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星 侯云海
中国石油集团 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100085)
国际总包工程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马 星 侯云海
中国石油集团 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100085)
以一个典型的国际总承包项目—Sudapet总部大楼为案例,从该项目运行的投标阶段及运行阶段两个阶段,阐述了各类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国际总包项目 工程风险 应对措施
中国石油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承担的Sudapet总部大楼是一个典型的国际总包工程,其业主是苏丹国家石油公司,同时本工程的监理来自阿联酋迪拜的Parc公司,目前该工程于2009年3月22日实现初步移交,正在进行其他收尾及结算工作。本文就以Sudapet总部大楼总包项目为例,对国际总包项目进行初步的风险分析,同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通过Sudapet总部大楼3年 (2006年2月21日~2009年3月22)来的经验教训,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很多风险或者说重大隐患都应在投标阶段加以鉴识,也正是这些风险的存在,致使我们这个项目在中标后举步维艰,也使工程费用及工期难以控制。下面就从7个方面阐述这类风险。
一般国际工程无论是油田还是土建工程的工作范围的描述,基本都是由3部份组成:工程规定、图纸及报价清单(BOQ:Bill Of Quantity),同时在合同文件中或者工程规定的总则中经常会写有这样的话,即上述各文件如出现矛盾之处,应以最严格的要求或者最对业主有利的执行,并且最终解释权归咨询商所有。然而事实上工程规定、图纸及报价清单经常有矛盾之处,各专业图纸互不一致,有时还有标书所给的纸介质图纸和电子版图纸不一致的情况,这些因素都对工作范围产生重要影响,一旦在投标阶段没有识别,合同签订后其解释权就归咨询商所有,直接造成费用失控[1]。例如在本工程中,灌溉系统仅仅在工程规定的总则中提及了一句话,在图纸和BOQ清单中均未表示,我们忽略了这一情况,但在实施过程中灌溉系统却成为了我们的工作范围,仅此一项就多支出15万欧元;再例如本工程中污水图纸中在某处有排污系统,但在结构图纸未能相应的表示,造成我们结构设计为此多增加了几道结构梁,即费工又费钱。以上这种案例在本工程中比比皆是,使我们在后期运行过程中始终处于被动局面。
要想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认真研读工程规定、图纸及报价清单中每一句话,同时还应该在投标阶段就组织各专业互对图纸,而不是各行其是,只有这样才能最大可能地识别工作范围的差异。需要强调的是,一定要仔细分析工程规定中内容,因为很多工作范围或者说技术要求都在此体现,未必能够在图纸及报价清单出现,我们经常忽略这一关键之处。在合同文件中或者工程规定的总则中出现的 “上述各文件如出现矛盾之处,应以最严格的要求或者最对业主有利的执行,并且最终解释权归咨询商所有”这类语句,在签署合同的过程中应加以限制,例如可以加上“在合理的条件下”这样的话语,以期消弱咨询商的权利,为后期索赔留下伏笔[2]。
在招标文件中往往会列举一些业主推荐的专业分包商,在投标阶段如果我们不加以识别,并承诺从这些分包商中选择个别分包商实施本工程的某个单项的话,那极有可能给工程带来灾难性的损失。例如本工程中MEP(水暖电讯)分包商就是业主推荐的,我们也在投标中承诺从业主推荐的3家中选择分包商,其结果是分包价格远远超出投标时该部份的价格,工期也根本无法控制,同时也致使我方的管理费用随之增加。
因此在投标过程中,应慎重考虑上述这类分包商。一方面如果推荐的分包商在以前的工程中有过良好配合,则必须在投标过程中针对此部份工作编制单独的招标文件,让其报价,再将其报价融合至我方的总报价中;另一方面如果推荐的分包商都没有以往配合的经历,建议应由我方推荐几家熟悉的分包商,并应明确申明我方的报价是以此为基础的。
在招标文件中往往会指定一些业主推荐的供货商,这些内容有时会写在招标文件的招标须知中,但有时也会隐藏在工程规定的某些地方。如果不认真研究,就有可能忽略这些要求,进而影响报价的准确性。例如本工程中有的瓷砖是选用英国JOHNSON,甚至门把手及合叶选用的是德国产品,很多厂家我们根本就不了解,就同意了业主的要求并签署了合同。然而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我们由于无法了解这些供货商,同时价格也超出投标时的价格,只能要求业主同意替换中国的产品,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牺牲了一些其他利益,才实现了替代的意图。
因此在投标过程中,也应慎重考虑上述这类供货商。一方面如果我们公司有健全的采办系统的话,可以直接向这类公司询价,这样可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话,最好在投标阶段就推荐自己的供货商,避免费用和工期出现失控的局面。
作为一个总包商,是无法回避工程所在地的纳税问题,这也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当然如果曾经在所在地有过这类经验或者说行为的话,这一问题就不存在。例如在本工程中业主要求我方承诺缴纳所有按照当地法律应该缴纳的各类税费,并且要包含税率变动的风险。当时我方对此一项未进行认真分析,其结果是中标的时候增值税税率为10%,目前税率为15%,变化如此之大,直接导致项目费用出现亏损。
如果在一个新的国家开展工程,在投标过程中一定要调研当地国家的各类情况,包括当地税务状况、人文地理,风情风俗、法律状况及其他相关信息。只有在清楚地了解上述情况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合理税务总额及缴纳方式,才能对工期进行较为准确的估计(有些国家本身工作效率极其低下,并且不守信誉,这些情况都将对工期造成严重影响)。
在一个工程中总是会有与当地市政部门接洽有关供水、排污及接电等事宜,但上述这些费用由于所在地不同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同时由于工程实施时间过长,也可能发生较大的变化,这些因素都导致上述费用的不确定性。例如在本工程中与当地电力部门联系的过程中,外部接电费用将近30万欧元,然而由于我们前期调研不够仔细或者说对标书的理解不清晰,我们针对此一单项的报价仅为1万欧元,单此一项就导致费用亏损近29万欧元。
因此在投标中应高度重视此项事宜,一方面我们应认真调研当时市政费用,同时还应考虑时间跨度(这些单项往往在工程即将结束时方才实施)带来的费用上调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与业主协商这些单项可以由我方实施,但费用应以实际发生费用并考虑适当管理费给以我方的方式。这样做可以有效地规避此类风险,这在其他工程中也有此先例。
一个工程的业主与咨询商的背景是非常关键的,有时会对项目造成重要影响。诸如业主的资金状况及思维方式、咨询商的专业背景及以往其监理的工程,这些因素都对工程的进展产生不同的影响。例如咨询商过于苛刻,或者说呆板,严格按照原有程序执行(有时某些条件已经不适用现有程序),不会主动寻求变化;又例如业主建设工程的目的,如果为了生产(石油等),则业主会主动施压给咨询商处理解决某些问题,如果是为了居住,联合体公司一般会高度关注进度,而本地公司则会更关注质量,上述这些情况都会给工程带来不同的变化。在本工程中又有特殊情况,咨询商是本工程的设计者,转而为咨询商,所以在实施过程中处处维护自己的利益,对于一些图纸错误或者变更加以掩饰,总是刁难总包商,致使工期一拖再拖。
所以一个好的项目,也必须有业主及咨询商共同的配合。在是否投标之前,应对业主及咨询商进行充分的调研,评估项目的可行性。鉴于本工程的经验,同时考虑我公司实际的状况,我建议如果搞国际总包项目,应先从有中方背景的项目着手,一步一步积累经验,培养专业的项目人员,在适当的时机再选择纯外方背景的项目。
在投标过程文件的工程规定中,经常会涉及到施工设备的要求及一些施工方法的规定,这些内容都将直接影响工程费用及工期。例如混凝土浇筑量的规定,就决定了施工设备的选择、支护模板的要求,就决定了模板的材料选择、回填土的施工方法,就决定了其确切的施工工期。诸如此类的内容,在工程规定中处处都有描写,但恰恰这些内容都将直接决定着施工费用和施工工期。例如在本工程中,我们还是延用国内的习惯,利用钢模板施工,结果是设备到场却遭到咨询商的拒绝,只能按照工程规定的要求重新购买模板;又例如回填土施工,我方认为一两个星期就能完成的事情,结果按照工程规定中要求实施了3个月才完成,致使项目前期工期就造成了延误。
因此在投标中千万不能忽视工程规定有关这些内容的描述,应切实研究我方的合理的施工方案,购满符合规定的施工设备,按照正确的施工方法编制施工工期,这样才能保证工期不至于有较大的偏差,也确保了管理费用不会因此而增加。
其实如果在投标阶段能够将上述风险一一规避,至于实际施工运行,其重点也就是如何组织人力及设备按照制定的计划运作,期间主要就是如何纠正偏差,控制质量及安全等问题。然而在项目的运作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需要高度控制。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会陆续出现一些变更,如何处理这些变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有些变更咨询商不认可;有些变更非常小,容易忽略或者更倾向于一揽子解决;有些变更又容易使总包商处于某种尴尬的境地,即咨询商不认可,但分包商却向总包商提出索赔;还有些变更可能会迫于工期压力,提前实施后期谈判。总之变更的种类繁多,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这些都对费用和工期造成或多或少的影响。
根据本工程实施过程,总结了如下经验:①切忌考虑变更数额小就暂且搁置谈判,先期开展施工,这样做只能有利于业主,会造成后期谈判异常困难;②选择好变更的切入点,如果选择不当,可能根本就无法索赔到任何费用。在Sudapet总部大楼总承包项目中场区照明及灌溉就是一个明显的索赔项。在项目招标阶段业主及咨询商由于某种原因在标书中遗漏了该部分的图纸,然而在2006年7月份通过变更二(场区扩大)补发了场区照明及灌溉的图纸,想以此掩饰这一问题。通过认真翻阅招标文件涉及到的图纸、BOQ清单及工程规定,发现在图纸及BOQ清单上从未体现场区照明及灌溉的任何信息,仅仅在招标文件中第3卷工程规定第 1册总则规定中01110部分的第6条的规定提及场区照明及灌溉,并同时告知总包商这部分内容详见咨询商提供的图纸。针对这一情况,我方依据FIDIC合同条款12条的规定(标书的完备性——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如果遇到现场的气候条款以外的实际障碍或不利条款,在他看来这些障碍和条款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同时考虑到在图纸文件中已经标明了主楼周边场区(并非全部场区)的照明及灌溉,我方也是据此进行的报价,并与项目业主签订该工程的合同。因此我方提出该项索赔,要求业主增加该部分的费用及相应的工期,最终获得索赔费用30万欧元;③对暂时还无法评估工期的变更,一定不要盲目地编制计划,而是可以采用先确定费用,并将工期补偿的问题暂时搁置的方式处理,为以后争取工期延长做好铺垫。
工程中还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就是工期。如果工期一拖再拖,不仅将导致我方的各种费用增加,还将可能导致业主的工期罚款,尤其是后一项至关重要。一般的国际惯例,工期罚款最高可至合同总额的10%,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对项目的盈利造成直接的影响。所以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应注意收集造成工期延长的事件,及时向业主索赔工期补偿。特别是某些重大变更(尤其是业主提出的),不要轻易地确定工期补偿时间,因为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的不确定性,同时还应评估整个工程的完工时间,共同确认需要的补偿时间。然而业主及咨询商会找出这样或那样的理由,尽量地缩短你索要的工期。在这一时刻,如果这个变更是业主提出的,同时分析该变更又必须实施的话,我方应该借此机会坚持自己的意见,以此弥补自己对工期的延误,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一旦确定工期后再发生延误,我方将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业主及咨询商总会用工期罚款的问题来逼你做出这样或那样的妥协。
[1]查京民.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
[2]王长峰.现代项目风险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Based on the sample of Sudapet headquarter building—A typical international EPC project,different kinds of risks are explained from the two operating stages of this project:biding stages and operating stage.Then some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are proposed.
international EPC project;engineering risks;countermeasures
马星(1971-),男,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油田地面建设和石油工民建国际项目管理工作。
2009-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