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旭
提升文化软实力:浙江文化发展战略研究
陈立旭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杭州311121)
“十二五”时期,是浙江省人均GDP从6000美元进入1万美元的发展阶段。文化软实力在浙江经济竞争力、综合竞争力提升中的作用,将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突出。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开展文化大省建设以来,浙江文化软实力显著提升。但另一方面也应看到,制约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综合竞争力提升的“文化瓶颈”问题仍然突出。在“十二五”时期,浙江必须转变文化发展理念,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从新的发展方式是一种基于创新或观念为核心的文化软实力发展方式的高度,谋划和布局浙江文化发展。
文化软实力;“十二五”时期;浙江
“十二五”时期,是浙江省人均GDP从6000美元进入1万美元的发展阶段。浙江文化发展面临诸多新特点、新挑战和新机遇:跨越“发展之坎”,更加需要形成思想文化共识,加强浙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转型发展,更加需要突破“文化瓶颈”,强化文化软实力的作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求浙江以全新理念和方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产业结构优化、消费结构升级提速的趋势,要求浙江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发挥区域文化、中华文化影响力的重要途径;文化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要求浙江进一步打破束缚文化发展的体制障碍。
“十二五”时期,是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阶段,是浙江省发展方式进入重要转折期、结构调整进入加速推进期、要素制约进入瓶颈凸显期、社会矛盾进入交织多发期的发展阶段。在这一发展阶段,浙江省培育和提升文化软实力战略的背景和阶段性特征,将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文化软实力在浙江省经济竞争力、综合竞争力提升中的作用,将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突出。
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以及包括浙江省在内的全国发达省市发展历程表明,从人均GDP几百美元到3000美元、4000美元发展阶段,人们会更加关注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问题的解决而不是生活品质的提升,更加注重产品的实用性而不太关注产品的质量、精细程度、文化附加值以及审美含量等。与这一阶段人们关注点相对应,“投资主导-工业推动”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劳动要素和资本要素投入是经济增长中的主要贡献率,经济增长呈粗放型特征。虽然文化因素也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的作用,但劳动者精神文化素质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地凸显。
随着浙江省进入人均GDP5000美元、6000美元后发展阶段,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问题已经解决,人们会更加注重生活品质的提升,从而会更加注重物质产品的文化含量,更加重视产品的品质,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精细程度、文化附加值以及审美含量等。与此相适应,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率,即扣除劳动和资本因素之外的“余额”,包括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技术进步、管理提升、组织创新、制度变革等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将会越来越明显。区域经济的竞争将越来越显示出是“国民精神竞争”的态势。正因如此,在“十二五”时期浙江省经济发展中,既会突出地凸显“人口瓶颈”、“资源瓶颈”和“环境瓶颈”,也会显著地突出“文化瓶颈”。劳动者的素质,包括敬业、惜时、遵章守纪、诚信等职业规范以及知识、审美水平、能力水平等,将越来越成为浙江经济竞争、经济转型升级的制约性因素。文化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作用将迅速上升,文化软实力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将比以往时期更加明显,文化在浙江综合竞争力提升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突出。
(二)文化软实力将加速成为“产业硬实力”,文化产业在推进浙江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及扩大中华文化和区域文化影响力中的作用,将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突出。
“十二五”发展阶段,是浙江省发展方式的重要转折期、结构调整的加速推进期。加速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就是要实现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文化软实力转变成产业硬实力,是当今时代经济文化一体化的重要趋势。作为一种具有消耗少、污染低、附加值高、渗透性强等特点的“无烟工业”、“朝阳产业”,文化产业是一种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可持续发展产业。深圳、杭州等城市的发展历程已经表明了这一点。
2005年深圳人均GDP达6030美元,2007年跃上1万美元的新台阶。2008年,深圳人均GDP达12932.0美元,第三产业比重首次超过第二产业,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为0.1:48.9:51.0。在这一发展阶段,文化产业在深圳GDP中所占比例稳步上升,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2005年深圳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为300.46亿元,同比增长45.6%,占当年全市GDP的6.1%;2006年深圳市文化及其相关产业的增加值为381.96亿元,同比增长25.9%,占全市GDP的6.7%;2007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465.5亿元,同比增长18.2%,占全市GDP的6.88%;2008年又有大幅度的提高,文化产业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7%。
2006年,杭州的人均GDP(国民生产总值)首次突破6000美元大关,达到了6505美元。2008年,杭州人均GDP首次突破了1万美元。2009年,杭州产业结构排序首次由“二三一”首次变为“三二一”。全市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3.7:50.0:46.3调整为3.7:47.8:48.5,第三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4.6%,超过二产贡献率30.7个百分点,拉动杭州GDP增长6.5个百分点。杭州在人均GDP从6000美元到1万美元发展阶段,文化产业在GDP中所占比例加速上升,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中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2006年杭州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3.82%。2008年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579.86亿元,增长17.6%,高于全市GDP增速6.6个百分点,高于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3.8个百分点;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12.1%,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对GDP增长贡献率为13.2%。2009年上半年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284.0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15.2%,高于全市GDP增速8.6个百分点,高于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2个百分点;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12.8%。
2008年,浙江人均GDP首次突破6000美元,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687.6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总量3.2%左右。虽然目前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浙江省GDP总量还比较低,但是,在“十二五”末期,浙江将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到5%左右,仍然是可以预期的。随着浙江进入人均GDP从6000美元到10000美元的发展阶段,浙江的经济将逐渐转向以消费为主的经济,“消费主导-服务业推动”将逐渐成为浙江经济增长的新的推力。在这一发展阶段,人们的货币支付能力更强了,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文化消费需求将空前膨胀,文化消费能力普遍提高,文化支出占居民日常支出的比例日益增加。文化消费将成为新的消费热点。这就有可能导致浙江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快速上升,文化的产业属性和商品属性将进一步被释放出来,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将远远超过同期GDP的增长速度,文化产业将进一步融入当代经济发展的整体机制之中,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的贡献必将更加突出,文化软实力将加速成为“产业硬实力”。
在文化软实力将加速成为“产业硬实力”的同时,在新的发展阶段浙江的一些文化产业集团公司,也将在扩大中华文化和浙江区域文化影响力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比如,早在1999年8月美国影视界权威杂志《好莱坞报道》的专题报道中,横店影视拍摄基地就已被称为“中国好莱坞”。当然,这是外人的一种溢美之词,目前横店影视业与美国“好莱坞”尚有较大差距,这是众所公认的事实。但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完全可以将“东方好莱坞”作为自身的发展目标,这样横店影视产业就将在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中凸显其难以低估的重要地位。在现代社会,文化软实力的影响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化的产业化、市场化程度,文化的传播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化产品的市场流通率。美国的好莱坞不仅为美国赢得了丰厚的利润,而且更重要的,是向全球传递了美国的文化、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可以说,好莱坞、迪斯尼等文化产业集团是美国文化软实力向全球渗透的最重要的渠道。如果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成为未来名副其实的“东方好莱坞”,那么顺理成章地它也将成为传递中国文化、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重要通道,成为发挥中国文化软实力对全球影响力的重要途径。
(三)文化软实力将越来越通过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得以展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将进一步成为培育和提升浙江省文化软实力战略的重要基础工程。
文化软实力的说服功能、渗透力、吸引力和凝聚力,主要通过包括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在内的文化建设得以实现。其中,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作用尤为突出。所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就是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成的创新和保护公共文化资源、传播先进文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各种公益性文化机构和服务的总和。必要而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不仅有助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而且对于培育和提升文化软实力,促进公民文明素质的提高、社会共同价值观的形成、和谐文化氛围的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十二五”时期浙江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城乡结构、消费结构变化步伐将显著加快,文化消费将进入大幅跃升阶段,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迅速增长,呈现出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特点,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注入了新动力,对公共文化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多样化的趋势,要求不断提升浙江省文化设施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改善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改变过去那种“自上而下”填鸭式文化供给模式以及文化产品和服务传统化、单一化、小众化格局,探索“自下而上”需求型文化供给模式,不断创造新的文化品种、样式、载体和风格,催生新的文化业态,生产群众喜闻乐见的差异性、个性化和多样化文化产品和服务,把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培育和提升浙江文化软实力战略的基础性工程。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历届党委和政府重视文化的力量、精神文明的力量。进入21世纪以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文化建设的政策文件,对建设文化大省做出了全面的布局和部署,以更加自觉的精神推动文化建设,坚持用文化体制改革释放文化发展活力,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擎”作用,坚持用历史教育人民,用先进文化熏陶人民,用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凝聚和激励人民,形成共同的精神认同和文化认同,从而激发了人民群众从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智慧、热情和勇气。文化力量已经深深地熔铸到人民群众巨大的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文化软实力越来越成为浙江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另一方面,也应看到,浙江培育和提升浙江文化软实力仍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一)制约浙江省经济转型升级、综合竞争力提升的“文化瓶颈”问题突出。
在新的发展阶段,浙江省需要形成相应的新的精神文化因素。具体来说,需要形成“竞争性”和“规范性”两种精神文化因素。而从现状来看,浙江竞争性精神因素相对充足,而规范性精神因素则相对匮乏。
所谓竞争性精神文化因素,是指人们追求成就的动机,创业创新的动机、热情和意志、敢试敢闯敢冒精神、进取精神等。这些精神文化因素的核心,就是“创业创新”。而“浙江精神”中所鲜明体现的,也是“创业创新”。正如省委书记赵洪祝所说,“从‘四千精神’到‘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讲求实效’精神,再到‘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精神,其最本质的核心就是‘创业创新’”。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证明,正是“创业创新”的动机、热情和意志,对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的精神动力作用。在新发展阶段,“创业创新”的动机、热情和意志,仍然将是加速推动浙江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浙江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不竭精神动力源泉。
与此同时,在新发展阶段,浙江更需要形成规范性精神文化因素。所谓规范就是调节、约束人们行为、关系的准则。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必然要求不同的社会规范,要求形成不同的规范性精神文化因素。在新发展阶段,浙江所需要的约束性或规范性精神文化因素,包括:公德意识、诚实守信意识、遵章守纪意识、节制意识、敬业精神、精打细算精神、严谨的工作态度、守时惜时精神等。
浙江新发展阶段,既需要强化竞争性精神文化因素,也需要形成规范性精神文化因素。这是因为,人们追求成就的动机、热情、意志和愿望的显著强化,同时也意味着人们利益、自主、自强和竞争等意识的显著强化。但是,在人们追求各自利益和目标的过程中,往往会产生冲突。在这种情况下,规范便成为超越于个人之上的外部约束力量对个体加以限制。因此,规范性精神文化因素,有助于保证群体互动的有序性并产生效率。
但是,从现状来看,浙江规范性精神文化因素仍然相对缺乏。比如,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诚信观念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变迁过程。当代浙江区域市场经济的演化,既是一个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假冒伪劣泛滥到人们注重品牌、企业形象和声誉的过程。但另一方面,也应看到浙江诚信问题仍然相当严重。与违约相关的欺诈和犯罪问题,仍然在全省许多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浙江还面临着如何从特殊主义信任观念向普遍主义信任观念转变的问题。如费孝通所说,按照特殊主义逻辑,“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后,才能拿出什么标准来。”①特殊主义信任模式无法把信任扩大到陌生人身上,从而不利于在全社会建立普遍的相互信任关系,也不利于把企业做大做强。又如,就总体而言,当代浙江人遵章守纪意识逐步强化,但仍有不少人处事过于灵活。一些人常常希望钻法律规章的空子,喜欢法律规章能约束别人,而自己是例外;对自己有利时遵守,对自己不利时就不遵守。如果人们遵纪守法意识淡薄,那么制度和准则就会成为“好看”的摆设,就会在实施中被软化、扭曲、变形,从而大大地削减其功能和效率。
毋庸置疑,规范性精神文化因素的相对匮乏,将成为制约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综合竞争力提升的一种“文化瓶颈”。
(二)作为培育和提升浙江省文化软实力战略重要基础工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尚不够完善。
浙江省人均GDP突破6000美元大关,这标志着浙江经济社会实力的显著增强,这使得浙江有能力、也应当拿出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2008-2012)》中提出,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有效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浙江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也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积累了一系列成功经验。但同时,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浙江仍然处于尝试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发展中的问题”。
其一,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在计划经济时期,文化产品与服务全部或几乎全部以“公共”的方式提供,生产和分配都按“计划”执行。历史已经表明,这样的体制并不能有效地保障和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要。随着市场化取向改革的逐渐推进,人们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大包大揽的“文化事业”发展模式弊端的认识也越来越清晰。然而,当以全新方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市场化改革中异乎寻常地突显出来时,许多人仍然存在着一种错觉,即认为计划经济的模式会在某些领域尤其是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等社会事业的标志性领域保留下来。这种计划经济下形成的思想观念,显然会对浙江公共文化领域的改革产生妨碍作用。
其二,公共文化需求表达不足,表达机制不健全。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政治和长官意志决定文化产品的生产和分配。改革开放以来,这种思维模式还有很深的影响。领导人拍脑袋替公众决定他们有什么“公共”文化需求的情况依然存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诉求目标错位、需求结构不对称现象仍然明显,文化服务趋多与群众文化生活单调现象并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业的发展依赖于需求,公共文化的发展也依赖于需求。区别在于前者表现为“私人”需求,后者表现为“公共”需求。从理论上看,无论是私人产品还是公共产品,最终消费者是广大社会公众,都必须体现他们的意愿。因此,公共产品的选择必须经过一个公共决策程序。②而当前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供给在制度设计上,仍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公共文化需求表达机制尚未建立和完善。虽然近年以来浙江公共文化产品、活动以及服务项目数量显著增加,但精致度不够、魅力不足、质量不高,文化活动形式单调、内容单一、手段落后,对群众缺乏吸引力。
其三,作为全国市场经济的先发省份,浙江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开始逐渐地从过去“大包大揽”办文化事业的模式中摆脱出来,但管理文化事业的职能尚未得到充分完善。比如,一些公共文化部门经过引入市场机制改革,服务效率、服务态度和水平都有了显著提高,手续烦琐、收费贵等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公共文化场所拥挤,服务质量难以保障,甚至连维持自身运营都存在困难,从而影响了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效率。这些现象表明,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协调职能尚需进一步强化。虽然就总体上说,引入市场机制不仅没有削弱相反恰恰强化了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功能,并使政府有可能更好地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但同时应看到,也有一些政府部门在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过程中,直接考虑更多的是解决财政与投资问题以及减少政府管理职能,减少人员编制等,而对于市场机制后可能存在的公共责任空白却估计不足,也或许主观上就希望能够减少政府责任,如此等等。这也容易引发公共文化部门的责任危机,最终可能损害社会公众的文化利益。此外,引入市场机制以后也给政府管理知识和技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引入市场机制,是一种公共决策的过程,它要求决策者既要有公共管理知识与技能,又要有市场经济的专门技术,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改革不会漏洞百出,反复无常。但是,在现阶段一些政府部门在这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往往又是相对欠缺的。
其四,民营经济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门槛仍然过高。作为一个民营经济大省,浙江民营经济已经开始突破了进入公益文化事业的壁垒,打破了政府垄断投资的局面。但无庸讳言,目前浙江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民营经济进入公共文化领域门槛过高的问题。在一些地区,政府依然垄断着公共文化的投资,民间投资者的项目选择受到很大的限制,一些文化行业难以进入。有些公益性文化行业虽然国家没有明文规定不准民间资本进入,但行业主管部门往往出于自身利益等考虑不愿意让民间资本进入,民间资本进入壁垒同样很高。即使是国家明文规定民间资本可以进入的一些行业,进入的程序也往往过于复杂,行政审批通常要经过多道程序,涉及多个部门,从而增加了进入公共文化事业的成本,降低了进入的可能性。现在民间非营利性文化机构的兴办需要文化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双重审批,批准后,只能以“民办非企业机构”的名称登记。这个名称只说明了该机构不是什么性质,而没有对其性质进行正面界定。此外,民营经济进入的标准还欠公开,在一些行业,政府具体允许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可以进入那些具体的领域、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进入等准入信息相对封闭,这些也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民营经济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可能性。
其五,文化管理体制上仍然存在条块分割的现象,影响了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效率。在现行管理体制中,许多文化事业单位至少被十多个政府机构所管辖,综合管理部门就有人事部门、机构编制部门、财政部门、计划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就有文化、教育、劳动、公安、社会保障、旅游等。文化事业的行政管理体系不仅复杂而庞大,而且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往往各自为政,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则存在既有分工又有交叉的状态,造成政出多门、缺乏统一的管理目标、不同层级政府间的责任划分不合理等现象。这种条块分割的文化事业管理体制的直接结果,是管理上的低效、统一组织协调则严重不足,许多同一领域的文化事业分属不同层级政府和不同部门,造成了管理上低水平的重复和相互掣肘等弊端,并不可避免地助长了部门或地方无视或放弃对公共文化利益的追求而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此外,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也使本来就极为有限的公益性文化资源因为管理权的分离而得不到有效的利用。比如,杭州的省市区三级文化设施面积近80万平方米,每百人拥有的文化设施面积已近12平方米,但群众依然感到文化活动没有去处。
其六,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中引入市场机制后,监督和考核制度还未相应到位。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也已经开始考虑到了监督和考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问题。比如,2006年10月杭州市下城区政府针对区内各行政单位、街道办事处、供应商等出台了《下城区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监督考核的单位、方式和内容等。但就总体情况来看,执行的成效还不够理想。政府对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优惠政策落实还不够有力,出台的多,到位的少。对民营经济参与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监管力度也不够大,造成一些民间组织不良竞争,浪费了社会资源,乱收费现象也时有发生。与此同时,一些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社会自发组织却应资金、政策未到位,而得不到很好的发展。此外,一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制度外财政收支账证不全,甚至没有建账,监督成本过高,监督不足。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资金被短期或长期挪用,不能及时到位或不能到位的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三)文化软实力转化为“产业硬实力”尚不够迅速,在加速推进浙江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的作用还不够明显。
自开展文化大省建设以来,浙江发展文化产业成效显著。浙江已经涌现出了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力、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初步形成了以文化企业集团为龙头、文化中介服务机构为联结的文化产业组织结构;初步形成了以文化服务为主的优势文化产业门类和具有一定规模、产业集聚性强的文化产业区块;初步呈现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具有时代特征、浙江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态势。但是,另一方面也应看到,浙江文化产业发展仍然存在着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第一,虽然浙江文化产业整体实力不断壮大,但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浙江文化产业的发展,是在特定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约束下起步的,在总体上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不仅远远落后于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和地区,而且在很多方面也落后于国内一些先进的省市;不仅与浙江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而且也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不相适应。
第二,文化产业的结构性问题仍然突出。产业结构、地区结构、产能结构、市场结构仍然不够合理,文化资源未能充分有效地得到挖掘利用。低水平重复建设、低水平无序竞争现象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存在。
第三,文化产业发展规模偏小,产业链不长。尽管浙江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很快,但总体上规模偏小,产业链不长,产业之间的有机联结还不够密切,产品的规模优势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跨媒体、跨地区经营发展缓慢。文化市场发展程度与浙江市场经济大省的地位还不相称,文化产业创新能力还不够强。
第四,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文化体制弊端仍未完全消除。自开展文化大省建设以来,尤其是被确定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省以来,虽然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但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性弊端仍然存在。
第五,民营文化产业虽然得到较快发展,但与民营经济大省仍然不相称。虽然实施了一系列鼓励发展的政策措施,但民营文化企业尚未真正形成与国有文化企业平等竞争的态势。
“十二五”时期,是浙江省人均GDP从6000美元进入10000美元的工业化后期发展新阶段,这也是浙江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最后冲刺阶段。新发展阶段浙江文化发展面临的新特点、新挑战和新机遇,要求浙江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从新的发展方式是一种基于创新或观念为核心的文化软实力发展方式的高度,谋划和布局浙江省文化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发展体系,不断提升浙江文化软实力,有效提高国际化进程中浙江在经济、文化、技术等方面的话语权,增强浙江发展的综合竞争力。
(一)转变文化发展理念,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从新发展方式是一种基于创新或观念为核心的文化软实力发展方式的高度,谋划和布局浙江文化发展。
从浙江省人均GDP6000美元后经济社会发展新特点和要求出发,以培育和提升浙江文化软实力为核心,确立新的文化发展观。从新的文化发展观出发,浙江未来文化发展理念必须有比较大的转变:
第一,着眼于浙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全面协调发展,着眼于浙江“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协调提升,重新认识文化建设的地位,谋划和布局浙江文化发展。
第二,着眼于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方式的转变、形成新发展优势的时代要求,从以劳动和资本投入为主驱动经济增长、以硬实力提升为核心的发展方式,转向以文化软实力提升为核心的发展方式,从不断增强浙江发展的精神支撑力、文化软实力的高度,谋划和布局浙江精神文化素质工程。
第三,着眼于浙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及中华文化、浙江区域文化传播力影响力的有效提升,谋划和布局浙江文化产业发展。
第四,着眼于培育和提升浙江文化软实力的基础工程建设,从提高浙江人民群众精神素质、培育和提升浙江文化软实力的高度出发,谋划和布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以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浙江文化软实力建设,坚持用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鼓舞斗志,保持浙江竞争性精神文化因素的同时,大力培育规范性的精神文化因素,提升浙江区域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审美素质。
首先,要顺应价值取向多样化的发展趋势,通过核心价值观的整合力量,凝聚人心,达成思想共识,形成共同的文化认同和文化软实力,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十二五”时期,将是浙江社会矛盾交织多发的发展阶段。随着工业化进入后期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导致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利益格局的变化直接导致价值主体多元,价值选择多样,价值观呈现多样化发展态势。因此,要顺应价值取向多样化的发展趋势,通过核心价值观整合力量,凝聚人心,达成思想共识,形成共同的文化认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与此同时,又要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只有在包容多样中增进共识,才能奠定浙江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基础,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使浙江人民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其次,大力弘扬浙江精神,坚持用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鼓舞斗志,让文化软实力服务于发展的“硬道理”,为浙江创业富民创新强省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在浙江的生动体现,是浙江人民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在创业创新伟大实践中创造的宝贵精神财富。在“十二五”时期,浙江必须结合新发展阶段的特点,大力弘扬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大力弘扬浙江人民善于创业、勇于创新的精神品格和文化传统,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业创新、宽容失败挫折的社会氛围,使浙江精神成为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创业创新的核心文化竞争力以及社会全面进步的巨大社会凝聚力。
再次,在保持浙江竞争性精神文化因素的同时,大力培育规范性的精神文化因素,提升浙江人民群众的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审美素质。
顺应“十二五”时期浙江发展方式进入重要转折期、结构调整进入加速推进期、要素制约进入瓶颈凸显期的特点,在保持浙江竞争性精神文化因素的同时,更需要大力培育浙江区域目前较为不足的公德意识、诚实守信意识、遵章守纪意识、节制意识、敬业精神、精打细算精神、严谨的工作态度、守时惜时精神等规范性精神文化因素,全面提升浙江人民群众的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审美素质。
要通过国民教育、大众传播工具的引导等途径,来大力培育浙江规范性的精神文化因素,提升浙江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审美素质。国民教育的目的,在于把知识、技能和价值观念有意识地、系统地、正规地传授给某一个人或某一群人,使人类长期积累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代代相传并发扬光大,通过人的素质培养,促进社会进步。国民教育不仅具有使教育对象认同与接受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功能,而且还训练并鼓励受教育者按照这些观念与规范去行动,形成一种行为模式,以适应社会文化环境。正因如此,应当把规范性精神的培育、人民群众素质的提升,融入到国民教育的全过程之中。通过国民教育,帮助人们形成公德意识、诚实守信意识、遵章守纪意识、节制意识、敬业精神、精打细算精神、严谨的工作态度、守时惜时精神,提高浙江人民群众的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审美素质。
在当代社会,大众传播媒介具有影响社会心理的巨大功能。必须充分发挥大众传播媒介这一现代化工具在培育浙江规范性精神文化因素、提升人民群众素质中的作用。提高浙江人民群众的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审美素质,作为自身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适应于社会对公共服务需求增强的趋势,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创新浙江公共文化发展模式,免费和低收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进一步成为培育和提升浙江文化软实力战略的重要基础工程,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增强文化软实力的说服功能、渗透力、吸引力和凝聚力中的作用。
第一,转变公共文化发展理念。
计划经济时期“文化事业”发展模式的主要弊端是:供给渠道单一,保障水平不高,项目范围狭窄,享有对象规模有限,资金缺口大且利用率低,刚性隐性的福利化,供给效率低等。市场取向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破除过去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在公共文化发展中借助市场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实现政府与市场、社会的互动互补,创新发展模式,挖掘一切社会资源以提高公共文化的供给能力和效率,实现人民群众文化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创新公共文化发展体制机制首先必须转变理念:
首先,当市场经济已经成为一种基本经济体制时,不仅文化产业必须围绕市场的优势和缺陷发挥自身的功能,而且公益性质的公共文化事业也要围绕市场的优势和缺陷发挥自身的功能。
其次,破除过去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创新公共文化发展模式,不是要改变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益这一根本宗旨,而是要通过引进市场机制和民间资本,优化公共文化服务的微观主体,以解决政府在公共文化领域投入不足、经营不善、效益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加快发展步伐,从而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
其三,历史已经表明,过去那种由政府“大包统揽”的文化事业发展方式,并未有效地实现政府责任。在新的机制下,政府的责任是遵循和利用市场经济规律来发展公共文化事业。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中“统得过死”的问题,而且也使政府有更多的精力集中于公共文化的管理,从而更好地履行自身的职能。
第二,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模式。
要突破计划经济下形成的由政府“大包大揽”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传统模式,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民营经济的优势,改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渠道单一、保障水平不高、项目范围狭窄、享有对象规模有限、资金缺口大且利用率低、刚性隐性的福利化、供给效率低等现象,在不放弃政府管理部门责任,不放弃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前提下,把政府权威与市场交换的功能优势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实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从传统的单中心提供模式向多中心、多层次、协同合作的提供模式转变。通过政府公共文化产品采购、公共文化服务外包、公共文化设施委托经营、国有民办、民办国助等途径,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提高公共文化投入效率、管理效率和供给效率,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更优公共文化发展模式。
第三,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体制机制。
随着浙江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城乡结构、消费结构变化步伐显著加快,文化消费将进入大幅跃升阶段,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迅速增长,呈现出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特点,为文化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对文化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未来公共文化发展中,必须适应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多样化的趋势,改变过去那种“自上而下”填鸭式文化供给模式以及文化产品和服务传统化、单一化、小众化格局,探索“自下而上”需求型文化供给模式,以创新服务理念、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为重点,整合各种文化资源,搭建新型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不断创造新的文化品种、样式、载体和风格,催生新的文化业态,生产群众喜闻乐见的差异性、个性化和多样化文化产品和服务,建立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的、优质高效的、普遍均等化的新型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形成城乡公共文化“超市式”供给、“菜单化”服务的模式。
第四,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宏观体制环境。
构建全新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是一项系统工程,这一模式的核心的精神,就是政府改变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垄断性的生产者和提供者”的地位,创造各种社会的、体制的、政策的条件,从而保证各种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提供。显然,全新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在相当程度上既取决于宏观经济体制环境的变化,也取决于法治环境、创业环境和民间组织的发育和成熟。因此,以全新方式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营造好良好的宏观体制环境。其中,尤其重要的是:
首先,应大力推进与此相应的法制建设,要在相关法律框架内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中的责任。推进公共文化事业领域的法制化建设,必须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在政府管理和法治理念上有大的创新和大的突破。
其次,要完善公益性文化事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一是完善现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可以参照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做法,区分文化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对其中经营性固定资产提取相应的折旧,确保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每年能够实现一定比例回收补偿。二是推动从事公共文化事业领域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建立和完善。目前浙江公共文化服务事业方面的社会中介机构还不健全,中介组织不仅数量少,而资质不高,难以承担大量的社会事务,投资者也难以从市场上获得高质量的投资中介服务。从国外经验看,中介组织是专家集团。因此,要按照“宽进严管”原则,逐步取消中介组织的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改革中介组织管理体制,完善治理结构,促进一些尚未与政府部门完全脱钩的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尽快脱钩,并推动公共文化事业资产评估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建立。
第五,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与评估机制。
研究提出符合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标化、项目化、实事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共文化发展真正成为硬任务、硬指标,成为可衡量、可检查、可考核的对象,并纳入对各地各部门的考核评价体系之中。研究制定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等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规范,实施对馆、站的绩效评估;研究实施文化先进乡镇(街道)的创评机制,不断提高乡镇(街道)文化服务水平。
(四)顺应文化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快速上升的发展态势,政府更加重视制定产业规划、产业政策、构建公共平台,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运用市场机制,进一步释放文化的产业属性和经济属性,加速使文化软实力转化为“产业硬实力”,加快提升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发挥文化产业在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及提升中华文化、浙江区域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中的作用。
全方位推动浙江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创新浙江文化产业的内容和形式。文化内容创新的核心,就是以创意为中心,对文化内容进行创造性的开发,融入更多的科技元素,通过创意、加工、生产、消费一体化的流程创造出高品质的、科技与文化高度融合的精神文化产品。文化产业形式创新的实质,则是创造多样化的文化活动、产品和服务形式,运用现代科技成果表现丰富多彩的现代文化和传统文化。推动浙江文化产业内容和形式的创新,应当着力于增强国有文化单位的创作活力,提高民营文化企业的创作能力。鼓励和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生活、深入实践,形成一批优秀创作团队。发挥浙江民营经济优势,支持和鼓励中小型文化内容服务企业的发展。发挥市场在配置文化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形成一批以提供文化数字信息、影视、演艺、文化资讯等内容为主,具有较强实力的内容提供商。应大力发展文化科技、影视制作、音乐制作、时尚设计、艺术创作、工艺美术、广告创意、动漫游戏等文化类创意企业,发挥文化创意在内容创新中的作用。
其次,创新浙江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体制和机制创新的目的,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而其关键,则是消除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文化体制弊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文化管理体制,释放文化发展活力。就目前而言,推动浙江文化产业发展体制和机制创新,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一是完善文化管理体制。适应文化发展形势要求,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深化市、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机构改革,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是深化国有文化产业集团的改革。应当着力于改革领导体制,理顺内部关系,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相结合的组织结构;推动已转制文化企业继续深化改革,推动有条件的转制企业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打造和引进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扶持若干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文化公司上市;进一步深化国有文化集团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在做大做强主业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努力在跨地区覆盖、多媒体兼营、跨行业拓展上取得新的突破,促进国有文化集团跨越式发展。
三是进一步培育民营文化产业主体。要从根本上改变民营文化企业的发展与浙江民营经济大省地位不相称的问题。要在已有做法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限制。应当把关于民营文化企业在工商登记、土地征用、规费减免、财政扶持、信贷、上市融资等方面享受与国有文化企业同等待遇的政策真正地落到实处。
再次,创新浙江文化产业科技手段。文化产业科技手段创新的实质,就是把现代科技创新成果运用到文化产业发展当中,使之创造性地与文化产品、文化内容和文化服务相结合,从而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科技动力源泉。要按照《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的要求,积极推动浙江文化科技手段创新:一是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和现代生产方式,改造传统的文化生产和传播模式,推动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推动高新技术在报刊、出版、印刷、广播影视、舞台演艺等传统产业的运用,加快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广播影视制作、传输、发射、播映、存储、交换以及广播影视和演艺后产品开发等领域的数字化,推动数字出版、印刷以及现代物流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积极拓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提升文化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竞争实力。二是要创新文化业态。大力发展新兴高新技术文化产业,运用数字出版、数字广播影视、网络传输等现代技术,积极发展电子书、数字电视、手机报刊、网络出版物等新兴文化业态。鼓励创作和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文化产品和增值业务。鼓励公民以知识产权出资,依法创办中小创新型文化企业。支持社会力量建立风险投资和担保公司,为中小创新型文化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最后,创新浙江文化产业发展思路。应在现有基础上努力打造面向全国乃至于全球的浙江省文化产业品牌。打造文化产业品牌对于增强浙江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浙江省的一些文化产业集团(如横店影视)已经具备了成为全国乃至于全球文化产业品牌的潜能,浙江省应当以更大的气魄、更大的思路、更高的战略眼光,来重视这些文化产业集团的发展。
注释:
①费孝通:《乡土中国》,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35页。
②参见章建刚、陈新亮、张晓明:《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问题》,《学习时报》2007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 钱亚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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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4479(2010)06-0005-11
2010-10-09
陈立旭,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社会学文化学教研部主任、教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学发展观与浙江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