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财政资金产业扶持新模式
——设立“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探讨

2010-02-16 15:31郭正权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2010年5期
关键词:成长性创业投资财政资金

郭正权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创新财政资金产业扶持新模式
——设立“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探讨

郭正权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针对目前北京市财政资金扶持中小企业的问题,文章结合创业性中小企业的发展阶段与投资特点,提出了设立“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产业扶持新模式,以及相关的评价与配套体系,以促进成长性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财政资金;创业企业;发展基金;模式

根据《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北京市目前约有中小企业三十多万户,占北京市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主营业务收入约占北京市企业的64%;从业人员约占北京市企业的81%;应税总额约占北京市企业的60%。截至2006年年底,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累计18 699户,而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占到其中的91.6%;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北京市GDP的64.6%;上缴税收占到55.9%;吸纳北京市就业人口总量的75%。可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导地位的中小企业对北京市的经济发展、政府税收、吸纳就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都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各国出台了不少政策。分析目前财政资金在中小企业产业扶持中存在的问题,结合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阶段与投资特点,探讨成立“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这一新的产业扶持方式,对于解决北京市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导地位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促进其健康发展具有现实的意义。

一、目前财政资金产业扶持现状

目前北京市扶持中小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中小企业平台式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北京市财政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资金、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享受财政专项资金等。除了部分资金用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以外,绝大部分都是直接针对企业的。

中小企业财政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包括:(1)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项目知识产权为企业自主拥有,处于研究开发或中试阶段的企业项目。(2)孵化基地内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自有产品的销售,或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3)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以及孵化基地内为成果转化服务的中介机构、风险投资机构。(4)支持中小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相关项目。(5)支持小商贸企业物流配送和经营辐射能力,升级改造信息系统和开发商贸技术,提高市场开拓能力等项目(6)支持各类社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构建的具有平台式公共服务功能的服务体系项目。(7)《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服务范围更为广泛,除了以上所包括范围以外,还包括技术改造项目、发展循环经济的项目、开展特色经营和业态创新、采用新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技术提升管理水平的项目,等等。

目前扶持方式主要有:首先是无偿资助、企业匹配,财政安排专项基金是向企业项目提供的一种资助。其次是财政贴息,财政为投资项目代为支付部分或全部贷款利息。第三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政府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而新推出的财政入股的扶持模式,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扶持更多中小企业。最后还有在税收方面的减免。

二、创业企业的发展阶段及投资特点

创业企业通常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即:种子期、创建期(初创期)、成长期、扩张期和成熟期。创业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处于不同的发展状态,每一阶段在企业规模、资金需求、投资风险、市场开拓以及公司成长等方面都有明显差别。

(1)种子期。该阶段处于技术、产品开发阶段,产生的是实验室成果、样品和专利。企业刚刚组建,基本上没有管理队伍,投入资金用于研究之需。投资风险太高、成功率最低,规范的创业投资机构基本不涉足这一阶段。该阶段的主要投入为政府专项拨款、科研机构和大学的科研基金。

(2)创建期。该阶段是科技发明或专利用于产品开发至生产阶段,企业经营计划粗,管理队伍不完整,没有收入,开销低,投资主要用于购置生产设备,产品开发和推销。投资成功率依然较低,但成功后的获利很高。一般来说,创业投资从这一阶段才真正介入创业企业的发展,并且是其主要投入形式。

(3)成长期。该阶段处于小试阶段后期和中试阶段,产品或服务进入开发阶段,并有少量的客户试用,销售收入很低,该阶段末期,企业着手实施其市场开拓计划。这一阶段,风险大幅下降,资金需求量迅速上升,创业投资依然是其主要投入形式。

(4)扩张期。该阶段大致相当于我国划分的中试阶段后期和工业化阶段,企业开始出售产品和服务。这一阶段,企业的生产、销售、服务已具备成功的把握,管理与运作基本到位,企业需要投资以提高生产和销售能力,并开始考虑上市计划。投资的风险性大大降低,对创业投资有一定的吸引力,创业投资可以“快进、快出”,流动性较强。这一阶段企业资金需求量更大,创业投资机构往往希望在这一阶段提供创业资本。

(5)成熟期。该阶段企业的产品已占有相当数量的市场份额,并有了一定的知名度,经营规模和财务状况接近上市公司审查的要求条件,并有计划地在公开市场上筹集资金。这一阶段对于企业来讲,筹集资金的最佳方法之一是通过发行股票上市,创业投资开始考虑撤出。

综上所述,创业投资一般主要投资于创建阶段、成长阶段和扩张阶段。少数规模较小、运作较为灵活的创业投资机构主要投资于前两个阶段,规模较大、相对保守的创业投资机构往往投资于后一个阶段。

由此可见,真正需要资金的是处于创建期、成长期的企业,但是这个阶段的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不管是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还是从资本市场获得资金都有难度。因此,对于处于创建期、成长期的企业,政府扶持其发展是必要的。

三、目前财政资金产业扶持存在的问题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北京市针对中小企业的政府产业扶持资金专项类型多,产业扶持范围广,扶持方式主要以财政补贴和贴息贷款为主,还包括减免税收,这些方式为北京市的中小企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存在的问题不少,综合分析主要有:

1.“一刀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很难把企业区分开

我国中小企业的划分,目前主要依据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 标准。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按照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来划分。

目前的中小企业扶持专项基金基本都按照该标准作为扶持对象的选择范围。但是中小企业涉及的具体行业众多,行业特点差别大,企业自身特点差别也很大,导致一刀切模式的中小企业划分模式,不同类型、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无法清楚区分,更不用说根据此标准所出台的扶持政策对扶持对象的准确确定了。

2.当前扶持政策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

由于财政扶持资金总量有限,无偿资助虽然可以带动企业一部分投资,但对于本来就资金缺乏的成长型中小企业来说,企业的配套资金也很难落实到位。对有效解决企业资金的需求显得杯水车薪,导致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财政贴息目的是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带动更多的社会投资和银行贷款以发展社会经济项目、贯彻政府政策。由于成长型中小企业本身从银行贷款难,所以通过贴息贷款的方式来引导社会资金,解决中小企业资金难的效果也不明显。

3.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主要流向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

目前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的方式主要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企业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但是在无偿资助各类项目的申请以及评审过程中主要看申请项目企业的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等规模条件,在贷款贴息项目申请中,能贷到款的企业本身就在资产或者规模方面就比较大,获得融资问题不大,这样自然形成产业扶持资金的“锦上添花”现象,未能对很多真正需要资金的企业实现“雪中送炭”。

4.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缺陷

国外扶持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与放大效应,投资更多的中小企业。北京市去年尝试建立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目的是缓解本市中小企业,尤其是初创期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填补创业初期企业的投资空白。虽然目前处于刚运作阶段,但是由于所建立投资公司主要出资方为创投合作机构,政府出资作为引导资金,出资比例不高于30%,因此以创投合作机构出资占主导的投资公司在选择企业项目时,主要以追求投资经济效益为目的,投资于风险低、收益高、处于扩张期间的企业项目概率很大,对于处于创建期、成长期,规模小、实力弱,但是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项目估计很难去投资。结果可能是很多规模小、具有高成长性、急需资金扶持的小企业很难得到资金。

四、政策建议

1.设立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建立“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该基金每年由财政资金拨付,委托由具有专业能力的政府投资公司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负责经营,市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政府部门成立发展基金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公司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基金投资于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投资3~5年,企业发展壮大后,通过股份转让或上市等方式退出,退出资金纳入发展基金,用于基金循环使用。

2.确立成长性中小企业评价的指标体系

在“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投资企业时,投资对象的确定极为重要,因此需要确定“成长性中小企业”评价的指标体系。成长性企业指标体系的确立要按照定量与定性的原则,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经济运行量化指标仅仅作为考核的一个方面,还要考核企业的创新成长性指标与企业发展潜力指标。创新成长性指标包括科技进步、科技含量等;企业发展潜力指标应包括经营者素质、技术储备、标准认证、信用等级、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等方面。

3.建立成长性中小企业扶持配套体系

除了设立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资助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发展以外,还应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多方面、立体性的政策服务体系。包括税收的减免、贷款担保;人才引进的资助、科研成果转化的奖励,技术人员培训;产品推荐、政府优先采购;创业辅导、评估认证等。

[1]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S].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

[2]谭祖卫,胡芳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模式探讨[J].中国科技投资,2008,(8):65-67.

[3]赵成国,陈 莹.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管理模式研究[J].上海金融,2008,(4):35-39.

责任编校:陈 强,王彩红

2010-08-20

郭正权,男,山西大同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小企业融资模式、能源经济学。

F276

A

1007-9734(2010)05-01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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