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差异机会平等与政府民生政策的实施

2010-04-04 08:11王金岭
池州学院学报 2010年4期
关键词:机会民生公平

王金岭,闫 莉

(宿州学院 社会科学与管理工程系,安徽 宿州 234000)

论差异机会平等与政府民生政策的实施

王金岭,闫 莉

(宿州学院 社会科学与管理工程系,安徽 宿州 234000)

差异机会平等是指社会成员之间的生存与发展机会的不完全相等性,存在程度上的差别。政府的各项民生政策的实施要以差异机会平等为前提,要高扬自由、平等理念,确立自致性、能力本位的价值取向;完善公平公正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事业,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差异机会平等;公平;民生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诸多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但在社会进步的同时,当代社会也出现了诸如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腐败现象滋生、保障体系不健全等种种社会问题。这类问题往往都涉及到社会公平公正问题,涉及到每一个公民的基本生活层面,都可称之为民生问题。近年来,我国对社会公平公正问题越来越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缓解矛盾、减少差距、促进公平的改革措施,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越来越重视解决社会公平公正等民生问题。胡锦涛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加快农村改革步伐,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作了进一步的部署。新出台的《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稿)强调“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可以说,机会平等、社会公正是一个政府乃至一个社会能否正常运行的晴雨表,政府出台的各项解决民生问题的政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撑。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把解决好民生问题的政府叫作民生政府,而机会平等特别是差异机会平等应该是政府各项民生政策实施的前提和始终贯彻其中的基本原则。

1 差异机会平等是政府民生政策实施的前提

机会平等问题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经济学家、政治学家、社会学家等都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过阐述。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术界对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等问题研究的比较多,并提出了很多有益的观点。从政治的角度看,机会特指社会赋予人们参加某种活动的权利,机会平等也就是人们获得的生存发展所必须的、最基本权利的机会是平等的;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较高权利的机会是平等的,如获得发展、上进、提升以及获得权力和财富的权利平等等。从机会对于不同层面的社会成员所具有的不同意义角度上,机会平等可分为“共享机会平等”和“差异机会平等”两种类型。共享机会平等指的是“从总体上说每个社会成员都应当具有的大致相同的基本发展机会”[1]121。差异机会平等指的是“社会成员之间的生存与发展的机会不可能是完全相等的,存在着程度上的差别”[1]135保证社会成员获得权利的机会平等特别是差异的机会平等,是政府民生政策实施的前提和保证。

1.1 差异机会平等首先承认并强调共享机会平等,它是保证参加活动的主体获得生存和发展机会起点的平等

马克思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体人的存在”[2]67。社会上的任何一个人都具有其社会属性,都应该得到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的、最低的基本权利。每个人不仅应该得到享有基本权利的机会,而且应该得到完全平等的享有基本权利的机会。差异机会平等体现了平等原则的贯彻,平等理念正是基于个体人对缔结社会方面的基本贡献和个体人在种属方面尊严的肯定,维护了个体人的基本尊严和生存发展权。只有政府对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享有基本权利的机会,才能够体现出社会对人的最基本的肯定,才能使社会成员产生最基本的安全感和对社会的认同感。应该看到,由于我国幅员广阔,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处级阶段,社会成员拥有的享有基本权利的机会和实际享有的基本权利的内容是有差异的。但政府必须在行政行为特别是民生政策出台及实践中恪守机会平等的理念,切实赋予社会成员最基本的生存、发展的权利如生存权、就业权、受教育权以及社会保障权以最基本的机会并保证机会的平等。

1.2 差异机会平等是政府各种民生政策乃至其他各项公平公正措施实施的前提

差异机会平等强调社会成员之间在生存与发展机会的享有上具有不完全平等性。作为一种重要的价值取向,差异机会平等体现了自由理念的贯彻。如果说平等理念是侧重于对社会成员的作为人的基本种属的肯定与保护,那么自由原则就侧重于对社会成员所具有的个体差异的尊重与保护。萨缪尔森说,“到了一周岁时,出身富有家庭并经双亲精心照料的孩子在经济和事业单位的竞争中已经略占上风。到了进小学一年级时,城市近郊的六岁儿童比贫民窟或农村同龄儿童具有更大的领先地位。在以后的十二到二十年中,已经领先的人越来越走在前面”[3]232。这说明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社会成员由于出身、地位、天赋、才能等自然条件不同,其拥有获得基本权利的机会是有差别的。而差异机会平等则认同个体之间因禀赋、能力以及具体贡献的差异而导致各自发展机会与发展潜力的不同,并尊重个体自主选择权,强调个体要在现实条件下充分把握各种机会,开发自身潜能,最大限度的实现自身价值。简单的说,政府提供给社会成员的机会应该是因人而异的,这是不平等中的实际平等。反之,如果机械地遵循机会绝对平等的原则,造成的结果必然是对机会平等原则的歪曲和践踏,形成实际的不平等。

1.3 差异机会平等立足于平等理念和自由原则

一方面强调社会成员普遍享有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更强调在此基础上社会成员的自致性(所谓自致性是帕森斯社会行为模式有关地位方面的成员关系标准。它是指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地位的取得主要依靠个人努力获得,以后天特征为标准,而非传统社会的先赋性,即家庭世袭制决定一个人的社会地位等)和社会创造活力的激发。作为一种基本理念和行为准则,差异机会平等理念与原则的贯彻,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增强社会物质财富;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营造和谐社会的发展环境;有利于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培育和谐社会的动力机制;有利于维持社会的稳定,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

2 差异机会平等原则在政府民生政策实施中的贯彻

我国正处在社会发展的转型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新旧事物交替出现的不稳定态势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使人们的心态发生了改变,从而在焦虑与不安中产生强烈的自保意识,使共享机会平等的价值理念逐渐成为人们的价值共识。而强调平等性、自致性的差异机会平等理念则很容易被人们忽视。整个社会缺乏公正平等的发展环境,个体积极性与社会的创造活力均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各种社会矛盾接踵而至。因此,政府在出台各项民生政策着力解决各种社会矛盾,追求社会公平公正的时候应该始终将差异机会平等的原则贯彻始终。

2.1 高扬自由、平等理念,确立自致性、能力本位的价值取向

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平等竞争的法则对社会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先赋性的成分对于人们的影响越来越小,而自致性的取向越来越占据着主导地位,“能力本位”的价值理念越来越被现时代的人们所认同。政府的各种行政行为必须要树立平等、公正社会观念,摒弃传统文化中存在的平均主义影响,消除传统计划体制下的惯性思维。在行为取向上,应从先赋性转向自致性,从看重结果平等转向看重起点平等,如在用人方面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公正原则等,以便能在有序竞争的社会环境下获得自身潜能的发挥。

2.2 在社会保障领域实施补偿准则

补偿准则要求政府的民生政策要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使他们在与优势群体的竞争中获得更多的机会。恩格斯指出:“在国与国、省与省、甚至地方和地方之间总会有生活条件的某种不平等存在,这种不平等可以减少到最低限度,但是永远不可能完全消除”[4]124。虽然差距的存在具有客观性,但政府不能以此为借口坐视不管,任凭差距继续拉大。面对地区差距、城乡差距、不同阶层之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现状,政府要有紧迫的责任感,必须在社会保障领域运用补偿准则,出台民生政策,使差距程度缩小,缓解矛盾冲突,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谐。最基本的要求是,政府与社会应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的生存与发展权,消除社会成员在转型期所产生的焦虑,使人们趋向对差异机会平等理念的认同。惟有如此,才能充分激发社会成员的内在潜能,构建充满生机活力的和谐社会。

2.3 完善公平公正的体制机制

2.3.1保证制度设立程序上的公平性 制度体现的不公平实质是在制度设立程序上存在的不公平,制度的设立应是社会个体或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结果而非成为需求利益者所操纵的工具。只有保证制度设立程序的公平性才能保证社会个体在机会享有上的平等性,进而使社会成员享有“差距机会”,才能激发个体积极性和社会的创造活力。

2.3.2进行旧体制的改革,建立畅通的社会流通体制 机会总是存在于一定的地域空间和社会分层体系之中,正常有效的社会流动(尤其是非结构性的流动亦即自由流动)是实现差异机会平等的必要条件。只有消除阻碍社会阶层之间合理流动的旧体制才能保证社会阶层的合理流动,激发个体的内在潜力,构建充满生机活力的和谐社会。

2.3.3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和开放性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准则,弘扬个体的自主意识与独立人格,激发个体独立参与社会事务的意愿和能力,使自身的潜能和积极性得以发挥。因而,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是差异机会平等理念实现必不可少的条件。

2.4 大力发展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事业,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教育是“平等的发展个人潜力”的最为重要也是最为有效的途径。“教育的效力能减少而不是增加……出发地位的差距。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也起着与转让税相同的作用”[5]136。《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稿)强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关键是机会公平,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6]。通过大面积的平等教育,能够缩小或改变个体之间由于先天禀赋或者后天环境所造成的不公平,社会成员不但可以获得一种必不可少的“共享机会”,同时也可以获得为介入“差距机会”所需要的必要能力和平等起点,从而可以激发社会个体的创造活力,为和谐社会发展贡献自身的力量。

[1]吴忠民.社会公正论 [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美]萨缪尔森.经济学:下册[M].高鸿业,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美]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80年代的政治经济学[M].上海:三联书店,1989.

[6]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EB/OL].[2010-03-01] 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zhuanti/2010zqyj/zqyjg.htm.

[责任编辑:韩志才

Abstract:Differential equality of opportunity refers to the incomplete equality of e xistence and developmen opportunity among the members of society with difference to some degree.The implementation of governmen livelihood policies should based on the differential equality of opportunity,and the ideas of freedom and equalit should be advocated and value orientation of competence base should be established,and fair and just system should be perfected and education,especially basic educational cause should be developed greatly,and promotio ofequalityshouldbe abasic national educational policy.

KeyWords:Differential EqualityofOpportunity;Equality;Livelihood

AStudyofDifferential EqualityofOpportunityandImplementationofGovernment LivelihoodPolicy

WangJinling,YanLi
(DepartmentofSocial Science andManagementEngineering,SuzhouUniversity,Suzhou,Anhui 234000)

D616

A

1674-1102(2010)04-0004-03

2010-05-17

宿州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8ysk09);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HSKF07-08D69);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8SK296)。

王金岭(1979—),男,安徽宿州人,宿州学院社会科学与管理工程系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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