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玉秀
近年来,随着剖宫产技术提高,手术时间缩短,手术损伤、感染等显著减少,麻醉和有效抗生素的应用,剖宫产的安全性得到极大提高,国内剖宫产率也出现迅猛增高现象,尤其部分大中城市达到40%~60%,我院为44.20%,与文献报道一致[1]。随着剖宫产增多而出现的各种并发症也日益受到产科专家的重视;本文通过对3年间剖宫产指征的分析,探讨剖宫产率上升的原因,并寻求降低剖宫产率的相关措施。
2007年1 月~2010年1月在我院住院分娩的产妇共计2299例,其中初产妇1458例,经产妇741例;孕周35~42+6周,年龄17~46岁;顺产1953例,剖宫产1317例。主要剖宫产指征:①社会因素:包括无指征剖宫产、高龄初产、珍贵儿等;②瘢痕子宫:有剖宫产史及子宫肌瘤剔除史;③其他:包括胎膜早破、过期妊娠、羊水过少、脐带绕颈等;④臀位;⑤难产:包括骨盆狭窄、巨大胎儿、胎头位置异常、产程异常等;⑥妊娠并发症、合并症:包括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前胎盘、胎盘早剥、糖尿病、乙肝、心脏病等;⑦胎儿宫内窘迫。
3年间剖宫产率比较:2007~2010年剖宫产率分别为40.40%、44.10%、48.2%,平均为44.20%。3年间剖宫产指征比较:2010年社会因素、瘢痕子宫、其他因素三项指征的百分率明显升高。
3.1 剖宫产率 我院近3年平均剖宫产率为44.20%,与国内部分大中城市剖宫产率达40%~60%大致相同,本文资料剖宫产指征排序是:社会因素、瘢痕子宫、其他因素、臀位、难产、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胎儿窘迫。
3.2 剖宫产指征分析及降低措施 (1)社会因素是剖宫产率升高的重要原因。由于独生子女政策、晚婚晚育、不孕症治疗后的再孕、多次流产后的再孕、高龄初产、珍贵儿的增多,孕妇及家属不愿承担阴道分娩的风险,加之惧痛,强烈要求剖宫产,而医生担心拒绝剖宫产的要求,一旦分娩过程出现意外引起纠纷,只好放宽手术指征。无医学指征剖宫产率的上升,其原因包括社会、文化和心理等复杂因素,因此,应加强产前宣教,开办孕妇学校,消除孕妇及家属对自然分娩的顾虑,提高社会对剖宫产的正确认识。(2)由于近年来剖宫产率上升,使有剖宫产史病例上升,家属和医务人员担心瘢痕子宫破裂,妊娠足月均选择了剖宫产。以瘢痕子宫为指征的剖宫产,对于前次指征已不存在,本次又无新的指征出现,无严重合并症、并发症,此次妊娠距前次手术3年以上,前次手术为子宫下段横切口且愈合良好的病例,可以鼓励孕妇在严密观察下阴道试产,并做手术、输血准备。(3)以其他因素为指征的剖宫产中,羊水过少剖宫产率最高。如果羊水指数(AFI)为5~8,胎心良好,可给予乳酸纳林格氏液输液治疗,嘱孕妇多饮水,B超监测羊水,无进行性减少,孕足月可引产;若有胎心异常、羊水指数(AFI)小于5,可剖宫产。因B超提示脐带绕颈要求剖宫产者也逐渐增多,孕妇及家属不能正确对待脐带绕颈可能在阴道分娩中导致胎儿宫内窘迫、产程停滞的风险,如脐带绕颈3周以上者可行剖宫产,如脐带绕颈1周或2周,应在严密观察下阴道试产。(4)以臀位为指征的剖宫产。臀位分娩确实存在脐带脱垂、后出头困难、胎臂上举等危险,但对单臀及完全臀先露,骨盆正常大小,估计胎儿体重不超过3500g,胎头无仰伸状态,经阴道分娩是安全的,通过对臀位的试产,有望降低臀位剖宫产率。(5)正确诊断胎儿宫内窘迫。以胎儿宫内窘迫为指征的剖宫产病例,约占剖宫产总数的8.05%,有时仅凭一时的胎心率变化或羊水轻、中度粪染,或单纯的胎儿监护结果异常而做出诊断,忽视了对胎儿、胎盘、羊水、脐带、母体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分析,这说明有部分不合理的剖宫产存在。对产前有胎盘功能低下的病例,如过期妊娠、羊水过少,中、重度妊高征等出现胎儿宫内窘迫时,应及时终止妊娠,以减少新生儿窒息的发生。对不存在胎盘功能低下,而是因脐带或胎头受压等因素引起的胎心率异常,应加以分析观察处理,如给予吸氧、改变体位,待胎心率恢复正常后,无阴道分娩禁忌证,估计短时间可经阴道分娩者,应创造条件经阴道分娩。对无任何相关因素存在的胎儿宫内窘迫要分析产程、产力、胎儿、精神因素等原因,给予对症处理,待胎心率恢复正常后,可继续阴道分娩。
总之,剖宫产是解决难产和许多产科难题的重要手段,恰当掌握剖宫产的指征,能挽救母婴的生命。近年来,剖宫产率的急剧上升,不但不能降低围产儿死亡率,而且增加了剖宫产术后并发症发病率和孕产妇死亡率[2]。因此,加强产前宣教,客观分析剖宫产利弊,让孕妇及家属了解自然分娩的生理过程和特点,避免不必要的担心,提高助产技术,提高自然分娩的安全性,使母婴结局良好,在待产过程中,注意产妇心理辅导,才能消除孕妇及家属对自然分娩的顾虑。开展陪护分娩和无痛分娩,缩短产程,减少孕产妇对阴道分娩的恐惧感,使孕产妇能舒适安静地完成分娩过程。
[1]黄醒华,剖宫产的现状与展望[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6,16(5):263.
[2]曹泽毅,中华妇产科学[M].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