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矛盾漩涡中的科技异化

2010-02-16 19:45陈翠芳赵军峰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2010年4期
关键词:异化利益人类

陈翠芳,赵军峰

(湖北大学 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国家利益矛盾漩涡中的科技异化

陈翠芳,赵军峰

(湖北大学 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在当代社会,国家利益的实现日益依赖科技,而国家之间不断加剧的利益矛盾成为科技异化的重要根源。科技霸权、新的贫富差距——数字鸿沟和高科技战争等是国家之间利益矛盾的产物,也是科技异化在当代的突出体现。树立人类整体利益的观念、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社会制度,能有效地协调国家之间的利益矛盾,为科技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从而减少和克服科技异化。

科技异化;国家利益矛盾;科技霸权;利益矛盾协调

在当代社会,国家利益成了全球化发展的动力,全球化为各国利益的实现提供了一个宽阔的平台,使各国的利益联系更加密切。然而,由于全球化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主导及其发展的不平衡性,国家之间的利益矛盾更加普遍和激烈,各种形式的霸权主义、贫富差距及现代战争是国家利益矛盾的集中表现。众所周知,如今国家任何利益的实现和维护都极大地依赖于科技,而国家之间的利益矛盾常常扭曲科技,导致科技异化。

一、大国霸权主义与科技异化

国家利益是各国所有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国家之间相互竞争,极力争夺主导地位,导致了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中的霸权主义。在全球化条件下,大国的霸权争夺更为激烈,霸权主义借助于新的条件、以新的方式表现得更为全面和突出。霸权主义的内容和形式与国家利益实现的方式密切相关,在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特点。今天,人类进入了科技和知识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时代,现代科技是国家利益实现的重要手段,同时,科技实力成了一个国家强弱的重要标志和体现,也成了一个国家总体实力的象征。正如托夫勒在其《权力的转移》中明确阐述的:“只有知识的权力内容最为丰富,最及根本,因为人们可以利用它回避须以暴力或财富对付的挑战,而且还能用来说服他人,使他们似乎感到于己有利而去做实际上对你有利的事。知识产生最高质量的权力。”①

科技实力随着科技的广泛渗透而影响着一个国家在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等方面的实力和利益,尤其是现代高新科技,它是21世纪国家综合实力竞争的制高点,一个国家只有占有高科技优势,才能在经济上和军事上拥有强大的实力,占据最为有利的条件。于是,各国展开了科技大赛和科技大战,美国于1993年提出“信息高速公路”,此后,“电子欧洲”、“电子日本”、“网络韩国21世纪”、“新加坡信息岛”等种种高科技发展战略相继出台,这充分表明各国都尽力想拥有高科技优势,成为科技强国,以全力维护和争取其国家利益。

科技实力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利益大小及获取和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在知识经济的时代,各国不断增强科技实力,广泛施展其科技实力的威力,本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由于科技在维护国家利益中至关重要,而各国的科技实力又不相等同,甚至相差悬殊,一些科技强国将其科技优势变成了剥夺他国、支配他国的资本,推行科技霸权。科技霸权的表现形式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种是科技垄断。科技实力强的国家为了自身的利益,设置了许多有利于本国的保护条例,在科技活动中进行垄断。贝尔纳曾分析过这种现象,他认为:“经济民族主义的发展,对应用科学成果为人类造福,危害最大……减少了改进生产的动力,而且还有坏得多的效果。其中之一,就是把科学研究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军事目的……另一个效果是,经济民族主义妨碍了科学的国际性。它首先妨碍应用科学研究,接着又妨碍了基本科学研究。在实行经济民族主义的国家中,科研成果只是一个国家的财产。”②

这种情况在当代更为严重,一方面,从资金、人力和规模等方面看,大科学时代的科技研究都是巨大的工程,大型科技开发项目需要国家的支持;另一方面,国家为了自身利益也积极参与科技活动,尽力保护或占有专利、知识产权,这类现象变得较为普遍。国家保护或占有知识产权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种方式是政府投入巨额资金资助某些高科技型的公司进行科研,或者是政府采购,扶持某些高科技型公司。如在微软的发展中,美国政府以多种形式加以扶持。另一种方式是采取严格保密制度,这种方式限制了科技界的自由交流,同时,也易导致科技工作者相互猜疑和追求私利,不利于科技的发展。专利、知识产权及相关的国家保密制度有其合理性,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但它们的存在也违背了科技成果属于整个人类社会的科学原则,更为严重的是,它们直接导致了科技垄断,塑造了科技霸权。

科技霸权的另一种形式是科技强国在落后国家的霸道行为。落后国家为了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除了借用外资,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科学技术也是常见的策略。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发达国家与落后国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也十分突出,落后国家本想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来增加本国的利益,而发达国家往往凭其科技优势,或者将耗能大、污染严重的行业转移到科技落后国;或是在与科技弱国合作中傲慢无礼,不负责地开发,而又要在利益分配中占有最大部分;或是以科技援助为名,提出开放市场、强化民主等苛刻的附加条件;更有甚者,将废弃的高科技产品以各种堂而皇之的理由出口到科技弱国,等等。面对这种威胁,科技弱国虽有怨气,但基于眼前利益的考虑,常常不得不承受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灾难,接受科技强国的苛刻条件。在国家利益争夺中,科技成了实力强大的国家剥夺和压制科技弱国的有力武器。

在现当代社会,由于国家之间的利益矛盾和斗争日趋激烈,发达国家的科技优势演变成了科技霸权。科技垄断、科技压制和科技剥夺等科技霸权,成了霸权主义在当代的重要内容和新的表现形式,也是科技异化的重要表现,直接危害科技落后的国家和民族,也威胁着世界的稳定与和平。

二、国家间新的贫富差距与科技异化

在信息时代,各国用以维护和争取国家利益的具体方式各异,但都在谋求以科技强国。科技强国有许多具体特征,而数字化程度成了其中的重要标志。一个国家的数字化程度由多种参数确定,它包括一个国家的电子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高速公路等数字化的基础设施,国家所拥有的高科技人才及吸引高科技人才的能力,高科技自主开发能力及其在国际社会中的实力,高科技产业的规模及其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等。这些方面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共同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数字化水平和发展程度。

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发展的条件不同,不同国家在上述各方面存在较大差距,甚至形成了鸿沟即数字鸿沟,这是当代社会特有的现象,是高科技条件下的产物,也是在国家之间利益矛盾和利益争夺中产生的新的贫富差距。所谓数字鸿沟是指不同人群、不同国家,由于教育水平、地域及各种条件不同,对信息通讯等数字化技术的接触、掌握和应用程度等存在巨大差距,并形成了在社会待遇、经济地位、生活质量等方面的巨大差距。数字鸿沟将社会上的人群和国家分成了“信息穷人”与“信息富人”、“信息穷国”与“信息富国”。有的国家,如美、日、德等国家,进入了信息化、数字化时代,社会的各个领域都以高科技为其重要手段,其信息化、数字化程度很高;而有的国家,如非洲的大多数国家,则极其落后,即使在首都和大城市,信息化、数字化的程度也极为有限。数字鸿沟使得同时生活在同一地球上的国家却处在“不同时代”,有的还不只是相差一个时代,它决定了同时生活在世界上的有些人无法享受人类科技所带来的利益,甚至更为不幸的是,备受科技强国的欺凌。

科技上的贫富差距不仅是技术层次上的差距,更重要的是,在知识经济社会和信息时代,它是形成贫富差距的根源,直接决定了经济、教育、医疗卫生等众多方面的贫富悬殊,而且会产生连锁反应和恶性循环:富者更富,穷者更穷,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这一点,在国家之间接触日益频繁和了解越来越多的当代,赫然地摆在人们面前,就连为知识时代而欢呼的托夫勒也十分关注,他提醒人们“电子鸿沟”的危险:“在当今世界上,电信条件分配不公比食品分配不均更为突出……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出版物和科研经费的分配不平衡状况,比经济学家计算出来的国民生产总值的数字更能揭示各国未来的潜力。”③今天,数字技术的威力日益强大,同时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一个国家的发展程度极大地依赖和取决于其数字化程度,因而,数字鸿沟的危害大于各国经济实力差距的危害,它不仅造成了世界各国新的不平等、不公正和不平衡,而且,使国家之间贫富悬殊所波及的范围更为广泛,使国家间贫富分化的程度更加严重。数字鸿沟及其所引发和加剧的贫富差距在短期内也很难加以扼制和扭转。

数字鸿沟实质上是当代科技发展的结果,也是科技异化的重要表现。当代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受到国家的干预,这是当代科技的特征,但是,国家作为利益主体总是以本国利益为轴心来规划科技的发展和应用,在国家利益的争夺和冲突中,科技,作为被争夺的对象和国家竞争取胜的重要筹码,也受到严重扭曲,失却其本性,在其应用的过程中带来了许多新的更严重的社会问题,走向异化。科技本来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其宗旨在于造福公众和人类社会,民主、平等、自由是科技活动中的根本精神,无论是穷国的人民,还是富国的人民,在享用科技成果上应是平等的,人们理应都能借助科技创造和享有丰富的物质财富,都能依赖科技摆脱迷信、愚昧,获得更广泛的平等。但是,国家间的利益矛盾及其冲突改变了科技的这些特性,在现实中,科技成了一个国家显示其强力和霸权的方式,也成了少数国家统治和剥削他国的新手段,在国家之间利益矛盾的影响下,科技的进步并没有带来社会的真正平等和各国的共同富裕,反而加大了发达国与落后国原有的差距,并引发了新的更严重的贫富分化。

三、争夺国家利益的现代战争与科技异化

战争是以暴力手段维护和谋取国家利益的极端形式,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暴力仅仅是手段,相反地,实际利益是目的。”④战争的发生、战略的确立和战争结束的时机与方式等,都以参战国的国家利益为立足点和抉择标准。国家之间的利益矛盾与冲突,最终演变为战争,在历史上屡见不鲜。但是,从前的战争主要是依靠作战双方的体力和技巧,而在现代社会,国家为利益进行的战争则主要依靠智力和科技,高科技战争是现代战争的特征,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未全面展开,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已见端倪。当时,原子弹刚研制成功,它的威力只是在战争结束前夕初次显示,足以让人们特别是美国人和日本人领教了它的恐怖。从那时起,原子核的威胁丝毫没有减弱,反而越来越大。

更令人不安的是,旧的威胁未除,新的威胁又降临了,随着信息社会的色彩日益浓厚,高科技战争也成了现代科技力量的破坏性展现。高科技战争,人们称之为“电子战”、“信息化战争”、“网络化战争”、“知识战争”等,是以高科技手段装备武器、进行战略谋划和战术设计的战争,在战争的各个环节、各个因素中都渗透着高科技,高科技实力成为战争的决定性因素,甚至是现代战争的灵魂,它体现在各种具体的战争形式之中。目前,各国在提高或争取核武器力量的同时,也正在大力发展其他高科技武器装备,这些新式武器名目繁多,如智能武器、信息化武器、计算机病毒武器、激光武器、微波武器、粒子束武器、非致命化学剂武器、声波武器、气象武器、纳米武器、基因武器等,这些武器没有一项不是以现代科技成果为基础的。同时,在作战的方式上,各国都在谋划着充分利用现代科技的战略和战术,网络战、信息战、全维战、远距离战等成为现代战术和战略的主要趋势。现代战争的目的是快速、准确、有效地摧毁敌方,最大限度地保全自身,自我“零伤亡”成为理想目标。高科技战争不仅正处于各国的准备之中,1991年爆发的海湾战争和2003年爆发的伊拉克战争,都现实地展示了高科技战争的式样和可怕威力。可以预料,将来的战争信息化程度必定更高,对科技的依赖更大,其摧毁力也将更为强大,其破坏性更为严重。

人类的科技成果被如此肆意地应用于战争,应用于摧毁和屠杀人类,在作战或备战的国家看来,是无可非议的,它们甚至根本无暇思考它的合理与不合理,它们所关心的只是如何取胜,如何更有效地获取和维护本国利益。但是,如果跳出国家利益纠纷的漩涡,人们必定会意识到:这是人类的悲哀,是对人类自身的嘲弄,是科技异化的最典型形式。科技本是人类用来摆脱自然束缚和控制的武器,是人类免于饥饿、疾病和灾难的手段,而在现代战争中,它却成了对付人类同胞的可怕力量;科技本应增强人类的利益和能力,在现代战争中,却摧毁人类已有的建设成就,破坏人的家园,也扭曲了人的本性。战争本来就是残酷的,而借助于高科技的现代战争,无疑更增加了战争的残酷性和毁灭性。科技曾带给人类无限的期望和美好的向往,是人类的自豪和骄傲,但在现代战争中,我们看到的却是它阴森狰狞的面目。作为一位著名的科学家,爱因斯坦也是深受现代战争伤害的人,他十分痛苦地表达了他对科技被战争利用的愤怒:“技术进步的最大害处,在于用它来毁灭人类生命和辛苦赢得的劳动果实,就像我们老一辈人在世界大战中毛骨悚然地经历过的那样。”⑤

国家总是绝大多数战争的主体,而且是强大的不可替代的主体,虽然在绝大多数国家,国家利益主要是少数人的利益,但以争取和维护国家利益为目的的战争,却将整个国家的民众都卷入进去。在现代,作为国家实力和权力重要部分的科技,很容易变成非常有效的破坏工具,“这种工具掌握在要求无限制行动自由的国家的手里,就变成了对人类安全和生存的威胁……通讯工具——印刷文字的复制过程和无线电——同现代化武器结合在一起时,已有可能使肉体和灵魂都置于中央政权的束缚之下——这是人类危险的第三大来源。”⑥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科技的战争作用的初次显现,其危害已让有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科学家和思想家们深感忧虑,在21世纪的今天,科技水平有了更大程度的提高,国家对科技的参与和控制的意识及能力都明显增强,围绕着国家利益而进行的战争一旦爆发,科技的毁灭性作用将是半个多世纪以前的人们难以想象的,也是今天的人们不敢和不愿想象的。

四、国家间利益矛盾的协调与科技异化的克服

国家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营造了变异和扭曲科技的恶劣社会环境,导致了科技的异化,那么,协调国家之间的利益,减少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为科技的健康发展创设有利的社会环境,也就成了我们的当务之急。

1.树立人类整体利益的观念,以促进科技真正造福于人类

人类发展到今天,已日益成为一个命运相关的整体,现代科技将人类生活的世界变成了“地球村”,世界各国交往频繁、利益攸关,“全球利益”、“人类利益”等概念常见诸文字,而各种各样的困境和灾难也体现出人类的整体性。但是,在现实中,“人类利益”带有较大的理想性,只有在影响广泛的大灾难降临时,人们才会关注它,而且这种关注不久就会被各国的具体利益所冲淡和淹没,最后各个国家所关注的仍然只是自身的利益。然而,现实中日益频现的巨大困境和危机要求各国及其人民树立人类整体利益的观念,具有全球思维、人类整体思维和视野,正如苏联学者阿·葛罗米柯等所强调的:“各种各样关系的国际化,可以造成在共同寻求解决当代迫切问题途径过程中的思维的国际化。在敏感性不断增长的这个世界上,相互联系性和相互依赖性要求国际社会所有成员建立更加广泛和更加积极的全球性的伙伴关系。……这种新的思维是对人类命运充满共同的责任感的全球思维。”⑦全球思维在全球化时代理应是较容易形成的,因为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已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人们在谋求自身利益时很自然地懂得在全球范围内“搜索”,如果能更进一步,在评价利益时,也能站在全球的角度,将整个人类的利益得失作为评价的尺度,也就具备了真正的全球思维,这里所需要的是对人类整体利益的关心,需要将从前只为本国利益服务和献身的热情提升到为全人类和全世界服务和献身的高度,将服务于一国的科技转化为造福于整个人类的科技,至少不损害他国、世界和人类的利益。

人类整体利益的观念也包含着各国共同发展的观念。这是一个竞争激烈的时代,但是,共同的危机和灾难将竞争与合作在新的意义上统一,无论是竞争还是合作,都必须有益于各国的共同发展。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利益、个体发展永远是主体行为的依据和出发点,但是,在今天各国共生共存的世界里,共同发展应成为各国的行为指南和基本原则,任何一国的发展都依赖于他国的发展,如当代日益尖锐的南北问题不仅阻碍着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也影响着发达国家的发展,对于这一问题,“如果按自由竞争的原则发展下去,落后的国家就会越来越落后,很容易成为东西对立的牺牲品。从这种观点来看,解决南北问题不仅是为了发展中国家国民的福利,大而言之,也可以说是为了确立世界和平而赋予人类的长远的重大课题。”⑧在科技的社会功能越来越强大的现代,各国的共同发展包括各国科技实力的共同增强和应用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能力的共同提高,这要求各国在科技开发和应用上进行广泛的合作,集中世界各国的高科技人才共同促进科技的进步和发展。同时,各国在对待科技的态度上需要较大的转变,一方面,充分发挥科技的建设性功能,避免和克服科技的破坏性功能,无论这种破坏性是针对本国或是他国的,并从根本上保证科技成为造福人类的事业;另一方面,将科技真正作为世界人民的共同财富,让每一个国家及其人民都有权利利用它,更重要的是都有义务和责任来增进它和发展它,反对以科技优势压制和损害他国利益的霸权主义。因此,共同发展的观念既包含着各国在科技上的共同发展,也规范着科技的研究和应用,能促进科技的健康发展,能避免人类陷入科技越发展、灾难越多的异化困境。

2.建立公正合理的制度,为科技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公正合理的制度是人类整体利益观念确立及实现的重要保障。各国的实力差异较大,在新形势下,原有的实力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国家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也相应地加剧,这些必然影响和扭曲国家在利益的实现和利益矛盾斗争中所依赖的重要手段——科技。公正合理的国际制度是缓和国家之间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的重要条件,也是科技健康发展所需的社会环境。建立公正合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立足于人类的整体利益,为各国的发展和利益的实现提供平等的机会和条件,同时适当向弱势国家倾斜。在具体内容上,公正合理的制度主要包括利益分配上各国的机会平等,以及在承担国际义务和责任上也具有公平合理性。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平均主义,现实中各国的发展程度不同,国力差距大,公平合理的制度自然包含着承认这些差距,并以此为基础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确定与各国实力相当的义务和责任。建立公正合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缓解国家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主义,也反对极端的民族主义和恐怖主义,从而营造和平的国际环境,促进科技的健康发展。

在国家之间的利益矛盾日益激烈的今天,公正合理制度的建立和实行是极其艰巨的任务,这需要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具体而言,一方面,我们需要完善联合国的制度,强化其功能,增强联合国的权威性,使联合国在解决各种国家之间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世界各国,无论强弱,无论大小,都需要遵守国际社会的各种规则,维护联合国的威信。科技强国和科技大国,不能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本国科技、政治和军事等优势干预、挟持和控制联合国;弱小国家不能以极端的形式和复仇心态来谋求自身利益,而应充分利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及各种制度维护自身利益。另一方面,世界各国应培养互利互助的精神,强国应更主动地为落后国提供一些人道的援助,在某国遇到灾难时,其他国家应尽其所能地给予帮助,各国之间应增加相互了解、相互理解和相互支持,共同维护世界和平。

和平公正的国际环境,能促使各国在利用科技谋取本国利益时更多地关注其行为对他国和人类的影响,有效地防止对科技不负责的滥用,也能避免或减少以科技为强有力武器的各种战争。如此,科技异化才可以减少和消除,科技造福于人类的终极目标才有望实现。

注释:

①③(美)阿尔温·托夫勒.权力的转移[M].刘 江,陈方明,等译.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②(英)J·D·贝尔纳.科学的社会功能[M].陈体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⑤⑥爱因斯坦文集(第三卷)[M].许良英,赵中立,张宣三,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⑦(苏)阿·葛罗米柯,弗·洛梅科.核时代新思想[M].王海燕,于 建,译.北京:新华出版社,1988.

⑧(英)汤因比,(日)池田大作.展望二十一世纪[M].荀春生,等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5.

责任编校:陈 强,王彩红

2010-05-22

陈翠芳,女,湖北钟祥人,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唯物史观、科技与社会。

F124.3

A

1007-9734(2010)04-0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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