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文
(平顶山学院,河南平顶山467002)
陈黻宸的史学方法
——20世纪中国“新史学”影响下写“民史”方法
秦文
(平顶山学院,河南平顶山467002)
陈黻宸在历史研究方法方面继往开来。他重视对史料的解释;主张用调查和统计的方法及归纳法和演绎法研究历史;史书写作注重体例的作用,写民史的方法和步骤分为调查、区划、分类、比例。
陈黻宸;史学方法;归纳法;演绎法;调查和统计的方法
陈黻宸(1859-1917),一名崇礼,字介石,晚年改名芾,浙江温州瑞安县城人。他是中国近代史上有突出成就的历史学家和教育家,当世誉为“晚清浙东史学巨子”,在20世纪初“新史学”思潮中堪与梁启超、章太炎齐名。
在“新史学”思潮影响下,陈黻宸的史学方法系统而全面,包括三个方面,史料处理方法、历史研究方法、历史写作方法。
陈氏考证古书,从神话中解释人事,仅因情理和一般常识推断,不鲁莽,亦不作绝断语。阐释史料,以现实的人作为出发点,明显受到“民史”主张的启发。
考证古书,陈氏认为《神农本草》“虽非神农之作,必出于神农之传。”认为《六韬》、《文伐》、《三疑》等篇“非太公之书”,斥其内容有违太公本意。认为古书“成于六国时者多”,其言皆有所本,其所贻留者甚运,批评后世著书者“喜自托古人”,辗转附益,致使古书“背而失其真多”。不过,陈氏认为古书真赝难辨,不问其伪与不伪,“但论其理之当否,言之是非。”[1](p432-502)
陈氏更从神话中解释出人事:女娲炼五色石修补苍天,认为其为“善治水土者”;神农并耕,天子亲耕籍田,递相祖述,“盖有并耕之遗意也”;蚩尤纵大风大雨和应龙畜水为古“兵家之学”,是为阴阳五行应变之妙用;蚩尤兄弟食丹砂为“昔者丹诀家养生之术”,至于变为“铜头铁额”不被剑入,是为“甲铠”所护;后羿射十日盖为“十日之射”。[1](p428-460)陈氏诠释史料的方法明显受到实证主义的影响。
陈氏比较《周礼》和欧美历史,主张作“调查之册”和“统计之史”。物产、户口、工商和畜牧等要求“岁有常额”,平民之事如犯罪、自杀、废疾、婚嫁、生者、死者、病者、有业者、失业者等“纤悉必闻于上”,每年求出各类平均之数,就所调查的范围进行比较,进而求“民人、社会之进退,国家之良否”和古今理乱“所以致之故”。[1](p563)陈氏提倡用“新史学”研究历史,走在时代的前列,但过于简单,且使用不多。尤其难能可贵的是,陈氏并不专从故纸堆中进行研究,而去实地考察众生世像,揣摩风俗,“抽理于繁迹之中”,[1](p591)自己亲身体验,了解社会生活和人情世故。
陈氏常说:“综万理为一理”和“综万事为一事”;[1](p683)“由一理以推万理”和“由一事以穷万事”,“析一事为万事”和“析一理为万理”,即用归纳法和演绎法研究历史。不过,归纳法和演绎法用来研究历史,是有一定程度的制约,一般情况下,很难做到完全归纳,并且真理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陈氏强调用分科办法和参用诸学科方法研究历史,批评中国“久不讲科学”和“有学无科”,且中国不讲“史学”,说《四库全书》分史为十五种,“散而无纪”,《史记》八书与《通志》二十略“得其概略”。陈氏要求我们做到像西方那样,人各有学,学各有科,分析入微,给人们以“入门之径”。[1](p675-676)历史学自有独特的研究方法,陈氏用科学方法研究中国历史过于笼统,参用诸学科方法也只是一笔带过,然而,提倡分科研究,已对中国传统史学提出了挑战。
陈氏的历史研究方法,完全受“新史学”影响,提出研究“民史”的具体方法,虽属草创,还是可行的。
陈氏主张纪事本末体,同时认为纪传编年和纪事本末各有所长。陈氏宗法章学诚,以为纪传编年和纪事本末理各有当,“义取旁通,博采兼收,史裁乃出”,必欲二者择一,“宜以纪事本末”[1](p682)为准。并总结出旧史体例的价值和各家体例优劣,认为志可识“宪令法度之详”,表可明“盛衰治乱之故”,纪传特见“一君主贤否”和“一人之终始”;[1](p561)批评《史记》之史例“散而无纪,论列古事,义重错出,断续相间,非芜即漏”;[1](p681)指出太史公作纪传、世家“有年可纪曰本纪,有家可述曰世家,无年可纪,无家可述曰列传”。批评刘知几谓“迁以天子为本纪,诸侯为世家”;表彰郑樵《通志》之二十略,“疑郑之不废本纪”;认为史迁本纪“所以整齐固实,俾有所统”,纪亦是“传”,传固非卑,纪亦非尊;批评后世史家通例“独龂龂于本纪列传一字之辩”;批评“班史之作俑”,赞扬陈寿《三国志》“独废本纪,通称曰传”,效《穆天子传》和《汉武外传》为帝王作传为史家“独例”。陈氏另说:“君臣之间,名分昭然”,并非以本纪限定,并举例说唐虞时称我曰朕、君臣并用等。陈氏在1902年发表《独史》,作通史体例:八表、十录和十二传。八表分别为“帝王年月表”(邻国附),“列代政体表”,“历代疆域表”(邻国附),“邻国疆域表”,“平民习业表”,“平民户口表”,“平民风俗表”,“官制沿革表”;十录分别为“氏族录”,“礼录”,“乐录”,“律录”,“历录”,“学校录”(选举附),“食货录”,“山川录”,“文字语言录”,“昆虫草木录”;十二传分别为“仁君列传”,“暴君列传”,“名臣列传”,“酷吏列传”,“一家列传”,“义民列传”,“盗贼列传”,“胥吏列传”。[1](p569-574)陈氏之八表和十录与郑樵之二十略相比,除师承合并外,另创七表(即八表之前七)和一录(学校录),为君作传亦为陈氏效《三国志》首以理论提出,综合典志和纪传,强调中外历史联系和对平民社会生活的考察。
梁启超发表《中国史叙论》和《新史学》,《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十九》所附“原拟中国通史目录”,计划分三大部分:“政治之部”、“文化之部”、“社会及生计之部”;章太炎主张写通史,[2]并附通史略例五表,十二志,十记,八考,二十七别录。①梁氏、章氏、陈氏同受“进化论”影响,而梁氏仅就史学目的与史书纂写求“新”;章氏于书简仅道史学目的之“新”;陈氏则主张写“民史”,用西方史学研究中国历史,强调史学的功能在指导政治,更从史学主体入手,分析史家“史权被篡”的社会现实,指向专制政体,反对监修,倡导学术独立和求真求实以求“新”,独绝一时。对比三家,可以看出陈氏“平民三表”倡“民史”在史书编纂“体例”上的具体化和写“民史”方法上的高超,并且放眼世界写世界史。
史家求“大例”和“公理”几乎成为20世纪中国“新史学”思潮中的旗号,其核心是民史,叙人群进化。陈氏认同史家“大例”和“公理”。[1](p574)
陈氏倡“知民俗之原”和“证闾里之事”的民史,并达“知之必详,言之必悉”。[1](p680)在新地理史中他具体提出历史编修方法,简言之“四要十表”:[1](p592-601)
第一步:“调查”,要求贵实。求居民分布状况,条理分明,如查字典之法,一家人口多少,一人在家谱中排行,一目了然。因为种种原因,人为藏匿人口颇为普遍;人们时常因为工作或生活所需频繁地迁徙,因而必须做到真实,最后精确到每方里居民平均数目。
第二步:“区划”,要求贵小。求风气相同的居民在一区划内,中国地广人稠,生产发展不平衡,生活和社会风气各不相同,仅如司马迁和郑樵以大都会为界或古九州说,远不够精,更何况百里小邑,风气、嗜好各不相同。为求一区划内风气小同,区划应越小越好。
第三步:“分类”,要求贵多。研究人亦效仿学术分科方法,以其各种不同性质划分,人作为个体,必须观察他的本质、品性、情操和状况,而且这些东西随时间、地点变化而不断变化;于人群体,其人种、宗教、语言、性情、智识、德性各不相同;于人类疾病,分别出各种疾症和诸多状况,并说明在人体哪个部位,等等。因此,分类越多越好。
第四步:“比例”,要求贵精。求出国民各种性质方面的比例,得以整体认识。
四个步骤做完,接下来详作十表:
①“户口表”。登记户口,详记人民数目,探明人人生死的状况和家家迁徙的原委,培养人民对国家的情感,求国家兴隆和风俗淳美,不仅只为求户口上税。
②“宗教表”。历史上的宗教战争,或能使国家强大,或能抵御外侮;中国有教,其实无教,仿效西方基督教,以申民气。
③“族类表”。分别种族,求其异同,弄明种族遗传的特质和种族杂居后的变化,互相砥砺,共开社会风气,使文明进步。
④“学校表”。公平对待公学、私学、家学、族学,比较异同,大办教育,期民众开化。
⑤“职业表”。分别常业人、非常业人、自由业人、不自由业人,使民安居乐业,国家稳定。
⑥“疾病表”。详别疾病,关心人民疾苦,引导人民饮食起居,教人民养生之道和医疗技术。
⑦“罪人表”。比较犯罪平均人数,求犯罪原因和自杀原因。
⑧“儒林表”。详求读书人数和学有成就者,补救政治的不足。
⑨“文明原始表”。考究学术变化原因,并察外来学术如何影响本国学术。
⑩“历代君主表”。考求君主杀人兴起、专制愚民的原因。
陈氏新地理史编“民史”方法,在同时代人中出类拔萃。
类书,相当于索引,近人胡道静详论类书的源起、性质、作用和流弊,认为类书兼“百科全书和资料汇编两者而有之”,[3](p1)于学术研究上肯定其“校勘”和“查对”的方便;引《四库全书总目》类书类《小叙》斥其流弊;陈氏认为,类书为“天下最可痛恨者”,而编类书之徒为“天下之人最无耻者”,痛恨朱明氏“以制艺愚天下之士”而天下全然不知返;痛恨士人考八股,人人恃典林、典类,平日不读一书,一题入手而下笔万言,读愚人之制作愚人之文。并且类书于古经“割而裂之”,于《渊鉴类函》、《子史精华》之列,行“秦皇愚黔首之妙策”。认为“类书愈多,则文明之退步愈甚。”[1](p556-557)读类书则多愚民;亦承章学诚论类书“取便依检……以供随俗之取携”,肯定类书为工具书,查找方便。可见,陈氏是从反对专制的角度而论,为民主而立;实际上,为学术方便,无可厚非。
陈氏宗法刘知己“良史以实录直书为贵”。汉高后死,诸吕皆被灭,大臣共同迎立代王,立为文帝,文帝命诛高后所立二帝——少帝和恒王,并称“非惠帝子也”。陈氏认为是当时曲笔阿时,成文帝之美而彰吕后之恶,“非实录”,认为“少帝不死,则文帝之立无名。”[1](p863)北魏崔浩奉命修国史,书魏先世事,丝毫无忌讳,刊文于石,“以彰直笔”,触怒北人,诛浩三族。陈氏认为魏先祖“兽居而禽食”,迁移不定,声教不通,“其先德自无可掩饰”,惜浩书不传,“必当时之实录也”。[1](p916)元人杀人成嗜,太祖破燕金,其臣言汉人不易制,尽杀之“以肥牧地”;伯颜攻常州,“命尽屠其民”,忽必烈乃谓“伯颜不嗜杀人”,中国秉史笔者“乃曲为之讳”。[1](p990)陈氏更从当时社会寻找“曲笔”的原因:史之曲笔“亦其时为之也”,《明史》之成,清廷禁讲学,避讳忌如不及,明东林党祸“以为王守仁之徒实尸之”;[1](p1003)《春秋》本该“开卷了然,读者易晓”,却委曲难明,陈氏认为“士生乱世,而欲托著书以表自己,难矣哉。”[1](p692)批评士人“不察时变而好申古训”,[1](p707)反对“入主出奴,好增益以巧附其说”。[1](704)史学家的天职就是“求真求实”,不应为权势和利禄而动,否则给世人将是“非全史”或“非信史”。
①人物评价之标准。以治乱或兴衰定褒贬。陈氏在《中国哲学史》中,记古制作圣人时代社会生产发展和天人学说,从伏羲直到姜太公,称诸人“圣且神”。《中国通史》从黄帝直写到清康乾盛世,表彰一统时期之明君贤臣,分开国诸君臣与中兴之君臣两期,痛斥暴君昏君和奸臣乱臣失国殃民,且于三国、南北朝、五代十国和宋元之际纷争时代,表彰保治安民的贤人和贬斥战乱扰民的小人,通代表彰诸辈学者大儒立言教民和开风气之惠。
②人物评价之方法。
(一)引史论人。陈氏写“两史”,涉及人物达上百,总是先叙后议,引史论人,有根据地褒贬人物,扬抑学术,不落空泛。
(二)对比论人。陈氏常将相近的历史人物进行对比,以突出其不同的地方,予以赞扬或贬斥,如论孟子和荀子的章法和学问:“孟子之言精,荀子之言大而能尽;孟子之言约,荀子之言详;孟子之言大而能尽,荀子之言博而近要。”[1](p794)“荀子以力学为基,而以传经为亟……孟子崇意想,荀子征行事;孟子任天然,荀子重人为;孟子穷原理,荀子举实用。”[1](p784)论秦始皇焚书坑儒:“智一人,愚万世”,秦国未尝尽焚书,书之焚不在李斯而在于项羽,“及其亡也,不由始皇帝而由于萧何”,萧何“且举所以智一者而尽去之”。[1](p853)
陈氏论人,力求全面,褒贬之际,尽现真形。论蚩尤首为“作乱争天下之人”,[1](p446)亦古“有术之士,擅制作之才”。论老子之用世,“人类之灭久矣”,赞其“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1](p708-709)论汉武帝“奖励学术”和“拓疆士”,然而“繁刑重敛,宠任酷吏”。[1](p865)论唐太宗为“君则贤”,比汤武征伐,成康美治,玄武门之变前开馆纳士,“早无人臣之心”。[1](p950)论武则天性明敏,涉猎书史,“善用人”、“四境安堵,百姓无乱萌”;而“荒淫无道”,“刚忍好杀”。[1](p950)陈氏论古代君主,已超出了“名分”的藩篱,明土木堡之变,明英宗应“律以丧师失国之罪”,景帝有“制造之功,中兴之烈”,斥俗语“于谦有保存宗社之公心,景帝有贪据神器之私意”,认为“天下本公物,而岂能私之以英宗哉。”[1](p898)史家要求做到“论从史出”,有理有据;“一分史料说一句话”,史料不是“野马”。
不过20世纪初“新史学”主张,仅限于宣传。梁氏与章氏未写新体中国通史,陈氏之《中国通史》仍以朝代为分野,提纲挚领,主写兴衰治乱原因,分析天下大势,种族来源,辨仁政与暴政之际,表彰贤明君臣,斥退奸乱;明社会学术风气,民间饥乱;乱世时代主写兴起的新王朝,夷族治华则略写。陈氏苦于中国物产及户口调查不实,无从写民史。斯时真正欣赏的还是相对传统的学术标准,此后相当时间仍以政治史见长,特别是后来兴起的左派以及马克思主义史学,仍未以“民史”为核心,并可见明显的意识形态干预的痕迹,直到20世纪最后20年“民史”才真正受到较多的关注。
注释:
①《訄书》有三个版本:1899年苏州印木刻本,为原刊本;1902年为手校本;1904年为重印本。见汤志钧编《章太炎年谱长编》,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111—112页和14页。手校本今藏上海图书馆。
[1]陈黻宸.陈黻宸集[M].北京:中华书局,1995.
[2]章太炎.章太炎来简[J].新民丛报,1902年7月,当年十三号.
[3]胡道静.中国古代的类书[M].北京:中华书局,1959
责任编辑 高思新
K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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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8477(2010)09-0099-03
秦文(1971—),男,平顶山学院政法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