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开刚
(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浙江 杭州 310018)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作为改革先行者的农民群体在率先享受到改革果实的同时,20世纪90年代开始却成为被忽略的对象。随着城乡差距的进一步拉大,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当前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新命题。从城乡商贸业的发展来看,城乡不平衡现象非常严重,“二元”结构更是明显,农村商贸业与城市商贸业无论是在商业网点建设,还是在业态结构、空间布局、消费观念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发展差距。如何缩小城乡商贸发展差距,促进城乡商贸的一体化发展,既是发展我国农村经济,提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改善农村形象的需要,也是增强我国城市商贸业发展后劲,促进我国整体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从当前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研究文献看,专门从商贸流通视角研究的较少,大部分是一些理论性和政策性研究。如黄占国认为,导致“三农”问题的重要原因是公共领域的城乡差异;[1]张桂文认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核心是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2]王冰指出“城乡统筹的重点或首要步骤是实现政府对农业的支持”;[3]姜长云则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是加快现代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对传统生产方式的改造,增强农民和农村的发展能力”的观点;[4]刘远认为,我国发展农村商贸流通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课题,并提出了提升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业的思路。[5]梁云认为,城乡商贸统筹发展的目标取向不是消除城乡市场差异,而是加强城乡商贸资源的统筹配置,实现城乡商贸的相互融合与双向互动;[6]黎筠对重庆市城乡商贸统筹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了探讨。[7]从中央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相关政策脉络来看,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提出“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指出我国从总体上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发展阶段。
统筹城乡发展已是大势所趋,必然之道。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统筹?统筹的现实路径何在?本文认为,要统筹城乡商贸业,必须解决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建立长效的增收机制,让老百姓富裕起来,让老百姓有钱消费;二是增加方便的消费方式,让老百姓有地方消费,同时提高消费质量;三是建立长效的服务沟通体系,提高消费满意度,让老百姓放心消费。从深层次讲,第一便是农村产业的选择与发展问题,第二便是农村商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空间优化的问题,第三便是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与服务提升的问题。
改革开放初期,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业经营方式的变革,使农民家庭成了农村中最基本的生产经营单位,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大量资源向城市集聚,城乡差距、工农差距进一步拉大,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逐渐成为制约中国发展的根本性问题。1978~1985年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缩小趋势,1978年为2.57:1,1985 年缩小到最低值 1.86:1;1985~1994年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扩大之势,并于1995年达到高峰2.86:1;经过1995~1997年期间的小幅回落之后,[8]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1997年开始又逐渐扩大,并于2009年扩大到近十几年来的新高3.33:1[9](根据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数据测算而得)。从表象看,城乡差别主要体现在收入差别上,但本质上却是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在就业环境、就业机会和就业能力等方面的差别。事实上,要统筹城乡发展,发展与城市一体化对接的农村商贸业,提高农民生活品质,归根结底还是要建立农村居民长期稳定的增收机制。而增加农民收入最有效的手段便是改变农业现有形式,提升农业科技含量和农民整体素质,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工业化、服务化和特色化。也就是说,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根本出路还在于发展农业,在于跳出农业发展农业。
1.农业产业化,以工补农促发展。对于广大农村来说,商贸业的发展与农业产业化呈现互动发展规律。一方面,农村商贸业为农业产业化生产出来的产品寻找销路,利用全国性甚至全球性的物流配送网络运往世界各地,促进农产品的货币价值实现;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为繁荣本地商贸业起着强大的推动作用。农业产业化必然促进传统农业的改造和提升,为商贸企业提供丰富的货源。
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高德博格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提出了农业产业化的概念,20世纪90年代在我国得到重视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就是工业化。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核心是增强工业对农村经济的拉动作用,推进农村经济由农业主导型向工业主导型转变,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特征具体表现为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和管理企业化。20世纪90年代初期,山东率先实施按产业化组织农业生产的新思路,组织引导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围绕主导产业和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组建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农工商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寿光的水果和蔬菜畅销全国,便是农业产业化的典型案例。
按照产业经济学中三产联动发展、相互推进的产业演进规律,通过农业、制造业和商贸业的有机耦合与衔接所形成的“农户+制造商+销售网络”的新型“农工商”一体化模式,大大加速了农产品的周转速度,提升了农业附加值,使农民从农业产业化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增加了收入。事实上,长期稳定的农民收入增长机制才是发展农村商贸业的根本,收入提高了,需求就增加了,消费也就多了,这样既改善了农民生活,又反过来刺激生产,促进经济增长。
2.农业服务化,创新农业发展模式。当前,制造业企业不是靠卖产品赚钱而是靠卖服务赚钱,制造业的服务化已是制造业发展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一大趋势。事实上,农业的服务化也将成为未来农业的发展特征,教育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体验农业等都是在传统农业基础上加以创新的新型农业形式。农业服务化后,在原有种植、采摘的基础上附加了教育、观光、休闲和体验等服务功能,农业的附加值和经济效益得到成倍的挖掘和提升,自然增强了农业的竞争力。近年来,伴随全球农业的产业化发展,人们发现,现代农业不仅具有生产性功能,同时还具有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们提供观光、休闲、度假的生活性功能。如生态观光农业把观光旅游与农业结合在一起,成为一种以农业和农村为载体的新型生态旅游业。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商业网点规划中就非常明确地提出“农业服务化,打造服务型农业”,形成以生态观光农业和以体验乡村生活为主要特色的生态旅游商贸发展带。
3.农业特色化,构筑农业新优势。实践证明,没有特色农产品,没有特色农业,农民收入水平就低,农村建设速度就相当缓慢。对于任何一个乡村来说,没有特色就不能做到“差异化”,自然就没有竞争力。对广大农村来说,“一乡一品”、“一村一品”战略将是未来若干年仍必须加以重视和践行的重要战略。浙江金华的火腿、嘉兴的粽子、余姚的杨梅、奉化的水蜜桃、黄岩的蜜桔、临安的山黑桃等等都是特色农业的典范。从现代商贸流通视角看特色农业的发展路径,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1)注重发展特色农业。从成功开展农业产业化的实践来看,培育上一定规模且有较强影响力、领导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化的首要因素。(2)开拓和健全农产品商贸流通渠道。传统的农产品销售渠道是农产品的供应者(生产者或代理商)→农产品批发市场→社区菜市场→消费者。事实上,随着商贸流通渠道的放开,农产品流通渠道也大大扩展了。如农产品的供应者(生产者或代理商)→特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卖场或大超市→消费者,将是今后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主要发展方向。(3)建设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是农产品流通的物流枢纽,承担加工、配货、储藏、运输等职能,是发展农村商贸业的基础。
1.优化农村商业网点布局,构建特色镇区商业中心。商业网点是发展农村商贸业的基础设施,以乡镇连锁为主要形式的完善的商业网点体系是发展我国农村商贸业的前提。(1)应重视不同类型乡镇商业中心的建设。商业中心聚集了绝大多数的商业网点,是农村居民消费的主要场所。一般而言,各乡镇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建设独具特色的镇区商业中心。一是针对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中心镇建设相对独立型镇区商业中心。对于这类商业中心,可考虑建设中等规模(3000~5000平方米)的综合超市和大型生产资料专业店、百货店、品牌折扣店以及中型的餐饮、娱乐、文化、休闲场所等,同时建设一定数量的三星级酒店和假日酒店配套,满足广大商务人士的需求。二是利用乡镇的交通优势发展交通网络型商业。交通网络型商业的最大特点在于商业围绕交通轴线发展,因此必须处理好发展交通与繁荣本地商业之间的关系。从一定程度上说,便利的交通对繁荣本地商贸业未必一定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有时反而会导致商贸消费的转移和流失。而处理这一关系的关键在于发展大交通的同时,应积极建设留得住本地消费并吸引外地消费的商业网点,使交通优势成为发展商贸业的有利条件。针对这一类商业中心,可考虑建设中型综合超市、商业物流、现代批发交易市场、餐饮饭店等商业网点,辐射半小时车程的地域。三是建设产业依托和居住型镇区商业中心。该类商业中心主要依托本地的产业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商贸业和居住型商业,重在为本地居民服务。可考虑建设生鲜超市和餐饮、休闲、文化、娱乐等设施。(2)为优化农村商业网点布局,应大力发展与城市商业对接的乡镇连锁商业网点。为改变农村消费“不方便、不安全、不实惠”的现状,2005年商务部正式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主要目标是在全国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
2.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从国内外农村发展实践来看,城镇化是从根本上富裕农民、减少农民、统筹城乡发展的较好途径。农村城镇化是经济城镇化、人口城镇化、城市建设和生活环境城镇化、人民生活水平城镇化等四个要素的统一,其主要举措就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经济基础结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包括交通运输、能源、邮电通信、供水供电等设施,主要用于满足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需要,大部分属于公共产品,是人类在长期经济活动过程中为自己创造的基础条件。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在享受此类公共产品方面的差别很大,在数量、质量、品种、属性以及价格方面等都存在比较明显的差距。如城镇居民普遍享受的社区服务中心、通信设施、因特网等,在农村还处于起步阶段,而且,一方面农民要将收入的大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投资,消费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农村居民的水、电、运输、通信费往往还高于城市,所有这些都极大地限制了农村居民的消费和农村商贸业的发展。因此,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降低农村公共产品的价格,也是促进农村商贸业发展的有力举措。
3.改善交通条件,为物流、商流、信息流提速。全面奔小康,农村是关键,而农村现代化,交通是基础。事实证明,凡是交通比较发达、城乡交通差距比较小的地方,城乡商贸一体化水平就比较高,农村商贸就发展得比较好。在浙江嘉兴,已经建立起城乡之间一小时甚至半小时高效配送圈,服务于都市商圈内农产品加工、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城乡商贸一体化得到了很好的发展。浙江传化正是看准了统筹商贸发展的商机,在发展化工和农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物流,首创了“海港”、“空港”最后一站的“公路港”物流模式,在便捷交通的基础上,搭建了高效的物流平台,建立了物流企业资源聚集区,拉伸了公路物流短板,从而形成了公路运输板块高效低耗、集成化、信息化管理的特征,助推中国物流业完成了海、陆、空一体的物流体系构建,最终实现了包括货车司机、第三方物流企业、工商企业和消费者在内的多赢。交通的现代化不仅方便了城乡居民的沟通和交流,有力地促进了城乡居民融合,而且也为农村物流、商流、信息流顺畅流动提供了渠道保障,大大促进了农产品流通。
4.构建信息高速公路与安全便捷的支付系统,服务广大农村居民。加快信息高速公路建设,构建安全便捷的支付系统,也是城乡空间优化的关键。当然,这里的空间优化主要是指无形空间的优化,电话、手机、电脑和互联网等的逐步普及必将大大改变农村居民的消费观念。一方面,加快建设农村信息高速公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以支持“三农”为根本,建立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完善而统一的线上电子支付结算管理与服务体系以及线下方便而诚信的交易体系,采取合理的系统控制策略和完善而规范的制度管理,建立系统化的双重管控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以信息化为平台和载体,以电子化、条码化为技术手段,整合农村农业信息资源,构建城乡商贸统筹发展下的农业信息网和农商专网,促进农业信息商务化、数字化、条码化和网络化,推进城乡线上线下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提供信息网络技术和市场需求信息服务。最终不仅完善农村支付体系,方便农村居民消费,而且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缩小城乡差距。
1.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构建农产品采供销一体化的服务体系。从我国农村现状来看,发展电子商务存在障碍,如适合我国农村市场特点的电子商务应用技术缺乏、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制约、资金投入不足、信息化和网络化程度低、支撑体系不完善等。因此,创建农村连锁企业对农户(Business to Farmer,B2F)的电子商务模式,即一种不同于商家对消费者(Business to Consumer,B2C)模式和商家对商家(Business to Business,B2B)模式的新型电子商务模式,来构建农产品采供销一体化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是比较可行的思路。这是一种适应当前农村连锁经营,符合农村特点的电子商务模式。在B2F模式中,农户既是向连锁超市或其他需求企业提供农产品的供货方,同时又是连锁超市和农资产品生产商的消费者;农户和连锁企业、农资企业之间除了信息流的双向交流外,还有物流、资金流的双向来往。连锁企业和农资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了解农户的生产、生活需求,通过自己的物流配送中心把适合农户需要的产品配送到终端的零售店;同时还向农户发布市场信息,告诉农户市场上农产品供求的最新动向,让农户的农产品快速进入消费市场。可以说,如果B2F模式能够在我国广大农村得以运行,对广大的农民和农村商业经营者及农资经营者等,都将是一件共赢的好事,同时还将促使农产品流通服务走向规范化、标准化。
2.建立企业、消费者、政府之间的监督机制,健全农村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由于农村教育水平普遍低下,农村消费者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比较欠缺、维权意识比较淡薄,导致在农村发展的商贸流通企业对农村消费者服务需求比较漠视,并滋长了大量的不良行为,如在农村出售假冒伪劣产品、过期产品等等。所以,加大对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宣传,不仅可以使农村消费者了解更多的法律法规,而且可以增强农村消费者争取自身权益与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更可以促使企业提升服务。一方面,政府各职能部门如商贸、工商、质检、卫生、金融、公安等抽调相关人员建立宣传委员会,协调配合,加大对农村消费者关于消费者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宣传,加大对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护农村商贸市场的经营秩序;另一方面,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也应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宣传和作为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售后服务、使用说明等信息的合理要求,逐步增强农村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充分实现城乡居民在统筹城乡商贸过程中消费权益保护机制的对接,从而逐步缩小城乡居民的差距。
3.加强农村商贸企业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服务体系建设。当今是以服务决定企业竞争力的时代,农村商贸企业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是开拓农村市场、获得农村消费者认可和满意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农村商贸流通企业应充分挖掘农村消费者的服务需求,以农村消费者服务需求为导向,强化员工服务农村消费者的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当然,农村商贸服务体系的建设光靠企业是不够的,也需要农村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一方面,农村消费者要向企业充分表达对商贸流通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农村消费者要积极参与到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中,因为农村居民往往也是农产品销售的当事人和服务提供者。服务水平是农村商贸服务体系的软竞争力,只有服务提供者转变观念,强化意识,提升能力,切实行动,才能真正提升服务接受者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农村商贸企业才有真正的希望和未来。
应该说,统筹我国城乡商贸发展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产业选择、空间优化、服务提升以外,还需要政府的规划与政策配套以及消费者的大力支持。伴随着我国“千镇连锁万村放心店”等城乡商贸统筹工程的实施,可以预见的是,农村消费潜力将被大大释放,农村面貌将得到较大改善,进而真正迈入“城乡一体化”时代。
*本文系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基于改善农村消费视角的城乡商贸统筹机理与模式研究:浙江实证”(项目编号:Y607068)的部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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