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宝祥
深化对“中国特色”的认识
沈宝祥
(中共中央党校,北京100091)
“中国特色”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提出来的。自从邓小平提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以来,我们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一个强调从基本国情出发,到既强调国情又重视客观规律的认识过程。无论从发展的角度还是从改革的角度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是任重道远。
邓小平;“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客观规律
邓小平1982年9月在党的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开幕词中提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①。从这篇文献开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有了一个全新的概念,就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自从邓小平提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以来,人们不断地问:什么是“中国特色”?经过31年的实践,我们对“中国特色”的理解(实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已经比较具体也比较深刻了。
看来,他有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为了抛弃苏联模式。邓小平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主要是搬了苏联模式,而实践已经证明,采取这种模式建设社会主义,不适合中国的国情,不能成功。他针对苏联模式,提出了“中国特色”。这意味着,要建立一种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模式。
二是为了取得独力自主地建设社会主义的主动权。苏联一向以社会主义的“老大哥”自居,强制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照搬他们的一套,否则,就给扣上“民族主义”、违背“普遍规律”等大帽子,并横加干涉。邓小平在十二大开幕词中说:“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来办。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②这主要是针对苏联而言,告诫他们不要干涉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果然,“中国特色”的提法受到苏联方面的“关注”。1984年6月21日,苏共中央机关报《真理报》发表一篇长文,题目是《世界革命进程的主导因素》。这篇文章大讲“世界社会主义体系及其团结一致”,特别讲:“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章说:“出现了企图从修正主义立场解释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以及社会生产同私人生产的相互关系的现象。有些学者鼓吹削弱国家调节经济发展的杠杆,首先是削弱集中计划的作用,提倡市场竞争和扩大私人经济成分的比例。这种‘探索’没有考虑主要的一点,即扩大私人成分孕育着严重的经济、社会和意识形态后果,首先是动摇社会主义经营的基础”。很明显,这是针对当时我国正在推行的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方针,针对我国市场趋向的改革。这篇文章进而指责:“追求民族的独特性,机械地模仿或无视其他国家的经济也同样是危险的。在这里,主要的尺度是社会主义的利益,是遵守社会主义经营的基本原则,即有计划地做经济工作,优先考虑社会目标,加强社会主义所有制和完善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形式”。这更是明白地针对“中国特色”而言的。这篇文章进而把问题上纲说:“某些人认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提出来的和在兄弟党的文件中肯定下来的普遍规律仅仅对已经过去的时期而言是正确的,怀疑这些普遍规律的客观性和通用性。这种立场装出一副创造性地领会集体经验的样子。”③他们摆出一副“老子党”的架势,对邓小平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观点,作这样的负面评价,并横加指责。《真理报》这篇文章的观点和立场,无疑就是苏共的观点和立场。
这就是邓小平提出“中国特色”,强调“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来办”的一个重要背景。现在,随着苏联的解体,这个重要的背景情况已经不存在了。
“中国特色”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提出来的,人们对“中国特色”的理解也必然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推进。
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一个强调从基本国情出发,到既强调国情又重视客观规律的认识过程。
开始,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要切合中国的实际,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他作了这样的理论概括:“社会主义必须是切合中国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④为什么不能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这是因为,“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不适合中国的情况,因而不能成功。在起初,大家都是从这个视角观察考虑中国社会主义问题的。
进入历史新时期后的一段时间内,我们致力于研究基本国情。党的十三大作出了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并强调,一切要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当时,我们提出的各项改革举措,包括“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大力发展商品经济”等,都是以基本国情为主要依据的。⑤
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的认识也在深化。
差不多与此同时,人们就开始超越国情思考社会主义问题了。首先思考的,是市场经济问题。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经济学界热烈讨论社会主义经济应不应是商品经济。广东的卓炯等人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应是商品经济。在热烈的争论中,这个思想和主张逐渐成为较为广泛的共识。1984年9月(前面引的《真理报》的文章发表于1985年6月,不是偶然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文件吸纳了经济学界的研究成果,明确肯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文件阐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只有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才能把经济真正搞活,促使各个企业提高效率,灵活经营,灵敏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而这是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所不能做到的。”邓小平高度评价这个文件,认为这是一个政治经济学初稿,有历史意义。这个文件已经越出了国情的眼界,而是从历史必然性,即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角度论述社会主义问题。
但是,人们的思想是逐步解放的,认识是逐步提高的。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两个提法,在实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但在一段时间内,既有人不赞成商品经济的提法,有些人更不敢提市场经济,怕与资本主义划不清界限。
其实,邓小平早就提出了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思想。1979年11月,邓小平在同外宾谈话时说: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经过几年的酝酿,人们的思想逐渐冲破“左”的禁锢,在市场经济的问题上取得较为广泛的共识。
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⑥邓小平明确肯定,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从而大大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党的十四大决定,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改革的目标模式。市场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特别是商品和交换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发育成长起来的社会资源配置方式,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提出,使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和认识大进了一步。原来认为,照搬别国模式,社会主义不能取得成功,因为别国模式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我们逐渐认识到,计划经济体制不但不适合中国,在它的母国苏联,计划经济体制也不适合,在其他所有搞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都不适合。由于搞计划经济体制,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都很缓慢,效果都不理想。因此,问题的实质,不仅在于适合不适合国情,更在于符合不符合客观规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但要从中国的实际和特点出发,更要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十四大为标志,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和认识,有了一个飞跃性的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加入了WTO以后,我们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都借鉴和吸收了许多人类文明成果。这些人类文明成果,都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和规律性。
特点总是比较而言的。绝对孤立的一个事物或一个人,是无所谓特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主要是同苏联模式,特别是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搞的社会主义(即中国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相比较而言。
中国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中国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主要搬自苏联,但又不是简单地照搬。早在1955年,毛泽东就发现苏联在社会主义实践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以苏为鉴”,走自己的路。毛泽东搞了一系列带有中国特点的东西,主要的有:人民公社、大跃进、城乡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革命委员会体制,等等。我国的宪法体现了民主原则,但毛泽东通过一系列政治运动和政治斗争,形成了高度集权和个人专断的政治体制。可以说,中国传统模式是:苏联模式+“中国制造”(但底子是苏联模式)。其主要特点是:经济上,纯而又纯的公有制(“一大二公三纯”),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政治上,高度集权加个人专断。
经过三十多年的革命性的改革,我们改掉了什么呢?
我们抛弃了阶级斗争为纲,确立并坚持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
我们改变了纯而又纯的公有制,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我们改掉了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我们制定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我们改变了封闭状态,实行全方位的对外开放,使中国融入了世界。改革开放是我们这一时期最鲜明的特点;
我们恢复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从更深层次看,三十多年来的改革,我们改掉的是:
不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东西;
不符合中国实际的东西;
不符合客观规律的东西。这是更主要的方面,也是改革的实质。有人说,改革就是回归常识,有人说,改革就是回归正常。这些说法,实际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从社会制度层面上看,我们的社会形态有了明显的变化。概括地说,我们基本改掉了社会主义的传统模式,建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应作不同层次的理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首先表现在社会的经济政治制度和体制上。在经济方面,有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市场经济体制。在政治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调制度、“一国两制”。这些,都是我们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原则,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艰苦探索和创造性成果,我们要十分珍惜。
以上这样的具体的“特”,还可以再列举一些,但要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远没有建成,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制度、体制等都处在完善和变化的过程中。
从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转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深刻的革命。我们又是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战略,因此,这个转变(或转型)必然是长时期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转变远没有完成。
如果从更深的层次看,所谓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以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为指导,从中国的实际和特点出发,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走人类文明大道。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如何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如何走人类文明大道的问题。随着中国日益走向世界,融入世界,这一点会显得越来越重要。
理论上正确理解“中国特色”,对于推进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关系很大。不能把“中国特色”理解为“中国独有”。我们有自己独有的东西,如“一国两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但大量的东西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类似,只是带有中国自己的某些特点。不能把“中国特色”理解为“中国特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然要十分重视中国的特点,但一定要把普遍性与特殊性联系起来,不能离开普遍性谈特殊性。当前,特别要警惕“中国特殊论”。否认普世价值,实质上就是宣扬“中国特殊论”。否认普世价值,必然导致反对借鉴和吸取人类的文明成果,必然导致否认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性规律,限制人们的眼光和思维,极不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
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已经有31年了。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已经发生了极为深刻的变化。但是,对于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来说,我们只是走了不长的一段路程。31年,毕竟只是一代人的时间,或稍多一点(有人认为一代人是25年)。我们要清醒认识:
(一)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经济总量已经相当大,已跃居世界第三位,但以13亿人口平均,我们位居世界第一百位以后(有人说是99位),从质上看,我们更是比较差。
(二)我国是一个正在改革中的国家。我们的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还没有哪一方面的改革已经完成,都是正在进行时。社会主义制度和体制的完善,还要经过一系列的改革。
无论从发展的角度还是从改革的角度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是任重道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实践中。我们要以这样的眼光来观察和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问题。现在国外和国内都在议论“中国模式”。对此我们应当慎重。从中国已有若干特点,并且取得了成功,也可以用“中国模式”这个概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历史进程,现有的制度还没有定型。即使定型,也是相对的。我们要防止陷于模式化的思维。
注释:
①《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页。
②《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页。
③引自《理论动态》第597期,1985年10月15日。
④《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3页。
⑤见《十三大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2—15页。
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
(责任编辑 钱亚仙)
D616
A
1008-4479(2010)06-0016-05
2010-09-23
沈宝祥,中共中央党校教授,《理论动态》原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