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玉振,翟树忠 ,艾明明
(1.辽宁省农村饮水工程技术中心,辽宁 沈阳 110003;2.辽宁润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辽宁 沈阳 110003;3.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吉林 长春 130021)
水利工程招标过程中,有时存在招标文件不完善、评标办法不尽合理的现象,造成选不到最佳的承包商或者中标人的中标价格不合理,导致工程实施过程的麻烦和纠纷,甚至影响工程工期和质量。在水利工程招标和评标时,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工程预付款额度不合理、材料价格上涨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投标报价分计算不合理、低成本恶性竟争报价和串标抬价等。因此,编制水利工程招标文件时需注意上述几个问题,争取做到工程预付款额度合理,由发包人承担材料价格上涨风险,有针对性、合理地计算投标报价分(商务分),应用拦标价防止低成本恶性竟争报价和串标抬价。
工程预付款是发包人为了帮助承包人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的一种无息贷款,主要供承包人为添置本工程施工设备以及承包人需要预先垫支的部分费用,GF—2000—02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32.1已有规定。这个规定是针对我国当前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的流动资金不足的现状,防止一些建设资金不足的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带资承建,对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如果不针对工程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机械地按照规定的10%比例支付预付款,就会造成有的工程仍然会有资金紧张问题,影响到工程进度和质量;而有的工程初始阶段承包人有较多资金余富,可能被挪作它用,真正需要钱的时候资金又调不回来,失去了预付款的作用。
因此在具体工程应用时,应视工程规模、工程类型、工期长短、支付项目内容,由发包人通过编制本合同资金流科学测定预付款额度。对临时工程不单独支付的、工期较短的、不单列进场费的工程,预付款比例可适当提高。对规模大、工期长的工程,预付款比例可适当降低。这样既可以保障建设资金安全又节约建设成本,总的原则就是保证承包人资金供应但又不出现盈余。
工程建设中存在着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如何分担风险是编制招标文件时需要慎重考虑的地方。如果将风险交由投标人考虑,表面上看发包人省钱省事;实际上由于建设市场竞争激烈,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投标报价缺乏竞争力,就很难中标。中标单位一旦遇到风险,由于对风险考虑不足,国内施工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较低,就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对工程中承包人难以预料的风险由抵御能力较强的发包人承担,尽量减少投标中的不确定因素,可以使投标报价更为真实准确,合同的执行也会更为顺利。
在招标文件合同条件中对价差调整的方法和范围应事先进行约定。大中型工程宜采用指数法调差;一般工程可约定调差材料种类及对应的基础价格,并指定现行价格发布的机构或刊物,用差值法简单明了。
在国际工程招标中,通常采用最低评标价中标的原则,也就是从评标价最低的投标开始评审,如果其资质和技术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就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不能中标,必须有令人信服的否决理由。这种评标方法保证了在其它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达到最大限度节省投资的目的。
国内在工程招标中最常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也就是将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和其它因素都按各自权重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可以为招标人选择一个各方面综合最完美的投标人。
招标人的目的是要获得一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工程,中标人不一定是最好的,也不一定是性能价格比最优的,而是在满足要求这一基本前提下最经济的;而综合评分法具有歧视性,可能造成资源的浪费,比如说,招标公告要求二级资质,承建过40m以上碾压混凝土坝,打分的时候就规定一级资质比二级资质得分高,承建过60m的就比40m得分高。而国际上的惯例是只要资质满足要求,有能力承担这项工程,大家就是在一个起跑线上,最后比的就是一个价格。另外综合评分法随意性较大,也是评标中一些不公正产生的原因。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有较大的活动空间,各个评委给同一投标人打的分数可能相差很大,倾向性表现得很突出,集体决定有时也会发生集体癔症造成评标的不公正;而国际招标就很简单,就看技术方案是否合理,能不能满足要求,不行的就剔除,满足就接着往下评审,直到最后比价格。
就目前广泛采用的综合评分法来看,标价分如何评很值得研究,最常见的做法是以标价低于标底某个百分点为满分,标价在该百分点的上下变化按不同分值扣分。这种方法有一个明显矛盾的地方,就是除了满分以外,其它的分值均有高低两个不同的报价。那么应该即使没有采用最低评标价中标,可以给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在标价分上得一个满分,其它投标人的标价得分只要在此基础上分段扣分就可以了。
低成本恶性竞争报价和串标抬价是在招标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特别低成本报价问题在我国竞争激烈的招投标市场十分普遍。由于低成本报价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给发包人带来了潜在的风险,所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明确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排除在外。但在实际评标工作中要认定低成本报价是十分困难的,因为这里的成本是企业的个别成本。要解决这个问题,就是在随同招标文件公布的评标办法中设定一个拦标价,高于拦标价的投标属于废标。设定拦标价需要招标人事前作大量的工作,对土建工程要根据批复概算和工程具体分标情况仔细编制,对材料设备标要作详细的询价工作。只要这个尺度是事先公开的,对每个投标人都是一致的,这个办法就是公平的。采用拦标价可以有效遏制恶性低成本报价竞争和串标抬价现象的出现,适合中国目前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