自来水,水质符合NY5027要求。猪舍供水可采用高压有塔或无塔供水系统,供水压力符合GB/T 17824.1要求。
8.2 供水量 采用干清粪生产工艺的猪场。
8.3 电力供应 规模猪场宜采用动照合一的供电方式,配套380~220V电压电源,满足猪场日常照明及饲料生产需要。电力负荷不宜低于猪场所有用电设备最大值,注意错峰用电。
猪场各种设备配置、规格尺寸、安装及材质要求应符合DB/T 17824.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