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 超,杜 英
(1.甘肃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2.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甘肃 兰州 730000)
农业合作组织的边界和内部结构分析
姬 超1,2,杜 英2
(1.甘肃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2.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甘肃 兰州 730000)
创建农业合作组织是发展农业的有效手段,不同国家的农业合作组织在形式、结构上具有很大差异。从组织变迁的角度、在内生交易费用理论的框架下解释了农业合作组织的边界问题,又从比较制度的视角分析了农业合作组织内部结构差异的原因,最后指出了发展农业合作组织的着力点。
农业合作组织;内生交易费用;边界;内部结构
农业合作组织一般是指以农民为主体而组织起来的形式不一的合作社或联盟,是农民从分散走向联合的产物,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变迁、完善。农业合作组织的出现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被证明是发展农业的有效手段。农业发达的国家一般都有发达的农业合作组织,不同国家的农业合作组织形式却大相径庭。根据经济规模、组织形式和农户经营状况,一般把农业合作组织分为以下3种类型[1]:①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的跨区域合作组织:以农户的大规模经营为基础,规模往往较大,专业化程度很高,多是为销售而组合,产销合作社占农业合作组织的绝大部分;②以荷兰、法国为代表的专业化合作组织:以农户的中等规模经营为基础,专业性较强,分工较细,服务单一,种类繁多,农户往往需要加入多个合作社;③以日本为代表的综合性合作组织:以农户的小规模经营为基础,合作组织规模较小,服务小而全,与政府关系密切。那么为什么不同国家在发展农业经济上采用不同的农业合作组织类型呢?对于这个问题,一般只是在现象上对各国的农业合作组织作横向比较,或者简单地把这种不同归之为历史的路径依赖性,却没能从内部组织结构的形成、变迁作出解释。而探索农业合作组织的内在逻辑是发展成功农业合作组织的前提,因而本文从演化变迁的角度,综合新兴古典经济学和比较制度经济学两家之长,在内生交易费用理论的框架下探讨了农业合作组织的扩张边界,在此基础上以比较制度的视角分析了农业合作组织的内部结构。
1.1 交易费用理论对农业合作组织边界的解释
农业合作组织是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产物,是介于市场(农户独立经营)和企业(农业企业)之间的组织形式。各国农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历史证明,农业合作组织的出现是节约交易费用的结果。如美国加洲的棉花合作组织通过合作规避价格波动引起的市场交易风险,共同抵御棉花加工企业对棉花种植农场主利益的侵蚀[2]。农业生产中天生的自然再生产特点常常造成庞大复杂的交易费用,农业合作组织有效地减少了这种交易费用,因而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具有一定程度的必然性。但随着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合作组织内部又将产生大量的协调费用,进一步限制了农业合作组织的继续扩张。一般认为,农业合作组织对交易费用的节约和因此产生的协调费用相等的那一点便是合作组织的边界。
1.2 内生交易费用理论对农业合作组织边界的解释
杨小凯(2003)等华裔经济学家创立的新兴古典经济学将交易费用进一步细化,区分了内生交易费用和外生交易费用两个概念。外生交易费用在交易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发生,是客观存在的实体费用;内生交易费用则包含了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机会主义等,是需要以概率和期望值来度量的潜在损失可能性[3]。这种细分是区分分工与专业化经济和规模经济的理论前提。新制度经济学主要强调制度对节约交易费用和促进组织发展的重要性,具体体现这一“重要性”的是规模经济和外部性。杨小凯(2003)等新兴古典经济学家认为规模经济这一概念具有误导性,掩盖了真正促进经济发展的分工的作用,因而应该强调分工和专业化经济[3]。内生交易费用和外生交易费用存在替代性,节约这两种交易费用是一种两难冲突,分工在权衡两种交易费用的同时进行,从而促进组织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进步。
在农业合作组织的早期发展阶段,合作组织的规模较小,实力较弱,成员之间彼此了解,此时合作组织的成员主要是应付分散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组织内部的投机行为得到的好处小于损失,因而组织成员目标相对一致。此时农业合作组织发挥了预期的作用,外生交易费用快速下降,内生交易费用保持平稳下降状态;随着农业合作组织规模的扩大,组织内部出现机会主义倾向和“搭便车”行为,内生交易费用开始上升,随着交易主体理性的增进和市场的成熟,外生交易费用下降呈现递减和平缓趋势。由于外生交易费用单调递减,内生交易费用先降后升,总的交易费用先降后升,内生交易费用和外生交易费用相等时,总的交易费用达到极小值,此点便是农业合作组织扩张的边界所在[4]。
以上分析可知,外生交易费用的变化比较简单,而内生交易费用的变化则相对复杂,内生交易费用的拐点决定农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内生交易费用的拐点越早出现,农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就越快达到极限;内生交易费用的拐点越晚出现,农业合作组织就会扩张至一个更大的规模。好的制度和治理结构增加了“搭便车”等投机行为的机会成本,是农业合作组织良性发展的保证。例如在世界范围内,美国农业出口长期占据世界第一位置,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发达的市场经济是美国农业高度发达和农业合作组织成功的前提。
内生交易费用理论解释了农业合作组织扩张的临界点,这种解释是正确的,但按照青木昌彦的话说,仅仅从这方面分析组织过于宽泛,忽略了企业间的结构性差异[5]。实际上组织结构是一种关系的组合,它由各个要素相互依存而构成,系统地分析组织结构需要从技术、制度、目标、行动(活动)四方面加以考虑[6]。目标不同是不同组织的本质区别,行动则是组织围绕目标而采取的活动。技术和制度构成了组织的环境因素,组织在特定技术和制度的制约下形成和运行,技术和制度变迁通过组织进行,组织是技术进步的主体、制度变迁的载体。环境的变化为组织提供了变迁的激励,由于有限理性和不完全信息,组织对环境激励形成了主观主义的模型,用于指导行动,同时行动结果不断反馈回组织,组织根据反馈不断修正主观主义模型。组织的变迁遵循以上分析的适应性进化过程,是一种渐进性的变迁。
2.1 农业合作组织结构变迁的原因
农业合作组织是一个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技术和制度环境的变化不断给农业合作组织提供适应性激励。比如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质量大为改善,信息损失和信息噪声的问题得到解决,改善了管理决策的有效性和效率,组织的层级越来越少,结构越来越趋向扁平化;又如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环境的变化促使组织结构发生相应变化。随着农民观念的更新和进步,组织内部更加人性化,学习氛围越来越浓厚,组织结构从严格的等级制向更加民主化的结构转变。可见组织结构是适应技术和制度变迁的结果,世界各国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印证了这一点:美国自由民主的思想深入人心,决定了政府在农业合作组织中发挥的作用有限,农业合作组织在形式上更加企业化、契约化;在技术特点上,美国农业以农场主大规模经营为主,每个农户的平均经营规模有100多公顷,多的达到1000多公顷,结果是美国的农业合作组织以销售合作组织居多,且组织结构涉及农产品的收购、运输、储藏、检验、分级、加工、包装和销售等多个环节,纵向分工程度很深。相反,日本的农业合作组织则以综合性为主,这是由其狭小的耕地面积和浓厚的官方色彩决定的。
2.2 农业合作组织结构中的适应性
农业合作组织是由多个因素相互作用而成的整体,各组成部分如果是相互促进的(互补性),作为整体的农业合作组织就会有序运行;各组成部分如果是相互排斥的(替代性),作为整体的农业合作组织就会出现不适应性,组织的变迁就不可避免。世界各国的农业合作组织都是适应本国农业特点的结果:日本的农业强调自给而非出口,注定其农业生产的低利性,从而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强烈的政治性决定了日本农业合作组织自上而下的等级制结构,进而决定了小而全的组织形式。日本农协需要提供包括信贷、购买、销售、仓库、加工、托儿所、咨询、婚嫁等生产和生活方面的繁杂服务,结果是日本农民的积极性、创新性不足和严重依赖政府,以及日本农业长期的高经营成本和低竞争力。荷兰由于属于低地地区,光照不足,水资源充足,农业以蔬菜、花卉种植为主,大规模农场经营决定荷兰农业合作组织较强的专业化程度,花卉和蔬菜生产由于具有很高的附加值,便于市场化经营,不需要过多的政府干预,为出口提供了可能,昂贵的劳动力成本使荷兰注重农产品的深加工。
2.3 农业合作组织变迁的渐进性
由于农业合作组织的变迁遵循适应性的进化过程,因而农业合作组织的变迁常常是缓慢而渐进的;农业合作组织中各个组成部分间的相互依赖性也使得农业合作组织的突变变得困难,因为所有的因素不会同时变化,这就产生了不协调,牵制组织的突变。政府通过法律政策等制度性措施强制改变农业合作组织结构往往造成大量的不协调,最终无法引致成功的农业合作组织。
世界各国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经验显示,政府在农业合作组织中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发挥作用的方式和力度却有较大差异。农业竞争力强的国家,其农业合作组织一般是自发组成和运行,政府不直接干预农业合作组织的内部事务。可见,政府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3.1 为农业合作组织提供稳定的预期
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是农业合作组织正常运行的前提,如果法律和相关政策不具有可信性,农业合作组织的主体就无法形成稳定的预期,其行为必然是短期性的。如果收益大于损失,农业合作组织内部就会出现“搭便车”等投机行为,其解体也就不可避免。农业合作组织发展成功的国家相关法律都十分健全,它们通过制定法律明确农业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法人资格,以保证其健康、持续的发展。
3.2 不应预先设定发展何种形式的农业合作组织
由于有限理性和不确定性的存在,政府无法知晓分散于各地农户中间的信息,也无法作出准确的决策。又由于地域差别的存在,包括人文、地理等多种因素的差异,各地农业合作组织需要协调各种分散的信息,以匹配各个组成要素。因此应该以农民为主体,采取自愿、平等、民主、协商的方式进行组织,为农业合作组织提供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允许农民自由进行创新,试验多种可能更优的组织结构,不断修正合作组织中存在的缺陷。
3.3 提高交易效率,促进分工
农业合作组织本质上是随着分工的发展,不断利用专业化经济的产物。随着交易效率的提高,农民逐渐由自给自足向一定程度的分工状态演进。由于农业天生的自然再生产特征,往往需要克服更多的交易障碍,交易费用往往超过分工带来的好处,以至分工无法进行。因此,政府应把力气用在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的改善、各种便利资金融通的金融创新、鼓励农产品深加工的税收优惠、扩大市场规模的贸易障碍清除、促进分工的技术教育培训等一系列可以提高交易效率的民生工程上。
[1] 张旭锋.当代发达国家农业合作经济发展探析[J].农业合作经营管理,2003(1):45-47.
[2] 李炯.美国农业合作组织现状、特征分析与启示[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1,23(6):40-45.
[3] 杨小凯,张永生.新兴古典经济学与超边际分析[M].修订版.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90-107.
[4] 曾祥凤,朱其鳌.农业合作组织的演进—基于内生交易费用视角的考察[J].生产力研究,2008(17):27-29.
[5] 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M].周黎安,译.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99.
[6] 芮明杰,钱平凡.组织整体结构模式:一种研究企业组织的新方法[J].复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6):20-25.
责任编辑:沈 玲
An analysis on the boundary and internal structure of agricultural cooperated organization
JI Chao1,2,DU Ying2
(1.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Gansu Agricultural University,Lanzhou 730070,China; 2.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 of Gansu Province,Lanzhou 730000,China)
The establishment of agricultural cooperated organization is an effective way i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and there are differences in their modus and structure between different countries.From the perspective of organizational change,the paper explains the issue of the agricultural cooperated organization's boundary under the framework of endogenous transaction cost theory and analyzes the reasons why different cooperation has different internal structure using the framework of comparative institutional analysis.Finally,it indicates the priorities of developing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
agricultural cooperated organization;endogenous transaction cost;boundary;internal structure
F324.6
A
1009-3907(2010)11-0012-03
2010-09-19
姬超(1987-),男,河南新乡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组织和制度方面的研究;杜英(1963-),男,甘肃
兰州人,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农村信息化、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