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中文表述,表图、文字描述三者之间应无重复。图前应有正文文字表述见该图(即先见文字后见图),不能以图代替正文。图序、图题、标目、图例、物理量和单位设置规范。均应有图序号和图题,图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全文只有 1幅插图时,图序号为图 1。图例一般标注在图形内的空白处,也可标注在图形与图题之间。
(1)线条田应大小适中、线条均匀、主辅线分明。纵、横坐标轴线应垂直。纵、横坐标标值线一般应标注在坐标轴线内侧。坐标名称与标值数列的间距在图形缩放后应约 2m,坐标标值与坐标轴线的间距在图形缩放后应约 1m m。图形高度与宽度之比一般以 5:7为宜。
(2)坐标图纵、横目标的名称一般为量或测试项目及其单位符号,分别居中置于纵坐标轴线的外侧和横坐标轴线的下方。左、右纵坐标名称的书写均自下而上,顶左底右;横坐标名称的书写自左至右。图中的量、单位、符号、缩略语等必须与正文一致。
(3)条图各直条宽度以及各直条之间的间隙应相等。间隙的宽度一般为直条宽度的 1/2,或与之相等。条图指标数量的尺度必须从“0”开始,等距,不能折断。复式条图一组包括 2个及以上直条,直条所表示的应使用图例予以说明。同一组的直条间不留空隙,各组内直条的排列顺序应一致。
(4)半对数图的纵坐标没有零点,起点根据资料的情况确定:若起点为 0.1,则第一单元为 0.1-1.0,第二单元为 1-10,……;后一单元的对数尺标指示数值为前一单元的 10倍。
(5)点图的横轴代表自变量。纵轴和横轴尺度的起点不一定从“0”开始,可根据资料情况来定。点图的点一般用大小相等的实心圆表示,应注意核对图内画出的点数与图题中注明的总例(次)数相一致。
(6)照片图要求主要显示的部分轮廓清晰。病理显微照片应标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例如:H E×200)。实物照片涉及尺寸者应附有表示目的的物尺寸大小的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