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晓萍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也处在矛盾凸显期。群团组织作为党领导下的由特定群体组成的群众组织,应主动适应历史赋予侨联组织的新使命、社会转型期对群团组织的新要求,立足自身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彰显作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发挥新的更大作用。
第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动摇。群体组织政治方向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群团组织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发展。在社会转型期,各种思潮相互交锋,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尤显重要和紧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群团组织都要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坚决同一切形式的反对和脱离党的领导作最坚决的斗争,坚持同一切削弱党的领导行为作最坚决的斗争,坚持同一切将群团组织发展方向自由化的行为作最坚决的斗争,确保党牢牢把握群体组织的发展方向。
侨联组织是党领导下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坚持党的领导是基本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侨联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努力使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成为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积极力量,在党的领导下发挥更大作用。
第二,坚持围绕党和国家战略大局开展工作。群团组织应在党和国家大局中研究、谋划和推进群团工作,坚持做到党和政府有号召,群团组织有行动,为党和国家战略大局的实现提供有力的支持。当前,应围绕中央和地方关于应对金融危机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为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贡献智慧和力量;应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为着力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有关问题;应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积极贡献;应紧紧围绕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多方争取和营造有利于和平统一的国际国内环境。
侨联组织应围绕党中央提出的“充分发挥四个作用”即充分发挥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推进祖国统一大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传播中华文化方面的独特作用、在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方面的桥梁作用的基本要求,主动从国际国内形势的相互联系中把握服务方向,从国际国内条件的相互转化中抓住机遇,从国际国内资源的优势互补中充分发挥优势,坚持做到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做出侨联组织应有的贡献。
第三,坚持找准角色发挥积极作用。群团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应做到成为党和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党和政府联系特定群体的桥梁和纽带,特定群体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利用维护者,并在具体工作中不缺为、不越位、不乱为,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侨联组织应正确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按照“三个最大限度”即最大限度地把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团结起来、积极性调动起来、最独特优势发挥出来,进一步汇聚起全民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的强大合力。不缺位就是侨联组织在党和政府对群团组织有号召、有要求时,积极主动,全力以赴,不折不扣的推进党和政府要求的贯彻落实;要积极广泛联系和团结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当他们有需求、有诉求时,能够立足实际,主动联系和服务组织成员,多为成员办实事、解难事,提高侨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不越位就是侨联组织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不干涉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实施,不给党和政府添乱,不干涉组织成员的行动。不乱为就是做到不利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不为,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不为,不利于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基本利益的不为,做到不该为的不为,不能为的不为,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第四,坚持转变思想观念主动适应要求。思想观念转变就是要主动为政府分忧解难,不断开拓新的工作领域,主动为联系和服务群体服务,并要具有世界眼光,不仅立足国内,还要放眼世界,不仅立足与国内政府、群团组织交流、交融和交锋,还要积极与国外政府、群团组织交流、交融、交锋,争取国家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侨联组织应积极主动的顺应世情、国情、侨情的新变化,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推进侨联工作向纵深发展。应顺应世情的深刻变化,立足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潮流,充分发挥对外交往广泛的特点和优势,积极配合和服务于国家全方位外交,密切民间交往,加强文化交流,鼓励和支持海外侨胞为住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不断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的相互理解,不断扩大和巩固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的友谊,维护国家利益;适应国情的深刻变化,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更加广泛地组织、引导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努力形成中华民族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加速小康社会建设的强大力量;主动适应侨情的深刻变化,审时度势,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选准切入点,努力营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携手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动局面。
第五,坚持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凝聚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注重基层组织建设,最大限度的把特定群体纳入自己的工作范围,实现对特定群体的尽可能覆盖和全方位开展工作;应立足时代发展的需要,遵循相关程序,对《章程》中不适应实际和不利于群团事业发展的地方进行修改,并对新的需要补充的内容进行补充,使《章程》在指导组织开展工作时更具时代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为群体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行动指南;应注重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形成上下一致、左右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体制,发挥组织作用的最大化和最优化,避免群团组织体系的无序和混乱,从而进一步增强组织的团结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侨联组织应不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扩大覆盖面,完善组织体系,尽可能的把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组织起来、凝聚起来、团结起来,充分发挥侨界的整体优势。既要做到在数量上有所发展,又要做到在工作水平上有显著提高,使为侨服务的领域不断扩大,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日益多样,特色更加鲜明,侨胞喜闻乐见,从而使侨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也为侨联组织作用的发挥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第六,坚持创新提高工作水平。在社会转型期,由于工作使命、任务及其要求的不断丰富和变化,工作创新就有外在需求,更有内在使然。如果坚持走老路,不创新,就会出现新路不会走、老路走不通的局面,因此,必须在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工作领域、工作手段上不断创新,以此来提高服务中心和大局的能力,来不断满足组织成员不断增长和变化的新需求,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新形势下侨联工作面临更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只有创新才能解决新问题,只有创新才能实现新发展。当前,要按照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对制约和影响侨联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理念和手段等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对不适应时代和工作需要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方式方法等,要大胆革新,使服务第一要务与党和国家大局的能力更强,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方式更加有效,使为侨服务的手段更加科学,使发挥侨力的做法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应逐步探索建立和完善与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联系机制,强化联谊、沟通、服务和引导工作,更好地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确保工作机制与党和国家的要求相符合,与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愿望相适应,与侨联事业的创新发展相促进。要立足“侨”的特色,逐步完善侨联的青年委员会、侨(华)商会、基金会、法律顾问委员会等已有社团组织的职能,探索建立适应侨情变化的新载体、新平台,创新工作手段,增强组织活力。要整合全国侨联系统资源,统筹经济科技、权益保障、文化交流、海外联谊等工作,继续做好“侨爱心工程”等实施工作,集中力量打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国际和国内影响广泛、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积极参与的知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