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相付
(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哲学系,安徽芜湖 241003)
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吴相付
(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哲学系,安徽芜湖 241003)
人与自然的关系既是实践中的问题,又是一个理论的问题。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的人、自然及二者关系由来,才能自觉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处理和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马克思主义哲学;人;自然;和谐发展
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问题是当代人类社会发展中人们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关系,也是各个时代哲学的主要论题之一。人类对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追求不能离开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辨识。在人类哲学思想演进的长河中,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批判传统哲学、创立唯物史观的过程中科学地揭示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哲学基础,从而为人类正确解答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人”与“自然”是珠联璧合,水乳交融的,关于这一点,具体论证如下。
1.1 马克思主义把人作为自然的人来把握的观点
马克思主义提出了“人的自然的本质”、“人的自然主义”、“人直接是自然存在物”、“人靠自然界生活”和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等思想。马克思指出:“人直接是自然存在物,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1]人是由自然界长期进化而来的,是自然界的产物。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人直接是自然存在物,人靠自然界生活,并参加自然界的生活,“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此,不仅人的肉体靠自然界生活,人的精神生活也靠自然界。因而,自然界是人的生命,马克思说:“自然界是为人类不致死去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
1.2 马克思主义把自然作为人性化的东西来把握的观点 马克思主义提出了:“自然界的人的本质”、“自然的人道主义”的思想。马克思认为:“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真正的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2]。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马克思这种“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和“人的自然本质”的统一,“自然的人道主义”和“人的自然主义”的统一,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在共产主义中的统一,与当代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非常吻合。
1.3 人和自然相统一的观点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和自然界的统一具体地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人类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生物种系的长期发展为人类的产生提供了直接的生物学前提;其次,劳动既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又是人和自然界相统一的方式;最后,人不但必须,而且能够把自然界的规律变成自己活动中的规律。简言之,正是在实践基础上,人与自然实现了统一。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人与自然的关系折射了以下哲学观点。
2.1 普遍联系的观点 整个世界系统是由人类社会和狭义的自然这两个要素所组成的,从这一点看,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要素与要素之间的关系,这就要求人类重新认识和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和自然的关系不是主仆关系,也不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更不是宰割与被宰割的关系,而是平等的朋友和伙伴的关系。唯有和谐共生、共存共荣,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马克思从唯物主义自然观出发,把人看成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曾说过“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也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进一步认为,自然界也是人的一部分,“没有自然界,没有外部的感性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与人生存有关的自然物质都是“人化的自然”。这些充分说明马克思始终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看做是互为部分与整体的关系[3]。人,既是能动存在物,又是受动存在物,和其他动物一样都要受到自然界的制约,必须依赖自然界才能生存和发展,人和自然界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若自然界生态系统遭到破坏,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将受到威胁。从这一点看,尊重自然,就是尊重生命;保护自然,就是延续生命。
2.2 对立统一的观点 对立统一的观点,即矛盾的观点,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它要求人类掌握从对立中把握统一,从统一中把握对立的辩证思维方法,一分为二地分析和解决问题,推动事物顺利发展。
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矛盾同一性原理的体现。但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与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事物内部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促成最有利于事物发展的状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就是在不断斗争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
2.3 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统一的观点 ①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以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前提,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不能为所欲为,在实践的基础上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得益彰。整个自然界在其发展过程中,是有其客观规律的。因此,人类若要认识、利用和改造自然就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否则,将破坏生态系统平衡,引起生态危机,遭受自然的报复。②人类在认识、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要充分鼓励人的合理需要、正当利益,限制甚至制裁人的不合理需要,非正当利益,实现人的需要、利益与自然保护的动态平衡,促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简言之,唯有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把尊重自然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共存共荣。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一理念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它所体现的哲学观点主要有以下几个层面。
3.1 发展的观点 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范畴之一。①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正是体现了发展的过程性:人与自然的发展正是经历了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发展到和谐发展,从不充分和谐发展,到比较充分和谐发展,最后到高度和谐发展……简言之,人与自然的发展呈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态势;②事物的发展是一个系统整体。与人有关的和谐发展包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以及人与自身的和谐发展等层面。因此,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不仅要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要调整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关系。换言之,人类必须从全面系统的视角下来解决人与自然和谐发展;③发展必须是和谐发展。一方面,发展是动态平衡中的人与自然的共同发展;另一方面,发展是“又好又快”的发展:发展,既要有速度,更要坚持好字优先,注重质量和效益[4]。
3.2 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就是辩证否定观。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克服又保留。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一理念,以“可持续发展观”为哲学依据。可持续发展观是对“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否定之否定,既保留“人类中心主义”的人的主体性思想,也反对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那种对环境和自然资源采取急功近利、贪婪掠夺的行为;既发扬“自然中心主义”的自然对人根源性主张,也不赞同“自然中心主义”,降低人类自己地位的观念;坚持人类和自然的一体性,从而形成一个符合生态和谐要求的科学发展观。在这种和谐理论的视域下,人类的最大幸福与价值不再是蛮横地支配自然万物而索取,而是运用和谐智慧理性实现万物的相对平衡发展。
3.3 自然环境对社会发展起重要作用 自然环境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永恒的、必要的物质前提。自然地理环境是指与人类社会相联系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唯物史观认为,自然环境在社会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①自然环境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自然前提,是经常起作用的必要条件;②提供生产和生活资料的来源;③影响和制约生产部门的分布和发展方向;④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社会发展的速度;⑤一定条件下 (军事、旅游等)起着特殊重要的作用;总之,它能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
既然自然环境在社会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那么人类就要重视自然地理环境的作用。要全面系统地再认识自然;要合理、综合、节约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防止和控制环境污染,有效防范生态危机,树立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促使人、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
3.4 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对立统一的基础 生产方式是社会和自然界对立统一的基础。社会是在劳动基础上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并相对独立于自然界的系统。在一定意义上,社会与自然界是对立的;同时,又恰恰是生产方式具体地决定了社会和自然界的相互渗透和相互统一。因此,正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了社会与自然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上述原理启示人类: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还必须到生产方式中寻找出路。而生产方式又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因此,人类必须千方百计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理顺人与自然的关系,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各种关系,遵循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妥善处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从根本上推动社会历史进步,从而逐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3.5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价值论思想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生态问题中也包含了价值,生态系统中的价值又分为自然价值和人的价值两种[5]。自然价值是自然界的物质价值,就是生态的环境对人的生存与发展的价值。自然价值是不可或缺的价值,它对各个物种包括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人的价值就是人可以为自己的生存、发展创造优越的环境,并且可以有意识、有目的地去改造环境和利用自然价值,为整个生态系统的发展作出贡献的价值。在生态系统中这两种价值不但是相互影响的两个方面,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两个方面。因此,在整个生态系统中,人不应该片面地强调任何单一方面的价值,应该把自然价值同人的价值等同看待,否则在忽视一方面价值的同时,也是对另一方面价值的潜在的漠视。在生态问题中,自然价值和人的价值是并驾齐驱的两个方面。两者既没有时间上的先后,也没有逻辑上的差别。面对当今出现的诸多生态问题,应该综合两方面价值进行考虑。
综上所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一理念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一方面,它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其他哲学为理论基础和思想渊源;另一方面,它又反作用于后者,即它进一步丰富、发展、深化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其他哲学特别是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理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的提出,将对缓解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维护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哲学给人以理性,哲学给人以智慧,唯有将人与自然关系理论和哲学有机结合起来,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误区,树立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正确认识自然,合理改造自然,充分利用自然,有效保护自然,唯有如此,才能逐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1]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单行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2] 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 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 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 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
[5] 许胜利.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M].北京:中央党史出版社,2009.
B 26
B
1008-9276(2010)02-0198-03
2009-10-20
吴相付(1977-),男,江西省南昌市人,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哲学系在读硕士生。
[责任编校:李宜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