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实践与经验值得研究与总结

2010-04-12 21:00李灏
关键词:深圳经济特区经济特区深圳

李灏

在我国创办经济特区,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产物,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邓小平同志的倡导,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顺应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趋势,在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加速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的一项重大历史决策。这一重大决策是有充分的理论和实践依据的。任何社会变革都需要有一个突破口,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同样需要排头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我们既不能从书本上找到现成的答案,也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同时,我国还是个大国,各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一开始就要求各地同步采用一样的改革开放模式是不现实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就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种问题先进行试点、试验,由点到面,取得经验,再推广到全国。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在全国的统一方案拿出来以前,可以先从局部做起,从一个地区、一个行业做起,逐步推开。中央各部门要允许和鼓励它们进行这种试验”[1]。他还曾用“摸着石头过河”来说明中国改革的方式。我们的改革不是采取“休克疗法”,而是渐进的双轨制的改革,在体制转轨中,在部分地区或部门先行试验,取得经验,可以大大节约改革的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曲折。经济特区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新经济区域,旧体制影响较小,束缚不多,加上中央给予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因此能够先行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试验。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创办经济特区的决策,从一开始就不仅是从特区这几块地方出发考虑问题的,而是把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场,先行一步,为现代化建设探索道路,积累经验。中央领导同志曾多次讲到,深圳就那么小一块地方,并不要求实现多少GDP、向中央上缴多少财政收入、创造多少出口外汇,重要的是为开放、改革探索,创造新经验。

1984年小平同志在视察深圳、珠海、厦门经济特区后把经济特区的作用概括为“四个窗口”,他说:“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1](P51-52)这是小平同志对经济特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精辟概括,是对创办经济特区的目的和意义的深刻揭示。对于经济特区的改革开放试验作用,邓小平同志此后曾反复讲到。他说,“深圳经济特区是个试验,路子走得是否对,还要看一看。它是社会主义的新生事物。搞成功是我们的愿望,不成功是一个经验嘛。”[1](P130)他还特别强调,“我们建立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1](P150)在办经济特区问题上,邓小平同志站得更高,看得更远。他不满足于经济特区本身的发展。他讲的“杀出一条血路来”,“特区是个试验”蕴含着更深刻的内涵。在小平同志眼里,办经济特区有更深层的意义,那就是要冲破旧的思维方式,冲破旧的体制框架,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探索新路子。可见,深圳等经济特区就是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区和试验区而创办和发展的。

当然,创办经济特区,在社会主义国家是一件新生事物。它和其他新生事物一样,在发展过程中不是一帆风顺的。对于创办经济特区,从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各种争论和干扰随之而起。什么特区该不该办?特区姓“社”还是姓“资”?特区要不要继续办下去?等等不一而足。而处于风口浪尖上的深圳经济特区,往往成为争论的焦点。但是中央对于发展经济特区的基本政策和决心一直没有变,中央赋予经济特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而且对经济特区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和赋予新的使命。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指出,发展经济特区,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1994年,江泽民同志在视察深圳特区时指出:“中央对发展经济特区的决心不变,中央对经济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经济特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不变。”[2]1995年,江泽民同志在深圳考察时再次指出,深圳和其他经济特区的确起了探路和示范作用,为推进全国的改革开放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希望深圳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宽的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增创各个方面的新优势,更好地发挥对外开放的“窗口”作用,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场”作用,对内地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对保持香港繁荣稳定的促进作用[3]。2003年,胡锦涛同志在视察深圳时指出,今后深圳还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这样深圳经济特区的历史作用才能更充分地得到发挥。可见,中央对深圳经济特区一直寄予厚望,首先是改革开放,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其次,才是城市的发展和壮大。深圳经济特区的试验不仅是为了深圳,更重要的是为整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探索,积累经验。如果这种探索成功,就对全国有示范作用。我们必须从历史的长河中,站在全局的高度上,来充分认识和把握经济特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如果从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广大省经济特区条例》,完成经济特区立法程序算起,那么2010年是中国经济特区诞生30周年。经济特区在中国的发展,已从沿海到内陆再到沿边,从一种形式发展到多种形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中国大陆除有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等6大经济特区外,还有上海浦东、天津滨海等两个新区,54个国家级高新区、15个国家级保税区、60多个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和10多个保税港区,甚至连西安、成都、乌鲁木齐等内陆和边远地区都设立了不同形式的经济特区。深圳是我国最早创办的经济特区之一,也是影响最大的一个特区。深圳经济特区30年发展的历史,实际上就是一部改革开放的历史。深圳经济特区从诞生起,就敢闯敢试,勇于探索,从单项改革突破到配套改革推进,从经济领域改革到其他领域改革,在许多方面和领域率先进行了大胆探索和成功实践,为全国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和有益借鉴,在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发挥了重要的“试验场”和“窗口”作用,成为全国改革开放的一面旗帜。30年,弹指一挥间,深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创造了世界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史上的罕见奇迹,对推动全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实力跃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在我国梯度推进、共同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对内地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第二,大胆探索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率先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探路和试验作用。第三,充分利用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大力推行对外开放,较好地利用了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逐步建立起开放型经济体系,在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基地作用。第四,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新路子,通过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成为第一支柱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成为全国首个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城市,在我国实施国家自主创新战略中发挥了重要的先锋作用。第五,坚持“两手抓”,积极探索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路子,为我国促进两个文明全面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第六,加强深港合作,在促进香港顺利回归祖国和保持香港繁荣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总之,30年来,深圳经济特区不仅迅速地改变了自身的面貌,而且充分发挥了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为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做出了重要贡献。深圳的成功实践和取得的巨大成就,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现历史性变革和取得伟大成就的一个精彩缩影,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生动反映。

全面回顾总结深圳经济特区30年的伟大实践和历史经验,对于继续办好经济特区,推动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道路的认识,都具有重要的意义。30年来,深圳通过不懈地探索、试验,为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这是一笔来之不易的重要财富。理论来自实践,又指导实践。认真总结和研究深圳的伟大实践和历史经验,不仅可以以史为鉴,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工作实践,而且可以提高人们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规律性的认识,更深刻地学习和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道路的本质和精髓。深圳经济特区用实践印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用实践回答了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它以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通过主动改革开放,可以创造较高的经济发展速度,摆脱贫困,走向富裕,实现现代化;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仅可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而且可以结合得很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充满生机活力的经济体制,是激发劳动者积极性、创造性的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借鉴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大胆利用国外资金、技术、管理经验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凡此等等,都是总结深圳实践经验必然获得的理论认识,也是经济特区建设今后仍然应当坚持的基本经验。在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我们有必要对深圳改革开放的实践和经验进行认真的回顾与总结。

我们回顾和总结历史经验,归根到底是为了筹划和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说到底要靠深化改革、扩大开放”[5]。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要求“更好地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6]。中央批准实施的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从国家层面给予深圳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国际化城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发展目标新定位,赋予了深圳经济特区“四个先行先试”的改革开放新使命、新政策。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经济特区建设事业的一如既往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希望深圳经济特区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发挥经济特区改革开放的引领作用,率先形成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新的经验。我们相信,深圳经济特区一定能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更加坚定地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谱写经济特区建设发展的新篇章,努力争当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区,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1]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50.

[2]江泽民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74.

[3]扬帆导航济沧海:中央两代领导核心关怀经济特区纪实[N].人民日报,2000-08-28.

[4]贾木.扬帆导航济沧海:中央领导同志关怀经济特区纪实[J].信息导刊,2004,(2).

[5]心系百姓共谋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商国事侧记[N].人民日报海外版,2006-03-16.

[6]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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