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课教学中的审美教育价值

2010-04-11 04:19:16
关键词:音乐课美育美的

赵 苹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影视艺术系,湖南 长沙 410100)

音乐,作为一种人类共有的文化现象,具有久远的历史。音乐既是人类社会的精神产品,又是人类社会最亲近的一门艺术,更是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以其独特的活动方式作用于社会,影响社会生活,激发人的情感。在欧洲,自从启蒙思想家卢梭提出审美教育主张以来,教育中的审美教育因素得到更广泛地发展。中国近代音乐学家王光祈也提出过美育和乐教的主张。因此,作为音乐教育的最主要功能——审美功能,要充分发挥其主导核心功能。我们不能把高职音乐教育视为单纯的“唱唱歌、跳跳舞、听听音乐、看看演出”,或学习之余“轻松轻松、娱乐娱乐”,更不能让怪异弥漫、气息颓废、低级庸俗的音乐侵蚀着纯净的大学校园[1]。音乐教师应采用一切美的方法和措施,通过音乐培育学生的审美能力,用音乐告诉学生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使学生通过音乐感受美、理解美、表现美、创造美,并以此来塑造美的环境、美的心灵、美的人格、美的品质。

一、教育特点的多样性与审美

现代音乐教育已不仅仅是单纯的音乐知识的传授,而是深入人心灵的审美教育和人的创造能力培养的重要手段以及人类文化传承的载体,在音乐教育中包含了更加广泛的人才素质培养和多元文化的内涵。音乐教育应树立以人为本的教学思想,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出发点,探索并体验每一个有着共同主观特征的群体体验和感觉生活的最有力的方式,学习并保留自己的传统音乐和包容外族文化的音乐之间达到一种健康的平衡。首先,音乐教育的课程体系设置必须体现音乐教育与非音乐教育的辩证统一。一方面,过分强调音乐教育,淡化非音乐教育,即单纯地强调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学是不符合音乐教育原则的;另一方面,过分强调非音乐教育,淡化音乐教育,也就是说,音乐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也必须深入音乐领域,具备一定的音乐表演与教学能力,必须能欣赏、分析乃至创作乐曲,才能胜任基础音乐教学工作。其次,本土音乐文化与多元音乐文化的协调和统一。音乐教育的课程设置必须体现本土音乐文化特殊性与多元音乐文化普遍性的辩证统一,既不能过于注重音乐文化的多样性,而忽视本民族音乐文化的学习与传承,也不可过于拘泥民族性,而舍弃对世界其他民族先进音乐文化的吸收与借鉴。应大力强化中国音乐的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优化课程设置,平衡课程内容。最后,实践能力培养与音乐教育理论学习的协调和统一。音乐教育应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紧密结合音乐教育的实践,体会音乐教育的意义。在高职院校的音乐教育中,音乐教学能力除包括教师自身的演唱、演奏能力外,还包括即兴伴奏、指挥合唱队或乐队、组织演出活动等能力,加强学生这些能力的培养力度也是高职院校音乐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教育理念的时代性与审美

第一,“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以及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创新和理论升华,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以人为本的教育,就是要求教育者把学生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作为教育事业发展进步的标志,以学生自身的全面发展为基础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就是坚持把学生的利益作为第一位,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这正是教育事业所必须要坚持的方向与准则。

第二,协调发展的教育理念。培养什么样的学生是音乐教育存在之根本,也是音乐教育改革的前提和基础。从音乐教育的内涵上看,音乐教育的实质是培养文化人,而音乐是以运动着的乐音、音响等物质材料构成的艺术,音乐教育活动必须与演奏、欣赏、表现和创造等音乐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这些音乐实践是音乐教育赖以生存的手段和方式。要求音乐教育必须体现技能培养与人文综合素质培养的协调和统一。因此,高职院校的音乐教育的基本理念应该是重全面、厚基础而不求其专;重素质、厚创新而不求其深,为终身热爱音乐、享受音乐、学习音乐、传授音乐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三,个性化的教学理念。现代音乐教育已不仅仅是单纯的音乐知识的传授,在音乐教育中包含了更加广泛的人才素质培养和多元文化的内涵。高职音乐教育应做好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出发点,让学生们具备一定的音乐表演能力,音乐教育才能真正在紧密结合音乐教育实践基础上,体现音乐教育的意义。

三、教育形式的渗透性与审美

音乐教学中的美育具有渗透性特点。音乐教学中的美育就是使学生在音乐教学过程中,一方面学到音乐知识,提高音乐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欣赏和感受形形色色的美,唤起学生的意识或潜意识中深藏着的情感,从而拓宽他们的思维,陶冶他们的情操,开发他们的心灵,激发他们的创造力,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全面发展。因此,音乐教学中的美育是一个潜移默化过程,应渗透在课文的字里行间和教师的每一项精妙的教学设计中,通过每一首歌曲、每一节课及每一次音乐教学活动来实施,使学生在和风细雨般的音乐滋润中不知不觉地获得美的感悟。

音乐课,关键在于体验情感,“以情动人”。这既表明了情感在体验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又显示出情感始终贯穿于体验的全过程。美育也是情感教育,体验美正是情感的发展、丰富和升华。音乐课的显著特点,就是它可以用生动的美的形象去感染学生,向学生展示曲中人物、曲作者、词作者的心灵美、社会环境美和语言艺术美等,这些美的魅力容易唤醒其审美主体的内心感应而产生情感共鸣,学生感其情、动其情,就能达到爱唱、爱听、喜思考的最佳学习情境。教师自身良好的言行举止、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对工作、对学生的热爱,本身也是一种美的体现,以真心换真情,这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美,更能够引起学生的感动,进而产生情感共鸣。所以,抓住了学生音乐教学中美育的情感性,就能让学生在赏心悦目的状态中体验美,从而取得最佳效果。

四、教育方法的体验性与审美

上音乐课是学生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升华灵魂的美育过程。音乐教学中美育的重点是不断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想象力。美感是审美主体在审美实践中产生的。没有具体的审美对象当然谈不上美,有了审美对象还必须有审美主体作用于审美对象的实践活动,才可能产生美感。

由品赏美的能力训练到想象力的培养,是美育由简单到复杂、由认识到创造的逐步发展。学生在学唱歌曲或听教师领唱时,通过第二信号系统,根据书面歌词或口头唱曲的表象,在头脑中重现某一事物的形象,这只是再现型的想象;而如果学生能通过积极的记忆联想活动,将原有的审美表象生发开去,有所补充,或重新加工组舍,创造出新的形象,这就属于创造型想象。学生教育是一种素质教育,因此,教师不能代替学生去体验美,不能一味地把自己已体验到的美解说给学生听,那样久而久之学生就会感到“别人嚼过的馍没有味道”,其发现音乐美、认识音乐美、品位音乐美的能力也就得不到提高。所以,教师在上音乐课时要特别注意让学生当课堂的主人,教师上每一堂音乐课的过程,也就是指导学生体验音乐美、认识音乐美、品位音乐美的过程,学生在课堂上始终在“参与”,在“体验”。

五、教育目的的启发性与审美

音乐独有的“潜移默化”的育人功能是能改变人的心志,影响人的性格。《乐记》中记载:“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诶”。孔子认为音乐可以“移风移俗”。荀子认为音乐可以“正身行,广教化,美风俗”。这些都充分体现了音乐的育人功能。在人类生活的各个时期,音乐无一不被拿来作为教化手段,如我国抗日时期的《黄河大合唱》、《义勇军进行曲》气势磅礴和英勇斗争的音乐形象,展现了中华民族不屈不饶的坚强革命斗志和爱国主义精神,给人一种向往美好,战胜一切艰难困苦的信心和力量。贝多芬的《第五(命运)交响曲》与命运之神拼搏抗争的音乐形象,扬起了失败者奋起的信心,鼓舞大家不为命运而气馁,要做生活、学习、工作的强者;像《歌声与微笑》、《学习雷锋好榜样》等滋润了多少孩子和广大青少年纯洁的心田;《共产党好,共产党亲》火热的心燃起了同学们对党的热爱之情[2]。高职院校的音乐课从本质上来说就是教化学生从善的过程,它可以提高学生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使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情操。

美国著名医生、现代神经生理学家斯佩理博士,经过多年临床研究发现,人的大脑分成两个半球,左半球分管着逻辑思维,被称为“优势半球”或“数字脑”;右半球分管形象思维,被称为“次要半球”、“艺术型半球”或“音乐脑”。[3]而音乐教育在启发学生创造能力方面有着特殊功能。试想,优美高雅的旋律在耳边萦绕,学生的思绪随之飞舞,那么学生思想意识境界的开拓,高尚情操的培养,都相应发生了改变。因此,音乐课不再是简单的传授音乐知识,而是在传授音乐知识的过程中,融合了思想感化功能,真正达到“寓教于乐”的教化目的。所以,音乐教育在培养学生创造能力方面的作用是不应该被忽视的[4]。《礼记·乐记》说:“凡音之起,生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可见音乐对人的创造思维动机的完善有着积极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 郭声健. 音乐教育论[M]. 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04: 2.

[2] 曹理:音乐学科教育学[M]. 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23.

[3] 张前:音乐学教程[M]. 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 57.

[4] 王安国.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解读[M]. 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4: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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