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理论研究探析

2010-03-22 08:06刘学平潍坊学院图书馆山东潍坊261061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0年6期
关键词:公平公民图书馆

●刘学平(潍坊学院 图书馆,山东 潍坊 261061)

综观图书馆的发展,从英国的《曼彻斯特宣言》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公共图书馆宣言》,乃至21世纪倡导的新图书馆运动,都把公共图书馆的公平服务作为一种体现社会正义和公正思想的服务理念,因为它反映了服务发展的规律,投射出了全体公民接受公平服务的观念,更是弱势群体希望改变命运的强烈诉求,并被图书馆当作一直孜孜不倦追求的服务目标。因而,理论界关于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研究如火如荼,既有对国际经验的借鉴,又不乏面对现实状况的本土化思维。[1]对公平服务理论探讨的目的在于探索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一般规律与意义,提出具有普适性的概念、原理和理论,建立新的知识体系。

1 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概念理论

早期的公平服务理论研究多集中于西方相关理论的移植与引进。改革开放后,特别是从21世纪开始,公共图书馆才逐渐将公平服务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就其概念体系、学科归属、理论分析框架等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1.1 概念的内涵

公平是公正而不偏袒的意思,公共图书馆的公平服务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公共图书馆服务能保障居住其中的所有人,无论其经济地位、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种族宗教等区别,都能就近获取其需要的知识、信息、文化资源的服务。[2]从主体角度看,它集中体现为公平的服务机会、公平的服务权利、公平的服务资源,它是公民对公共图书馆的一种主观的看法和体验。从结构角度看,它包含服务的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起点公平是公平服务的基础,过程公平是公平服务理念的核心,它既是起点公平的延续,又是结果公平的必要前提。[3]它有外延式发展和内涵式发展两个层次。外延式发展主要是依靠图书馆外部力量追加服务资源来促进公平服务的发展。内涵式发展强调的是依靠充分挖掘图书馆内部潜力的方式来实现公平服务的发展。

1.2 概念的学科归属

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研究伊始,众多学者致力于在多学科视角下对其进行审视。直到21世纪之后,学者们才开始系统地思考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究竟归属于哪个学科的问题。总结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对其学科归属问题提出如下的表述: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不能单纯归属某个学科,社会科学的许多分支学科都可以也应该对其进行研究。它在学科归属方面具有边缘性和交叉性。把它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进行跨学科的研究,将更有助于认识和解决公共图书馆的公平服务问题。虽然这样的表述并未明确将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研究归属于哪一具体学科,但却以逆向思维的方式,明确指出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不能单纯归属某个学科。[4]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学科归属的边缘性和交叉性要求我们,要在多学科的视角下,对其进行整体性审视和复合考察。

1.3 概念的体系与理论分析框架

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公共图书馆的公平服务在理论上“存在一个多序列、多层级的概念体系,实践上受到本体性因素和条件性因素的制约,由此可以建构一个包括本体论、领域论、条件论和发展论的理论分析框架”。这一多序列、多层级的公平服务概念体系由主体概念、下位概念与旁系概念等构成。[5]在此基础上构建的公平服务理论分析框架包括:公平服务本质论,主要研究公平服务概念的内涵,公平服务的起源、性质、特征、地位与作用等;公平服务领域论,主要探讨公平服务的种类、范围;公平服务条件论,主要讨论公平服务的制约因素,即地位、作用及其相互关系;公平服务发展论,主要研究公平服务的历史运动状况、成功经验、存在问题及其规律,包括历史时期和区域、国别公平服务研究。把握公平服务的概念体系,明确公平服务的理论分析框架,将为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研究与探讨提供一个共同的基础。

2 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研究内容的理论基础

理论基础是指能够正确揭示某一理论系统所赖以存在的基础,并用以解释与某一理论系统相连结的客观现象的最基本的理论。公共图书馆的公平服务理论不是一般的民主理论,而是以多学科为基础的理论,它研究内容的理论基础,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2.1 多学科视角下的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

主要从哲学、伦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服务学、法学等多学科的视角进行公平服务研究。哲学视角下的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是指在公共图书馆、市场、服务系统和公民共同作用下生成的社会事实,包含“观念的、市场的和社会的公平”三重内涵。[6]伦理学视角下的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研究极为重视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援助。社会学观点下的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主要研究社会分层与服务机会公平的关系,并常将“公平服务”与“服务机会均等”视为可以互换使用的概念。经济学视野内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常常与服务资源的分配与享有联系在一起,具体指的是服务资源在区域与地区之间的公平配置以及公民个体之间服务资源的公平享有。服务学视角下的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则倾向于关注服务过程公平。法学视角下的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是一个基本人权问题,关注公民服务权利的法律保障与公平实现。从不同学科展开对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研究,避免了在单一学科下“一叶蔽目”式的弊端,为我们提供了多个侧面认识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基础。因为公共图书馆的公平服务是涉及多学科、多层面、多因素的复杂问题,仅从某一方面难以把握全貌,任何单一学科下的审视,必然不可避免地重部分而疏于整体。所以,对它的研究应该努力从部分走向整体,用“复杂思维范式”进行深入全面的研究。

2.2 多重特征的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

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除了具有一般公平服务的共性外,还具有多重特征的特性,其表现为:分配内容的特定性、裁判效力的有限性、评论标准的多元性与竞争场合的差异性。学者们对这些特征进行了充分探讨,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表述:历史性、社会性、相对性、主观性、客观性、理想性、现实性、规律性、动态性、永恒性与从属性等。

2.3 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分类

依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公平服务可作不同的划分:从接受服务的过程来分,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从图书馆整体服务均衡发展水平来分,包括区域之间的公平、图书馆之间的公平、公民群体之间的公平;宏观层面的公平服务包括服务权利的公平和服务机会的公平;微观层面的公平服务包括服务内容中的公平、服务中的公平和服务评价中的公平;此外还有:事实上的公平服务、服务制度公平、伦理道德意义上的公平服务、群体间的公平服务等。[4]

2.4 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制约因素与实现路径

一般而言,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作为社会公平的子系统,受到其内外部因素的双重制约。其中,外部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层面与社会层面等,内部因素包括服务制度、体制、结构、布局、条件等,它们在不同的影响机制下制约着公平服务。近年来,学者逐渐扩大了对公平服务制约因素的研究,提出“公民自身环境、社会环境与图书馆环境是影响公平服务的三大因素”、“馆员期望的性质和程度对公平服务产生着一定影响”等观点。[7]正确认识公平服务的制约因素有利于促进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实现,而通过经济公平与政治公平促进公平服务的发展,正是实现公平服务的主要路径。在对公平服务多方位界定的基础上,学者对实现公平服务的理念与原则形成了一定共识,认为实现公平服务需要遵循“权利公平、机会均等、能力差异和弱势补偿”等四大理念,秉持“公平性、差异性、补偿性、参照性”等四大原则。

3 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价值理论与制度理论

基于对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内涵及其特征的系统认识,就要对其理念来源、理论基础、社会基础与社会价值、制度等理论问题进行广泛的探讨,目的是为公平服务指明方向。

3.1 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价值理论

(1)公平服务理念的理论来源。人类社会知识是公共的,这是图书馆公平服务的前提与基础,也是图书馆服务要实现的社会价值目标,更是图书馆公平服务的重要理论渊源。图书馆是保存与利用知识的中心,保存的知识都是进入公有领域的非保密性的公共知识。知识的公共性决定了图书馆服务的共有性,图书馆只有坚持公共性、公益性的办馆宗旨与服务目标,才能不断推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图书馆是公共知识的汇聚中心,是收藏、传承与利用知识的场所,它为知识的公共获取提供了充分的组织与机构保障。图书馆的这些性质决定了图书馆是全社会所共有的,服务应是公平的。

(2) 公平服务价值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图书馆员是人民的公仆,这就从根本上奠定了公平服务的理论基础,其核心是公仆必须为人民服务。而为人民服务理论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精髓,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基于中国历史与现实国情,先后提出了为人民服务的概念、领导就是服务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和谐社会理论,从而建构起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为人民服务理论。因此,公平服务所体现的公共意识、公平意识、奉献意识和利民意识与为人民服务理论是一致的。[8]它强调要将公民置于图书馆管理系统的中心位置,用公平服务的公共取向、民主取向去适应服务,强调公共图书馆的角色应当定位于服务,最突出的是要帮助公民实现获取信息的需求。

(3)公平服务的社会基础与服务价值理论。公平服务兼具社会现象与服务现象双重特征,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发展也必然依赖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尤其是政治基础与经济基础两个方面。其中,政治上的公平为服务权利的公平提供了保证,而经济上的公平为服务机会公平提供了物质保障。作为社会公平在服务领域的延伸和表现,公平服务“经历了原始公平服务——服务特权——现代公平服务三个阶段”,其发展的过程显示出巨大的服务价值,[9]具体表现为:图书馆员通过服务劳动这一行为,体现出图书馆的内在价值——文献资料,同时表达出图书馆所具有的贡献性价值——咨询、决策信息等,对大多数公民来说又存在客观收益。这种服务价值还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重性。其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的商品价值论。价值论认为:只要服务产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就是商品,就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因素。图书馆服务是服务劳动,产出非实物产品——服务产品,因此,图书馆服务价值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重属性。图书馆服务是公益性的,在服务中没有明显的商品交换关系,即给付关系。只是这种交换关系隐藏在财政转移支付中,政府把图书馆服务产品作为广大公民的文化福利加以提供。公共图书馆作为社会组织机构,是社会制度产品,政府通过一系列法规、政策和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馆藏建设及设备设施投入,根据公民的需要进行人员配套。政府给予服务运作的资金保障,每年投入相应的文献资源费、设备更新费、办公费等,政府的这些投入,构成了图书馆的服务成本,并最终以无偿的方式提供给公民使用,在满足公民需要的过程中,图书馆服务价值的特性即价值和使用价值得以体现出来。[10]

3.2 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制度理论

知识经济的持续增长,尽管社会得到了相应的发展,但在许多领域的资源并不富裕,且在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享有资源的份额存在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存在着极度不均衡,以至于不能满足全体公民对公平服务的需求,正是在信息资源分布不均衡的情况下,公共图书馆提出了实现公平服务这一制度安排,目的是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与社会公正,弥补知识经济增长留下的空白。[11]

(1)体制转型的选择性。从经济体制转型的角度来看,中国正在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市场体制正初步建立,因此,公共图书馆的作用在于为市场更有效地配置资源服务,建设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现代服务型图书馆。从社会结构转型的角度来看,经过30年的改革发展,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不仅表现在从过去单一构成到多元构成的变化,而且新的社会力量开始形成了。但这种社会力量却是以断裂和失衡的状态呈现出来的,这就是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的分离和裂痕:一方面,经济、政治和知识精英开始构成一个巩固的联盟,另一方面则是碎片化的弱势群体。其结果是两者争取自己利益能力的高度失衡。处于弱势的公民都需要公共图书馆来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来表达和维护自身获取信息的需求,公共图书馆要承担解决社会公正、公平服务和缓解社会矛盾的责任。[12]因此,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是缓解社会矛盾、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2)制度安排的合理性。从客观上讲,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经济发展领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信息资源发展相对不平衡的条件下提出的一种制度安排,要推进这项制度,就必须协调各种体制与机制,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源,寻求与市场、社会的合作路径,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9]从主观上讲,这项制度安排是合理性的。公平服务的实践,需要公共图书馆具有充分的理性。也就是说,在推进公平服务的过程中,公共图书馆应该以公共利益最大化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其理论和行为准则,并对其理论原则进行论证,要注重公平服务的效率,并在关注公民能力的基础上调整公共图书馆应有的职责与权力。从价值上讲,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这种制度安排只能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它不是绝对的公平,而是在推进公平服务的实践中,自觉履行公共图书馆的公正责任。

(3)制度自由与公平的选择性。公共图书馆为全体公民提供大致均等的公平服务并不意味着重新回到过去的配给制,而是在赋予全体公民以自由与公平选择权的前提下去提供。所谓自由,是指所有公民都可以根据各自偏好显示其需求,在表达这种需求方面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他人表达,而全体公民的公平则是指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于他人之上,阻止他人表达需求偏好与享受公平服务的权利。公平服务需要公共图书馆有充分的理性,从而赋予这种制度安排以充分的合理性,[11]它是对当今社会多元主体的利益重新进行调整与分配,是公共图书馆保障全体公民在接受公平服务时的权利。

(4)制度产权的理论性。根据产权经济学理论,人类社会各式各样的物品,在使用或消费上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是私人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属于公共物品。由于物品(资源)稀缺,争夺性使用会带来很多费用,甚至会发生利益冲突,必须用这样那样的规则即产权来降低或消除费用,解决利益冲突,改善资源配置,从而降低社会成本,有利于提高社会经济效率和体现公共福利效果。[13]图书馆不是天然的公共资源,是国家和政府为保障公民自由、公平地获取信息和知识而进行的制度安排。这是因为文献资源具有不同于一般物质资源的特征,具有可共享性,能被多次利用,而且利用的次数越多,意味着成本越低,价值越大,将文献资源集中收藏在图书馆,让社会公众共同分享利用,资源的效用自然要大于私人藏书。据此,由财政投资创办的公共图书馆,产权主体是全体公民,属于国家层面的公共产权。同时,公共产权决定了图书馆服务的开放性。

4 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对西方研究成果的引进与本土化研究

公共图书馆的公平服务在创建伊始,带有很深的西方移植痕迹,在其发展过程中,服务本土化是其难以回避的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学者不仅进一步积极引进与研究西方关于公平服务的研究成果,而且开始致力于公平服务的本土化研究。

4.1 对西方研究成果的引进

学者在系统总结西方主要公平服务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引进了西方一些公平服务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西方式服务机会公平说、公平服务关系说、服务差异公平说等,并指出这些理论的共性在于:视公平服务为一种现存的状况,视受服务权为公民的基本人权;[4]其差异性在于:对服务资源的理解、对服务对象的把握与公平服务的价值取向等存在分歧与差异。

4.2 公平服务的本土化研究

尽管公平服务问题研究在我国图书馆界热点纷呈,但多数研究都局限于服务实践的某一微观领域,在本土化公平服务理论研究方面,可以说才刚刚起步,仅仅取得了一些零星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中国历史中的公平服务观研究、中国传统公平服务思想研究、我国现阶段服务制度公平的原则研究、我国服务资源分配制度、模式与原则的研究以及中国特色的公平服务与效率的关系研究等方面。[14]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也是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研究中的主线和中国特色的主要表现。起初,学者多将公平服务与效率视为相互对立的两个范畴,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开始对公平服务与效率的关系从统筹兼顾、非对立等不同角度进行了更多的审视与反省,使公平服务的理论研究更加丰富和深化。

通过理论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实质在于公共图书馆发挥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权利职能,其宗旨是要在肯定和确保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及其义务和机会自由公平的基础上,对实际存在着的不公平服务进行合理性调节和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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