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洁慧
(广东警官学院 科研处,广东 广州 510232)
大学精神的价值,体现在人对自身价值的追问、大学人对大学自身价值的追问以及社会对大学价值的追问。大学精神是文化的精神层面,其价值正随着大学文化建设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呈现了更丰富的体现。“警院精神”是警察院校生生不息的大学精神,是警察院校发展过程中具有超越历史、时代和文化之永久魅力的独特气质、内在品质和理想追求[1]。它是新时期公安精神的重要体现[2],有着其自身独特的价值。
警院精神价值探讨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突出的现实意义。在人民内部矛盾突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形势下,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要求公安院校必须用专业和趋势规划未来,更要有战略的智慧和长远的眼光。在崇尚科学文化与和谐发展的现代社会,随着大学校园文化在综合实力竞争中重要作用的突显。大学校园文化的精神层面越来越成为校园凝聚力、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和大学综合实力竞争的重要因素。党的十七大也进一步明确了文化以及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强调和突出了文化的“引领”作用。随着校园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大学精神的现实效用越来越突显。二是重要的理论意义。公安教育事业向来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探讨警院精神的价值追求既是对公安高等学府校园文化建设的深层关注,更是对公安教育事业及公安事业发展的深层关注。警院精神提升了道德境界,培养了审美情趣,启迪了人生智慧,丰富了文化底蕴,其理论意义不言而喻。
警院精神价值的内在表现主要从警院精神对警察院校建设和发展的价值方面进行阐述。一般来讲,大学精神是大学文化的核心,是大学的灵魂所在,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凸显着人文关怀、科学理性、自由民主、开放与包容、批判与创新等特征,能激发大学无穷的生命力,在大学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警院精神无疑在警察院校的发展和学警成长成才的过程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无事不在;在校园里,它活跃在讲台上,在师生们的理念、言谈和行动中。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深化了公安教育理念,增强了警察院校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学校发展,公安教育理念不断深化。一方面,公安院校依照新时期对公安人才的客观需求设定了“复合型公安人才”的新培养目标,创新了“厚基础、宽口径、强技能”的教育思路,理清了力抓“基础教育、学科基础教育、专业教育”的教学思路,在“课堂教学、实战实践教学、素质拓展”三结合中有条不紊地实施本科教育培养计划,在建设符合公安实践需求的本科教育教学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另一方面,警察院校顺应时代发展的召唤,顺应校园发展的需要,顺应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狠抓校园文化建设,尤其注重文化的精神层面的建设。他们有的注重凝炼和培育警院精神,有的重在弘扬警院精神。新生公安本科院校尤其注重校园精神环境的优化,并把警院精神升华为警院品牌文化的精髓。先进的文化和精神理念培养和积淀了爱校情怀、爱国情怀。警院精神是使预备警官养成学史明责、爱国荣校、博学笃志的优良作风的重要精神保障。警院精神激励着预备警官牢固树立“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保一方平安”的坚定信念,时刻怀抱着保卫祖国长治久安、繁荣富强的共同理想;鞭策着他们始终保持勇往直前的作风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此外,警院精神引导着师生们共同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激励着他们共同在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进步中、在公安教育事业的实践中,锐意进取、奉献自我。
如:广东警官学院立足其校史校情,凝炼出既与公安精神高度一致又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广警精神”: “忠、正、博、勇”—— “忠”,包括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法律;“正”,包括正气、公正、正义;“博”,包括掌握基础文化知识、专业知识技能、人文社会知识等;“勇”,包括勇于承担、勇于挑战、勇于自省。它的基本内涵极富警院特色,是广东警官学院对公安教育特点和规律的探索和把握的体现,是广东警官学院先进公安教育理念的映射。广东警官学院还曾举办过“广警精神大讨论”活动,这是关于警察院校凝炼、弘扬大学精神的重要活动。“广警精神”激发了全体师生对校园发展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引起了全校师生强烈的情感共鸣和理性思索,还引发了校园内外众多专家学者的密切关注和广泛讨论。实践证明,广警精神为预备警官端正了入警动机、强化了热爱祖国忠于人民的宗旨意识、树立了立警为公的奉献精神,使他们学会在思想上把吃苦当成吃补,把困难视作礼物,缩短了从被动期过渡到主动期的时间,并较快地适应公安教育规律和公安人才成长成才的规律,为日后济身于公安事业提供了良好心态和能力的准备。长期以来,它激励全体师生同心同德,知行统一,造就了一批批立足广东、面向中国,年富力强、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锐意进取的公安高级人才。
第二,拓展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实现了警察院校学生品德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双推进。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倡要大力推进现代素质教育。但在国内的大多数警察院校都受到因半军事化半封闭这一公安院校特有的管理模式所导致的学生趋同性增强的困扰。加之尚无具备规模的学生社团,即使在有学生社团的警察院校,由于创办时间普遍较短,也难以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独特鲜明的风格和文化。学生趋同性增强,社团文化的缺失等,导致了警察院校校园文化的断层明显。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导致警察院校学生品德素质教育一度停滞不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 [2004]16号)指出:学校教育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要位置。结合我国的国情,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崇高的精神追求,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意见》还指出:要大力建设校园文化,要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意见》的颁布实施可谓警察院校推进学生品德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的一场及时雨。校园文化精神层面的建设有效地应对了多元价值观并存的影响和时代变革新挑战,是警察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效新途径。
在学生品德素质教育方面,如:广东警官学院在2009年60周年校庆之际,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了“广警精神大讨论”、“我与学院共奋进征文活动”、科技文化节、广警讲座及公安英模探访等一系列生动有趣的道德实践活动,精神文化建设有效地融入到了学警日常学习与生活的点滴之中。通过引导学警们从身边事做起,从平凡事做起,他们在实践中厉炼和掌握了求知、做事、共处、生存的重要技能。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如:中国刑警学院秉承“忠诚、求是、团结、奋进”的校风,组建了数十个学生社团和兴趣俱乐部,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和课外活动,其中大学生警乐团、舞蹈团、合唱团、话剧团、书画社等多次在辽宁省乃至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奖,校园文化断层正在社团文化的发展壮大中消逝。实践证明,警察院校在校园精神文化内涵建设和发展中,实现了警察院校学生品德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双推进。
第三,密切了科学与人文的融合[3],改善并优化了学术风气和学习风气。
警察院校作为培养合格人民警察的基地和摇篮,为公安机关培养和输送专门高级人才和有生后备力量,对于提高人民警察队伍素质和发展公安事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融合是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势。警察院校尤其是新生公安本科院校就十分重视通过加强校园的精神文化建设,以实现科学与人文的融合。警院精神的培育和传承推进了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有机结合,科学与人文在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结合和交融中平息了冲突、和谐了发展,避免了专门教育造成的精神世界的贫乏和人格的孱弱、分裂,兼顾了大学学习和生活的统一性和多样性,从而培养了“统一的人格”,使预备警官能够自由而学、学而自由。从另一个层面来看,警院精神与西方古典的博雅教育、自由教育在现代社会的转义、现代通才教育的精神[4]有类似之处,都注重使人博学多才,保持自主的心态,自由地思考和探索,能够在复杂的环境中安身立命,长期有效地工作。正是这种科学、健康、先进的理念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院校纷纷修改、完善或废止了不适应新形势的旧制度,并制定了一系列切合新时期新要求的新政策和新规定,在师资队伍建设的加强,教学和科研体制机制的完善,学生人本管理的推行中,密切了科学与人文的融合,改善并优化了公安高等学府的学术风气和学习风气。在教学科研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坚持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相结合,建立并形成了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二学位、本科、专科、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级警官培训在内的多层次的公安教育培训体系。学科专业紧贴公安实战,具有鲜明的公安特色,初步形成了以法学、犯罪学为基础,以治安学、侦查学为主体,以公安科技和公安管理为两翼的公安学科专业体系。所设专业和专业方向覆盖了治安、侦查、国内安全保卫、公安情报、刑事科学技术、网络信息安全、安全防范、交通管理、警察管理、涉外警务等公安主要业务工作。公安高等学府在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和学科专业体系的不断完善中不断发展。在学生人本管理方面,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团委、学生工作处和法律系联合举办的“求实杯”辩论赛,中国刑警学院图书馆、院团委联合举办的“世博与刑事技术同行”系列活动,学警们从中强化了法律、刑事技术等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浓厚了学习兴趣,学术风气和学习风气随之不断改善和优化。又如:广东警官学院为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到科技创新活动中,浓厚学生科技学术氛围,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大力促进创新型、研究型人才的培养,在院内形成支持、鼓励开展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良好机制,使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更具成效,制定了《广东警官学院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在政策、措施的带动和培育下,广警学子已在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中多次获奖,实现了零的突破,在科技进步中实现了质的飞跃。科学与人文在健康、先进理念的带动下得以有机融合。
警院精神价值的外在表现主要从其对社会的价值方面阐述。
第一,导向和引领作用。相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警院精神可被视为一种优秀的团队精神,扬精神可树正气。古人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百学必先立志”, “人无志不立”,“有志者事竟成”。都道出了精神志向的导向性和重要性。从这个意义上说,警院精神发挥了向社会宏扬正气、正义和振奋精神的作用,它符合时代的呼唤和社会的需要,体现了人性与社会性的协调,并代表着人类社会发展的积极方向,导向和引领作用彰明较著。
第二,熏陶和感染作用。大学是养成健全人格的地方,代表了社会的良心,代表了文明发展的方向。大学作为一个客观物质存在的同时,更是一种文化存在、精神存在。精神本身具有一种无形的力量,且这种精神力量是富有渗透性的,这种渗透实质上是思想方法、道德意识、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的启迪、感化、陶冶作用,它通过形成一定的氛围,促使人与人之间相互影响。警院精神看似“星星之火”,但它可以燎原!它通过一届届预备警官们由内而外、由里及表、潜移默化地在思想方法、道德意识、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等方面长期、广泛而深远地影响着社会大众。警院精神就是这样一种富有渗透性的精神力量,发挥着熏陶和感染的作用。
第三,环境营造作用。警院精神并不是一个僵死固定的专有名词,而是一个内涵稳定、外延模糊、蕴涵极为深广的概念。警察院校是培养高层次公安专业人才的场所。在公安高等学府接受过教育的学警都会或多或少地受到警院精神的感染,当一批批、一届届预备警官走出校门、踏上岗位、步入社会时,他们也把警院精神传播到社会上去,从而影响公安文化和社会文化的发展。警院精神作为一种富于创造性,体现时代性,具有独特精神气质的先进文化,不断地通过公安业务实践、新闻媒体、学术文化交流活动、志愿者活动等手段向社会各界广泛扩散、传播和辐射,对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既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波助澜,又为公安高等学府的发展构建更适宜的环境,为社会环境发展实现良性循环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综上所述,警院精神是无形的,也是有形的;是抽象的,也是具体的;虽不成文,却有着不凡的约束力和感染力。警院精神为师生的共同成长成才创建了良好的人文环境,更为公安院校和公安事业乃至社会当前和今后的发展凝聚合力,增强活力,催生动力。
[1]欧阳洁慧.警院精神初探 [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6):125.
[2]陆勇华.提炼公安精神 技术和谐警营 [J].公安教育.2006,(12):16.
[3]北京大学科学与社会研究中心.科研·人文·社会[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