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秋华
(东北财经大学 劳动就业与人力资本开发研究中心,辽宁 大连 116025)
明清时期乡村手工业的商品生产规模分析
于秋华
(东北财经大学 劳动就业与人力资本开发研究中心,辽宁 大连 116025)
明清时期是原始工业化逐渐兴起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乡村手工业的商品生产规模明显扩大,其主要表现是乡村家庭棉纺织业的快速扩张,包括为乡村家庭工业提供原料的棉花种植量和棉花产量、棉布的产量及其远程交易的商品量、从事乡村棉纺织业的人数都有大幅增加。这表明明清时期的中国与西欧的原始工业化一样,存在着许多地区农村家庭手工业生产的重大发展,这些历史积淀为后来的乡村工业腾飞奠定了原始的基础。
明清时期;原始工业化;乡村工业;商品生产规模
明清时期的乡村工业主要包括棉纺织业、丝纺织业、酿酒业以及油菜、烟草、茶叶、甘蔗等各类经济作物的加工业。为了研究问题的方便,本文采用马克思的抽象分析方法,主要以纺织业尤其是棉纺织业为例,对明清时期乡村工业的商品生产规模进行历史考察。其原因在于:第一,中国的棉纺织业从十三四世纪开始出现,到明清时期已经在传统乡村耕织结合的社会结构中取代麻纺织和丝纺织业,发展成为拥有全国性市场的最大的手工业部门;第二,棉纺织业不像丝织品和烟酒糖茶等产品,某种程度上属于高档奢侈品,而是与黎民百姓日常衣食消费直接结合的,是小农家庭经济的半边天,因此更具有社会普遍意义和代表性;第三,从世界史的角度看,由于率先实现工业化的欧洲,特别是英国的早期工业化就是从纺织业开始的,因此,以棉纺织业分析为例也便于国际之间的比较;第四,从可运用的历史文献资料看,棉纺织业的相关数据比其他行业多一些,便于进行实证性分析。当然,以其为主或为例,不排除必要时使用其他行业的有关文献资料。
按照门德尔斯和克里得特等西方学者所阐述的原始工业化理论,原始工业化“指的是欧洲许多地区农村家庭手工业生产的重大发展”。其首要的标志是“农民从事商业性手工业生产的收入超过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原为家庭副业的家庭手工业变成了主业”。[1]那么,明清时期中国乡村的棉纺织手工业是否具有这样的特征?它的商品化和生产规模达到了怎样的程度?是否与欧洲原始工业化的标志性特征相类似呢?回答这一重大的历史性命题,需采用原始工业化理论所提供的对比框架,从商品量增长与生产规模的扩大、劳动分工与社会分工的细化、地区专业化与市场的拓展、生产工具与技艺的改进等方面,历史地考察明清时期的乡村工业由量到质的蜕变,并比较这种蜕变与欧洲原始工业化过程的异同。这是一个相当大的研究题目,不是一篇文章能够阐述清楚的,本文在此仅就明清时期乡村棉纺织业的商品生产规模作一些分析。
棉纺织业的兴起源于棉花的引进和栽培。乡村棉纺织业在明清时期的发展,是以长江下游三角洲地区的东部,即当时被称为松江府的地区以及附近诸州县为中心,并从此地向全国辐射普及的。而此地恰恰是中国明代棉花种植普及的两条路径的交汇点。棉花并非中国古代文化核心区的原生植物,它是由印度经两条路线传入中国的。棉花栽培在长江三角洲的普及,得益于在土地利用上,它恰好与江南主要农作物水稻的种植相互配合。地势太高,供水不足之地,或沙松不保泽之地,或盐分太高的滨海岗地,都不适宜种植水稻,却能广植耐碱性很强的棉花,而稻棉轮种也有助于地力增进。江南农民利用优越的农业知识,不断改良棉花的种植方法。他们采用畦作形式以防雨水过多,用雪水或鳗鱼汁将棉籽浸过以防棉虫,不断培育各具特色的优良品种等方式,使棉花单位面积产量不断增加,生产成本日益下降。由此,棉花种植业在明代江南迅速发展起来。[2]17世纪60年代,上海县的都台泾和乌泥泾淤塞,稻田的水利灌溉成了问题,该流域几乎所有耕地都由水稻改种棉花和豆类了。自然条件的变化使江南棉花的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据徐光启《农政全书》记载,松江“官民军灶垦田,凡二百万亩,大半植棉,当不止百万亩”。还有一些地区植棉比例更高,如嘉定县“东南高地,棉七稻三”,太仓县“种稻之处十仅二三,而木棉居其七八”。[3]38可见,在明代的松江府地区,耕地面积中已经有1/2甚至2/3的比例种植棉花了,棉花生产在种植业中已经取代粮食而成为主业。
棉花的栽培是在明代普及到全国各地的。由于棉花为大众消费品,而中国古代文字对一般民间生活的记载非常少,学者们只能根据一些间接的资料考察明代棉花种植的普及状况。如日本学者西山鸟定生就曾根据《大明会典》中财政课征的记载,考察明代棉花种植的普及与分布情况。据西山鸟定生的考证,明初洪武四年(1371年),陕西、山西、山东等地均见用盐课征收棉花、棉布以充军备的记载。弘治十五年(1502年),陕西、山西、山东、河南、四川、湖广、南直隶等地区均有大量征收地亩棉花绒的数字记载,少者如山西地区10万余斤,多者如山东地区14万斤左右。到万历六年(1578年),各地征收数额大幅度增加,山东等省份的征收数额竟然增长到38万余斤,比弘治十五年增长了近3倍。到了明末,棉花产地已经远达辽东半岛,几乎遍及全国。[4]547-567到了清代,棉花种植地域进一步扩大。据许涤新、吴承明等学者的考证,到清前中期,江苏、山东、河南仍为棉花主要产区。江苏的松江府、太仓州、海门厅、通州一带仍是全国最大的棉产区,连同常州府的江阴、淮安府的淮南一带,棉田近1000万亩。山东也是重要棉产区,但棉产量不及江苏的一半。河南棉产区较为分散,在近代其棉产量不及山东,估计清代产量也不会很高。直隶是清代发展最快的棉产区,主要集中在冀州、赵州、深州、定州、栾州和乐亭一带,估计其产量与山东大致相仿。湖北明代既以“江花”著称,清代又有较大发展。陕西的汉中和延安等产棉区也是清代在西安之后发展起来的。[5]202
明清时期的棉花产量并无直接的史料记载,但棉花的产量与人口数量有密切联系。在棉花与棉布普及消费的近代,人们基本上可以根据平均每人年消费量来推算棉花的产量,但在明清时期还不能这样做,因为在明清时期棉花的种植和逐步推广也就是它对植麻的替代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苎麻作为重要的纤维作物,尤其在南方,它的夏季清凉属性使其在人们的衣被消费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许涤新、吴承明等学者采用徐新吾《江南土布史》中的有关数据,参照近代的棉花产量统计,调查人均棉布和絮棉的消费量及其较长时期的变化趋势,估定了清代的全国棉花消费量,再根据进出口情况进行修正,得出全国棉花应有产量。据此估计的结果为,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全国约有棉田3487万亩,植棉户2836万户,其中大多是兼种棉花的,在棉花集中的产区,可以称之为棉农者,约有440万户。全国棉花产量约为802万关担,折合市秤970万担。又根据手工纺织业的劳动生产率,参考近代的调查,估算1840年国内市场棉花商品量约为316万担,占棉花消费量的30.6%,国产棉花的商品量约为255万担,占产量的26.3%。[5]322可见,由明至清,棉花生产量已有较大增长,尤其江南一带,商品化程度相当高。但是,就全国大部分地区而言,棉花的商品率还不高,农户生产的棉花仍然大部分用于自家消费或作为向政府纳贡的棉布原料。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向政府纳贡的部分,在明初,每年政府仅从北方各省就征收棉花四五十万斤。其征收的办法是将税额折合成棉花,这种折合的棉花在明代中叶又被折合成银子。显然,用于纳贡的棉花其性质较为复杂。一方面它已经不属于农家自用的部分,在表面上被商品化了;但另一方面,这部分棉花的市场实质上是财政分配的过程,它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化。
棉花种植业的扩展刺激了棉纺织业的繁荣。在明代农村,棉纺织业已成为农民主要的家庭副业,甚至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据明正德《松江府志》记载:松郡“俗务纺织,他技不多”,“家织,户织,远近流”,“农暇之时,所出布匹,日以万计,以织助耕,女红有力焉”。嘉靖年间,松江府“中户以下,自织小补,以供食”。徐光启在《农政全书》中概括:“尝考宋绍兴中,松郡税粮十八万石尔。今平米九十七万石,会计加编,征收耗剩,起解铺垫,诸色役费,当复称是,是十倍宋也。壤地广袤不过百里而遥。农亩之入非能有加于他郡邑也。所由供百万之赋,三百年而尚存视息者,全赖此一机一杼而已。”据徐光启估计,农家要依赖纺纱织布来支付一半或一半以上的经济开支。“吾松以棉布衣被天下”,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清代的康熙及嘉庆年间。松江地区棉纱和棉布生产的发达程度,当时有民谣称“买不尽松江布,收不尽魏唐纱”。南方的福建、湖广、四川、江西等地棉纺织业也相当发达,如福建的惠安出产的白细布“几遍天下”,泉州“府下七县,俱产棉布”。北方地区的棉纺织业在正德及嘉靖以后也逐渐兴盛起来。[3]41-42在笔者所见到的史料中,关于明代棉布生产状况的考证,多属以上这类现象描述,具体的数据很少。仅有西山鸟定生根据《大明会典》的记载,间接通过明代政府在全国各省课征税赋而反映出来的一部分棉布产量的数据。据此记载,在明初,每年政府仅从北方各省就征收棉布一百几十万匹,以后逐年有加。如弘治十五年(1502年),仅山东地区棉布的征收起运数额就达29.6万匹,到万历六年(1578年),该省征收数额增长到60余万匹,比弘治十五年整整翻了一番。河南地区弘治十五年棉布征收起运数额仅为8万匹,到万历六年,征收数额增长到26万匹,比弘治十五年增长了3倍多。[4]553-554当然,这些数字直接反映的是税赋的加重,并非棉布生产数量增长的统计,但可以想见,课税的加重是建立在产量增加基础之上的。
到了清代,人口的迅速增长导致了对棉纺织品需求的扩大,棉纺织业在江南和北方以及内地各省逐渐普遍推广,棉布产量以及商品量也随之不断扩大。据刘秀山统计,产棉区内1000余个县,其中生产棉布的县占60%以上。[6]其余县则棉布较少,需要商品棉布的输入。在非产棉区内,对商品棉布的需求量则更大。当然,江南松江地区仍是最大的棉布输出区,棉布商品量颇大,销售颇广。每到棉布生产盛季,各地商人挟资而至,“冀北巨商,携资千亿,岱陇东西,海关内外,券驴市马,日夜奔驰。驱车冻河,泛舸长江。风餐水宿,达于苏常,标号监庄,非松不办。松支为郡,售布于秋,日十五万焉”。可见棉布市场一片繁荣景象。[3]348-349据徐新吾估算,在松江府,“实际上家家织布,平均每户年产布66.3匹,其中自己消费的仅8.4匹”,足见长江三角洲农村棉纺织业商品化的高度发达。[7]李伯重根据江南棉布的输出量和本地消费量,估算出明代后期(1620年前后)江南年产棉布约5000万匹,到清代中期(1850年前后)则约10 000万匹,在两个多世纪中,江南的棉纺织生产量扩大了一倍。[8]40不仅在江南,北方一些地区棉纺织品的商品化程度也很高。据乾隆年间史料记载,在直隶乐亭县,“棉布境内俱织,多于他处”。“本地所需一二,而运出他乡者八九。”[9]111据许涤新、吴承明等学者估计,道光二十年(1840年),全国约有棉纺织户3426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5%;全国棉布产量将近6亿匹,国内市场上国产棉布商品量3.15亿匹,占产量的52.8%,全国农村纺织户自给量占产量的47.2%。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跨地区远销的棉布,其中有近六万匹用于出口。[5]322-324由此可见,即使就全国范围而言,棉布的商品化程度也是相当高的,商品量已经明显高于自给量。
随着棉布产量和商品量的增加,在江南和北方诸省等很多地区,农村家庭棉纺织业不仅已经转化为“为远处市场”而进行的商品生产,而且农民恃此为主业,其收入已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据方行考证,从明到清,江南一带的农家妇女“自幼习劳”,“女子七八岁以上,即能纺絮;十二三岁即能织布。一日之经营,足以供一日之用度而有余”。如家有健妇,“计其所得,一人一日之功,其能者可食三人,次亦可食二人”。这就是说,一个农家的小女孩从事纺织,其收入可养活自己,并有结余;而一个健壮的成年妇女从事纺织,则能供养三口之家,或至少供养两口人。松江府所属各县的方志一直有“田所获,输赋偿租外,未卒岁,室已罄,其衣食全恃此”,“竭终岁之耕,不足供二三月”之类的记载。南汇县、川沙厅的方志中则有农家收获的粮食,除纳租赋外,仅够吃“六十日”的记载。临近的苏州府无锡县则“乡民食于田者,惟冬三月”,其余各月则“抱布贸米以食”。全国其他地方也均有类似的情况。如山东齐东县有些农民“专务纺绩,一切公赋及终费经费多取办于布棉”;河北枣强县“男勤于织,女勤于纺,通功易事,赖以生活,小民生计,十居八九”;湖北应城县有些农民“多恃女工织维,资给八口”;河南孟县“通邑男女唯赖纺织营生糊口”;山西寿阳、榆次、太谷、祁县等地的农民因此而至“室家饶裕”;江西南昌县“乡村无不纺纱织布之家,勤者男女更代而织,鸡鸣始止。旬日可得布十匹,赢利足两贯余。耕之所获,不逮于织。耕以足食,织以致余。农家未有不勤织而富者”。[10]由此可见,不仅在历史最久、产量最大的江南棉布产区,即使在全国其他各棉布产地,农民从事商业性手工业生产的收入也明显超过了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原为自给自足的农民家庭副业的家庭手工业,逐渐演变成商品化的农民家庭主业。这种状况与欧洲原始工业化的主要特征是非常相似的。
当然,从全国范围看,棉纺织业产品的商品化程度是极不平衡的,许多地区棉纺织业的发展状况与上述地区相差很大,但这种不平衡对商品经济的发展并非只有负面作用。从需求角度看,明清时期穿棉布衣服已趋于普遍。乾隆年尹会一说:“布衣之人百倍于衣丝。”农民一般都穿布衣,“食粗而衣布”,有的“缙绅先生”也是“布衣而徒步”,甚至地主也多穿布衣。此外,被褥和寒衣也需棉布与棉絮。总之,棉花和棉布在当时已是农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其市场容量随人口增长而相当巨大。然而,从供给的角度看,全国并非所有地区都植棉,也不是所有的家庭都有纺织业。每一乡村也不见得家家户户都纺纱织布。有的地方产棉而不纺织,有的地区纺纱织布但不产棉,或者棉花量供应不足,需从外地购进。即使在产棉和织布区,也并非家家织布,只有少数地区处于自给自足状态。据徐新吾统计,松江及江南地区织布户占农户总数的比例达到65%~90%,但在其他多数地区,至少一半的农户需要买布。[11]郑昌淦在查阅大量明清时期全国各地州县志的基础上,统计的结果是:在清代,18行省中没有农村家庭棉纺织的州县总数在540个以上,而直隶及17行省所属州县总数约1600个,即占1/3左右。明代可能比清代还要多一些。此外,奉天、广西、云南、贵州和甘肃等省区的农户多不织布,非纺织户的比例大大高于其他地区。[9]103既然棉布已成为平民百姓生活的必需品,在那些没有棉纺织业或棉纺织业产品不足以自给的地区,农民就必须卖出他所生产的粮食、畜牧产品或其他农副产品,以购买日常生活必需的布匹。因此,商品棉布的需求量是很大的。恰恰是这种需求的普遍性与供给地区的局部性使棉布的商品交换关系发展起来。
在明清时期,随着棉布产量和商品量的增加,从事棉纺织业的劳动力人数也快速增加,这是棉纺织业生产规模扩大的一个重要标志。从业人数增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从事棉纺织业的生产者的人数空前增加,二是从事棉纺织品加工、运输、销售等辅助行业的人数也同步增加。从直接从事棉纺织业的生产者的人数看,在全国各地的棉纺织业集中的区域,从事纺织工作的主要是农家妇女,明清时期各州府县志等史料对此均有记载。如上海县,“女红重布,通邑亦然”;青浦县“妇女皆以做布为生”;江宁府“妇女不出户,力勤纺绩”;秀水县“乡妇素以纺织为业”。显然,在江南一带,成年女性劳动力基本上从事纺织业。在江南一带,不仅成年女性劳动力从事纺织业,未成年的女孩和年老的妇女也都加入到劳动力队伍中来。如瑞安县“女人自少惟以纺绩为事”;平阳县“女红不事刺绣,惟勤辟织,虽高门巨室,始齿之女,垂白之妇皆然”。[9]135,140,156这就是说,从刚刚换牙的七八岁的女孩到白发苍苍的老妇都是棉纺织业的劳动力。那么,到底有多少劳动力从事棉纺织业呢?李伯重根据徐新吾在《中国土布史》中的估计,大致计算了明代后期和清代中期的纺织业劳动者人数。李伯重认为,徐新吾估计1860年松江纺织农户中专门从事棉纺织业的农村妇女,一年从事纺织的天数多达265天。这一数字在整个江南缺乏代表性。因为松江是最发达的地区,其他地区如常熟、江阴等地应在200天左右。按每匹布需7或6个工作日计算,则明代后期生产5000万匹布大约需有170万农妇从事纺织,清代中期生产10 000万匹布则需300万农妇从事纺织。[8]42当然,李伯重的这种计算同样存在着估计偏差,因为江南在全国也是最发达的地区,也同样存在普遍意义不足的问题。其实就全国而言,可以有另外一种估算方法。据许涤新、吴承明等学者的估计,到1840年,我国有近一半的农户从事织布,即不下六七千万个家庭在生产棉布。[5]391织户家庭尚且这么多,那么女性劳动力又有多少呢?何况在许多地区随着棉纺织业由副业变为主业,许多男性劳动力也加入了劳动力队伍。
棉纺织业从业人数的增加,还表现为从事棉纺织品的加工、运输、销售等辅助行业人数的增加。其中棉布的加工较为复杂,包括治标布、染布、踹布、剪裁缝制服装等。从事这类加工业的劳动者,一般均需要一定的经验和技术,属于手工工匠的系列。明清时期江南农家生产出来的棉布,除农家自用部分在本地小染房染色外,其余都由商人收购后送到城镇专业的染坊和踹坊进行染色、踹压等加工,然后再运输到全国各地销售。散布在乡村的小染坊一般规模不大,但数量众多,应有相当一部分劳动力参加,但具体数据无从考证。集中在城镇的专业化染坊和踹坊,清代以后发展很快,不仅数量多,而且规模庞大。尤其苏州、上海等地成为江南最大的棉布加工业中心,集中了大量的染踹工匠。据余同元考证,清代前期,苏州的“踹工多至一二万人”,仅城西一带开设踹布作坊的“包头”就有“三百四十余人,设立踹坊四百五十余处,每坊容匠各数十人不等。查其踹石已有一万九百余块,人数称是”。这说明,这一带的“包头”加上踹匠的人数就有一万一千多人。到雍正年间,据雍正元年(1723年)苏州织造胡凤翚说:“染坊、踹布工匠,俱系江宁、太平、宁国人民,在苏俱无家室,总计约有二万余人。”[12]不仅棉纺织产品的加工环节聚集了大量劳动力,而且在采购、包装、运输和销售等环节劳动力的投入也相当大。据明代《常熟县志》记载,“至于货布,用之邑者有限,而捆载舟输,行卖于齐鲁之境常什六”。一批专业商人“坐贾收之,捆载而贸于淮阳高宝之处,一岁交易不下数十百万”。湖州、嘉兴等地每年由商人自外地贩来棉花,同时收购棉布,转运他处。乌青镇在清代设有各省的收布庄,且有“京庄”和“建庄”之分,农家棉纺织产品由棉布商收买而去。故有“吴门贾市通南北,三六九期送布船”的描述。[3]349可见,从事棉纺织品的收购、包装、起运、销售的各类商人也为数众多,只是在现有的文献中尚未见到确切的数据。但根据前述国内市场上的商品棉布流通量为3.18亿匹的数量,可以间接看到为其付出的劳动力数量。
综上所述,由明至清,棉花、棉布的商品生产规模空前扩大,棉纺织业从业人数也有较大增长,尤其在江南一带,棉纺织业商品化程度相当高,甚至超过同时期欧洲的发达程度。这意味着明清时期的中国与西欧原始工业化一样,存在着“许多地区农村家庭手工业生产的重大发展”。到清代前中期,即使就全国范围而言,棉布的商品化程度也是相当高的,商品量已经明显高于自给量。随着棉布产量和商品量的增加,在江南和北方诸省等很多地区,农村家庭棉纺织业已经转化为“为远处市场”而进行的商品生产。农村家庭棉纺织业已经由副业转化为主业,其收入已经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这种以商品生产为目的、以手工工具为基础、程度不同地在农民家庭内部或手工作坊中进行的乡村工业生产,是传统家庭手工业与近现代机器工业之间的过渡形态。它与传统农业社会自给自足的家庭手工业相比,已经在性质上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它是商品生产,属于市场经济。它的逻辑延续是近现代工业,一旦它的手工工具被机器取代,新的生产方式就必然产生。遗憾的是,几千年的传统农业社会虽然孕育了比较发达的商品市场,却未能培育出引发科技革命的激励机制和社会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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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onscaleofcommodityproductionofvillagehandicraftindustryinMingQingDynasty
YU Qiu-hua
(The Research Center of Labor Employment and Human Capital, Dongbei Univ.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Dalian 116025, China)
The rise of primitive industrialization begins in Ming Qing Dynasty. During this period, the scale of commodity production of village handicraft industry expands obviously, and main performance is the fast expansion of cotton manufacturing industry in village family. As a result, there is a substantial increase in the cotton cultivation quantity, the cotton yield, the output of cotton fabric, the amount of commodities in long-distance transaction, and the population engaged in the village cotton manufacturing industry. This shows that China primitive industrialization in Ming Qing Dynasty is similar to the Western Europe. The village family handicraft industry production has got a significant development in many areas. These history accumulations lay primitive foundation for later soaring of rural industry.
Ming Qing Dynasty; primitive industrialization; rural industry; scale of commodity production
1671-7041(2010)02-0001-05
F129
A*
2010-01-1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08JA790015)
于秋华(1954-),女,辽宁凤城人,博士,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