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瑜
(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海南海口 571158)
高师声乐小课教学改革之我见
刘长瑜
(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海南海口 571158)
文章对现有的高师声乐教学方式进行了反思,论述了进行教学改革的必要性,就音乐学院和师范院校音乐人才的培养目标、教学特点进行了比较,提出了高师声乐小课改革的具体措施。
高师;声乐教育;小课教学
笔者从事高师声乐教学工作近三十年,对师范类声乐教学课的模式和方法的改革作了一些摸索。现将这些体会付于笔端,诚和各位同行切磋,以谋求21世纪高师声乐课教学的新途径。
声乐小课一般泛指“一对一”的教学方式。这种一个教师面对一个学生的授课方式,对于培养专门人才的音乐学院来说是无可非议的,但对于培养中等师范学校及普通中学音乐师资的高师音乐系,则因有众多因素的局限而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众所周知,高师音乐系的培养目标决定了声乐教学不仅要强调专业性,更应该突出师范性的特点。不仅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到一定的声乐技巧,更重要的是还要教会他们将来怎样去传授这些知识,而这些目标的最终实现,“一对一”的小课是难以胜任的。此外,高师学生的演唱水平及整体舞台表演大多不及音乐学院的学生,其中还有一部分从非声乐专业录取的学生。而作为必修课,他们无一例外地都必须学习声乐。由于学生数量多、师资紧缺等原因,每人每周只能安排一节声乐小课。课时少,程度参差不齐,其结果只能是少数嗓音条件较好、音乐素质较高的学生受益,对多数学生来说则收效甚微。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挫伤部分学生的积极性,不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
本人认为高师的声乐教学必须紧紧围绕培养目标与教学目的来进行。根据师范院校艺术类音乐教育专业教学大纲的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要学好声乐基础理论知识,搞好技能训练,提高演唱能力,并掌握一定的教学方法,掌握一定的键盘演奏能力。其中,演唱能力的提高,歌唱技能技巧的掌握,主要靠小课完成。鉴于高师声乐教学的特殊性,我认为,高师声乐小课采用音乐学院“一 对一”的教学形式弊多利少,在本科三年级上学期和专科二年级上学期开始用“一对二”、“一对三”的教学形式则更为可行。长期的实践表明,“一对二”的小课既保留了“一对一”的专业特点,又体现了师范音乐教育原则。因此,音乐的入门教育应继承传统,而音乐技能的提高则应突破传统。
下面就改革高师声乐教学方式谈几点看法。
由于各方面原因,新生入校时与指导教师和同学之间都是互相陌生,互不了解的,因此声乐小课只能按“一对一”的方法来进行。通过两年的专业课学习,学生已在声乐方面有了初步的基础。此时,他们非常渴望能了解除自己以外,老师是如何教其他学生的。在此情况下,及时调整教学方式,由原来的一人一节课变为两人同时上两节课,客观上等于增加了学习时间,弥补了课时不足的缺陷。在这两节课时内,老师在教其中一个学生时,另一人也在听、在看、在想,这不仅在基础技能、技巧方面得到了强化,同时也丰富了学习内容。比如,学生能够互相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不仅能学会如何唱还可以学会怎么教,在提高自己演唱能力的同时,也掌握一些教学方法。在上课时教师要求学生互相伴奏,既提高了他们的即兴伴奏能力,又能帮助学生加深对歌曲的理解,逐步提高处理歌曲的能力。这样,大大活跃了课堂气氛,丰富了学习内容,扩大了学生的受益面。有一些条件较差的学生,由于缺乏自信又缺乏刻苦精神,对“一对一”的小课形式思想负担较重,紧张因素较多,操作起来不很得法。而在“一对二”的课堂上,由于环境较为宽松,学生心理负担会相应小一些,演唱起来较为轻松自然。且在演唱时,学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进行一些相互模仿,此时教师应予以正确引导。每个学生或多或少总是有其长处,或在情感发挥或在气息的运用上,或者在咬字、吐字方面等。在帮助他们建立一个良好的歌唱状态的前提下,充分肯定各自的优点,明确指出不足之处,能促进学生互相学习,并建立起正确的竞争意识。这样学生便会自觉地取他人之长,补自身之短,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互补性。教师如能不失时机地对学生的良好表现给予充分肯定,便会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树立起足够的信心,这对提高教学效率无疑是有帮助的。
在“一对二”的教学中,由于每个人的生理、心理等条件各异,教师对存在的问题还需单独纠正,因人而异,对症下药。同样的问题,对于不同的人,纠正的方法也不尽相同。在操作过程中“旁观者清”,学生把教师的讲解、范唱、同学的改错过程看得清清楚楚,听得真真切切,并有充分的“回味”余地。因此,这种学习和记忆过程,往往更容易留下深刻印象。这样,学生在逐步提高自己演唱能力的同时,也学到了不少教学方法。这一点正体现了师范教育特点:既学会了如何唱,又学会了如何教。在这一点上,教师应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不仅要让学生学会一定的歌唱技能、教学方法,还应积极调动学生的思维能力,使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作为一名未来的中师或中学音乐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即兴伴奏能力。这种能力的培养,除钢琴专业课外,学生在“一对二”的声乐小课上也能得到充分锻炼。演唱时让学生互相伴奏,由易到难,循序渐进。要求学生认真分析歌曲的旋律、结构等,根据歌曲的不同风格配伴奏,并在速度、力度、音色等方面提出一些处理意见。久而久之,学生的伴奏能力会大大地提高。同时,学生通过伴奏也可以进一步加深对歌曲的理解,演唱时更加得心应手。这种互为伴奏的形式从二年级开始便可以实施,而且可以考虑纳入考试范围,以促进学生更多、更好地掌握一些操作技能,培养他们的协作精神,为将来的教学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一对二”的小课形式活泼,内容丰富,在怎样用声、吐字、咬字,怎样把握歌曲的风格等方面,培养了学生的审美情趣,提高了审美能力。在操作过程中,学生的一些非智力因素,如兴趣、情绪、意志等,得到充分培养和激发。
在“一对二”的小课上,通过一起练声,学生对音准、节奏的掌握,音色、音量的控制等得到充分的训练与提高。条件成熟时,还可以选择二声部练声曲,逐步培养学生对多声部音乐的感觉,掌握二声部演唱技巧,为日后的重唱、合唱打好基础。
“一对二”的声乐小课吸收并保留了“一对一”小课专业性强的优点,克服了其单一性的缺点,从内容到形式完全符合高师音乐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特点。它简单易行,收效显著,颇受学生欢迎。当然,对教师的专业基本功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声乐教师必须具备更加敏锐的听辨能力,具备善于发现并及时准确地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熟练地掌握各种方法并能驾驭全局的综合能力。
选择与搭配学生是上好“一对二”小课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须谨慎从事。教师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程度、声部、音色及接受能力,必要时也可随时做一些适当的调整。同时上课的两名学生程度应该是相同或相近的。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便于教材(曲目)的选择,也便于操作。在声部的搭配上可采用两种形式:其一是同一声部,比如都是男高音或女高音。这种形式的优点是音色接近,演唱起来互不干扰,具有一定的一致性,操作起来比较容易。其二是不同声部,如女高音与女中音或男高音与男中音的结合。这种形式的优点是互补性强,例如一个女高音中低音差,而另一个女中音高音不够好,那么她们在一起上课时,通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作用,在自觉不自觉的模仿中,弥补了自己的不足。这种方法如果运用得当,效果将十分明显。当然这是有一定难度的。教师应很好地掌握尺度,帮助学生把握好分寸,以免使学生失掉自己应有的音色,造成声部上的混乱,另外,由于学生心理、生理特征的不同,个性的差异,必然会有悟性及接受能力方面的差别。教师在选择学生时,一方面要做使学生心情愉快地合作;另一方面,教师应积极引导、培养他们良好的个性发展,以便更好地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Views on Teaching Reform in Vocal Music at Normal College
LIU Chang-yu
(School of Music,Hainan Normal University,Haikou571158,China)
By reflecting on the existing vocal music teaching mode,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necessity of teaching reform,compares music institutes and norm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terms of their training target of music personnel and instruction features,and puts forth specific measures for teaching reform in vocal music at normal colleges.
norm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vocal music training;reform
G 652
A
1674-5310(2010)-04-0171-02
2010-07-13
刘长瑜(1954-),男,安徽合肥人,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声乐教育和声乐表演。
(责任编辑胡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