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 习 龙
(韩山师范学院 政法系,广东 潮州 521041)
晚 清 练 兵 处 述 论
舒 习 龙
(韩山师范学院 政法系,广东 潮州 521041)
练兵处是清末新军编练的领导机关,它的设立其肇因厥为两途:其一,从国内而言,清政府鉴于地方实力派的纷起,中央权威的旁落,有必要统一事权,统一规划,加强中央集权;其二,日俄战争爆发后国际形势极度紧张,清朝中央和地方必须从军事层面考虑应对措施缓解危机。练兵处的成立有力地推动了清末的军事变革,成为中国陆军近代化的重要一环。然而,如果我们客观地评价练兵处的作用和地位,就不能不提到练兵处内部的角力和争斗以及中央练兵处和地方的矛盾,它们是削弱其绩效发挥的重要因素,并最终对清末政局的走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练兵处;机构设置;成效;特征;角力
编练新军为清末新政的重要举措,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练兵处的设立也就成为顺理成章之举。练兵处是清末新军编练的领导机关,在清末新军编练、促使中国陆军近代化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用我们今天的眼光去衡估和评价练兵处的设立及其成效,其意义自不待言。
“庚子”事变之后,清政府面临空前的国际、国内危机,为了应对民族危机,建立一支有效的国防力量,是清政府幡然变计进行军事改革的重要动力。中日甲午战争之后,中国人对编练新式陆军的热情蓬勃高涨。面对强烈的外来压迫和国内一浪高出一浪要求变革的呼声,清廷当权者慈禧于1901年1月下诏,提出“切实整顿”“一切政事”,要求各级官员“各就现在情弊,参酌中西政治,举凡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各举所知,各抒所见”[1](p4061-4602),实行“新政”。一时间,清廷上下大小官员人人以新政自诩,清政府亦成立职能机构,专门负责制定和颁布法规、条例、章程等新政事宜。“新政”的次第展开,是中央练兵处设立的触媒;与此同时,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以及日俄战争则是练兵处成立的直接因素。
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使清朝中央政府深刻地认识到建立新政领导机构的重要性,“以期整齐,而重戎政”,实为建构中央权威的必要步骤。1900年12月,慈禧在西安以光绪名义发布谕旨,指斥各省“平时无不以自强为辞,究之临时张皇,一无可恃,又不悉朝廷事务万难,但执一偏之词,责难君父……近二十年来,每有一次衅端,必申一番诰诫,卧薪尝胆,徒托空言,理财自强,几成习套。事过之后,循情面如故,用私人如故,敷衍公事如故,欺饬朝廷如故。”[1](p4615)1903年,因各地练兵“历时既久,尚少成效,必须于京师特设总汇之处”,设立练兵处[1](p5108),它的设立目的是为加强统一的领导和管理。上述局面,充分显示地方和中央矛盾的尖锐,现实迫使清政府对中央体制进行改革。1903年9月,清政府预备立宪。正如朝野舆论所言:“立宪要端,首在集权中央。”[2](p17)练兵处就是这一历史背景的产物,反映了清政府集权中央的愿望。
日俄战争所造成的国际国内形势,也是清朝中央政府和军事实力派迫切要求军制改革的重要动因。日俄战争始于1904年2月,迄 于1905年9月,是帝国主义为重新瓜分世界、争夺势力范围而主要在中国东北进行的一场强盗战争。当时国际形势对中国的影响,集中表现在日俄侵略者不仅在争夺在华利益方面日益严重对峙,而且将在中国领土上点燃起战火。袁世凯面对这种局势,认为必须以“自强”来“自保”,所谓“自强”则是以练兵、筹饷为主要内容。他曾在1903年9月致徐世昌的私函中表述这种想法说:“总之不能自强,嗣后步步荆棘,不堪设想。所谓‘自强’者,非筹调百十万,募兵数干人之谓也。必须放手经营,筹调数千万,练兵数十万,然后可语‘自保’,否则已矣!”[3](p369)。袁世凯已经敏锐地洞察到日俄战争对中国形成的重大冲击,力主练兵以自强。有鉴于此,作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的袁世凯必然要考虑对策。12月,袁世凯奏:“前因日俄消息甚紧,必须筹备,曾函商庆亲王等,拟添兵三万,需饷六百万,先凑拨三百万,名为开办练兵处经费,实则用以筹防,盖不欲彰明显露,启外人疑忌。”又奏:“日俄相持益急,遵谕严密筹防,拟增兵三万,请饬部迅筹饷”云语[4](p34)。对于这次日俄战争的结局,袁世凯于光绪三十年二月初六日致徐世昌函中曾有预测说:“日俄各增兵备,姑无大战。大约月内当有一战也。日巧俄拙,不待战而胜负可决矣。”[3](p376)纵观面对日俄战争期间清政府和袁世凯所采取的对策,其目的就是乘机加强中央集权,练兵、筹饷以自保。
日俄之间的对立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对清政府的政治有所刺激,统一军事领导机构的练兵处正是在这样一种形势下设立的。1903年12月4日,清政府鉴于当时国际形势上日俄两国在中国领土的对峙危机以及军队的领导不统一,装备不划一,平时不能集中训练,战时也不能有效统一指挥等原因,决定在北京设立练兵处,以改变上述情况。谕旨说:“前因在各直省军制操法器械,未能一律,迭经降旨,饬下各省督抚认真讲求训练,以期画一。乃历时既久,尚少成效,必须于京师特设总汇之处,随时考查督练,以期整齐,而重戎政。着派庆亲王奕勒总理练兵事务。袁世凯近在北洋,着派充会办练兵大臣,并着铁良襄同办理。该王大臣等受恩深重,务当任劳任怨,认真筹办,副朝廷力图自强之至意。”[1](p5108)从谕旨中,我们不难发现练兵处的设立实际上是为了因应日俄战争所造成的危机而主动求变的权宜之计。
清末练兵处的设立其肇因厥为两途:其一,从国内而言,清政府鉴于地方实力派的纷起,中央权威的旁落,有必要统一事权,统一规划,加强中央集权;其二,日俄战争爆发后国际形势极度紧张,清朝中央和地方必须从军事层面考虑应对措施缓解危机,而练兵处以划一全国新兵训练之名而设,实则成为军令所出、综拢全国军政的总汇之地,为清统治者集中兵权,起了一定的作用。正是在上述两个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才有清末练兵处的设立。
1903年12月27日,清廷下诏正式任命练兵处的主要人员[1](p5118),练兵处由皇帝钦命总理、会办、襄办大臣三人,均为兼差。统辖三司,督练各军。并特简练兵处提调一员,掌管庶务,综理文案,任练兵处总提调的徐世昌是袁的得力幕僚,下设军政、军令、军学三司。练兵处成立后,统一了全国新军的营制饷章,制定了新军军官制度和军衔制度,初步确立了近代的军事后勤体制,统一了各类陆军学堂章制,拟定了派遣陆军留学办法,这些举措是其对清末军事变革的重要贡献,成为中国陆军近代化的重要一环。
(一)统一了全国新军的营制饷章,制定了新军军官制度和军衔制度。为改变新军编练中的混乱状态,练兵处成立伊始,就参照西方营制,结合中国实际,开始制定新军营制饷章的工作。1904年9月12日,练兵处会同兵部,将制订的新军营制饷章上奏清廷批准。该营制饷章是中国陆军近代化的重要军事文献,它将新军训练中的一切,从招募、训练、立军、分军、征调、奖惩到武器、运输、营舍、卫生等条理化、制度化、法律化,是一部庞大的军事法典。为了在中国各省建立新军统一兵制,“光绪三十年(1904年),《陆军营制饷章》、《陆军学堂办法》经清政府批准颁行,奠定了新军兵制的基础,成为我国近代军事史上两项重要的军事章程。”[5](p192)从此,各省新军编练即以此为蓝本,新军编练走向统一和正规。
《饷章》就总义、立军、分军、续备军、设官、补官、募兵、入伍、军令、训练、校阅等问题,从军事组织到兵士的构成及至设备的环境等多方面内容制定了详细规定,这是中国军事史上最早最全的一套体系章程。在《饷章》的总义中开宗明义地阐述兵制必须改革的道理:“自古无久而不弊之法,而兵制尤与时会为变迁,故一代有一代之兵制,一时又有一时之兵制,未可泥古剂以疗新病,居夏日而衣冬裘也”。[5](p9517)章程制订者将当时的军事变革与时代条件的变动紧密结合,反映了章程制定者的历史眼光和推进军事近代化的决心。
关于陆军营制,规定各省设督练公所,负责编练新军。新军编制以军为单位,每军下辖两镇至三四镇,每镇辖步兵2协,马队、炮队各l标,工程、辎重各1营,军乐1队。从这套组织来看,它分常备、续备和后备三个层次,类似后来的现役与预备役的意思。常备军包括步队、马队、炮队、工程队和辎重队等五个兵种。军队以棚为最基层单位,往上顺次为排、队、营、标、协、镇,而以镇为最高单位。它显然受了日本军事观点的影响,在建构新型陆军营制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章程还规定在各省设立督练公所,以便管理一切军政事务,将军以及督抚兼任督办外,还要设参议官等职管理兵备、参谋、教练各处事务。总之,袁世凯上述对北洋军政实行的统一思想推广到全国,成为统一管理的标准,由此也易于理解晚清的军制改革实情。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军事集团在新政时期的迅速扩张,必然导致清末统治集团内部一场此消彼长的权力斗争。这场斗争直接决定了清王朝的覆亡命运和造就了北洋集团从地方走向中央的军事张本。
1904年12月,练兵处会同兵部“参仿八旗官兵之秩序,旁采各国军营之规制”,向朝廷拟奏《另定新军官制事宜》,建议按照西方军官军衔的三等九级制,取代旧的官阶制度。 这个奏折表明,清政府从此开始把移植西欧式军衔制度的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军衔制度同过去清军的等级制度相比,在等级设置上的变化是,改变了过去武职阶品一列到底的叙位方式,而采取了区等分级的形式,即军官“区为三等,析为九级”,军士和兵各分三级,加额外军官,共计六等十六级。清末军衔的再一个特点是,在军官之外另设有军佐官衔。练兵处和兵部在呈报《陆军军官军佐任职等级暨补官体制摘要章程》的奏折中说:“军官之外,经理饷械,医务法律等官员,是曰军佐;所司事务重要且繁,必各有专门之学,始能胜任;与军官事同一体,其品秩官阶亦应相似,惟于官名之首,冠以同字,以示区别。”[7](p12-14)清朝规定,军佐按专业分为十一类;军佐衔最多的设三等八级,最少的仅设一等二级。光绪三十一年首次规定,军佐衔称与同级军官相同,只是在军官衔称前冠一个同字,如“同副都统”、“同正军校”等。军衔制度的设立改变了当时“重文轻武”的流弊,对于振奋士气、提高军队的社会地位作用十分明显,同时也改变了官职与官衔之间严重失调的状况;而且实行国际上大体统一的衔级制度,也有利于国际交往。
(二)军事后勤体制的初步确立。练兵处成立后,建立了较为系统的近代军队后勤体制。这种后勤体制经过不断完善后,逐步推广到全国新军的编练中去,使全军有了统一的后勤统领机构和原则上统一的后勤制度。
(1)军费的收支。突出军备是日俄战争以后清廷始终奉行的政策,这一政策付诸实施,练兵经费成为清廷首要的支出项目。要进行并完成军事改革计划,清廷采取了以下措施:(a)在烟酒项下摊派各省练饷。清廷于1903年11月在烟酒税项下筹集各省练饷,责成各地将军、督抚“一体饬行”[1](p13),其具体指标为:直隶、奉天各80万两;江苏、广东、四川各50万两;山西40万两;江西、山东、湖北、浙江、福建各30万两;河南、安徽、湖南、广西、云南各l0万两;甘肃、新疆各6万两,总计为646万两。“经此次派定税额之后,各该将军督抚,务即遴选妥实明干委员,实力奉行,认真稽征”[8](p6-7)。(b)在各省丁漕田房契项下摊派练饷。光绪二十九年(1903)十一月丙戌的上谕中指出:“查近年来,银价低落,各省不甚悬殊,其向以制钱折征丁漕各州县浮收甚多,而应征之房田税契,报解者什不及一。在各督抚每以保全优缺优差为调剂地步,不肯实力清厘,自光绪三十年始,责成各督抚将该属优缺优差浮收款目,彻底确查,酌量归公,并将房田税契切实整顿,岁增之款,各按省分派定额数,源源报解。”[9](p6-7)该上谕派定各省之款为:江苏、广东各35万两;直隶、四川各30万两;山东25万两;河南、江西、浙江、湖北、湖南各20万两;安徽15万两;山西、陕西、云南、广西、福建各10万两,总计320万两。(c)令各省开源节流,自筹饷需。1903年12月,户部为补筹练兵费用,又提出筹款十条。另据户部1905年的一份奏折所称,以上三项筹款措施,各省能认真筹集的只有约600万两,其中又以铸造铜元盈余一项,约占半数,即270万两。练兵经费由练兵处军政司负责管理,其一镇军费开支,包括饷银、饲料、柴炭、服装、帐篷、医药、牲口、马具等等,需二百七十七万八千二百二十二点七六两,或者说一镇约为一百三十万两,这些数字未包括武器、弹药、营房及其他建筑等重大项目的开支。
(2)武器装备。北洋六镇皆装备了西洋先进武器,并努力统一武器的口径和规格,对武器的购买、生产和保养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这进一步提高了武器装备的近代化程度。对于各省的武器装备,由于经费短缺和购买武器的混乱无章,武器装备中仍是新旧武器并存,新式武器也是口径和规格极不统一,给保养和作战都带来很大困难,限制了新式武器战斗力的发挥。但湖北新军不同,在张之洞的努力下,该军薪饷比较充足,武器装备也较精良[9](p348-349)。另外,在交通通讯上,近代化的交通通讯设备如铁路、轮船、电话、电报等开始运用于北洋及各省新军中,但旧式落后的骡马运输仍在新军中占很大的比重。在医疗卫生上,建立了近代化的军事医疗保障制度和随军及后方的医疗机构,配备了掌握西方医疗技术的医务人员。关于特种和技术方面的后勤,条陈在指出需要恰当的医护及卫生设备之后,还乐观地提出建立从战地救护队直到后方医院的各级医疗系统。它又建议设立现代后勤系统,这也象其它条陈一样,仿效外国办法。条陈要求有统一的供给与运输组织,以便能在战时从阵地前线的各营,一直接连到后方仓库。在军事后勤教育上,创办了一些专业技术后勤学校,培养近代化的后勤技术人才。总体而言,晚清编练新军的实践,虽有局限,但促进了中国军队后期近代化的发展,其明显的进步则体现在新军的建设上。
(三)统一了各类陆军学堂章制,拟定了派遣陆军留学办法。清政府开始制定新的陆军军制,并在全国新式学制的影响下颁布了第一个军事学制,即《新定陆军学堂办法二十条》[7](p98-103),模仿日本,在全国设立“陆军小学堂”、“陆军中学堂”、“陆军兵官学堂”和“陆军大学堂”,推行四级军事教育制度,这标明近代中国对于军事教育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阶段,标志着清末军事学校系统化和正规化的基本形成。
清末军事学制和操练受到日本的启发,也开始正规化。1906年各省武备学堂一律改为陆军小学堂,招收12岁-25岁青年,课程仿日本按普通课和军事课设置。北京、陕北、湖北、江苏四所陆军中学堂为士官预备教育,学生一般从陆军小学堂毕业生中招收,课程有汉文、中外史地、化学、几何、三角、微积分、伦理学、外语、军制、步兵、野外勤务、射击、初级战术、筑城学、兵器学等。陆军兵官学堂由练兵处(陆军部)直辖,为培养初级军官的场所。学生由各陆军中学毕业的陆军入伍生提升入学,学制二年,授以各种军事学术及课堂、操场、野外训练部队的方法,毕业后即分配到各部队担任初级军官。陆军大学堂,仿德日陆军大学制度,以培养陆军高级军事人才。督办为段祺瑞,聘日本陆军大学教官寺西上校、樱井雄图中校为总教官,学制两到三年,课程设置参照日本陆军大学,以战术、参谋业务、后方勤务、国防动员为主。为培养军官,以应一时之需,还拟开设速成学堂和陆军军官学堂。陆军速成学堂成立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改兵部为陆军部,将北洋陆军武备学堂收归陆军部管辖,更名为陆军速成学堂,又称陆军协和速成学堂。同年十一月,段祺瑞任学堂督办,郑汝成、赵理泰先后任学堂总办,曲同丰、何绍贤先后任学堂监督。招生范围也由北洋各省扩大到全国,每年计划招生1140名学生。袁世凯在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后,为便于北洋六镇中级军官深造,又于保定创办陆军随营军官班(又称陆军随营军官学堂),讲授日本陆军大学之课程。该校创办时曾延聘日本大学教官寺西上校、樱井雄图中校任总教官,主持教育计划及重要课程的讲授。其教学内容基本是参照日本陆军大学课程,以战术、参谋业务、后方勤务及国防动员等课为主,分速成和深造两科。该学堂是我国有史以来建立的第一所高等军事学校。
练兵处所创办的各级各类军事院校对晚清政治变革和军事近代化产生了深远影响,促进了中国近代军事体制的深刻变革。
练兵处虽然存留时间只有三年,但在这三年之中练兵处对推进清末军事变革和新军建设方面作用是非常显著的,上述举措充分说明了练兵处在军事变革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然而,如果我们客观地评价练兵处的作用和地位,就不能不提到“双轨制”的实行、练兵处内部的角力和争斗以及中央练兵处和地方的矛盾是削弱其绩效发挥的重要因素,并最终对清末政局的走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首先,“双轨制”的实行造成了职责不清、权限模糊的弊端,严重影响了练兵效能的发挥。1903年5月,清廷为统一军制、编练全国军队,在兵部之外另设练兵处。练兵处一设立,便与兵部扯皮、争斗不已,平添了许多混乱、纷扰。《东方杂志》发表题为《练兵处与兵部并设》的“时评”批评说:“兵部之与练兵处,固不能并设者也。近闻练兵处所办各事,固不与兵部协商,即升调将领,亦不使兵部知之。兵部堂司颇为愤慨,然亦无如之何云”。“本朝官制,不免叠床架屋之弊,识者早已病之。盖以两衙门同任一事,权限不清,互相推委,互争势力,其结果必至于此消彼长,一揽全权,一为虚设而后已。今练兵处与兵部之不相能,实出于势所必至”[10](p42)。评论家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机构“双轨制”弊端的揭示,颇为具体。但清政府在兵部之外另设练兵处的真正用意在于“敛各省兵权,归于中央”。同时“搜括南方财政以供北方挥霍。”因此,它所引发的绝非仅仅是新、旧机构间的摩擦、纠葛,而且引起了一系列社会矛盾,“故练兵未就而国内先已骚然矣”[11](p519)。所以在改革后期,清政府对上述叠床架屋,“别出骈枝”的机构,进行了一些归并裁撤,其中就有将练兵处并入陆军部的举措。
其次,袁世凯操纵练兵处,使得清政府集权中央之果为袁世凯所攫取。清末设立练兵处,对内动机原起于欲集权中央。然而,袁世凯却欲藉此机会分权中央,将练兵处的实权操之己手。故当时的报纸载文说:“夫练兵一事,其主动之力,似不在政府,而在政府以外之人。而此人者,其权势魄力转足以驱使政府。又所建之策,极契上意,故悍然以令天下而不疑。所谋之事,与主谋之人,皆俨然与政府不相属矣。与政府不相属,而其所谋之事又必假政府之手,以令天下,则政府之失位可想而知。其事既终不能与政府相离,而关系之巨,头绪之繁,又终不能不与谙此道者谋,递演递推,因果相生,而朝局之波澜必起矣。”又说:“而此时有能办事者出,其声望,其才调,其徒党,皆远出政府上,而其办事之宗旨,又最为朝廷之所乐闻,则其契合之深,倚任之切,驾政府而上,夫何徒言。此权力消长之机,所以至今而益露也。”[12]上述评价深合当时的情势,表明袁世凯在清末练兵处中所占有的特殊地位,清廷厉行中央集权政策是一个主要原因,但最大得益人却是袁世凯。例如在军饷方面,练兵处初设时,曾由奕劻奏定“原拨新练各军饷项及续筹专饷,均解由臣处(练兵处)饷局收放,所有各项支发,按年由臣处核议奏销,无庸由各部核销,以免纷歧。其续筹各专款,统由臣处督催经理。”[13](p46)然而袁世凯一手包揽练兵处,造成“向来各省协济练兵经费,及土药税费,均解由北洋粮饷局接收,练兵处只备案而已”的局面。在用人方面,练兵处成立后,在袁世凯操纵下,其章程规定:“遇有才具出众、堪资任使各人员,由臣处不拘阶途,奏请破格擢用。所有隶属臣处各武职,均由臣处分别注册,咨行兵部另档立案。”[13](p480)这样,袁世凯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安插党羽,培植私人势力,军官之进退荣辱完全操在袁世凯一人之手,兵部却仅仅是备案而已。刘锦藻所说的清廷“行之不善,竟召大祸”,即是针对这种情况而言的。由此可见,练兵处虽是中央特设统筹全国练兵的中枢,实则和袁世凯私人机关无异。当时的言官王乃徵上奏折说:“所有旨派提调三司,既由该督荐举,归所统辖,而皆尊以副都统之衔。又闻创立名目,有四科二十余股之称,至于官兵、饷需、军械、征调、度支,欲举吏、户、兵、工四部之权,一人总摄。群情骇异,谓疑于帝制,自为倚信,至斯可谓古无今有。……如该督之不惬于舆论,不信于朝臣,岂皆悠谬不足凭?而北洋两年一切举措若何,人人耳目周知,得失不难立辨。顾复欲假美名以济其私,握重权以便于己,一封朝奏,诏旨立颁,岂忠奸可以不辨、微渐可以不防乎?夫自古元恶大憨,非必先事即著,亦岂必初心所甘?恩极位极,权宠逾溢,而羽翼之攀附,国势之凌夷,复有所积渐而致之、相逼而成之耳!以今日国家兵赋大政悉听一人,专恣如此。”[4](p43)其评价说明,袁世凯乃得假中央的权威以行个人掌握兵权之实,征全国的财力,以养北洋六镇的兵。这样,咸同以后督抚专政不过造成国家权力结构内轻外重的局面,而袁世凯则据练兵处挟中央以令各省,兵权饷权都操于一人之手,兵将皆为心腹,即禁旅也为其爪牙。至此,清政府中央集权的果实实际上全部落入了以袁世凯为核心的北洋集团的手中。清政府的兵柄尽入北洋系之囊中,这是北洋集团最终坐大并且能够利用辛亥革命之机倾覆清室的一个主要原因[14](p333-349)。此确是中肯地分析。但慈禧太后对袁世凯并不是一无防范的,其练兵处的设立,特以庆亲王奕劻为总理,而以袁世凯为会办、铁良为襄办,这是慈禧太后限制袁世凯权柄的的重要措施,铁良也成为牵制袁世凯权力的一棵重要棋子。光绪三十一年(1905),铁良升户部尚书,兼摄兵部尚书,授军机大臣,由天津浮海赴上海、苏州、江宁(今南京)、安徽、江西、湖南、湖北、河南等地考察,举凡军事、财政、冶铸、盐榷各项,颇多建白,如兴建陆军学堂,统一驻京八旗与各省常备军待遇,选派留学生出国学习,各省募练新军以裁汰绿营,收回关税自主权等等。这一切更赢得了慈僖和光绪皇帝的信任与倚重,铁良亦“忧国如家,忘身奉上,引天下大事为己任”[15]。与此同时,良弼也被提拔为练兵处军学司副使等职,扶摇直上,春风得意。尽管袁世凯老谋深算,这一次却马失前蹄,他没有看准铁良、良弼都是皇权利益的忠实维护者,在反袁排汉这一点上他们有着绝对的一致,而且也正是清廷用以对付袁世凯的两记杀手锏。
最后,围绕练兵和筹饷,中央和地方矛盾频仍,客观上限制了练兵处政令的推行,消解了中央练兵处建设三十六镇新军的计划。练兵处成立后,练兵筹饷成为一项急务,清廷频频颁布上谕,中心问题就是筹饷练兵。围绕筹饷练兵,中央和地方督抚的矛盾不断激化,铁良南巡就是中央练兵处加强财政集权的重要举措。时人对铁良南巡的动机和作用有中肯的分析:“慈爷对练兵一事非常着急,因筹款事儿至寝食俱废。所以停止祝寿,所以廷谕京外各官竭力裁并,严剔州县中饱,于是又派铁(良)君赴各省查库。于是又饬各省无论报效巨细各款,均归户部另存,归练兵经费”[16](p12)。袁世凯影响下的练兵处也以极大的精力介入各省的财政事宜,它与户部及新设立的则政处时常联袂审理有关税厘拨解一类的事项,甚至连十万两的数额也要考虑再三[17](p448-449)。面对练兵处筹饷练兵的方案,湖广总督张之洞发给端方的密电说:“练兵处派各省铜款九百六十万,骇人听闻,众论皆不以为然”[17](p9116-9121),端方对此反应也非常强烈,抱怨说:“近日练兵处饬各省筹巨款,并提各省优缺优差及烟酒等税,今承密示,尤切惊骇。方今天下商民疲困,人心涣散,偿款万难久支,岂可再滋扰累?”作为地方督抚的领袖,湖广总督张之洞表达了维护省际利益的立场:“尊意既令鄙人筹款,则请责成鄙人独办,必能仰副宸廑,若有人掣肘则难矣”[17](p9187)坚决抵制中央控制各省财权的企图。清朝手握地方大权的督抚为了省际利益,纷纷对抗中央财政集权的政策,对练兵处推行的练兵计划的实施造成了负面影响。
八省土膏统捐也是激起中央练兵处和地方矛盾的重要事件。为补清末新政赖以推行的财政基础,清廷在扩张财政以编练新军的名义下,出台了八省土膏统捐这一重大举措,将地方经营有效的联省合办统捐的权力收归中央。但是地方督抚对此暗中排拒,使清廷推行财政集权的意图难以如愿。早在1905年4月7日(光绪三十一年三月初三日)清政府就任命柯逢时驻武昌专门管理八省土膏统捐事宜,1906年又将其改为督办各省土药统税事宜。当时的河南道御史赵启霖就指出了设置八省土膏统捐大臣对地方利益的攘夺,“禁烟之令既行,烟税必渐次短绌,征收断不能如从前之严,是膏捐办法不得不酌量更变,若名称仍旧,中外注目者皆以为国家仍恃此大宗入款,虽有禁令,并非实心,必致各怀观望,藉口迁延,于禁烟毫无效力”[19]。这一建议被清政府否定了,“夫有一日之税,即不能无专司之员。……所有督办土药统税,应请仍旧办理,以专责成”[1](p5616)。在清廷倡导统捐时,更多的省份采取拖延、抵制的态度,主张暂缓改办统捐,而继续征收厘金。两广总督与广东巡抚联衔奏请广东暂缓改办统捐,他们说:“推求利弊,必使商情不致重困,然后再议改办统捐”[20]。江苏也举出与广东类似的缓办理由,“况宁、苏各系各归各办,即就一省之中,亦难一律举办统捐”,[21]因此裁厘统捐必须另定妥章方免流弊。面对地方的争省自办主张,财政处和户部批评各省存在“异视之心”,但各省仍明争暗斗。由此可见,中央和地方矛盾之尖锐。
练兵处以划一全国新兵训练之名而设,实则成为军令所出、综拢全国军政的总汇之地,在清末军事变革和新军近代化中扮演了的重要作用,但由于高层的权力倾扎以及中央和地方的矛盾,加上练兵经费筹措的艰困,因而它所制定的练兵计划没有有效地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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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两广总督岑广东巡抚张会奏商情不顺暂缓改办统捐折[J].东方杂志, 1904,(8).
[21] 福州将军兼署闽浙总督祟奏闽省征收贷厘情形碍难改作统捐请暂缓仿办折[J].东方杂志, 1904,(12).
责任编辑:侯德彤
On the Ministry of Military Training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SHU Xi-long
(Department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Hanshan Normal College, Chaozhou 521041, China)
The Ministry of Military Training was a governing organization in charge of training newly-recruited soldiers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and its establishment was for two purposes: fi rst, the Qing government needed to unify its planning and to strengthen the centralization of power in view of the rise of local power; second, the international situation was extremely tense after the outbreak of the Japan-Russia War; and the central government of Qing and its local authorities had to consider countermeasures to relieve the crisis.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Ministry of Military Training was a strong impetus to the military transformation of China's modern troops. However, if we objectively evaluate the role and status of the Ministry, we will see its internal struggle and its conf l ict with localities. They are an important factor weakening the performance of the Ministry and ultimately had profound impact upon late Qing’s political direction.
Ministry of Military Training; agency conf i guration; effectiveness; characteristic; struggle
K257
A
1005-7110(2010)02-0083-06
2010-02-01
舒习龙(1969-),男,安徽巢湖人,韩山师范学院政法系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