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思路 成都医学院药学院药学实验技术中心(610083)
新药申报常见问题探讨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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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总结了药品注册管理发展的三个阶段,并根据《新药审批办法》的要求,就目前新药在申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成功通过新药审批的一些对策供新药申报者参考。
药品注册管理;新药申报;新药审批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对新药研究的要求越来越高,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从新药的研究开始到上市流通全过程均依法管理,对加强宏观调控,减少低水平重复已经并将继续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1]。本文对于新药申报中的常见问题就此进行讨论,总结现有申报情况与法规和技术要求之间的距离,供大家参考借鉴。
1.1 无政府阶段 被美国科学杂志《月球》列为20世纪十大科学错误之一的“反应停”事件曾见证了药品检测失控的恶果。反应停是一种镇静药物,被广泛用于治疗妇女妊娠引起的呕吐,并且有安眠作用,因此迅速流行于欧洲、亚洲(以日本为主)、北美、拉丁美洲的17个国家,但随即而来的是,许多出生的婴儿都是短肢畸形,形同海豹,被称为“海豹肢畸形”。1961年,这种症状终于被证实是孕妇服用“反应停”所导致的。于是,该药被禁用,然而,受其影响的婴儿已多达1.2万名。正是由于当时欧洲各国对药品临床试验没有严格的要求和管理,所以该药未经临床试验就在欧洲和一些国家上市并被广泛使用导致严重后果[2]。
类似事件还有很多,惨痛的教训以高昂的代价使世界各国政府充分认识到必须通过立法来要求药品上市前必须经过评价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临床试验,以及赋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新药的权利和行使强制性监督检查职能的重要性。
1.2 有序化阶段 反应停事件后许多国家修订或制定药品管理法律,将新药注册规定列入法律条文,并制定有关新药注册的单行法律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03年组建以来,初步建成了一套完整的药品注册管理系统,该系统由国务院授权,能够不依赖其他国家已经做出的审评意见而独立做出审批结论,保障上市药品的安全可靠、质量可控。
1.3 法制化阶段 新药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立了“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规范的国际协调会”(ICH)。ICH制定的指导原则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企业采用,ICH对规范新药研究开发行为,保证新药安全有效将发挥更多的积极作用。
2.1 在立题方面 忽视新药的创新性、新颖性:没有创新,就不会有医药产业巨大的经济利益。
2.2 设计依据 ①未提供;②阐述不够清楚;③设计的理论依据不够充分时,未设计多条工艺路线进行实验对比。
2.3 缺乏对风险的认识 不做风险评估 一个全新药物一旦研制成功,将会有高利润的回报。我们不仅要看到其诱人的回报,更应充分意识到其风险性。首先是技术风险,即技术上的成熟度、技术路线的合理性及开发难度等;其次是人员风险,主要是技术人员的负责人的变动情况、项目成员的经验和能力等;第三是市场风险,不能只看眼前市场,要分析将来市场变化的情况,该项目对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4]。
2.4 申报资料不完整 即申报资料不完整导致不必要的反复而延误了申报时间。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申请新药注册所报送的资料应当完整、规范,如果申报资料不完整可由申请人撤回注册申请,也可由审批管理部门提出退审,重新申报。而管理办法中对药品注册申请的技术审批时限又规定“新药临床研究在120个工作日内完成”,因此审评部门也要在受理近半年以后,在审评时发现资料不完整而提出退审,退审后6个月才能重新申报,这样势必要延误更长的时间。我们认为申报资料的完整性是申请注册的前提,也是审评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当然,对申请人来说更是全面认识品种、正确评估风险、提高新药开发速度的保证。
2.5 申报资料不注重相关性、一致性 对于申报品种的同一事项的描述在各份资料中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同时,相关文件、资料产生的时间顺序不合理,如原料药、实验动物购销合同、发票、检验(疫)等的时间,委托试验合同签订时间等与各项试验研究的起止时间不一致。
2.6 申报资料的来源不明 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申请新药注册申报资料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各研究资料、试验数据、证明性文件来源清楚明了,变更之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或相关的证明文件。特别应注意的是,证明性文件、标准颁布件除提供首页外,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页或修改件,标明有附件的应附全文;非处方药除提供涉及本申报品种的目录外,还应提交公布该品种目录文件的首页;标明签字的位置均应由相关人员签字,并注明日期[5]。
2.7 原始记录书写不规范 许多研究人员对原始记录书写重视不够,记录随意性大;对试验环境、试验时间、试验过程等记录不详;记错的地方随意涂改等。造成对申报资料中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产生怀疑,影响了新药注册过程中原始记录审查和研制现场考核的工作[6]。
3.1 资料规范 项目齐全 申报资料整理的规范性与完整性往往被许多研制者忽视,殊不知一份项目齐全、可供全面评价的、条理清楚无错漏字的、方法详细、出处明确的、数据可靠、表图并茂的、结果分析有理有据的资料是加快审评进度的因素之一[7]。
3.2 政策法规与科学研究相结合 新药研究人员不仅要在科学上有扎实的基础和理论知识,而且还要对国家有关药品法规、政策以及有关技术要求要有全面、深刻的理解,要随时掌握政策法规的变化情况,在新药立项和研究过程中要有超前意识,以适应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3.3 总体规划 多学科合作 新药是药学、药理和临床三个专业密切配合、互相协调研究的结果。每个专业不仅要从各自的专业角度考虑立项和研究方法,还要对另外两个专业的研究方法进行充分的了解。以防造成研制者的各行其是和理想化的愿望与实际应用的脱节。
3.4 实验设计应科学 规范 试验方案应按照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实验设计,选择针对性强的试验模型,模型要能反映药理作用本质,指标要客观、定量、灵敏等。
3.5 实验研究要与生产实际相结合 企业从事新药研制的目的是通过开发新产品获取利润,因此在新药的研究过程中充分考虑学术上的合理性和生产实践中的可行性。要考虑工业生产的成本,植物资源和濒危品种,环境保护和三废等。
我们有过教训并付出过惨痛的代价,本文的目的是使研制者能够了解近年来新药申报中存在的问题并从中汲取教训,少走弯路。l0年来,随着药品注册监管法规的不断健全,对于新药申报的法规也由过去的粗放型管理向精密型管理转变,随着新的药品注册法规的实施,我国的新药将会从质量、工艺、科技含量上有进一步的提升与发展[8]。希望我国的新药研究与申报在各学科通力合作下,稳妥地迈好每一步,把投入和时间降到最低,为人类用药、用好药负起历史的使命。
[1] 袁伯俊,吴浩.应重视新药审评机构改革后的新药申报工作[J].第二军医大学学报,2000,21(10):901-903.
[2] 凌沛学.药物研究与开发[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7:40.
[3] 岳伟.对2001年我国新药注册出现新情况的思考[J].上海医药,2002,23(3):108.
[4] 郭涛.药物研究与开发[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38.
[5] 北京市药品评审中心.中药、天然药物新药注册程序与要求说明[J].首都医药,2006,1(18):15-16.
[6] 薛立明.新药注册中申报资料的管理[J].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2002,15(4):234-235,251.
[7] 程鲁榕.新药(化学药品)申报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药事,2001,15(3):169-171.
[8] 马鸣,刘端勇,卢建中.近十年我国药品注册法规新药相关政策变化及影响[J].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2008,15(12):1-3.
10.3969/j.issn.1672-2779.2010.09.060
1672-2779(2010)-09-0084-02
2010-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