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友山
(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贵阳 550001)
当人们满怀憧憬走近虚拟生活的时候,所看到竟然是人的矛盾心态和人的生存的尴尬境地,正如工业文明在给人类带来物质富足的同时,也使人类面临不可逃避的生态灾难一样,数字化之虚拟生活对人类的发展也具有两面性:它在张扬人的主体性的同时,也使人的发展面临危机。人们迷茫、困惑、反思。理性思考后,我们可以归纳出典型的虚拟语境中主体性的六大悖论。
主体性是在实践中生成的为我性、能动性、创造性,体现为感觉、知觉、思维的内在维度以及实践能力的外在维度。学者们认为,虚拟现实技术的进步和应用使实践主体的感性、知性、理性和全面发展均呈现出新的特点,为人的主体性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一方面虚拟实践凭借虚拟现实技术延伸了人的视觉、听觉、触觉等感觉器官,超越传统的感觉方式、感觉对象、感受性和感觉经验,“打破了人类用直接的方式去感觉自然的有限性,开发出人的整个身体的开放性和敏感性,最大限度地发掘了人的感觉潜能”[1]。虽然真实的主体没有改变传统的知性方式,但虚拟现实的虚拟体验却为主体开拓了实践领域,扩大了认知范围,消解了能指与所指的边界,实现了主体的知性解放。它一反简单的复制和还原的传统理性思维方式,创造了新的虚拟形式,不仅在理性中预置了实践的方案,而且在虚拟实践的形式中凸现虚拟现实并进行预实践,减少实践代价,也突出了主体虚拟思维的创造性,促进主体的理性解放[2]。预示着人的全面发展的美好未来。
但另一方面,当人们迷失于虚拟乐土的同时,人与自然疏离了,人与人淡漠了;在虚拟世界中逗留的时间越多,贴近现实的时间越少;久而久之,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关系在他们那里异化为理想与现实的关系,对虚拟世界的沉迷慢慢演化为对现实世界的不满。渐渐避世隐世,缺少了直面现实挑战困难的勇气。感觉空间被奔涌而来的信息占据了,知觉麻木了,思考停滞了。思维是快乐的,也是痛苦的。当人们在轻点鼠标就能在漫如烟海的信息库中迅速得到自己所需的信息时,痛苦消失了,思维本身也停止了。这里展现的似乎不是主体性的黎明而是主体性的黄昏。科技源于人们智慧、勤奋,最后却似乎以思维的懒惰甚至停止而告终。
一种观点认为,虚拟是人的符号和观念能力构造的新的实在,并一定程度地摆脱了对现实及其规律的依赖,但它仍然脱离不了现实世界。它源于现实,是现实实践的产物,并随现实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就虚拟中的主体和客体看,无论他们的ID身份如何变化,它背后毕竟是活生生的人,而虚拟客体不管怎么“虚拟”,其原形仍是真实客体。从目的和手段的关系来看,虚拟世界是人追求知识,解放自身,发展自己的产物,它与人类追求的最终归宿比较起来,只具有方法论的意义。虚拟生存的数字化符号等形式归根结蒂只不过是人的生存的一种工具。虚拟实践源于并服务于真实实践,虚拟主体从属于现实主体。
另一种观点认为,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以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为特征的数字化革命。它是一次科学范式的转换,而且引发了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引起人们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翻天覆地的变化。虚拟空间的出现,突破了现实空间中时间的不可逆性。以符号为中介的人际互动关系,使人的交往摆脱了物理时空和交往主体身份的限制,打破了长期以来的主客两极交往模式。它展示在人们面前的是对现实的超越,对现实及其规律的依赖的摆脱,实现了对人所立足的由物质实体所构成的现实世界的突破。它虽不是对现实生存的消解,但却是对人的现实生存的一种在广度和深度上的丰富和升华。人们从简单繁重的思维中解放出来,打破了把一切思考都归结为是非对错的传统思维方式,代之以对它的超越。“一切皆有可能”在数字化空间成为可能。思维方式从逻辑起点到逻辑内容经历了一系列革命[3]。虽然人们离不开现实世界,但越来越多的需要在网上实现。现实世界是过去的,虚拟世界属于未来。现实主体从属于虚拟主体。
就传统实践和虚拟实践而言,不管是从主客体的关系来说,还是就虚拟实践本身的特点来说两者都是截然不同的。有学者认为,传统的主客体之间是刚性的对峙关系,主要表现为改造与被改造和征服与被征服。由于客体的预先存在性,决定着人类为自己的生存必须去变革现实世界,从而满足自己的需要。而虚拟实践客体本身是主体创造的产物,它是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运用虚拟手段与工具的数字化创建出来的。虚拟社会客体在现实中具有的客观现实性被数字符号彻底消解,使之与虚拟主体存在着内在的一致性,并且随着与主体的对话不断地调整,使之更符合主体的需要。主客体的对立统一在虚拟主体自身之中。虚拟主体命令通过数字包的形式流动到虚拟客体上,虚拟客体在发生相应改变后以信息的形式返流给虚拟主体,实现主体与客体的即时互动[4]。虚拟主体与客体融合在一起,从而以流动性克服了现实实践活动的主客体的对抗性。
一些学者认为,两者是和而不同,首先任何实践不管发生在现实空间还是虚拟空间都以劳动为基础。其次,任何一种新形态的实践都是身体的某一部分的延伸,同时也是某一部分的解放,从而有利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工业时代人类创造出各种机器来延伸自己的体力,从而增强了自己的生存能力,拓展了生存空间,人类有了相对自由。信息时代,人类依赖电脑等智能机器延伸了自己的脑力,使人类生存能力又一次得到了飞跃,而且创造了虚拟性实践这种新的生存方式,此时人类更多地摆脱了自然、社会束缚、获得了更大的自由[1]。另外从要素结构的主体、客体及工具的三维性,与环境作用的双向性活动,即主体客体化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实践结果的创造性来说两者也是相同的。
网上网下分别代表的现实自我和理想自我的矛盾以及在网络空间同时扮演的多重身份之间的矛盾使人面临着自我认同的困境。一些学者认为,由于虚拟交往的去身体化、匿名性等特点,主体在虚拟交往中所展示的自我实质上是一个理想自我,——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对自己历史的重新阐释来重新塑造一个全新的自我,是自己所期待,在真实世界受既有生命历程及其社会关系所羁绊而无法如愿的那一个面向之自我。自己和自己的偶像在这片天地里合二为一。由于人的多重性和需要的多样性,虚拟自我在网络中一般会同时拥有多个面向,在虚拟社区中,个人将会更彻底地维持着数个可能截然不同的自我认同。而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在虚拟交往过程中,交往主体在网上和网下的表现判若两人,交往主体在网络中所拥有的各个面向之间也呈现不同的人格特征。但人毕竟不能总生活在虚拟世界中,他总要回到真实世界中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因此,他不得不在两个世界中穿梭。那么,我到底是谁?是数字符号所代表的美少女还是隐藏在符号背后的粗壮男子汉呢?是现实世界中白发苍苍的老者还是虚拟空间中风趣幽默的青年呢?在崇高与平庸、阴阳自我和真假自我之间的转换中,主体会迷失在自己所设定的不同的历史叙事当中而产生自我认同的危机[6],主体面临解构。
而另一种观点认为,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沉浸性、交互性、多元性、创造性、共享性、超越性为特征的虚拟时空,为人的主体性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人的自由空间得到拓展,人们游走于两个空间之中。一个空间的不满、压抑、欲望可以在另一个空间得到释放和满足。在虚拟空间他们比现实空间有N倍的身份和角色,能随心所欲地更换。和现实世界的被动比较起来,身份的选择和形象的塑造是自由的。在这里畅所欲言,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身心获得极大的自由与放松[1]。控制、干扰主体自由活动、自由想象的障碍消失,个人自由、主体独立也日益成为事实上的可能,人的个性在虚拟世界得以最大限度的张扬。虚拟社会可以说是主体自由共享的集合体。在数字化所营造的虚拟现实世界,人人都是主人,人人都可以自由选择,这充分体现了主体的自主性、独立性。人的自我超越在虚拟实践中获得了最充分的释放[2]。主体迎来在更高的平台上重新建构的契机。
就言论自由,自由本身的物质基础的巩固提高以及人际交往方面相对无障碍而言,虚拟实践提升了人的自由境界。一些学者认为,虚拟空间具有开放性、交互性、隐匿性的特点,用户可以方便地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地方接入网络,获取信息,可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可以随时修正、删除言论,而不必担心暴露身份,提高了人们公开发表思想言论的自由度。虚拟实践借助网络化、智能化使资源的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劳动力对信息的获取、传递、处理和运用能力空前增强。虚拟实践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人的关系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而只有通过交往才能促成人的关系的日益丰富,这也是主体性提升的重要内容。网络交往正日益成为人类交往的重要方式,这种交往克服了日常交往中物理时空的限制,拓宽了人们交往活动的范围。网络把整个地球联结成了一个村落,真正实现了“朋友遍天下”“天涯若比邻”。
另一方面,就个人与知识权力和人与科技的关系来说,人变得越来越不自由。虚拟实践虽解构着传统社会金字塔型的等级结构,权力的扁平化和网络化时代来临,但这只是在传统意义上的国家权威而言的。现实的金字塔还没有来得及完全倒掉,在网络空间另一个无形的权力金字塔悄然形成——隐性的知识权力结构。在信息时代,知识不仅是力量,而且知识是权力,权力就是控制。它通过直接资源控制形成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间接控制。其具体表现是:技术操作系统越来越简化而易为大众掌握,但其中的机理和程序却越来越复杂,公众被置于高科技发展的边缘,只能按照少数人事先设定的程序和规则在仅有的范围内去选择,成为数字化产品的被动接受者[7]。其次,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说,科技是人理性的创造,但本该作为工具理性的工具反过来成为凌驾于人之上的新的异己。人对高度发达的虚拟世界可能出现失控的现象。这样一来,人虽然摆脱了工业时代机器的束缚,但又日益沦为电脑、知识、信息、高科技的奴隶,工业时代技术统治的合理性可能变换形式重新粉墨登场来奴役人类,以更方便人更娱乐人的方式,人们在奴役面前更多的是一种心安理得、心甘情愿的心态。
虚拟生活导致主体性的缺失和病态膨胀。在雪花般的信息背后,虚拟实践的水平取决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硬件设施与软件开发系统;正常的工作需遵循软件程序的事先安排,从事者只能听从安排,被动适应。久而久之主体失去自主思考的能力。他们的主体性被严重束缚着,甚至面临着丧失的危险。一味靠别人设计出来的“软件”进行虚拟实践的人产生依赖思想,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被虚无化,主体随着信息波浪而起舞,主体符号化、数字化、客体化。随着软硬件技术的进步和完善,当鼠标的移动意味着人们绝大多数欲望满足的时候,人们头脑变得原始而单调。这些原始而简单的大脑塞满信息碎片,执行点击、进入、接受或点击退出的简单功能。在思维退化为感觉、知觉的过程中,现实中丰富的个性单薄化,主体性差异消失了。在现实社会中,生存方式的稳定性、时空的有限性限制了人们欲望的无限性,社会角色的固定化僵化了人的自主创新,生活秩序性、规范化束缚了人的主体性的发挥,主体往往虽有超越自我的冲动但心有余而力不足。而虚拟社会恰恰解除了这些对主体性的束缚,在这里实现了“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在现实社会中理性交往的压抑通过虚拟实践发泄出来,现实自由的另外一极“必然”在虚拟空间坍塌后,主体意志膨胀,主体性扭曲变形。主体陷入危机。
但另一方面,虚拟实践通过数字化中介系统所创造的虚拟世界,突破现实的由原子组成的物质时空对人们的实践活动的制约,使人们的时空观念发生了根本变化。把人从繁重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为人们的实践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从而大大丰富了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扩大了人们的交往方式,消除观念中地域上的保守性、民族的狭隘性,拓宽了人们的视野,为主体素质的现代化及发展提供了可能性。其意义就在于它将数字化符号上升为实践中介手段,超越了用实物符号表征现实对象的局限,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现实性实践依赖、受制于客观世界和人自身的状况,摆脱了对外部自然世界和人的本质力量的依赖[9]。使人类实践对象由现实客体拓展到了虚拟客体,大大拓展和丰富了人类实践对象的范围或空间。通过虚拟实践,对现实的多种可能性进行模拟,应用人类思维独特的建构功能,构造和设计未来,实现现实社会中的不可能性。同时通过虚拟方式预见实践各种可能的效果和影响,从优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实践方式。人类借助于信息处理技术和数字化的网络,为全面发掘人的自觉能动性和潜能,张扬人类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搭建起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平台。
事物发展无限性和个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构成一对永恒的矛盾。从人类认识的长河看,悖论不可能根本避免,人们只能避免已经认识并且辩证理解事物的悖论,却不能使思维永远不再出现悖论,发现悖论,消解悖论,正是人类认知发展的一个辩证过程。悖论的发现意味着人们对它的意识和思考,随之出现的很可能是走出陷阱的希望之光。
[1]陈志良,高 鸿.数字化时代人文精神悖论之反思[J].南京社会科学哲学研究,2004,(2).
[2]黄红生.论主体性的历史演变及虚拟时代主体性的发展[J].理论与现代化,2006,(6).
[3]贾英健.论虚拟生存[J].哲学动态,2006,(7).
[4]李荫榕,王 琪.论虚拟实践方式[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6,(3).
[5]路献琴.人的存在:虚拟和现实的统一——兼谈现实性实践与虚拟性实践[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4,(2).
[6]王海洋.虚拟交往反思:延展文化哲学的时代维度[J].河北学刊,2007,(2).
[7]周甄武.虚拟实践:人类新的实践形式[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2).
[8]李荫榕,王 琪.虚拟实践视野下的主体性危机[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4,(6).
[9]周若辉.数字化时代人的生存方式革命及特征[J].湖湘论坛,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