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秋华(天津图书馆,天津 300191)
《四库全书总目》卷五十 史部六,载“别史类”小序,云:“《汉艺文志》无史名,《战国策》、《史记》均附见於《春秋》。厥后著作渐繁,《隋志》乃分‘正史’、‘古史’、‘霸史’诸目。然梁武帝、元帝《实录》列诸‘杂史’,义未安也。陈振孙《书录解题》创立‘别史’一门,以处上不至於‘正史’,下不至於‘杂史’者,义例独善,今特从之。盖‘编年’不列於‘正史’,故凡属‘编年’,皆得类附。《史记》、《汉书》以下,已列为‘正史’矣。其岐出旁分者,《东观汉记》、《东都事略》、《大金国志》、《契丹国志》之类,则先资草创。《逸周书》、《路史》之类,则互取证明。《古史》、《续后汉书》之类,则检校异同。其书皆足相辅,而其名则不可以并列,命曰‘别史’,犹大宗之有别子云尔。包罗既广,六体兼存。必以类分,转形琐屑。故今所编录,通以年代先后为叙。”
《四库总目》对“别史类”作了阐述,可谓言简意赅。认为“别史”一门,是“上不至於‘正史’,下不至於‘杂史’”的一个类目。亦即它介于“正史”和“杂史”之间。《四库总目》认为宋代陈振孙在《直斋书录解题》书目中所创立的这个“别史”类“义例独善”,故“从之”,遂把这个“别史”类引用到了《四库总目》中。也正是因为“别史”类介于“正史”和“杂史”之间,为准确把握增添了难度。因此,在后来出现的古籍分类书目中,对属于《四库总目》所界定的“别史类”书的归类,便产生了歧义。
今以《四库总目》“别史类”所收56种书(包括“著录书”20部和“存目书”36部)为依据,比较对照《中国丛书综录》(以下简称《丛书综录》) 和《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以下简称《善本书目》) 的分类,指出3个书目之异同,分析其产生异同之原因,为当前正在编纂的《中华古籍总目》提供借鉴。[1]
《丛书综录》将《四库全书总目》别史类书归入了不同类中,据笔者统计,分别归入了诸如政书、史抄、编年、史表及杂史等相关类中。[2]
(1) 归入政书类中。属于这类者,有《通志》。《通志》二百卷。宋郑樵撰。《四库总目》云:“樵负其淹博,乃网罗旧籍,参以新意,撰为是编。凡《帝纪》十八卷、《皇后列传》二卷、《年谱》四卷、《略》五十一卷、《列传》一百二十五卷。”“至今资为考镜,与杜佑、马端临书并称“三通”,亦有以焉”。
此书与杜佑、马端临书并称“三通”,后递有续书出现,合为十通,《丛书综录》按照传统分类,将是书归入了政书。
(2) 归入史抄类中。属于这类者,有《古今纪要》。《古今纪要》十九卷。宋黄震撰。《四库总目》云:“是书撮举诸史,括其纲要。上自三皇,下迄哲宗元符。每载一帝之事,则以一帝之臣附之。其僣窃割据,亦随时附见。词约事该,颇有条贯。非曾先之《十八史略》之类粗具梗概,伤於疏陋者比。”
因“是书撮举诸史”,故《丛书综录》将其归入史抄。
(3)归入编年类中。属于这类者,有《春秋别典》。《春秋别典》十五卷。明薛虞畿撰。《四库总目》云:“前有虞畿《自序》,不署年月。称尝阅注牒,见春秋君臣往迹,不下千事,散见百家,皆三氏所未录,间或微掇其端,而未究其绪,存其半而不采其全。因不自度,略仿左例,分十二公,以统其世。稽《三传》人名,以系其事。凡十五卷。末又有其弟虞宾《跋》,称先仲氏辑《春秋别典》,未脱稿而不幸下世。不无挂甲漏乙、年代倒置之病。故特广阅博搜,参互考订。世悬者更,数殊者析,删其繁复者十一,苴其阙略者十三云云”。
此书以年系事,按其编书体例,《丛书综录》将其归入编年类中。
(4)归入史表类中。属于这类者,包括《钦定历代纪事年表》、《历代史表》,以及《辽大臣年表》。《钦定历代纪事年表》一百卷。康熙五十一年圣祖仁皇帝御定。《四库总目》云:“是书“所载事迹,上起帝尧元载甲辰,下迄元顺帝至正二十八年戊申,首末凡三千七百二十五年。其表以年为经,以国为纬,惟以正统居第一格,为全书之通例。其馀时殊世异,不可限以一法,则每代变例,而各以例说系表首。大抵准《史记》《年表》《月表》,司马光《资治通鉴目录》。惟每条多附史评,又每代各冠以《地理图》《世系图》而总冠以《三元甲子纪年图》,为小变旧式耳。”
《历代史表》五十三卷。国朝万斯同撰。《四库总目》云:“是编以十七史自《后汉书》。以下惟《新唐书》有表,馀皆阙如,故各为补撰。宗《史记》、《前汉书》之例,作《诸王世表》、《外戚侯表》、《外戚诸王世表》、《异姓诸王世表》、《将相大臣及九卿年表》。宗《新唐书》之例,作《方镇年表》、《诸镇年表》。其《宦者侯表》、《大事年表》,则斯同自创之例也。其书自正史本纪、志、传以外,参考《唐六典》、《通典》、《通志》、《通鉴》、《册府元龟》诸书,及各家杂史。次第汇载,使列朝掌故,端绪厘然,於史学殊为有助。”
《辽大臣年表》一卷不著撰人名氏。《四库总目》云:是书“前列诸帝统系图,后为辽、金二表。俱系年於上,而以诸臣名爵纬列其下。大抵据二史《本纪》所载命官年月,编次成书。但取便检寻,无所考订”。
以上三表,皆以年为经,以事为纬,《丛书综录》按照编纂体例,悉入史表类中。
(5) 归入杂史类中。属于这类者,有 《徵吾录》。《徵吾录》二卷。明郑晓撰。《四库总目》云:“晓初撰《吾学编》,记当时之事。又缕分条析,为《今言》三百四十馀条。复刊汰二书,撮其指要,以成是编。体例略与纪事本末相近。凡三十一篇。”
此书撮二书指要,以成是编。体例略与纪事本末相近,各叙始末,凡三十一篇。故《丛书综录》归入杂史类中。
《善本书目》将《全书总目》别史类书归入了不同类中,据笔者统计,分别归入了诸如杂史、纪传、史抄,以及编年等相关类中。[3]
(1) 归入杂史类中。属于这类者,包括《逸周书》《隆平集》《路史》《契丹国志》《大金国志》,以及《荒史》《邃古记》《唐纪》和《稽古编》。例如:《逸周书》十卷。《四库总目》云:“旧本题曰《汲冢周书》。考《隋经籍志》、《唐艺文志》,俱称此书以晋太康二年得於魏安釐王冢中。则汲冢之说,其来已久。”“究厥本始,终为三代之遗文,不可废也。”
《隆平集》二十卷。《四库总目》云:“旧本题宋曾巩撰。”“是书纪太祖至英宗五朝之事,凡分目二十有六,体似会要。又立传二百八十四,各以其官为类。”
《路史》四十七卷。宋罗泌撰。《四库总目》云:“是书成於乾道庚寅。凡《前纪》九卷,述初三皇至阴康无怀之事;《后纪》十四卷,述太昊至夏履癸之事;《国名纪》八卷,述上古至三代诸国姓氏地理,下逮两汉之末;《发挥》六卷、《馀论》十卷,皆辨难考证之文。”
从以上三书内容得知,凡《四库总目》入别史类而非纪传体者,《善本书目》一般入杂史类。
(2)归入纪传类中。属于这类者,包括《东观汉记》《建康实录》《古史》《通志》《东都事略》《续后汉书》《续后汉书》《钦定续通志》《尚史》,以及《宋史新编》《藏书》《续藏书》《函史上编》《季汉书》《晋史删》《南宋书》《阅史约书》《识大录》《明书》《晋记》和《辽大臣年表》。
例如:《东观汉记》二十四卷。《四库总目》:“此《汉记》之初创也。”“今悉加釐正,分为《帝纪》三卷、《年表》一卷、《志》一卷、《列传》十七卷、《载记》一卷。其篇第无可考者,别为《佚文》一卷,而以《汉纪》与《范书》异同附录於末。”
《古史》六十卷。宋苏辙撰。《四库总目》:“辙以司马迁《史记》多不得圣人之意,乃因迁之书,上自伏羲、神农,下讫秦始皇,为《本纪》七、《世家》十六、《列传》三十七。自谓追录圣贤之遗意,以明示来世。至於得失成败之际,亦备论其故。”
《续后汉书》四十七卷。宋萧常撰。《四库总目》:“常因述父志为此书。以昭烈帝为正统,作《帝纪》二卷、《年表》二卷、《列传》十八卷,以《吴》、《魏》为《载记》,凡二十卷。又别为《音义》四卷、《义例》一卷。於《蜀志》增《传》四十二,废 《传》四。移 《魏志》 传入汉十。《吴志》 废《传》二十。《魏志》废《传》八十九。多援《裴注》以入传。”
以上所举三书,具为纪传体,《善本书目》因编纂体例而入纪传类。
(3)归入史抄类中。属于这类者,包括《古今纪要》,以及《读史备忘》《书系》《半窗史略》。例如:《古今纪要》十九卷。宋黄震撰。《四库总目》:“是书撮举诸史,括其纲要。上自三皇,下迄哲宗元符。每载一帝之事,则以一帝之臣附之。”
《读史备忘》八卷。明范理撰。《四库总目》:“其书自西汉迄唐代,先列诸帝於前,而以诸臣事实摘叙於后。大略皆因正史而参以《纲目》。”
《半窗史略》四十二卷。清龙体刚撰。《四库总目》:“是编辑历朝史事,各撰为歌,每歌缀以略言。其三十八卷以前,则起上古以讫於明。其三十九卷至四十二卷,则分《乾象》、《坤舆》、《官制》、《经史》等七类,而撮其要以隶之。”
以上所举三书,具抄录历代史事,《善本书目》因编纂体例而入史抄类。
(4) 归入编年类中。属于这类者,有《蜀汉本末》一书。《蜀汉本末》三卷。元赵居信撰。《四库总目》:“是书宗《资治通鉴纲目》之说,以蜀为正统。起桓帝延熹四年昭烈之生,终晋泰始七年后主之亡。末有《总论》一篇,称至元九年戊子所作。其成书则至元十二年辛卯也。”
是书“以蜀为正统”,录汉晋史事本末,《善本书目》因编纂体例而入编年类。3几点结论
(1)《四库总目》“别史类”,分别收录文渊阁著录书和附存目书两大部分。其中:
文渊阁著录书凡二十部书,一千六百十四卷。《四库总目》案云:“《东观汉记》、《后汉书补逸》之类,本皆正史也。然书已不完,今又不列於‘正史’,故概入此门。其先后从作者时代,亦与‘编年类’例同,均稍示区别于‘正史’尔。”
附存目书凡三十六部书,一千三百六卷(内三部无卷数)。《四库总目》案云:“晋、宋及明,皆帝王之正传。其郭伦《晋记》,柯维骐《宋史新编》,邓元锡、傅维鳞《明书》,亦均一代之纪传。今并存目於‘别史’者,或私撰之本,或斥汰不用之书也。”
据此观之,其“别史类”所录书,大多符合“上不至於‘正史’,下不至於‘杂史’”的收录范围。但是,也有可商榷者,略如《古今纪要》《读史备忘》和《书系》,似应入史抄;《钦定历代纪事年表》《历代史表》和《辽大臣年表》,似应入史表.。
(2)《丛书综录》因与《四库总目》相同,均设别史类,故凡《四库总目》入别史类的书,《丛书综录》一般也入别史类。相反,《善本书目》因与《四库总目》不同,其未设别史类,故凡《四库总目》入别史类的书,《善本书目》分别归入了其他相关类中。
(3) 通过以《四库总目》“别史类”为例,通过与《丛书综录》和《善本书目》分类之比较,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书入多类,属于正常情况。这是因为编目人员看待一书的角度不同,对一书熟悉的程度不同,导致对一书的分类存在差异,甚至出现错误。为了进一步印证这一观点,我们还可以举出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
《建康实录》,唐许嵩撰。在不同时期,在不同书目中,对该书的分类也多不相同。《四库总目》对此书在历代的分类情况作了考证,并品评得失,云:“书中备记六朝事迹,起吴大帝迄陈后主,凡四百年,而以后梁附之。六朝皆都建康,故以为名。”“《新唐书志》载入杂史类,盖以所载非一代之事,又不立纪传之名,尚为近理。《郡斋读书志》载入实录类,已不免循名失实。马端临《经籍考》载入起居注类,则乖舛弥甚。至郑樵《艺文略》编年一类,本案代分编,乃以此书系诸刘宋之下,与《宋春秋》、《宋纪》并列,尤为纰缪。今考所载,惟吴为僣国,然《三国志》已列正史,故隶之於别史类焉。”
我们据此得知,《建康实录》被不同书目归入了不同类中,计:《新唐书志》归入杂史类,《郡斋读书志》归入实录类,《经籍考》归入起居注类,《艺文略》归入编年类,《四库总目》和《丛书综录》归入别史类,《善本书目》归入纪传类。一书而归入六类,不可谓不多矣。故此,择善而从,应该是我们分辨是非,准确入类的一个基本原则,这个基本原则也适用于目前我们正在编纂的《中华古籍总目》。
[1] (清)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Z].北京:中华书局,1965.
[2]上海图书馆.中国丛书综录[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1982.
[3]《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编辑委员会.中国古籍善本书目[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