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胜利
(扬州大学文学院,江苏扬州 225002)
潘岳事迹二考
高胜利
(扬州大学文学院,江苏扬州 225002)
潘岳出任河阳令的时间,学术界看法不一,论者一般认为在咸宁四年。文章详细考证了潘岳出任河阳令之事当在咸宁五年春,并分析了此事发生的原因,认为不仅是潘岳个人的因素还涉及到西晋党争。潘岳被裴楷一派视为贾充之党羽而加以排挤,出为河阳令,将其赶出了朝廷。这是致使他题《阁道谣》的直接因素,而《晋书》本传系此谣作于河阳时,其行文在逻辑关系上明显有误。
潘岳; 河阳令; 考证
《晋书·潘岳传》在引录《藉田赋》后云:
岳才名冠世,为众所疾,遂栖迟十年。出为河阳令,负其才而郁郁不得志。时尚书仆射山涛领吏部,王济、裴楷等并为帝所亲遇,岳内非之,乃题阁道为谣曰:“阁道东,有大牛。王济鞅,裴楷鞧,和峤刺促不得休。”转怀令[1]1502。
该段文字涉及到潘岳出任河阳令及题《阁道谣》之事,陆侃如《中古文学系年》卷六“太康三年”条云:“(山)涛以仆射兼吏部,是在咸宁四年三月至本年十二月间。(潘)岳调外任,当在本年四月贾充卒后,作谣当在初奉命时。”[2]704傅璇琮《潘岳系年考证》“晋武帝咸宁五年”条云:“潘岳约于上年或本年出为河阳令,有《河阳令作二首》。”[3]246以上陆先生认为潘岳作此谣当在初奉命时,即出任河阳令初,说是。但认为潘岳调外任,当在本年(太康三年)四月贾充卒后,尚可商榷。傅先生关于潘岳出任河阳令年代的说法,亦不十分肯定,窃以为尚存未周之处,谨不揣冒昧,条陈讨论如次。
潘岳于何时出任河阳令,《晋书》本传仅在引录其《藉田赋》后云“岳才名冠世,为众所疾,遂栖迟十年,出为河阳令,负其才而郁郁不得志”,未载明年月。论者一般认为潘岳出任河阳令在咸宁四年(278),依据是潘岳《藉田赋》作于泰始四年(268),至本年即整十年,与“栖迟十年,出为河阳令”合;也有认为是在太康三年(282)四月贾充卒后。
案:上述关于潘岳出任河阳令时间的观点实未能将《秋兴赋》、《河阳县作二首》、《闲居赋》、《晋书·潘岳传》、《世说新语·政事》及刘注引王隐《晋书》等相关材料作通盘考虑,故不免失之偏颇。
据潘岳《秋兴赋》序云:“晋十有四年,余春秋三十有二,始见二毛。以太尉掾兼虎贲中郎将,寓直于散骑之省。……摄官承乏,猥厕朝列,夙兴晏寝,匪遑底宁。譬犹池鱼笼鸟,而有江湖山薮之思。”①联系潘岳以后的仕途进退,玩味其意,《秋兴赋》似已表示了隐居之志;又赋云:“且敛衽以归来兮,忽投绂以高厉。耕东皋之沃壤兮,输黍稷之馀税。”又其《河阳县作二首》(其一)云:“长啸归东山,拥耒耨时苗。”可知潘岳确实辞官归家;“东山”,《文选》此诗李善注引岳《天陵诗序》曰:“岳屏居天陵东山下。”那么,天陵山在何处呢?
考《魏书·地形志》“豫州”条:“成皋郡,领县二:西成皋,巩。”[4]2537又考《隋书·地理志》“河南郡”条:“巩,后齐废,开皇十六年复。有兴洛仓。有九山,有天陵山、缑山、东首阳山。”[5]415可知天陵山在巩县境内。又据《西征赋》“潘安仁”条下李善注云:“晋惠帝元康二年,岳为长安令,因行役之感而作此赋。岳家在巩县东,故言西征。”则潘岳家乡在巩县,确矣。
可知潘岳辞职后隐居在家乡巩县天陵东山旧居,此事发生在晋武帝咸宁四年(278),在潘岳作《秋兴赋》后不久。又据《闲居赋序》:
仆少窃乡曲之誉,忝司空太尉之命,所奉之主,即太宰鲁武公其人也。举秀才为郎。逮事世祖武皇帝,为河阳、怀令,……自弱冠涉乎知命之年,八徙官而一进阶,再免,一除名,一不拜职,迁者三而已矣。
该段文字叙及作者“自弱冠涉乎知命之年”约三十年间任职经过,其叙述甚是详尽具体,因为是潘岳自撰,故其在考察潘岳任职及徙官等问题上,就显得极其重要,当然也是可靠的②。其所述前三次任职计有:忝司空太尉之命;举秀才为郎;河阳(令)。而《晋书·潘岳传》仅云“为众所疾,遂栖迟十年,出为河阳令”,根本未涉及“举秀才为郎”这一重要信息。
案:此信息不仅关涉到潘岳出任河阳令的具体时间而且牵扯到其题《阁道谣》之事,故必须特别指出。
据徐公持先生考证,潘岳在贾充府内任职计有:车骑将军掾属、司空掾、太尉掾,直到“举秀才为郎”,此次任职时间较长,自“弱冠”到三十二岁(咸宁四年)仍任太尉掾,约十二年或更长些[6]8,《晋书》本传所云“遂栖迟十年”,此处的“十年”与《晋书·陆机传》所云“年二十而吴灭,退居旧里,闭门勤学,积有十年③”一样是个概数,并非确切年月。
又考《世说新语·政事》:
山公以器重朝望,年逾七十,犹知管时任。贵胜年少,若和、裴、王之徒,并共宗咏。有署阁柱曰:“阁东有大牛,和峤鞅,裴楷鞦,王济剔嬲不得休。”或云潘尼作之。[7]167
值得注意的是作此谣时,潘岳被出,山涛年逾七十。据《晋书·武帝纪》,山涛咸宁四年(278年)三月以尚书仆射领吏部,再居选职。山涛生于建安十年(205年),咸宁五年他75岁,若以陆先生之说,是时山涛已经78岁,似嫌过晚。又据潘尼《赠河阳诗》云:“弱冠步鼎铉,既立宰三河。”“既立”与“弱冠”并提,盖指过而立之年不久,则潘岳显然是在三十余岁时出任河阳令的,“既立”自是举成数而言,咸宁五年,潘岳33岁,与此相符合,若太康三年则36岁,显得过而立之年太久。又结合《秋兴赋》创作时间及《闲居赋序》所述任职经历,故其举秀才为郎当在咸宁五年(279)左右,其在咸宁四年辞官归隐乃是以退为进之举。又检《晋书》可知,举秀才者一般试策定第为散郎④,但也有直接授予官职的。如潘尼,据《晋书·潘尼传》:“太康中,举秀才,为太常博士。历高陆令、淮南王允镇东参军。”[1]1510潘岳举秀才为郎后,据其《闲居赋序》云“举秀才为郎。逮事世祖武皇帝,为河阳、怀令”,可知亦是直接被授予河阳令官职,故其出任河阳令当在是年,即亦属于后者。又考《河阳县作二首》(其一)有“登城眷南顾,凯风扬微绡”句,显然作于夏季,故其出任河阳令当在是年春。
综合上述各种证据,笔者以为潘岳出任河阳令以咸宁五年(279)春较为符合实际。
案:潘岳自秀才一途举入朝廷,以便名正言顺地进入朝廷,成为贾充在朝中的辅助力量,同时也实现自己“乃从王政”的政治理想,然而领选的是尚书仆射山涛,出其为河阳令,自然使他大为愤懑。
考《太平御览》卷四六五引王隐《晋书》云:
(潘岳)出为河阳令,以仕次宜为郎,不得意,时仆射山涛领选,岳内非之,密作谣曰:“阁道东,有大牛。王济鞅,裴楷鞧,和峤刺促不得休。”[8]2140
王隐认为是潘岳某位不得,而刻薄地发泄私愤。当然,这种看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只是皮相之论,故唐人修《晋书》不取此说,而是云“尚书仆射山涛领吏部,王济、裴楷等并为帝所亲遇”,特别指出山涛与王济、裴楷的“亲遇”关系,使得《谣》的意义表现在潘岳对朋党排挤的不满上,这是一种折中的态度。当然,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世说新语·政事》注引戴逵《竹林七贤论》云:“涛之处选,非望路绝,故贻是言。”可谓一针见血,很有见地。即是说山涛选人,唯衡门第,因此招致潘岳的非责;加之潘岳又是贾充的亲信,因而被裴楷一派视为贾充之党羽而加以打击,仕途不顺。
据《晋书·裴楷传》载:
(楷)与山涛、和峤并以盛德居位,帝尝问曰:“朕应天顺时,海内更始,天下风声,何得何失?”楷对曰:“陛下受命,四海承风,所以未比德于尧舜者,但以贾充之徒尚在朝耳。方宜引天下贤人,与弘正道,不宜示人以私。”时任恺、庾纯亦以充为言,帝乃出充为关中都督。[1]1048
《晋书·和峤传》亦载:
(和峤)与任恺、张华相善。……旧监、令共车入朝,时荀勖为监,峤鄙勖之为人,以意气加之,每同乘,高抗专车而坐。乃使监、令异车,自峤始也。[1]1283
可见,裴楷等人与贾充等是对立的,两派时常发生政治摩擦,这自然就波及到其党羽,对他们的仕途有一定的影响。《世说新语·政事》刘孝标注引《晋诸公赞》云:
(陆)亮字长兴,河内野王人,太常陆乂兄也。性高明而率至,为贾充所亲待。山涛为左仆射领选,涛行业既与充异,自以为世祖所敬,选用之事,与充咨论,充每不得其所欲。[7]170
由此可见,山涛掌选职时,每压制贾充亲近之人。故潘岳被出为河阳令,不仅有个人因素(出身中下层士族),还涉及到西晋党争。两汉时期,秀才拜六百石至千石之县令长者为多,然而魏晋时期,秀才拜秩比三百石之郎亦颇有之⑤,所以山涛在贾充把潘岳举秀才为郎后,借掌选职之便,以潘岳补河阳令,既不违反官制,从表面上看甚至算是优遇,却成功地将潘岳赶出了朝廷,因此潘岳虽然恼恨,却也只能密作谣以发泄。又潘岳《闲居赋》云:“昔通人和长舆之论余也,固谓拙于用多。”此或为和峤论潘岳不足为太尉掾兼虎贲中郎将(“多”)的理由,可能也是出潘岳为河阳令的原因之一。
从上述考证及分析可知,潘岳被赶出朝廷,出为河阳令,这是致使他题《阁道谣》的直接因素,陆侃如《中古文学系年》亦认为作谣在初奉命时⑥。而《晋书·潘岳传》行文却是:
出为河阳令,负其才而郁郁不得志。时尚书仆射山涛领吏部,王济、裴楷等并为帝所亲遇,岳内非之,乃题阁道为谣曰:“阁道东,有大牛。王济鞅,裴楷鞧,和峤刺促不得休。”转怀令。[1]1502
系此事于潘岳在河阳时,则行文在逻辑关系上明显有误。所谓阁道者,当指洛阳宫中,或即为尚书阁,故此谣当是潘岳在洛阳时所作,确切的说是在初奉命出任河阳令时,不可能是在河阳县时。《世说新语·政事》刘孝标注引王隐《晋书》云:
初,涛领吏部,潘岳内非之,密为作谣曰:“阁东,有大牛。王济鞅,裴楷鞧,和峤刺促不得休。”[7]167
案:此处“初”字,乃史家惯用的回文笔法,一般用来向前追叙某事件时,王隐此处叙述方式乃为此事发生在洛阳提供了佐证。这种史家叙事的惯例,很是常见,比如《晋书》本传载因杨骏事受牵连,云:
骏诛,除名。初,谯人公孙宏少孤贫,客田于河阳,善鼓琴,颇能属文。岳之为河阳令,爱其才艺,待之甚厚。至是,宏为楚王玮长史,专杀生之政。时骏纲纪皆当从坐,同署主簿朱振已就戮。岳其夕取急在外,宏言之玮,谓之假吏,故得免。未几,选为长安令。[1]1503
该段文字中,“初”字以下记载潘岳厚待公孙宏的事迹,发生在其任河阳令时,所用的即是回笔,丝毫不影响对潘岳任职情况的叙述。而《晋书·潘岳传》记载作谣之事却用了个“时”字,且把此事置于出任河阳令之后,并非回笔,故叙事有误。
需要指出的是,“阁道东,有大牛”句,《世说新语·政事》作“阁东有大牛”,程炎震《世说新语笺证》云:“《晋书·潘岳传》云‘阁道东’,此及注文并当有道字。《晋书·五行志》:‘永兴二年七月甲午,尚书诸曹火起,延崇礼闼及阁道。’盖阁道与尚书省相近,故岳得题其柱耳。”[7]168
案:程氏所云近是,可据从。大牛,当指山涛。《太平御览》卷七七六引王隐《晋书》云“阁中有大牛”,《世说新语·政事》云“阁东有大牛”,刘孝标注引王隐《晋书》作“阁东有大牛”。似乎《阁道谣》较早的版本第一句当为五字句,在流传中,被改为“阁道东,有大牛”两个三字句,以便于与下文两个三字句合。殊不知,潘岳本意是说尚书阁仆射山涛(即《谣》中“大牛”)虽领选吏部,但实际为王济、裴楷、和峤等,因此又以“阁中有大牛”者为优。从该谣来看,潘岳虽然骂山涛为大牛,但真正的矛头还是指向王济、裴楷、和峤等君侧之人。综合上述考证可知,潘岳处在门阀世族的西晋时代,在“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晋书·刘毅传》)的残酷社会现实下,其平凡的家世不足以提供其仕途上的进取之资,又因为他年少就“才名冠世”,遂“为众所疾”,出仕后又因卷入当时的党派斗争中,长年栖迟下僚。咸宁五年(279)被举秀才为郎,以期名正言顺地进入朝廷,成为贾充在朝中的辅助力量,同时也实现自己“乃从王政”的政治理想,却被裴楷一派视为贾充之党羽而加以排挤,出为河阳令,将其赶出朝廷。潘岳在愤恨之余,于其初奉命出任河阳令时,题《阁道谣》以示不满,而《晋书》本传系此事于在河阳时,则行文在逻辑关系上明显有误。
注 释:
① 文中所引用潘岳的诗、赋及注文均出自萧统编,李善注《文选》,中华书局,1977年版。
② 徐公持《潘岳早期任职及徙官考辨》对潘岳的这段序文中涉及的有关任职事实及次数进行了细致的核对与验算,认为此节文字内部逻辑关系十分完整严谨,不存在任何叙述疏误,尤其是数量上的差错。其作为史料的确凿性与可靠性是毋庸置疑的。案,徐先生所考臻于详密,无懈可击,可据从。
③ 陆机退居旧里年数,史料记载不一:《晋书》本传云“积有十年”;《文选》卷十七机《文赋》李善注引臧荣绪《晋书》云“积十一年”;《世说新语》卷六《尤悔第三十三》注引《八王故事》云“十余年”。案,此处的“十年”亦当是概数,并非确凿数字。
④ 如傅玄。《晋书》卷四七《傅玄传》云郡上计吏再举孝廉,太尉辟,皆不就,后“州举秀才,除郎中。”嵇含,《晋书》卷八九《忠义传》云其被楚王玮辟为掾,玮诛,坐免。后“举秀才,除郎中。”
⑤ 参见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七章《两晋制度之变迁》。
⑥ 陆侃如《中古文学系年》卷六“太康三年”条云:“(潘)岳调外任,当年四月贾充卒后,作谣当在初奉命时。”案,陆先生认为潘岳作此谣当在初奉命时,即出任河阳令初,说是。但认为潘岳调外任,当在太康三年四月贾充卒后,似非,具体考辨见上文。
[1] 房玄龄,等.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2.
[2] 陆侃如.中古文学系年[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3] 傅璇琮.潘岳系年考证[J].文史,1987(14).
[4] 魏 收.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2.
[5] 魏 征,等.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2.
[6] 徐公持.潘岳早期任职及徙官考辨[J].文学遗产,2001(5).
[7] 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
[8] 李昉等.太平御览[M].北京:中华书局,1960.
[9] 萧 统,编,李 善,注.文选[M].北京:中华书局,1977.
[责任编辑:杨 勇]
I 206.2
A
1672-6219(2010)06-0036-03
2010-06-25
高胜利(1982-),男,河南项城人,扬州大学文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魏晋南北朝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