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云芳
(浙江师范大学,金华 321004)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当下倍受人们关注的话题。“非遗”之所以成为一个文化热点,原由就在于:“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被不同社区和群体在适应周围环境和自然的过程中与其历史的互动中不断地再创造,为他们提供持续的认同感,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1]正因有如此重大的意义,“非遗”成为被全世界和全人类所珍视的共同文化遗产,抢救、保护这份遗产也成了人类共同的使命。然而,对“非遗”的认知与保护,却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局限,“非遗”这种发生、发展于广袤大地的缺少文字记载的文化,长期以来未纳入知识体系,没有引起社会知识服务机构,包括存储知识最完善的各类图书馆的关注;而它在社会现代化、经济全球化、生活城市化的趋势中,正濒临消亡,给抢救、保护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而困难所在,也是机遇所在,因为由此可以给为“非遗”保护承担职能的社会知识服务机构带来更大的机遇与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讨论图书馆参与“非遗”保护应尽的职责,及其为自身发展和工作创新带来难得的机遇,就有无可漠视的意义。
图书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其应尽的职责,是保护人类文化遗产的使命要求。作为人类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非遗”是劳动大众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用心灵和双手创造出来的非文字、非实体的知识文化结晶,对它的抢救和保护图书馆应义不容辞。图书馆是人类社会的知识信息中心,负有保全人类各种知识文化的职责,理应把这份厚重的文化积累作为重要的保护、保存对象,完善图书馆自身知识体系。尽管所保存的人类知识信息多以纸质载体为主,但其丰富的知识储备和独具的功能,应在“非遗”保护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界定是:“被各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2]按此定义,有关“非遗”的资料大多呈零星散落状态,资料搜集相当困难,图书馆就显示出它的优势。因为“图书馆收藏文献、传播知识,开展社会教育,开发智力资源,提供休闲娱乐的社会职能决定了它保存文献信息资源的范围,比博物馆、档案馆、专门研究所广”[3],它在保存“非遗”文献资料方面就颇有所长。例如,口头传说一般没有系统的文字记录,往往散见在历代的民间戏剧、故事、曲艺、变文、弹词、图画、碑版文本中。民俗的记载也大多分散在各类志书典籍里,历代文人墨客笔下对神话传说、传统节庆亦有一鳞半爪的记载,这在图书馆藏书中搜寻并不困难。还有少量史书是集中记载民俗、民情、岁时、风尚的,如《荆楚岁时记》(梁·宗懔)、《东京梦华录》(宋·孟元老)、《岁时广记》(宋·陈元靓)、《古今风谣》(明·杨慎)、《四礼翼》(明·吕坤)、《西方域风俗志》(清·陈庆年)、《婚礼通考》(清·曹廷栋)等,这类书籍一般图书馆都会有收藏。新中国成立以来,人类学、社会学、民俗学、文学、艺术等领域研究者经过数十年不懈努力,抢救下大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有的已转化成文献成果,被图书馆收藏,如20世纪80年代编纂完成的中国民间故事、歌谣、谚语、音乐、戏曲、曲艺、舞蹈等十大“集成”,便是相当可观的民俗文化资料积累,成为图书馆不可或缺的文献库藏。由此看来,图书馆具有的信息资源优势,理应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非遗”文献的收集,除从历史典籍中搜寻外,更应大量搜集散落在民间的活态知识文化,以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多样性。当前正在深入展开的“非遗”挖掘、抢救活动,就搜集、整理了大量鲜活的文献资料,这些文献资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传、创新与进一步的研究显然比历史文献有更重要的意义。如在抢救“非遗”过程中,浙江省文广局编纂了《八婺神韵》、《古婺奇苑》、《魅力婺剧》等文献资料,有文字、图片、录音、录像,对婺剧这一古老剧种搜集了从未有过的完备资料,便是一项“非遗”保护的功德无量之举。对这种鲜活文献资料的保存,尤应给予充分重视。图书馆作为社会最重要的文献保存与知识服务机构,从文献保存能力看,图书馆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理应承担起妥善保护的职责。这里不能不提到目前在文献保存方面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过去民族民间文化抢救被看成是“文艺”行为,通常由各级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之类单位唱主角,文艺工作者在田野采风调查,通过文字、录音、录像等手段,抢救出不少民间文艺作品,但这些单位缺乏专用设施、专业人员维护,文献保存就成了问题,许多辛辛苦苦抢救出来的作品因后续保存工作没有跟上,使已文献化的资料面临着破碎不全、难以复原的危险,文献材料老化、自然损坏速度都是人力难以控制的,随着当事人的逝去,许多档案资料也难以补充完善,已经抢救的民间文化遗产保护问题重新泛出。将“非遗”保护社会化,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文献保存工作势在必行。图书馆应承担起有效保存文献的职责。图书馆有专业的文献维护人员,具有维护技术,在长期的文献资料保存中积累了很多的经验。图书馆又有专用的文献保存设施,其文献保存优势是文艺单位无可取代的。倘若有图书馆参与,上述“非遗”保存中出现的问题就可以避免,图书馆独具的文献保存功能可以得到充分开发和有效发挥。
图书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首先应发挥的是信息传递职能。如上所述,图书馆丰富的知识储备,是挖掘“非遗”资料的一个有效途径,也是“非遗”研究工作者不可或缺的资料来源之一。现在的问题是,由于以往未将“非遗”保护纳入图书馆工作的职能范围,文献的挖掘、保护工作未步入轨道,许多工作要重新做起。就发挥信息传递职能而言,可用于“非遗”保护、研究的文献资料未经必要的梳理、整合,给研究者查询、检索带来诸多不便,如能对“非遗”文献进行整理、编目,将会给保护和研究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另外,还要进一步扩大“非遗”文献的搜集范围,特别注重民间活态知识文化的征集,以获取更丰富的“非遗”信息资源为“非遗”保护部门和研究工作者服务。在做这方面工作时,图书馆不能只是坐等文献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入库,而应主动走出馆门,广泛征集有价值的“非遗”文献资料。有条件的话,还应积极参与“非遗”保护部门对活态知识信息资源的挖掘、采集,包括对口头传说和表述进行记录整理,对表演艺术进行摄像,对社会风俗、礼俗、节庆作文字记录、录音、摄像等,努力将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化。对这些鲜活的文献化“非遗”资料,做科学的分类标引,建立检索索引,必能为使用者提供有效服务;如果整合成一个完整的多媒体数据库,放入互联网,供更多研究者使用,其信息传递功能将进一步扩大。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要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和公众对保护工作意义的充分认识。因为“非遗”的保护是一项公众行为,所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十分重视宣传工作,指出各缔约国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为使公众了解这种遗产所面临的威胁以及本公约所开展的各种活动,都应面向公众,尤其是面向青年开展教育、宣传和信息传播的计划,并提供各种超常规的知识传播手段。图书馆应担负起这一任务,而且因其长期以来致力于社会文化的传播与教育,已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能够有效地承担宣传的职能。图书馆拥有大批热心的读者,有擅长知识服务的优秀人才,拥有丰厚的文献资源以及各种传播设施等有利条件,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宣传“非遗”保护:(1)开辟宣传窗口。利用橱窗、简报、网站等宣传阵地和宣传媒介、设施,积极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努力营造“非遗”保护的舆论氛围;(2)利用现在大多数图书馆都将举办讲座列入业务建设重要内容的有利契机,开展“非遗”保护知识的讲座,讲座除请专家讲授“非遗”保护知识外,还应重点对本地区的“非遗”保护项目及分布、特点、价值进行宣传;(3)举办展览与演示活动,以更生动形象的形式宣传“非遗”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展览演示的内容应以所在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如文献资料图片展览、实物展览、音像、视频、多媒体展览等;(4)开展知识竞赛,读书报告活动,使受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更深更全面的认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于弘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有着重要意义,但许多人至今对保护“非遗”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关键在于研究工作没有跟上。往往有这样的情况:中国人很不在意的民间文化在国外被视为珍宝,而我们自己却浑然不觉。例如,我国的风筝艺术在国外备受瞩目,因其对航天技术贡献巨大,故被陈列于美国航空博物馆。但在我们国内对祖先留给我们的文化财富却没有足够的认识,以至于很多风筝艺人穷困潦倒,不得不去干别的事情,使这门优秀艺术面临失传的危险。又如传统的节日文化,过去也是备受冷落,国内的年轻人热衷于过洋节,早就忘了我们的传统节日,直到发现自己的端午节被别国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才猛然醒悟,开始指责别人的不道德。这说明,对“非遗”作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找到我们民族文化遗产的精髓所在,是非常重要的。做好研究工作,“非遗”保护部门和研究机构承担了重要职能,图书馆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它应着重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为“非遗”研究机构和研究者提供资料完备、渠道畅通的信息服务;二是把“非遗”研究列入图书馆的研究范畴,成为图书馆工作者的一项重要研究业务,发挥其熟稔文献资料,查询、利用资料便捷的优势,卓有成效开展研究工作,使之在“非遗”保护中承担起更重要的职能。
参与“非遗”保护,是图书馆工作面临的一项新任务。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当前图书馆收藏传统文献知识两者有联系,也有区别。保存记忆、传递信息、社会教育等应是两者共同具有的功用,但由于这是两种不同记忆保存的知识类型,在记忆保存、传递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别。从记忆保存的行为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记忆是人类历史长河中生成并由民众自发地保存与传承;图书馆收藏文献则是以知识的体外固体形式保存,保存书籍乃“圣哲之能事”,是社会的自觉性行为。从知识传播方式看,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口口相传,口传心授等活态的方式实现;图书馆的知识传播则通过文本文献借阅实现,受众能够通过阅读材料的方法来调节信息。从知识的程序化程度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大多呈松散自在状态,其知识被系统地组织整序的极少;而图书馆收藏的文献经长期的积累已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文献管理体系,通过目录、语词控制、检索系统等复杂方法处理文献,程序化程度较高。从这些区别中可看出,图书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管理、技术、服务诸方面都会面临新的课题,均需要突破创新,这为图书馆工作的创新带来了新的机遇。
3.2.1管理创新
目前,图书馆工作整体结构还是以文献管理为轴心的传统格局,这一格局在实际管理和读者服务中已显出不相适应的态势。图书馆作为知识的殿堂,尚未突出知识组织的功能,关注的范围一直局限于可编码知识的外在管理。尽管近年来专业人员开始关注知识内容的表达与分析,但囿于社会和图书馆本身较长时间存在的认知误区,知识组织的重要性大多还停留在讨论层面,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组织、传播最明显特点是关注知识本质内容的表达、交流,能给图书馆工作的创新带来不少启迪。因为从涉及人类整体生活文化活动范围看,这种非文字、非实体的知识组织更重视人脑知识的发掘、引导、外化、共享并服务于组织的目标,它是隐性智力发掘和外化成显性可编码知识的相互作用。从实施过程和条件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涉及的不仅是知识组织的技术问题,更多的是价值观的问题,权益平衡问题等,因而不仅需要管理理论,信息技术为支撑,还需要价值理论、伦理理论、产权理论、交流理论、学习理论等来共同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管理注重发现知识、交流知识与信息、应用知识(含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其中包括信息管理过程、激励过程、权利维护以及隐性知识的发现与发掘技术等。[5]因此,图书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促进管理创新。
3.2.2技术创新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口头或无形文化遗产。对于这种未形成文字、文献的过程知识,如果其采集与保存,只借助传统技术,显然完不成任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指出:“保存: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文献的形态需由静态向动态发展,对保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往对这种动态文献的保存,就出现过不少问题。如用钢丝录音机录制的《二泉映月》,由于缺乏回放设备而无法进行整理、开发。为此,徐涟的《为了2万小时的“历史”声音》一文呐喊:“如果不尽快对中国艺术研究院经由前人千辛万苦采集而来的2万小时珍贵历史音响音像档案进行数字化抢救保护,我们前人留下的宝贵遗产就只是一堆无用的碎片,全国各省市的许多珍贵音响资料也只是形同垃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1年公布的第一批人类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杰作名录,其中与声音有关的遗产就有14项(总数19项),占74%,可见声音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6]。动态文献保存,需要系列的专业技术支撑,如录音技术、信息获取技术、图像处理技术、网络技术、显示技术、海量存储技术等等。面对如此复杂的技术问题,图书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势必能够在技术创新方面迈出一大步。
3.2.3服务创新
由于历史原因,“非遗”知识大都未能经过系统的显现整理,而其长久以来形成的集体参与性、传承性、传播性特征也决定了一些文字资料的零散、多样、未序化,对其知识的检索应该更着重于软性的单元知识,而非完全是硬性物质的某一整本图书。图书馆管理对象应转向知识化,从信息的收集、描述、储存到服务,整个业务流程都应围绕知识展开,并且更加强调人与知识之间的关系,在服务方式上要有所突破与创新。除了变提供文献单元为提供知识单元之外,还应开辟新的服务途径,如:利用橱窗、大厅展览演示,利用报告厅作专题报告,组织民间手工艺创作交流等。现已有成功的例子:福建省图书馆举办的剪纸兴趣班,学员从八九岁的少儿到五六十岁的中老年同堂,进行民间手工艺创作交流,就颇见成效。“非遗”与传统文献的传播方式不同,服务手段也要跟上,应更注重服务创新。
[1][2]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Z].2003-10-17.
[3]方允璋.图书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138-139.
[4]北京市文化局社交处.非物质文化遗产纵横谈.[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24-25.
[5]黄俊贵.对图书馆工作实行结构性改革:知识组织贯穿图书馆工作全过程的设想[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5,(5).
[6]邱均平,马海群.再论知识管理与信息管理[J].图书情报工作,2000,(10).
[7]杨泽洲,刍议图书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J].大理学院学报,2007,(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