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摘要(Executive Summary)
本《指南》包括引言、使用说明、执行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六大部分。其中,正文部分按照药物经济学评价的主要研究程序依次撰写,共包括九部分指南。
指南1为研究问题(Study Question)。药物经济学评价的第一步是明确研究问题,主要包括研究背景、研究产品(干预措施)、研究角度、研究人群和研究目的等内容。研究背景应提供如下信息:相关疾病的流行病学概况,主要干预手段与疗效,国内外相关干预的药物经济学评价现状(基本结论和尚存的问题),以及本研究的价值(必要性、重要性或创新性)等。对于研究中干预措施和对照措施的描述应该尽量详细,包括剂型、规格、用量、治疗方式、合并用药和治疗背景等信息。对照措施的选择建议采用适应症相同的常规治疗或标准治疗方案。如果药物属于新的治疗类别,则选择适应症最相近的药物作为对照。研究者应根据研究目的和报告对象明确研究角度,并始终保持一致。研究需要明确药物的目标人群,建议采用流行病学特征描述患者类型,如疾病类型及严重程度、有无其他并发症或危险因素、年龄、性别、社会经济特征等。评价通常在整体人群上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在亚组水平上进行。
指南2为研究设计(Study Design)。根据数据来源,可将药物经济学评价分为前瞻性研究、回顾性队列研究、混合研究设计(临床试验结合回顾性或实际条件下的数据收集)及二次文献研究。其中,前瞻性研究又包括随机临床干预研究和前瞻性观察研究。按分析方法,可将药物经济学评价分为点估计法、模型法和计量分析法。前瞻性观察研究是药物经济学评价的首选设计,同时也可采用围绕临床Ⅲ/Ⅳ期临床试验的平行研究和模型研究,也可接受回顾性队列研究、混合研究设计和二次文献研究。对研究设计或模型估计中所作的关键假定,研究者应充分说明其依据和合理性。一般来说,药物经济评价研究的样本量应略大于随机临床试验的样本量,推荐采用药物经济学试验样本公式进行估算。研究设计中应说明研究时限及依据。一般来说,样本观察时间应足够长以获得干预所产生的主要成本和产出。
指南3为成本(Cost)。成本测算的主要框架包括成本的确认、成本的测量、贴现分析以及不确定性分析。药物经济学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隐性成本。直接成本又包括直接医疗成本和直接非医疗成本。在成本确认时,建议包括所有直接医疗成本,也建议包括直接非医疗成本和间接成本,隐性成本可灵活处理。成本的测量范围需要与所确定的研究角度一致。测量时,建议将治疗后多存活期间而产生的与此项干预相关的成本纳入成本测量范围,排除与治疗无关的成本;在测量药物不良反应(ADRs)成本时,建议测量为避免或监测ADRs而产生的成本以及ADRs发生后进行其他医疗干预而产生的成本。如果产品已经上市,建议使用医疗保险支付价格,如果产品未上市,建议采用生产厂商建议价格。关于时间成本(包括付费工作时间、非付费工作时间和休闲时间)的计算,建议采用人力资本法,即参照市场平均工资水平计算付出的时间成本。成本描述建议使用资源消耗的数量和单位价格的形式报告,而不是总费用。建议采用一年期的国家指导利率或国债利率进行贴现,建议将贴现率的敏感性分析范围设定在0-8%之间。建议采用与成本相同贴现率对健康效益进行估算和敏感性分析。
指南4为健康产出(Health Outcomes)。效果指标指在非试验的现实条件下的治疗结果。药物经济学评价优先使用实际效果指标。当只能获得试验条件下的临床疗效指标时,建议将疗效指标调整为效果指标。如无法调整,仍可以采用疗效指标,但应当说明在试验条件下和实际使用状态下可能的差别和偏倚,并进行敏感性分析。建议在药物经济学评价中尽可能采用终点指标。如果获得终点指标有困难,也可以采用关键的中间指标,但需要说明中间指标与终点指标间的相关程度。效用指标一般使用质量调整生命年(QALY)或质量调整期望寿命(QALE)。汇报效用指标时,需要首先分别汇报生存时间(生命年数或预期寿命)和健康效用值,然后再汇报QALY或QALE。测量效用时,当目标人群为健康人群时,建议使用通用效用值测量量表。当目标人群为患病人群,且有适合该病种的效用值测量量表时,建议使用疾病专用效用值测量量表。当目标人群为患病人群,但没有适合该病种的效用值测量量表时,建议使用通用效用值测量量表。健康效用值的测量工具主要推荐以下几种:直接测量法中的标准博弈法(SG)、时间权衡法(TTO)、模拟视觉标尺法(VAS);间接测量法中的欧洲五维健康量表(EQ-5D)、六维健康测量量表(SF-6D)、健康效用指数(HUI)和健康质量量表(QWB)等。对于间接测量工具,采用基于他国人群偏好的积分转换表时需十分谨慎。在使用EQ-5D时建议使用英国或日本的效用值转换表,在使用SF-6D时建议使用英国或中国香港地区的效用值转换表,同时进行敏感性分析。效益是用货币单位对健康产出的量化测量,包括直接效益、间接效益和无形效益三部分。建议使用人力资本法(HCA)和意愿支付法(WTP)对间接效益和无形效益进行测量。采用意愿支付法时,要特别说明研究中的假设提问方式、测量效益的范围、问题的语言表述等等
指南5为分析方法(Analysis Method)。药物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主要包括成本分析(CA)、最小成本分析(CMA)、成本效果分析(CEA)、成本效用分析(CUA)和成本效益分析(CBA)。在条件许可时,建议优先考虑CUA或CBA,也可以采用CEA、CMA或CA,但应当说明其理由研究者可同时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评价,或者以一种方法为主联合其他方法进行评价采用模型法进行药物经济学评价时,研究者应对模型中的各种因果关系、使用的外推技术、模型范围、结构及数据等方面的假设进行解释和说明对模型结构的介绍要表达清楚,建议用模型结构图进行展示。研究者应当系统地收集模型中使用的数据,详细说明模型中所有参数的来源和选择依据。对于重要的假设,应当进行不确定性分析可采用计量分析模型进行总成本或健康产出的参数估计和影响因素分析,也可以用其估计ICER并得到其相关的区间估计值。
指南6为差异性和不确定性(Variability and Uncertainty)。研究中差异性的来源可能是地区和治疗背景的差异、治疗方式的多样性以及不同患者亚组的差异。可以采用敏感性或情境分析处理治疗方式的差异性,可以将患者划分为更小的同质性亚组处理患者的异质性。研究中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于数据和评价过程两个方面,包括抽样误差、数据收集、方法假设等。推荐采用Bootstrap法和Fieller准则计算增量成本效果比95%的置信区间处理抽样误差,推荐采用敏感性分析处理假设和数据收集引起的不确定性。
指南7为公平性(Equity)。经济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医药资源使用的效率和公平性,因此在条件允许时,应当考虑评价结果的公平性问题。在阐明研究方法中存在的公平性假设时,应进行适当的敏感性分析,说明公平性假设对结果的影响。如果资料完备,应该确定主要的受益亚组和劣势亚组的公平性相关特征,如年龄、性别、种族、地区、社会经济特征或健康状态等群体特征。当不同亚组获益程度不同,且可以选择性地对不同亚组进行干预时,则应当报告每个亚组的成本-效果信息。
指南8为外推性(Generalizability)。研究者需要证明来自中国以外国家的所有成本、效果以及评价结果在国内的适用性,并根据中国的医疗环境对数据进行验证。如果需要根据中国的医疗环境调整数据,则应当描述所使用的方法,并证明其适用性。
指南9为预算影响分析(Budget Impact Analysis,BIA)。首先要预测3-5年内疾病的市场容量(患者总数量)、疾病患病率与发病率的变化,应考虑自然因素(如出生率与死亡率)和迁移因素(如移民与迁徙)等。其次,应明确两种市场情形,即新药未列入报销目录的市场状态和新药列入报销目录的市场状态。两种情形均应考虑到预期的市场变化,包括其他新干预方式的上市、同类药品的撤市以及替代治疗方式等。研究中使用的市场容量应来源于第三方或政府机构的卫生统计与调查,市场份额应来源于该疾病领域已发表的或行业的权威预测,也可以依据医保机构或第三方数据库进行假设。药品价格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取,不建议将贴现与通胀计入预算影响分析中。为评价假设条件导致的不确定性,应在分析中进行单因素或多因素敏感性分析,以评价通过改变模型中一个或多个参数对模拟结果产生的影响。以下参数应考虑作为敏感性分析的检验对象:①两种情形下的药品市场份额;②两种情形下的市场分布;③新药从竞争药品中抢占的市场份额;④即将列入报销目录的药品价格。
本指南附录包括了两个部分:附录1为药物经济学评价标准报告格式,附录2为药物经济学术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