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 兵,尹华阳
(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68)
中小企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自中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后,县域经济正式作为重要的区域经济纳入各地总体经济发展战略.然而由于县域经济是处于弱势区域的区域经济,而中小企业历来是我国金融服务中的弱势群体,县域中小企业作为弱势区域中的弱势经济主体存在更为严重的融资困境.笔者以湖北省红安县为例,分析县域中小企业融资的困境及原因,探讨缓解县域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
中小企业融资作为世界性难题在经济欠发达国家表现更为突出,虽然我国各级政府和部门相继制定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次贷危机后,为促进经济复苏,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促进经济发展的30条意见»又明确规定县域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主要用于本地贷款,而且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要设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然而,这一系列举措并没有从根本上缓解县域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县域中小企业融资长期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未获得有效解决.
正规金融是指由政府批准成立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交易活动.在县域金融体系中提供金融服务的法定金融机构一般包括商业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合作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主要是传统的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改制后设置的县级分支机构及2007年组建的邮政储蓄银行,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是国家开发银行(没有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和农业发展银行,合作性金融机构是传统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然而,正规金融无论是信贷总量、信贷结构还是金融产品都难以满足县域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
红安县7家金融分支机构2010年1季度的存款余额达58.2亿元①除非特别说明,本文数据都来源于红安县统计年鉴和红安县人民银行货币统计月报.,贷款余额仅为16.7亿元,存贷比为28.8%,低于黄冈市平均水平12.3%,低于湖北省全省平均水平近40%.新增存款4.56亿,新增贷款仅为2 682万元,新增存贷比仅为5.8%,不到湖北省全省平均水平的10%(湖北省新增存贷比近80%).商业银行存款上存加剧了县域信贷资金向县外经济发达地区外流的速度,2009年末湖北省全年新增贷款3 302亿元,其中武汉市就占到新增贷款的57.6%.信贷投放大规模向大城市集中,极度减少了县域金融可投放信贷资金总量,在县域经济中属于弱势经济主体的中小企业无疑是这种信贷非均衡发展的最大受损者.在信贷总量萎缩的情况下,县级金融机构延续的上级分支机构贷大贷长贷集中"的信贷结构进一步阻塞了县域中小企业的融资通道.县级金融机构为追求资金的安全性,在本已欠发达的县域经济中继续实行嫌贫爱富"、攀大附强"的信贷政策,贷款对象向大项目、大企业集中,贷款期限向中长期集中,贷款投放向少数行业集中,作为县域经济主体的中小企业再度游离于正规金融以外.数据表明,黄冈市中小企业占该市企业总数的90%以上,而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仅为30%.红安县属中小企业所占比例更是高达99.7%②原国家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于2003年 2月 1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对主要行业的中小企业的标准作出明确的界定.该标准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的.根据该标准,红安县除红安卷烟厂、娃哈哈集团红安分公司两家企业以外,县属企业全部属于中小企业.,但仅红安县卷烟厂一家企业在全县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就超过全部贷款余额的20%,再除去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贷款项目,中小企业获得的信贷供给与其在县域经济中的主体地位远不相称.适合于县域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信贷产品的缺乏也制约了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法定金融机构从总行到县级分支行几乎提供完全相同的信贷产品,对于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企业使用总行统一规定的授信标准和标准化的格式信贷合同.此外,虽然不同金融机构从自身优势出发选定了不同的发展方向和经营重点,但在目标客户和贷款标准的选择上却有高度的同质性.同一金融机构不同区域分支机构之间信贷产品的同质性及不同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产品的相似性,创新性信贷产品短缺限制了中小企业可供选择的金融服务方式,导致其难以通过正规金融满足信贷需求.
现有理论研究证实政府金融抑制政策下的信贷配给和金融资源分配中的所有制歧视,以及信贷交易活动中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事先的逆向选择和事后的道德风险问题是非正规金融普遍存在的主要原因[1].县域中小企业在难以通过正规金融满足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便通过民间借贷、企业集资、企业间借贷、民间票据贴现、轮会、钱庄、典当行以及各种基金会等非正规金融方式寻求资金支持.
由于每种形式的非正规金融都有自己特定的获取信息的方式和实施机制,并且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依靠资金供求双方的人缘、地缘关系获取关于借方的信息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信贷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难题[2],因而在满足县域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中相对正规金融拥有比较成本优势.在我国浙江温州等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非正规金融甚至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但是,在经济落后地区和县域经济总体实力不强的背景下,非正规金融仍然只是中小企业面对正规金融市场供给短缺而做出的无奈选择,是对正规金融信贷供给不足的补充,难以成为县域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
红安县中小企业非正规金融主要以民间借贷和企业间相互借贷为主,通常这两种形式的贷款利率都为法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2-3倍,有的甚至高达4倍.即便面对高额的利息成本,但由于非正规金融手续简便、能及时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短、频、急的特殊要求,多数中小企业都有过利用非正规金融满足资金一时之需的经历.但在企业融资意愿的调查中,超过80%的县域中小企业在遇到融资困难时仍将正规金融作为融资的首选,由此可见,非正规金融缓解县域中小企业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域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能力有限.无论是民间借贷还是企业间借贷,其借贷资金都来源于自有资本,在县域经济整体实力不强的情况下,民间资本的规模有限而且分布集中度高,由此导致民间借贷市场不是发达地区的垄断竞争结构而是近于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寡占市场有限的资金供给者限制了非正规金融市场的竞争,催生了高昂的利息成本及合同违约时可能面临的非法讨债手段的惩罚.此外,非正规金融利用特定团体相互信任的社会资本对信贷风险的防范也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和融资范围.非正规金融一般多发于有亲情和友情关系的小范围的人群间,业务对象只是针对少数特定对象展开.并且这种相互独立的、小范围的、靠亲情和友情维系的信任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规矩熟悉到了不假思索的可靠性"[3],虽然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借贷双方的福利水平,但阻碍了普遍意义上的信任体系的建立,企业一旦走出特定的信任范围,便无法存续,进而限制了其获取资金的规模.因而,总体而言,基于非正规金融的固有缺陷和县域经济欠发达的现实,非正规金融只能成为县域中小企业融资的有益补充,而难以作为融资主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县域中小企业陷入融资困境是由于其处于弱势区域的弱势经济主体的地位所决定的.内生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金融体制的功能主要在于集聚和控制金融资源,而缺乏对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加上不太优越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和中小企业先天不足"的自身素质,县域中小企业难以获得有效的资金.
国有商业银行实行市场化和商业化改革,特别是近几年工农中建四大传统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以后,受利益驱动和规避金融风险的需要,四大行普遍收缩了县域的营业网点,导致县域金融服务设施建设落后和县域专业金融人才大量外流.伴随营业网点向大城市、大企业集中,商业银行信贷产品开发重点也随之转移,票据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保理、融资租赁等适用于中小企业的金融业务很多县域金融机构都未获授权.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以后几乎普遍实施信贷集中审批管理模式,县级分支机构拥有的贷款审批权几乎都在50万元以下.贷款审批权上收的同时,商业银行实施了更为严格的贷款追究责任制,要求放贷人放得出去,收得回来",并将资产质量与个人薪酬挂钩,实行末位淘汰和终生责任追究,严防死守"的风险管理理念限制了有效金融业务的开展.在正规金融逐渐撤离"县域经济以后,发展迟缓的非正规金融并未有效填补业已存在的金融服务空白.虽然政府决策层认识到县域金融体制的功能缺陷,对传统金融机构进行了合并重组等局部性变革,并且开始重视县域金融体系的整体协调,要求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对于经济本就落后的县域而言,诸如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民互助基金会等新型金融机构及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更是举步维艰.市场化改革以后的金融体制追逐金融的经济性,而忽视了县域金融的普惠性,这种体制设计的障碍将县域中小企业排斥在现代金融服务之外.
经济决定金融、金融服务经济,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才能打造区域信用高地,诱发金融虹吸效应",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金融体制改革以来为保证全国金融一盘棋",防止地方政府对金融的干预而实施的金融垂直化管理,虽然剥离了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的人事和业务管理权力,但并没有减少金融机构的属地化事务.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的县域经济中,由于金融机构财务状况相对优于其他企业,因而容易成为行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首选"对象,并对要求履行会议赞助、体育比赛赞助、社会扶贫等公益"责任.政府相关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也会在金融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设置门槛、增加费用,行政服务环境的恶化直接挫伤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不可避免导致金融资源流失.在金融生态环境中相对行政服务环境更为突出的金融司法环境①按照湖北省金融生态环境监测指标体系,金融生态环境主要包括经济发展环境、行政服务环境、金融信用环境、金融司法环境、信用中介、金融发展环境和政策制度环境.,它涉及金融司法案件胜诉率、执行率、执行费等具体指标.由于现实中多数金融案件主要涉及金融债权的保护,多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因而案件胜诉率较高.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方面法院收取高额的执行费阻碍了案件执行;另一方面,对于涉及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的金融案件,法院往往偏袒被告变相不予执行;而对于拖欠贷款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又出于维护稳定和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而难于有效执行.金融案件中金融机构得理不得钱"的现实倒逼"金融机构实行更加严格的风险防范,进而进一步恶化县域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经济决定金融,在既定的金融体制和生态环境约束下,县域经济的总体规模和经济结构决定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的信贷规模和信贷结构,县域中小企业陷入融资困境的内在原因是中小企业自身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金融交易规则,不能成为合格的信贷主体.虽然在全国范围内国有企业抓大放小"的改革已经结束,但是在县域经济中由于面临社会稳定和日益高昂的改革成本,国有企业的改革并未完全到位.改革不彻底的国有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由于产权不明晰,特别是企业用地属于集体用地不能直接用于抵押,企业本身固定资产投入不足且厂房大多通过租赁获取,导致企业不能提供贷款所需的足值抵押品.多数中小企业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甚至没有完整的会计财务记录,经营状况很好的中小企业却为了逃避纳税义务,财务报表一直反应为亏损.财务信息的缺乏和虚假混乱加大了金融机构甄别信息的成本,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致使信贷市场失灵.此外,中小企业主金融意识和信用意识滞后,不熟悉金融交易的基本规则和贷款流程.突出表现在,部分中小企业业主不重视自身信用和企业信用建设,红安县将近1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仅有54家为A级信用企业.企业主资金充裕时不注重信用记录,缺乏进行A级信用企业评审的自觉意识,办理了贷款卡的企业甚至多年不进行贷款卡年审,也不与金融机构建立信贷关系.由此可见,如果县域中小企业不加强自身建设,即使面临宽松的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环境也难以通过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满足.
缓解县域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不仅要求我们在金融体制上继续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建立有别于城市金融,能切实发挥县域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的金融体系,而且要求地方政府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优良的外部环境,用市场化的手段留住稀缺的金融资源.县域中小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将自己培育成合格的信贷主体.
严格意义上讲,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改革几乎是空白.由于以城市金融改革的思路指导农村金融改革,导致农村金融改革只是注重单个金融机构(如农行、信用社)的合并分离,而缺乏适合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村地区实际的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设计.农村金融改革模糊的指导思想和争论不休的改革目标直接影响了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的可持续性.由于县域中小企业特殊的弱势地位,在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同时注重金融的经济性、政治性和普惠性.金融的普惠性要求国家增强金融扶弱的力度,政府要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让弱势群体普遍享受金融服务的进程中承担提供金融公共物品的责任.对业已商业化和市场化的追逐经济利益的金融机构,政府必须对其提供的无利或微利的普惠性金融服务提供财政补贴,鼓励金融机构承担一定的政治责任和适宜的社会责任.政府和金融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金融扶弱政策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将诸如要求县域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本地贷款"的政策落到实处,建立金融扶弱的长效机制.政府要进一步放松对非正规金融的管制,在广泛告知经济主体金融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各种形式的非正规金融通过注册登记,开办小额贷款公司,入股村镇银行和担保公司的形式,成为法定的民间金融机构,以填补正规金融服务留下的服务空白.
优越的金融生态环境能够为受相同金融体制约束的不同县域的中小企业赢得更多的融资机会.因此作为县域经济直接推动者的县级政府必须提高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认识,充分调动人民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和部门、社会群体参与金融生态建设的积极性.遵循市场规律,努力提高辖区内公民的金融意识和金融素质,切实维护金融债权人的利益,在全社会形成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的共识.同时,县域中小企业陷入融资困境本质是信贷市场失灵的表现,因而地方政府必须在矫正这种市场失灵中发挥作用,这就要求县级政府要着力健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由于金融机构获取中小企业的信息成本高、中小企业缺乏足够担保和抵押是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因而政府需要建立辖区内统一的中小企业信息平台,要求相关经济主管部门与人民银行共同建立中小企业征信系统,通过信息共享降低单个金融机构的信贷成本.同时政府要积极建立具有足够担保实力和市场化运作的担保体系[4],担保体系建立初期要求政府切实充实担保公司的资本金,并逐步引进民间资本壮大担保公司实力.担保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和管理,避免政府官员的行政干预,努力在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搭建信贷交易的平台,助推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
县域中小企业自身素质的提高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根本之道,因而必须努力培育市场经济主体,着力壮大中小企业的自身实力.
面对县域金融的承贷主体障碍,县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对中小企业主和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使之通晓金融业务的交易规则和运作流程,自觉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红安县多次组织的由政府、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参加的A级信用企业培植培训会"、银企沟通座谈会"等活动取得的良好效果充分验证了加强中小企业金融业务培训政策的有效性.此外,县级政府要不遗余力地推进县域中小企业的产权改革,通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民营化改革帮助企业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积极推进中小企业集群和企业间兼并重组,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政策支持,创造条件帮助中小企业实施产业链融资,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只要县域中小企业的总体经济实力和竞争水平改善了,就能在获取金融资源的支持中赢得优势,充分利用金融杠杆效应实现企业良性发展.
[1] Stiglitz J E,Weiss A.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 h imperfect information[J].The American Economics Review,1981,71(3):393-410.
[2] 林毅夫,孙希方.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5(7):34-40.
[3] 费孝通.乡土中国[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
[4] 杨亦民,胡晟姣.县域SMEs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研究— —来自湖南省的调查[J].科技与管理,2009(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