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旭晖 徐 林 徐振明
美军装备维修保障社会化对我军后勤装备维修的启示
文/罗旭晖 徐 林 徐振明
历经几次局部战争的磨练,美军在装备维修保障社会化方面的理念和机制日趋成熟和完善,其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对于我军后勤装备维修保障社会化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本文从四个方面分析总结了美军在装备维修保障社会化方面的成功做法,对我军后勤装备维修如何走社会化保障的路子进行了思考。
美军;装备维修;社会化保障;启示
随着我军后勤装备更新的步伐逐渐加快,新型装备的逐步增多,后勤装备的维修任务愈来愈重,仅靠军队自身的维修保障力量难以完成,必须借助社会力量才能实现。因此建立军民一体的后勤装备维修体制,走后勤装备维修保障社会化的路子成为当前我军面临的重要课题。美军在装备维修保障社会化方面起步早,发展快,并历经多次战争的考验,其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外包”,即把军队的后勤工作以合同的形式承包给民间企业完成,是美军扩大利用民力的一种有效方法。美军认为,战时保障实行非核心任务外包,有利于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投入到最核心、最关键、最薄弱的方面和环节中去。美军的装备维修分基层维修、中级维修(直接支援维修)、后方基地维修(全般支援维修)三个层次,近些年来美军关闭或撤销了大量的后方维修基地,将基地部分维修业务,尤其是大修业务,外包给民间力量来完成,而军队的维修重点主要集中在团以下部队的小修和中修等基层维修工作上。据统计,到2003年,美军已撤销了40%的国防部维修基地和55%的基地级维修仓库。同时为了保持军队所需要的社会化保障能力,美军强调,平时应拿出相当规模的装备保障任务交由地方完成。如,2005年美国把陆军和空军45%的维修保障工作、海军49%的维修保障工作交给承包商负责,在广泛的领域与承包商签订保障合同。美军这种装备维修“外包”模式适应了现代战争对装备维修专业化的要求,使各类装备维修专家直接为军队服务。
美军非常注重利用法规来规范承包商的保障行为。近些年来,美军相继颁布和实施了《战场合同商保障》(1999年FM100-14)、《伴随部队的合同商》(1999年 AR715-9)、《战场上的合同商》(2000年)、《采购办公手册附录---战区内的合同商》(2001年)、《战场上的合同商》(2003年 FM3-100.21)以及《合同商部署指南》(第715-6号陆军部守则),这些法律对外包细则和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都做了全面的阐述和具体的规定,为指挥官及其参谋人员筹划有承包商参与的军事行动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美国国会还颁布法令,规定至少35%的海军舰船的改装和修理要在私营船厂进行,陆军装备保障任务的40%必须交由地方完成。美军还注重从编制上压缩军队现役装备保障员额,迫使其开展社会化保障。
为了保证装备维修社会化保障的质量和效益,美军在编制上设立相应的机构(如技术勤务总局),赋予其组织、指导和监督装备保障社会化方面的职责,负责协调和组织民间力量为军队提供装备保障。而且美军十分重视市场的作用,在承包商的选择方面,引进市场竞争机制,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对承包商择优选用。同时美军还采用“承包商既往履约信息”制度,通过收集与评估各承包商对既往合同履行情况的资料和数据,来分析各承包商对预期合同的履约风险,以加强对承包商的选择和监管。
随着后勤装备保障系统的日趋复杂,全寿命保障思想越来越受到重视。美军认为,装备从立项论证、研制生产、编配部署、使用维修直至退役报废,各个阶段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任何一个阶段的管理不善,都会影响整个装备系统管理的效果。因此美军意识到,对装备必须贯彻“从摇篮到棺材”的保障模式,即采用“全寿命周期合同”管理方法,实行全寿命周期保障。这种合同管理方法可以简单地理解为:“谁研制,谁生产,谁保终身维护,及至退役处理”,它不仅能够充分保障装备的战备状态,而且是执行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必不可少的途径。同时,这种方法也是美军引入社会维修资源的发展趋势所在。
美军利用民力实现装备保障社会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我军的战略思想、目标、国情、部队和军工体制都不同于美军,装备维修保障社会化一定要适合我国国情,但其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对于启发我们的改革思路,探索我军走军民一体装备维修保障社会化的路子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随着我军后勤装备的不断改善,对装备维修的需求程度越来越高。但军队编制员额有限,装备维修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与维修力量不足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而地方企业(包括后勤装备生产厂、军队修理厂、有关的科研机构及相关民营企业)拥有很强的技术和设备能力,只要组织得当、费用合理,利用民间力量承担部分后勤装备特别是大型复杂装备维修任务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我军的后勤装备种类众多,必须对后勤装备进行归类分析,以确定装备维修保障社会化的范围和界限。对于适合利用民力维修的后勤装备,我们应当更广泛地利用社会化保障程度高、范围广的有利条件,搞好军队后勤装备的维修工作:一是对地方可以维修的技术装备尽量使用承包商进行维修,尤其要注意发挥和利用后勤装备生产厂家的能力和作用;二是军地联合办修理厂,共同承担装备维修任务;三是将民间技术力量组成维修预备役部队,组织其参加有关的部队训练和演习,以便战时开赴战场实施装备维修任务。
首先,在我国《国防法》和预备役制度的架构下,制定利用民力维修军队后勤装备的条例、规定,从体制制度上解决目前预备役和后备役力量建设与军队装备维修工作相脱节的矛盾。其次,在统一论证规划、公平竞争的基础上,选择有能力并且愿意承担军队装备维修任务的地方企业,由军地双方签订维修任务合同,用法律的形式将双方的责任、权利、利益明确下来,建立约束力很强的装备维修机制。再次,强化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军代表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和完善顺畅的指挥管理体制和机制,开展战时支援保障的研究与演练。
当前我军后勤装备的全寿命周期管理仍处于课题研究阶段,并未全面铺开。为实现后勤装备全寿命周期管理,首先,要确立统一的主管部门,专门负责装备从立项、研制、生产、使用、受损维修及报废退役的整个过程;其次,要加强装备维修信息化建设,建立基于CALS的装备维修数据平台,为实现网上训练及远程支援维修扫清技术障碍;再次,要加强与科研院所和生产企业的密切联系,建立互信机制和长效维修机制。
后勤工程学院/ 73861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